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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他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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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张胜利退休了,六年的军旅生涯,三十六年的警察生涯,枪林弹雨厮杀过,天南海北闯荡过,善恶美丑见识过。他的人生,饱含着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勤勤恳恳忙忙碌碌走到了花甲时光。
脱落得只剩斑驳残漆的抽屉里,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先进工作者的奖状堆满了整个抽屉。
不管前六年的军旅生涯还是后三十六年的警察生涯,他从未觉得辛苦烦累过,因为许多与他并肩作战的战友都牺牲了,而他还活着。他没有资格怨天尤人。
在他心里,只有深深地自责,自责自己没能照顾好那些挚爱的战友,使得他们早早牺牲;自责自己人微言轻,好心办坏了事。
他曾经经手的两桩案件,至今都令他耿耿于怀。
第一庄案件发生在八十年代末期,那是一桩妻子杀死丈夫的案件。死了的丈夫叫董进,妻子叫万翠菊,夫妻俩结婚十二年,二人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
要是正常的夫妻,这得是多么和美的家庭呢,儿女双全,男耕女织,再薄弱的家底都会蒸蒸日上的。
很可惜这个家庭不是。
问题出在男主人董进身上。
董进在外人面前老实温顺,而在老婆和孩子面前却如一头暴躁的狮子。只要稍微不顺心,逮着老婆打老婆,逮着孩子打孩子。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是他经常酗酒,喝醉了更是不分轻重。
万翠菊和两个孩子常年生活在董进的暴力之下,及其恐怖,及其悲催,生活简直水深火热。
一般这样的不幸,有家长干预可能会好些,可是,董进的父母不愿意管,万翠菊的父母没能力管。
万翠菊为了自己的儿女,找过村里找过镇里甚至找过县里,可是最终的结果只是相关负责人把当丈夫的批评教育一顿而已,这种隔靴捎痒的方式对董进没有起到任何威慑作用,反而使得他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地伤害妻儿。
无可奈何忍无可忍之下万翠菊决定离婚,可是董进恶狠狠地威胁她:只要她敢离婚,他会杀了她的全家。不信的话她可以试一试。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前无退路,后有恶夫。那些年,没有人能够体会得到这个村妇的悲苦与无奈。
而最终让万翠菊痛下杀心的,是那个下着大雨的秋天的夜晚。那个雨夜,万翠菊在灯下给孩子们缝补衣服,两个孩子在灯下写作业。听到拍门声,十岁的儿子起身去开门,却被父亲一脚踢到在了方桌上,后脑勺流了一碗血,在医院里缝了八针,住了半个月的医院才渐渐好转。
伤好后的男孩虽然没有变傻,却没有了往日的灵性。
当仇恨和无奈长年累月堆积到无处可堆的时候,突破口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这是规律,是常情,不是法律能够左右得了的。因为法律太渺小,而常情,太宏大。
于是,万翠菊开始预谋,在董权又一次喝醉打了一家老小后,忍无可忍的她在孩子和丈夫都熟睡了之后,用一块毛巾盖在了丈夫的头上,扬起家里的大斧头对丈夫的头颅一阵猛锤。结果可想而知,丈夫当场气绝。
案子,很快破了。
张胜利一辈子都无法忘记万翠菊的口供:他打我我可以忍,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往死里打我的孩子我忍不了。警察同志,人是我杀的我不否认,但是我请求你们,再给我五年的时间,等我的两个孩子能够自食其力了,我一定老老实实接受法律的制裁,要杀要剐都随你们。
后来他听法院的同仁们说,在法庭里,她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没有谁搭理她。就是有人想搭理她,也无能为力。
张胜利就曾经跟当时公安局的吕局长说过实际情况,也跟分管政法的耿副书记甚至当时的县委郑书记求过情。希望人民政府能够从情理出发对她网开一面。可是没有用,法,不容情。
董权死了,死有余辜!万翠菊被判了无期徒刑。
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爷爷奶奶不疼爱,外公外婆无能为力,姐弟俩靠着政府微不足道的救济以及亲戚和乡邻的微小帮助艰难度日。
书是读不成了,可是也勉强长大。弟弟因为被父亲的一脚提出了严重的后遗症,加上母亲坐牢的重大打击,在十六岁那年精神失常了,做姐姐的为了救治弟弟四处打工,姐弟二人尝尽了生活的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