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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二章时代召唤 时代召唤 ...

  •   扛着扁担走在田野里,安笙脑袋上的汗珠不住的流。八月份了,原身王习稚已经退学五个月了,从春到夏也就这么点时间,这个村里稻子苞谷是主要作物,这个时间,学校都放了假,村里的就在家帮忙打稻,掰玉米,能走路的都要来田里送茶水,大人交代后,就能撒开了去田野边玩玩,这些田坎有很多小洞,青年人手臂能伸过去,一进一出,手里就夹着一只龙虾,安笙看着就有点虚,总感觉如果掏出来的不是龙虾,就是斯内克……
      被吐了人一脸的郑德早跑到安笙旁边。只能容许两人并排通过的小路,安笙正使尽浑身力气的挑着肩上满满两大筐的湿稻子,杂草和稻草从筐里冒出头,像是顽劣的孩童,扫过安笙的脚肚子,又痒又麻的。安笙极力忍受着这种难受的感觉,还要被迫听着耳边人苍蝇似的嗡嗡声。
      “三儿,你要不要帮忙啊?你看你,抖得跟个簸箕似的。”然后完全没有伸出手接的意思。
      安笙想着在家里喷了他一口水之后,这家伙就一直缠着自己,通知他王翠兰叫他去田里挑稻子,估计是王习稚大姨父和她说的,然后郑德早就一直跟着安笙,在他面前说着一些无聊废话。
      终于废力的把稻子运回家里的坝子外,外面是大大的水泥地,是村里公用的晒谷子用的。每到这个时节,这地儿就会有一两个人守在这里过夜,防止某些人干坏事,虽然已经不是大锅饭的时代了,但是村里还是偏穷,算得上富裕的就几户人家。
      郑得早一路看着安笙忙碌,在他收拾好后就拉着他去了村口。说是带他去见他表哥,他表哥郑德华要从镇上买完东西回村里,带着安笙去碰碰运气,他表哥一向大方。郑得早大伯去世十几年,表哥在外地工作,上次他大伯母地里干活伤了要进医院,他就辞了工作回来帮他妈务农。
      虽然工作没几年,但郑德华还是挣了一些小钱,买了一辆这时候还算稀罕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其实是他妈逼着他准备着给他结婚用的,出事后还不要他回村,是他表哥却执意要回家帮家里干活。家里只有个妹妹也是抱养的,算八字的老先生说郑德华八字硬,要用阴气压压,最好是阴年生的女孩,正常时候谁家会让自家孩子去别家认爹娘。
      所以郑德华母亲罗桂芳就硬是在镇上的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女孩儿取名郑有芬,罗桂芳觉得女孩子读太多书没什么用,于是在养女小学毕业时就让她辍学了,到如今十六岁,平时只能给家里干干活,有空了自己读读书,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在浅水村这个遍地小学四五年级甚至学都没有上过的小地方,也算的上是气质文静,得体大方的好姑娘,很多人家都瞄准了她,想提前和罗桂芳订亲。
      不过罗桂芳并不满意这种情况,每次有人提出这种事或者是提到这类玩笑,她都表现的十分明显的不乐意,村里人以为她是太看重女儿,就很少跟她提了。
      后来国家政策改革,男女结婚法定改成女十八,男二十,郑有芬就更是被盯得紧了,看到她总是半开玩笑的说,“有芬啊!你没有心上人啊,再过一两年可就能嫁人了,要不要姨,给你相看相看啊?”
      问得多数都是家里有儿子还没媳妇的,郑有芬都一一委婉拒绝。背后被人“切”了几口。
      罗桂芳也算是有福气的人,领养的养女懂事得体,亲儿子又聪明能干有本事,伤了后还主动回来照顾,算得上是被人伺候的方方面面了。
      郑德早和安笙站在村口,村口有块将近两高,三人围成的大石头,上面用红色雕刻写着浅水村,据村里的老人说这颗石头是抗战时候当兵的从山上推下来击打敌人的,但是怎么推的,是不是真的,就无从考证了。
      安笙规规矩矩的站在石头旁边,郑德早则爬上了石头,站在上面眺望路的远方,看着一个小点慢慢走进就摇着安笙,“三儿,快帮我看看,那是不是我哥!”
      安笙凭着记忆,等人近了后说,“不是。”
      然后郑德早就长叹一口气,“唉!咋还没回来啊,太阳都要下山了!”然后就望穿秋水的盯着来往的人和车。
      终于,伴随着“铃铃铃~”的声音,一个骑着二八杠的二十左右到男人骑到他们面前,郑德早一步跳下石头,脚下土堆差点把他崴倒,安笙一把拉住他,才避免了一个狗吃屎。
      郑德华看两人站村口,问郑德早,“干嘛呢?家里的稻子打完了?”说着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安笙,他不是和王习稚很熟,而且总是和他表弟鬼混的王习稚,他也不是很想熟络。
      郑德早扫一眼郑德华自行车上的东西,笑嘻嘻的问他,“嘿嘿~哥,你买了些什么?有没有好玩儿的!”然后眼睛不住的看向把手吊着的袋子。
      “嗤……”郑德华冷笑一声,然后伸出大掌,壮硕的手臂照着郑德早后脑勺就是一巴掌。
      “啊!你干啥嘞!小心我告诉我爸,让他说你!”郑德早被一下打得疼飞了刚才的贼像。
      郑德华绝对的身高睥睨的看着他,“臭小子!今天又偷懒,你爸和我说了你就喜欢偷奸耍滑头,叫我好好管教你,你再在这个干活时节偷懒,看我不扇死你!”从装了满满当当的布艺袋子里掏出两瓶二锅头和一盒蛤蜊油给了郑德早,然后就骑着二八杠走了。
      郑德早看着手里的东西一阵气闷,虽然都是好东西,但是不是他想要的……他把蛤蜊油给了安笙,拿着二锅头回去给他爸,蛤蜊油估计是让他给他妈的,但是他妈喜欢用镇上卖的护手霜,蛤蜊油觉得太油了,就不愿意用,干脆就给了安笙。
      告别郑德早,安笙拿着蛤蜊油回家,到家时已经有七点了,天色开始暗,山上的太阳已经完全落下,留下半边的火烧云,烧的山头发亮,伴随着落日余晖,安笙到家时,王家已经开饭了,王勇成坐在高位,手边有一杯子白酒,挥发在空气里,不算好酒的酒香引得安笙皱了皱眉。
      每晚王勇成都要倒上一杯,饭菜不动,等汤上来后趁着刚出锅就舀一碗滚烫的汤先喝一大口,说是要先暖胃,但是以现代知识,滚烫的汤容易烫伤咽喉和食道,所以不建议这样暖胃……每顿饭可以没肉,但是王勇成必须要有汤,吃饭的时候安笙是家里最小的,只能坐下位,靠近门口方向,八仙桌左右是外婆梁会和大姨王玉兰和王翠兰的位置,大姨父则长期在打渔的地方水库边搭了个居所住着,偶尔回他赵家住住,儿子赵列兵则和他妈在外公家住。偶尔才会去赵家住。
      赵列兵和安笙坐在下位,安笙吃饭一向安静,吃饭不吧唧嘴,也没有撒饭粒,而反观旁边的堂弟……
      筷子在菜之间穿梭,饭粒横飞,嘴里吸溜声不断,听得安笙额筋跳动,忍不住说,“你慢点吧,又没人和你抢……”
      大姨王玉兰无奈地说,“三儿,你别管他,跟个饿死鬼投胎似的,和他爸一个样!”
      安笙记忆里几次和大姨父同桌时,好像确实是这个风卷残云的样子,每次收拾的时候都一桌的饭粒油水,安笙嘴角抽抽,没说啥了。
      梁会笑着说,“还说你弟弟,你今天怎么这么规矩,平常也和他差不多啊?”有些不对劲,安笙感觉有点不符合原身性格,然后看了一眼王翠兰。
      人一言不发,看都不看安笙一眼,安笙觉得他妈可能还在为他不争气和他置气,于是就迅速想好解释说,“我这不是觉得不读书了,以后也没什么大出息,干脆在家帮忙干活,以后就不会像以前一样出去鬼混了……”还没说完,王翠兰就红着眼睛一拍桌子。
      望着安笙骂道,“小兔崽子!什么不读书了就没出息,你要是争点气,至于吗!”说着就流着泪,还站起身要去拿竹桠打安笙,被王勇成一声吼给喊住。
      “干啥呀?不读书就没出息?你自己觉得呢?你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在读书吗?大哥说二哥,你们都差不多!”说着就停一会儿,众人也不敢出声,接着说,“不读书就不读,我没读什么书还不是活这么大岁数,人只要活得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干的事,就没啥大不了的!吃饭!吃了给我好好说!”然后就又舀了一大勺汤喝了下去。
      然后又大声喊到,“汤都凉了,把锅里的填上!”
      安笙自觉的去添,顺便摸了一下盆子,是温热的,正常喝正合适,不过外公喜欢喝滚烫的……
      饭后王勇成和梁会在土场坝边上坐着竹椅乘凉,夏天天气炎热,白天恨不得洗十几回澡,晚上的凉风习习让人倍感静谧,屋外还传来蛐蛐的
      “唧唧吱~唧唧吱~” 估计在和同类进行着友好的繁衍交流……
      安笙走进王翠兰房里,王翠兰坐在窗前,眼睛望着外面,安笙走进后开口说,“妈……”
      王翠兰看他一眼,眼睛又红了,安笙连忙搂住她,僵硬一瞬后催眠自己:“这是我妈,我没有冒犯的意思……这是我妈,没有冒犯的意思……”
      然后不经意的松了松力道,自然的说,“我知道您供我读书不容易,我自己不争气怪不得您,您辛苦我是知道的……”
      王翠兰想说什么,被安笙堵住话头,“您不用觉得您儿子很聪明,我自己几斤几两我心里清楚,就算是去镇上,我也还是这样,还不如就在家种田,说不定还能养我们老王家……嘿嘿!”然后抱了抱王翠兰,把王翠兰嘴边骂人的话给退了回去。
      ……
      ……
      母子两人的关系好不容易又恢复,安笙这下就是决定了不去读书了,现在家里就只有赵列兵一个孩子还在上小学了,这小子虽然顽皮,但是脑瓜子聪明,学什么都是好的。
      安笙就想着把自己的一份让他一起学下去,所以,安笙打算给堂弟进行补习……
      虽然在别人看来是半斤八两的两人,但安笙现在是高中生,现实是毕业大学生,所以……嘿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二章时代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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