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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系 ...


  •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我“二进宫”时,已经十一月,日历很快就翻到了永徽三年(公元652年)——这是一个不太顺心的年份。
      这一年三月三,在宫里关了很久的我,终于可以出来放风了——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散心。于是我早早的就给徐惠她们递了信,约好在曲江上泛舟。
      三月三一大早,我天不亮就开始梳洗打扮了,李治这个闲人围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我没搭理他——小姐妹聚会,坚决不带家属,带家属多扫兴呀!
      要知道,虽然说“长安水边多丽人”,但谁也没说过,这个“丽人”只能是女的呀!如果家属在边上跟着,万一遇到一个帅哥哥,想多看人家两眼都不方便,更别提议论了——坚决不带,说不带就不带,可怜兮兮的围着我看也没用。
      终于收拾妥当了,可以出门了。李治也终于鼓足勇气向我开口了,我笑眯了眼,打算等着他说完再直接拒绝他。可真的等他把话说完之后,我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说:“杨姐姐她们三个下江南去了,已经走了十来天了……”
      我震惊:“你骗我的吧?怎么没人告诉我?你一定是在骗我!”
      李治说:“她们怕你吵着闹着要跟着去,所以就托我在她们走了之后再告诉你。”
      我想起来了,元宵节的时候她们三个说过要到南边去一趟。她们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说是什么“和离”和“义绝”这些有助于改善女子权益的条款虽然已经写进了律条里面,但她们发现知道的人却不多,更别提运用这些条款来改善自己的处境了。于是她们谋划去做一些法律普及与宣传工作——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普法”。
      哼!去江南普法,说的好听。普法哪里不能普啊?哪一定非得去江南呀?时间特意选择三月份,地点特意选的扬州——“烟花三月下扬州”,只要会读两句诗的人都知道,三月份最适合去扬州玩呀!
      什么?这句诗是李白写的,永徽三年(公元652年)他还没出生?
      那他是哪年出生的?哦!长安元年(公元701年),隔了四十九年,将近半个世纪!
      那又如何?三月份扬州好玩是常识,还需要背首诗才能知道吗?她们这就是打着普法的旗号,去江南玩——聪慧如我,第一时间就识破了她们的“阴谋”。于是我非常积极踊跃的要求加入普法宣传队伍,并且表态将会勇争普法先进骨干……总之,就是什么要求你们尽管提,反正一定得给我在南下的专车上留个座。
      她们三个当时都面露为难之色,说我身份特殊,跟着去不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呀?身份特殊?我有什么特殊身份?我进宫至今都没有得到任何后妃的封号,当然也不算宫女,因为宫女的花名册上也没有我的名字。也就是说,在后宫的户口本上,我属于“查无此人”系列。
      李治早就想好要给我一个名分:“宸妃”。这个封号不属于后宫固有的妃位,是在礼法之外,新拟的封号。这是李治他爸临终之前想出来的封号,他当时想把我赐给李治,特意取了这个封号给我,并且在颁赐封号的圣旨上特别说明,“宸妃”在后宫位居贵妃之上,地位仅次于皇后。他说这是对我的补偿,让我以后不要跟王氏争皇后之位。而我当时一根筋的想出宫,所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谁知……打脸来得太快了!
      但是,我进宫这么久了,册封的诏书却迟迟颁布不下来。听说是宰相团那里给卡住了,王皇后也不乐意配合,内庭外朝一致不同意,于是这事儿就这么僵住了。
      王皇后不乐意配合我可以理解,毕竟大家都是女人,这种事情搁谁身上都不会乐意。但宰相团那帮大叔跑出来作梗是为什么呢?
      李治曾经多次试图跟我说起事情的缘由,但我还记恨着之前不让我出长安的事,于是打定主意不再听这些朝堂上的是是非非,每次他刚开口我就会把话题岔开,一来二去他也就不再说了——这才对嘛,这就是你们男人的事,而我,是女人,朝廷的事跟我有半文钱关系吗?
      现在正好,从礼法上讲,我跟李治没有任何关系,我离开皇宫,大臣们没有资格来劝谏指责皇帝的不是。只要李治给我解除“保密禁足令”,让我可以离开长安,那就一切都没问题了!再说了,这都快三年了,也该脱密了。像我这么家世清白、政治可靠的人,怎么可能会能叛变到别的国家去啊?实在不行。我就用我的“非婚夫”做抵押,换取我的自由身——我连劝说李治的台词都想好了。他不同意也得同意,否则……
      杨姐姐她们三个,竟然就这么把我抛弃了,不行,我一定要找她们理论去。于是,我气哼哼的开始收拾行囊,打算南下当面声讨这三个无情无义之徒。结果却发现,我现在的处境比以前更糟糕,以前是出不了长安,现在连皇宫都出不去了——好你个李治,这是真把我当犯人了。
      于是,在成亲不到半年的时候,我跟李治开始了冷战。这不是我跟他第一次冷战,我们小时候曾在一块读书,就曾因让不让我出家的问题而冷战过,那一次冷战长达半年,这一次冷战只持续了三个月——这跟预计严重不符,我原来的计划是要打破上一次的记录的。
      促成我跟李治和好的原因很简单,可以说是一个意外之喜:我怀孕了——幸好没有去江南,否则就我们那个时候的交通条件……想想还真有点后怕。
      我怀孕的消息,触动了很多人敏感的神经。首先沉不住气的人是王皇后及其家人。王皇后的舅舅柳奭献上一计:让王皇后出面,请求李治立庶长子李忠为太子——他们这一步棋,让我跟李治彻底慌了手脚。
      “宸妃”这个封号能不能有,我并不在意,李治说过,无论我是何位份,他绝对不会让我的孩子受委屈。在得知我怀孕的消息之后,他激动的说,如果生下来是男孩,就封他为太子……
      李治很不高兴,我很委屈,但是我们两个都无可奈何。因为自李治登基以来总是磨磨唧唧的宰相团,在立李忠为太子的这件事情上分外积极。内外意见一致,李治被架在火上烤,里外不是人。我看着怪不忍心的,于是拉着他“往后退了一步”——永徽三年七月初二,立陈王李忠为皇太子,大赦天下;初十,任命于志宁兼任太子少师,张行成兼任太子少傅,高季辅兼任太子少保。
      经过李忠事件,我才明白,原来朝廷的事,跟我们这些深居后宫的女人不但有关系,而且关系相当密切。既然关系如此密切,那我自然就得抽空关心一下!过问一下!反正怀孕的我,哪儿都不能去了,闲着也是闲着。那就随我老公一起,陪着各位宰相叔叔们,好好“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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