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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海文其实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位史诗般的人物早已在八千年死于潘帕斯之手。
      潘帕斯则是血族元帅之女,其特殊能力为[破灭之眼]——能够夺取一切事物的时间。而林恩,是与他并肩作战的日族。
      在伊始之初,他们并肩作战,而当凯旋而归之后,林恩却与日族公主约瑟芬妮结婚,并生下了孩子。潘帕斯被怒火蒙蔽了双眼,于是夺取了约瑟芬妮与孩子的时间,杀死了他们。然后在绿茵河畔——她与林恩曾经亲密无间并肩作战的地方,杀死了追赶而来的林恩。
      我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爱恨情仇的简单故事,而直到后来,才明白自己的确是留于表面了。这一场悲剧的起源,却是一次最彻底的误会:
      「因为,那个孩子是林恩留给潘帕斯最深的爱意,却被潘帕斯毁掉了……」
      如同飞蛾扑火,也如同蜉蝣其生,日族的生命终究是短暂,生老病死是其逃避不掉的宿命,如果潘帕斯与林恩继续相爱,那么在欣赏了极致的绚烂之后,当一切结束,便是她崩溃与毁灭的开始。
      这是永寿者爱情的硬伤,爱情对于他们来说,是寂寞之苦的解药,也是自己无限之时光的毒药。
      泰戈尔曾说过,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显然,林恩永远不愿看到他的公主随着他永眠,他选择了更隐忍也更痛苦的道路,但他所没有料想到的是潘帕斯锐利而肆意的性格,于是这一段爱注定了走向另一场悲剧。他们的心灵不再融合,而这样的界限,甚至大于不可估量的时光之差。
      ——正是因为时光短暂生命逼仄,在时间的界限面前,心灵的切合才显得弥足珍贵。
      《噬爱如血》之中令人回味无穷的不至于此,当我看到里奥与他的两个血族爱人最终的选择时,在一瞬间我是有些不解的。
      里奥明明已经获得了爱丽儿自身作为永寿族的时间,成为了永寿,但他却甘愿与菲利斯、莱德温特一道,将自己剩下的时间注入“时之沙”,然后一起活着,一起老去。
      我很喜欢这样的一种感觉,一起经历了起伏跌宕斑斓流经的岁月,看遍了美丽的风景,然后在暮色四合里手握着手,一起慢慢变老,最后一起永远的长眠,不会被任何人打扰。
      这样的人生,才是对完美爱情的最佳祭奠。
      一生的,唯一的,才是最永恒的——它并不因为生命的消逝而渐渐褪去痕迹,相反,正因为生命的远去,而更加显得弥足珍贵。
      诚然,人们总觉得,若是美好的事物若是一直存在,将会是何等的幸福。但我们知道,正因为时间之长,这份爱,是否真的可以坚持到地老天荒?
      正因为时光之海辽阔如斯,所谓的恒爱才成为一种有待商榷的命题。
      怎样的爱,才算是永恒?
      是让这份爱一直一直地延续,直到它自然的消逝?若是如此,剩下的生命里,不是还有大段大段的时光空白么?如果要一段一段地去寻找、遇到爱情,那么会不会终有一天成为了厌倦?
      既然如此,那么这永恒的生命意义又在何处呢?当一切的欲念化作灰土,当生无可恋之时,又有什么能够阻挡长眠的脚步呢?
      而这样的思考,正是《噬爱如血》所带给我的最震撼的感动与深思。
      它并没有真正的给出里奥最终的结局:一千年后,他也许行走在旅途之上,也许已经归于尘土,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被人铭记,他们与他们的爱情真正的永生于人们的心里。他们的名字与他们剩下的时光(凝固在时之沙之中)永恒的留在了中央神殿,与众多在战场上牺牲的英雄人物一道,化做真正的永恒。
      他们的爱情观与人生观,在我看来是非常值得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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