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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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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这么坐在图书馆下面的草皮上,很悠闲也很自在,今天的阳光恰到好处,暖洋洋而不太热,风也很是舒服,这反而使我有点很想睡觉的感觉。
我径直走到他的身边然后拿起了我的书包,然后我想走,我觉得我还是去睡觉的好,毕竟有着瘀青的眼角让谁看到了都会觉得惊讶,尤其是认识我的人,比如室友什么的。
建仁。他叫我。
嗯。我说。
我是个不大爱说话的人,很多的时候,我是不想说话,我总觉得有的时候用话表达的话,总是不够到位,也总是会产生错误。
你是不是和人打架了?他又问。
嗯。我答。
和谁?他还问。
我抬起头,看看他,然后一如既往地盯着我的鞋子。我没有必要告诉你。这似乎是我那时候说的一句话,可我不敢确定的是为什么我说了这样的话后,他没有走,而我也没有离开他。我反而在他的身边坐下来,一起看着天空。
我们做个朋友吧。他说到。
好的。我说到。
然后他拿起我的手机,在上面很自在的输入他的号码,然后打给他自己,那时的铃声很简单,而他的似乎更简单,只有几声滴滴的声音。我看看了他手机的牌子,似乎是nokia,这在后来被我证实,到目前为止他还在用nokia,只不过型号已经变成了6260。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他问我。
风。我说。其实到目前为止,我记住的只是他名字里的这个风字,尽管他的名字不难记,也不止一次的要求我记住他的名字,可是我总是只记住这个字。我记忆力很好,高中的时候。我能把历史书上的任何一个时间准确无误的说出来,只可惜现在我的记忆力不好了,讲起事情来总是模糊不堪,甚至混乱。
我回到寝室的时候,是下午的三点,三点真的不是一个很好的时间,吃饭太早,睡午觉又太晚,那个时候我几乎不上网络,我的电脑更多的时候是用来自己做一些东西,或者给他们玩游戏用的。
小马是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的。他只说了一句话,你要是不过来,你以后就再也不要过来了。我一直对于这样的语气相当的熟悉,也相当的习惯。所以我洗了一把脸,碰到瘀青的时候,我还是感到有些痛,然后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去了小马那里。
小马的脸上没有伤痕,尽管他的鼻子被我打得流了血。
显然他的怒气还没有消失殆尽,看见我的时候,狠狠的瞪了我。
而我也没有觉得我能说什么话的,只是默默地走进他的房间。然后坐在他的床上,也看着他。至少他叫我来,肯定有事情让我做,所以我等着他说话。
你再问你一次?你爱不爱我?他这样的问题让我显得很是无奈。我爱他的,我一直这样告诉我自己,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竟然有这样的难处。
如果你觉得我不爱你,那我也没办法。我记得最后我是这样说的。
他似乎对于这样的回答很是满意,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了我最爱吃的提子,青色的提子,一粒一粒的。我很是惊讶他这样的举动,在我的记忆力,他从来都没有细心到能够记住我爱吃的东西。
昨天我错了。他这样告诉我反而让我觉得更不是滋味,当然后来是他拿出了两份作业,一份是还是英语,一份则是我完全不懂得会计分录。
寿。。。这个我真不。。我刚想这样说的时候,他开始抱住我,用鼻子轻轻的摩擦我的鼻子,然后在我脸上呵出暖洋洋的气息,然后吻我。星期三前交给我。
我还试图拒绝,可是他终于没有给我说话的时间。
这次我们没有打架,他也没有试图进入我的身体得欲望。我们也没有赤身裸体,我们只是静静的接吻,就像以前很多次一样。
而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起来了。我的手机的声音一直弄得很是欢快,所以在这样的时候,显得异常的刺耳。小马一把就把它扔到了地上,仿佛这手机是他自己的似的,可是要是真的是他自己的,他还会这样随意的扔掉吗?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