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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喜欢三毛的文章。虽然她写的故事总是怪怪的,却会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神奇感觉。看她的书,你不但是站在她的视角上,而是你就是她,一样的年纪,一样的疯狂,一样的充满情趣充满爱。
      看过她的两个照片,一个是早期中国官方杂志上的,当时把她和张乐平的照片放在一起——那是另一个三毛。她的头发向后梳,在脑后绾了一个髻,气质落落大方,清瘦的鹅蛋脸上五官精致而清秀,极婉约动人的一个女子。另一张是她在欧洲留学时的照片,在party上和朋友们一起,烫着卷发,举着酒杯,脸上笑容灿烂无朋——那是她嫁给荷西之前。
      她的人也很有意思,身为作家却总是坐不住。爱玩,爱笑,爱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滚滚红尘》杀青之后,制作人心有余悸地说:“幸好之前三毛把腿摔断了,不然剧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写出来。”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这样的人,居然会自杀。
      三毛是怎样爱上王洛宾那个脑子里只有过去和民歌的家伙的,没人知道。也许在第一次听到《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时候,某些种子就已经埋下了吧。她独自一人跑去看望他,她给他做饭,打扮成藏族少女的样子给他看……她做了那么多,终于到有一天她把饭碗狠狠放在桌子上,说:“盛这么少的饭,你想饿死我啊!”王洛宾诧异地看着她,不知道她怎么了,她却奔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这样的人,也会有没有办法表达心意的痛苦和绝望吗?有那种把灵魂都交付了出去,却抓不住半片衣角的忧愁吗?有那种一直被人推在犹豫不决和拒绝中的彷徨和慌张吗?有那种因为爆发了压抑不住的愤怒而羞愧得无法面对的哀伤吗?
      明明就是自己倾尽一生寻找的目标,他却不认得自己。无论心底有多深沉的感情,无论用了多少方法,却一丝一毫也也不能传达给对方;明明就在他身边,想要安慰他的寂寞,却感到自己透明得像空气一样。
      什么都做不了。
      这样的生命,继续下去,有意义吗?
      人生就是寻找的过程,信仰就是继续寻找下去的意志。找到的同时,也是信仰破灭的时刻。面对最后的审判,人人都一样,都只能听天由命。而生与死的区别,不过是某只大拇指向上或是向下指罢了。
      她和别人不同的,仅仅是她不但能找到,而且能看到自己面前的那根拇指。审判过后,耳边总是有个声音在不停地嘲弄着:“别再挣扎了,你做不到的……”
      如果我没有先爱上你,你不会爱上我;如果我先爱上你,你也不会爱上我;只要我活着,你就看不到我;只怕,在收到我的死讯之前,你都一直以为,没有你,我也能一直好好地活下去……
      这,不仅仅是绝望吧。
      在浴室里,锁上门,用毛巾把自己勒死——如果只是想死或是想放弃什么,这绝对是失败率最高的做法。采用这种方法,唯一的解释是,她不想死,她还想再试一次。哪怕是在窒息的过程中,只要还能找到一点希望,她也不会放弃生的机会!
      可是找不到。直到死亡真正来临,还是一点也找不到。

      有人说:顺其自然吧。放下不就好了吗?这个社会,谁离开了谁不能活?命运是安排好了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怎样强求也没有用。
      是啊,仅仅想要活下去的话,做上帝的乖羔羊就好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不仅仅只有绵羊,山羊,还有羚羊。如果把羚羊关在命运的牢笼里,它一定会不停地用头撞击那围墙,直到犄角断裂,头破血流,直到生命结束。
      有些动物,性子太烈,是不能圈养的。
      属于哪种动物,每个人都是天生就注定好了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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