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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镜中的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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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我就幻想,在某一天的某一个夜晚独自去远方流浪。一定要是在深夜出发的,但这深夜必须得有月亮并且要足够圆,这样才有孤独的感伤和漂泊的浪漫。不过我想象的流浪,前提是我要赚够了钱,因为我要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爹娘,所以这钱要足够他们养老。为了自己在漂泊途中出现的意外有保障,所以这钱要足够我慷慨。还有总要确保我某天流浪不动的时候能有个休息的地方吧,所以这钱是不能不足够的。还有……太多了以至于我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够赚足这笔钱,所以我的流浪梦在什么时候实现一直它都是个迷。
有人说,有钱的这叫旅行,没钱的才叫流浪,很显然有时候这行为是可以用钱来划分界限的,可这也等于说我有钱了就永远实现不了流浪的梦想了,为此我一直矛盾。但是这从来就不是我的主题,我之所以幻想流浪,那一定是充满浪漫爱情故事的,我要去寻找的是一个公主,那可不是皇亲国戚的公主,她只是我的公主,我的心爱的女孩。她要足够美丽,因为我很帅;她要足够温柔,因为我很体贴;她要足够可爱,因为我很顽皮;她要足够勤劳,因为我很懒惰;她要足够丰满,因为我很喜欢小猪;并且她要足够高,这一点很重要,她足够的限度是不可以超越我的高度,因为……我很矮。可能这个幻想有点过分,但是你们千万不能骂我,因为要这个女主角就必须得要我喜欢,不然叫我爷爷我也不干。
有很多事情不是常人可以预料的,就好像我不知道我何时会死去。所以我从来就不相信命运,譬如有个算命的说我今天会破财,那么他就倒霉了,因为我为了证明给他看,所以绝对不会付给他半分钱。可是生活在这肮脏的城市里,太现实的世界又不得不让人相信这一切是不是在冥冥中早有注定,所以每次我都很乐意陪我奶奶去拜菩萨。我承认我有点叛逆,就如我叛逆了我的父亲,他给我取名登科,但是我并不优秀,显然我徒有虚名,并没有如我父母的意愿而登科及第,所以我很普通,普通如立在鸡群里我还是个人一样,绝对不会变成一只鹤。其实我很想成为一个非常人,但是凡事都有偶然。譬如有一天你正在兴致勃勃的干某件事情的时候突然发现消失了两百块钱,估计你会和我一样郁闷一整天。假如你不会,那么肯定并且可以确定你绝对是个非常之人。因为钱这东西虽然乃身外之物,但有句话说的绝对权威——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显然我们的郁闷不是罪恶的,就好比美女与金钱之说,有了美女的你不一定有钱,但是拥有金钱的你绝对会有美女,那么选择美女还是金钱?除非你一个不选,不然像这种鱼和熊掌兼得的事情,只要你丫的不是绝对的蠢蛋,都会选取金钱。记得果戈里在《死魂灵》里说,“钱这东西是最靠得住的,不论是同学还是朋友都会坑害你,你倒霉的时候他们会第一个出卖你,可是钱却不会出卖你,不管你遇到什么难关。”所以我们为钱郁闷,这是最现实的想法,没有人可以逃脱这一个话题,我想上帝也许也会有这么一天的时候的。为此我决定不做非常之人,还是做个常人吧,去多多体会那人生中许多不可名状的郁闷。
郁闷就像一种状态,不是高兴不是伤心,它就像一个力量,想把我淹没,把我用力的往下拽,往下拽,上头好似一泓黄泥水赌得我透不过气来,我几欲窒息但却是无力挣扎。我还能怎么办?要等待消失吗?等待逃离死亡的瞬间吗?这犹如我等待命运把我连根拔起时那清爽,犹如那整整万年的思绪都在瞬间掠过。好不容易才停留在沼泽地里那空隙间的希望,却被扼杀在黎明前的那一抹黑暗中。每每触及如此,犹如我再获重生。如此品味,人生才够精彩。就让非常人见鬼去吧,那愚蠢的思考,不值得我一拳把他击碎,我发誓要用鼻屎砸死他。我们要把分过的淋漓尽致,那才不枉费人生一世呢。我如是想着……
“你无聊吗?”
“不无聊吗?”
“郁闷!”
“去死吧!”
二、
“你爱我吗?”
“爱吧。”
“那走吧!”
“去哪里?”
……
我没有拒绝她,我们就这样走着,走着,走过月满西楼,也走过灯火阑珊,走过月上柳梢,走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呵!那是一地的颜色,水乳交融,温暖缠绵的颜色,在那里花絮飘零,轻舞飞扬。
此时此景,我早在这温情里沉醉,我只渴望风,渴望糜醉的风,将我轻轻抚摸,一直抚透我的骨头。她躺在那些花儿上,柔情似水;我枕在她身上,似水柔情。我们感受着阳光穿过花儿的斑驳,那一如我们的青春已是无悔。
“我喜欢花,你喜欢吗?”
“喜欢吧。”
“等有一天,我们有钱了,你送花给我吗?”
“送吧。”
……
“我要是有钱了,我就每天买两朵,送一朵,扔一朵。”
“才两朵啊,那么小气。”
“那我就买两车吧。”
“我又不想开花店,要那么多干嘛?”
“你不是嫌少吗?”
“不是啊。”
……
“你说是真的吗?”
“恩。”
“那以后你没有两车花铺的新房,我就不进哦。”
“要是以后我没钱呢,你就不跟我了?”
“不是啊……”
“以后就算我只有两间茅草房,你也得进!”
“呵呵~~~~”
……
“你相信吗?每一朵花里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
“哎哟,谁啊?!”
我突然觉得额前一疼,脱口而出。一粉笔头正兀自从桌上向地上滚去。
“你干嘛呢?发春梦啊?”
……
好容易才缓过神来,才知道原来还在上课,老师已站立旁边,两只鱼眼透过玻璃缸瞪着我忽闪忽闪,头上冒着青烟。我没趣的避过这还真像我欠他钱不还一样的眼神,只顾低头向着书本,才发现书本是倒着放的,上面还有一坨口水汪亮汪亮的。
唉,世上最庆幸的事情,莫过于在噩梦中惊醒,突然发现自己还在这个真实的世界上;而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在美梦中被猛然惊醒,发现一切已归为泡影。正当我与我的爱人如沐春风的关键时刻,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打断了我的一枕黄粱,最后还不能发泄,爱别人之痛苦如斯,我又何必不能自已呢?大幸自己此时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再也不必像从前那般痛苦了。这个说起来,是在我读高四的时候的事情了。经过高中三年的醉生梦死,就在那一年,突然之间我想好好爱护自己,而不是去爱别人。因为爱别人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痛苦的连做梦都不得安宁……后来才明白,原来这样就是所谓的“自恋”。
有的人很讨厌自恋,但是他们还是会和自恋的人一起走路,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睡觉。只是偶尔兴趣来潮的时候拿着“自恋”来弹劾别人,那时侯他们认为自恋就像一种精神上的“病”,就像尼采一样总要在精神的痛苦中死去。可是等到明天睡醒时可能他们的其中一个又将成为另一个的笑柄。其实自恋有什么不好啊,至少没叫人给嫉妒死,有时候还可以聊以自慰,并且这感觉也可以屡试不爽。譬如以前,因为我比较矮,站在高个女孩面前多少觉得自卑不已。现在上帝死了,查拉斯图拉开始传道了,并且主宰了万物生灵的思想。我也得要按照自己的标准活着,于是那时我得出了我的非美女定律:凡是比我高的女孩都不是美女。一个伟大的“学说”将要诞生了,这何曾不是对自己的一个很好的安慰呢?我知道世事无绝对,不管什么东西走向极端了都会带来弊病。所以我不是尼采,我也没有酒神的思想,我更不会诅咒上帝已经死了,因为我暂时还不想冒昧的舐犊这位踢了地球一脚的“伟人”。
记得那是否是但丁说过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思想——“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于是那时候我开始沉默,我不想和那些庸俗的人说话,就如古人不屑于对牛弹琴。是的,曾经是那一段时间里我都很少说话的,尽管你是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也想不起该对你说些什么。沉默是最好的回答吗?我几乎花了几个晚上去论证这一命题,可是都不尽如我意,后来事实证明这都是行不通的,什么“沉默是金”这都是一些文人的堂皇之词,用来牵强人意的。现实的社会中,沉默是没有大雅之堂可以容身的,也许你能在墙角边的小草身上找到诠释沉默的理由,可那无非又是一个无言死亡的结局。在暴风雨的前奏之后,爆发的终归还是嘈杂的雨点,只有那小草絮败在下水道入口的边缘,经过肮脏的泡沫的排挤之后,最终还是要在烈日下沉默着死去,因为没有人会在乎这么一个灵魂的枯熄。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世界里的命运!可毕竟我沉默过,就在她一石激起我平静湖面的涟漪之前,我沉默过。
那时候我似乎已经在沉默中习惯了孤独,直到她的出现我人生又出现了另一出戏剧性的插曲。没有人会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就好像没有人会知道为什么我不像小草一样在沉默中死去一样。她的出现正是因为要注定我不再是沉默的,也不再是孤独的,更不再是小草一样死去的。她让我一把抓住了这城市的尾巴,任凭你是如何的摔打,我终究是要在你身上扎出一个血洞来,印象深刻。
她是在我走出了那与我共处二十年的小城来到另一个大城市中碰到的一阵风。
以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小城,尽管小城很小。那是一座坐落在东海之滨的小县城。我总喜欢把县里的所有地方都亲切的概括为小城,因为在书上的中国地图里我总是找不到她的痕迹。在小城的四面都是青山,山下有碧水长流不息。每一座山都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每一条水也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很小的时候就对着这青山碧水凝望,我很想知道,山的那一边是什么,仅仅是大海吗?
可能是上帝注定我要有一颗不羁的心,那里倾写着一生漂泊的命运。是的,我有预感,我将沿着城市的屋檐下流浪,倾听列车牛气的声响。呵!寻找世界的尽头是我的宿命。自从上苍开始流下第一滴泪水的时候就注定我是不属于小城的,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从来都不是。我要去寻找的是一片由自由堆积的蓝天下的那一层深蓝色的忧郁,这是小城不曾有的,也是小城无法给予我的。小城能给予我的,只是那些丑恶的嘴脸,污秽的言语,整一片与那青山碧水格格不入的乌烟瘴气,和一些老黄了的记忆。我是如此的讨厌它,但似乎又无法忘却它,尽管我想方设法的要遗忘关于它的一切。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思想?我至今无法明白,或许是那几十年的片片记忆腐蚀着我的身躯终究是太深了吗……
三、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总是和婵在放学的时候一起跑到山上去玩。婵是我小学同桌,她家和我家很近,她和我一样是单眼皮,给人感觉很亲切,我妈妈很是喜欢她。婵她总是胖嘟嘟的,很可爱。婵的头发有点浅黄色,白白的脸蛋带着天使一样的笑容,婵的一切都是那么玲珑剔透。我有预感,她将是我的公主。
婵的声音很甜,到现在我都觉得夏天里的蝉鸣是对她的一种侮辱,以至于我一直以来对夏天的蝉鸣都非常反感。我喜欢和她说话,我喜欢她的笑声,我更喜欢她对着山谷大喊我的名字。和婵一起,我会觉得浑身的清爽。
婵有时候会突然哭起来,然后去告诉我妈妈,结果我总是被挨骂。看我默默的认错,然后她就笑了——虽然我并没有错,但是我仍然不说出来,因为我喜欢看到她笑。
婵也有时候会在上课的时突然哭起来,当然我又被老师罚站,挨训了。婵又笑了……
和婵一起快乐的记忆,更多的还是在那大山里。山呵!一直默默的承载着我们的记忆,直到永远。
那山是美丽的,是硕健的,是不老的,是五彩斑斓的。山上有一片一片的竹林,连绵起伏。竹林下有草坪,有鲜花,有野果,有水流;竹林间飞舞着蝴蝶,穿梭着鸟儿,奔跑着我和婵的身影;竹林上漫溢出山涧流水的淙淙,鸟儿幽雅的叫鸣,婵的笑声,还有我们一起哼唱的歌声,随着风带起的绿浪舒卷着,舒卷着……
在那里我们一起荡我们自己用藤条在两棵竹子间扎起的秋千,一起在两棵竹子间跳橡皮筋,一起采摘鲜花野果,一起透过指缝仰望竹林上空羞涩的太阳,一起寻觅泉水之源。倦了,我们会一起去山崖的那块石头上休息,然后对着山谷一起喊对方的名字,静静听着山谷里的回音。
婵说,每个山谷都住着一个仙女,只要对着山谷大声的喊一个人的名字,听见回音了就是她记住了,她就会一直祝福着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是以后,我们都会在放学的时候一起到这里对着山谷喊对方的名字,静静听着山谷里的回音。在这里,山谷记住了婵,我记住了婵,不知道婵是否也将我记住了?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婵送给我一双袜子,很漂亮的。我没有像书上写的那些故事一样,珍藏着,直到老去还尘封在箱底。第二天我就穿上了,我知道婵喜欢看见我穿上。婵说这样可以保护我的脚,以后可以常常陪她去听谷里的回音。
可是就在这年的冬天,婵走了,就这样走了,我哭了。不知道是老天的怜悯,还是命运的故意捉弄,我清楚的记得婵走的那天晚上,天空下起了大雪,下了整整一夜。
那天,我刚从姥姥家回来就听村里的人说婵出了车祸,当时就走了。那一段时间我几乎恨死那个司机了,我暗自想着要为婵报仇。于是几个晚上我都偷偷跑出去,搬来大石头放在马路中间,希望他撞上。我总以为老天是公平的,一报还一报,只是一直都没有听说有车撞了。那时候起,我就不信苍天有眼,因为老天从那一天起跟着婵一起死了。
婵走了,除了带走了身边人的几滴眼泪,别的什么也没有带走。小城依然喧嚣,大山仍旧美丽 。婵再也不能和我一起玩耍了,再也不能和我一起去对着山谷大喊,静静地听回音了。仙女,你记住婵了吗?是的,她记住了,婵从那以后就得一直住在这旁边了。
婵走的第二天,我穿着婵送的那双袜子,踏着雪,在山崖的那块石头上呆了一整天。我向山谷大喊她的名字,除了雪后幽静的山谷传来更响了些的回音和着雪掉落山谷簌簌的声音,再不会有一个像婵那样美丽的声音那样亲切的喊我的名字了。我又哭了,我的泪融化了雪,于是雪哭了,我们都哭的好伤心啊。尽管我们哭得一塌糊涂,可是最终也没有感动谁。仙女呢?上帝呢?天神呢?都冬眠了吗?我相信那一刻的我的心一定是天底下最孤单的。
后来我才知道,在婵出生的那年,她妈妈就走了。我似乎是突然之间明白了婵为什么总是无缘无故的哭泣。婵的妈妈很漂亮,我妈妈告诉我,婵长的很像她妈妈。在小城里有句俗话:儿像娘,铜钱可筑墙;囡像娘,哭断肠。难道真的女儿长的像妈妈,就会是很命苦的吗?我总不愿意相信,也许自古红颜真的多薄命吧。
再后来,我知道,原来婵说山谷住着仙女是真的。“回音”的英文词是“Echo”(厄科),厄科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仙女,因为恋爱美少年那喀索斯不遂而形消体灭,化为山谷中的回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的安排,还是一个美丽的巧合。不管如何我也总希望婵可以化作回音,能在某一天,我再去看她的时候,向我倾诉,向我微笑……
不久,小学就毕业了,我们拍毕业照的时候,婵没有来,也来不了了,但是我还是要求同学们在我身边给婵留下了一个位置。那年就留下了这一张不完美的照片。每当我看到毕业照的时候,我就想起了婵,尽管我的身边缺少了一个人。
记得后来我又去山崖上看了婵,看见山崖上秋花惨淡,山坡上秋草枯黄,更是勾人泪下。婵!我依旧对着空谷大喊,回音依旧,可是人已非从前。
那天回家,已是夜灯初上。晚饭后,我看着窗外出神。一轮明月正被乌云吞噬着,飒飒的秋风甚是凄凉的吹着 ,月下小城通明的万家灯火才勉强挽回中秋佳节的气象。我举头长嘘,叹秋夜之漫长,可最牵挂的还是对婵的那段回忆……良久,我觉得有点寒意,遂关掉窗户,坐到书桌前,对着桌子上的镜子发呆。
那天晚上我给婵写了一首诗,与其说是一首诗,我宁愿相信那是我心里对婵的祝福:
那年我清楚的记得
你十二岁
十二个年华后
你走了
你轻轻的走了
带走了我十二个回忆
化成回音
祝福着我
我也祝福着你
祝福你
和我一起成长
和花儿一起美丽
我希望婵可以在我的祝福里原谅我,因为我有预感,我将从此把这故事忘却在冷风里。
呵呵,也许你们会诅咒我无情无意,可是后来事实证明我忘记这个回忆并非是我的无情。因为我总是为我美丽又伤感的这段童年的回忆祈祷着,可是我又会觉得非常的空虚,因为这样的童年几近于虚无而又飘渺。我是一直都爱幻想的,我幻想我拥有这样的一个童年,然而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所以婵是没有的,那山谷也是没有的,或许真有人送过我一双袜子,但是我那时候绝对是不解风情的,可能还暗自高兴白拣了双袜子可以穿。
可怜我的童年是平凡的,也是无趣的,只后来一直无法让我忘怀的是我那个时候的两位老师。一个是我的语文老师也是我的班主任,一个是我的美术老师。听说现在语文老师调到镇里的小学当副校长了,美术老师也成了我读过的那小学的校长了,我为此感到很欣慰,因为我的心是自私的,我总希望对我好的人有好报,对我坏的人有恶报。
对美术老师的印象,一直他都是帅帅的小伙子。在他的身上我读懂了生命的活力,读懂了青春的蓬勃。那时候我感觉他就是太阳,是给我生命的太阳,催我成长的太阳,真的,站在他的身边我就渴望创造。
他来到那个小学的时候我已经二年级了,就是那个二年级的某个早晨开始,可以说他就成了改变我一生的人。那天早上我们刚开始早读,他就把我叫去了画室,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有预感这将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在画室里我清楚的记得还有好几个我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我们一起在那里画画,快乐的画画,一直以来都不敢尽兴地用自己爸妈给买的水彩笔,在那一刻我得到了满足,生平第一次觉得满足。我可以不用顾忌水彩笔的水和画纸将要用光,不用顾忌向妈妈要钱买水彩笔和画纸时妈妈略带责备的目光,在那一刻起我彻底迷恋上了画画,坐上了开往艺术殿堂的那一列火车,我可以听到铁轨边美丽的风,可以看到血色的生命在天空绽开成一道道的彩虹。从此,我便踏上了这艺术的不归之路。
后来的后来我挣扎着爬上了大学的艺术系,如果没有他的出现我想我的人生不知道又将是飘摇在哪一阵风中语文老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学毕业的时候他送给我的一句话——“持之以恒”,可惜我并没有做到持之以恒,于是从那时候以来我人生发生了改变,一直优秀的我后来变成了一个差生。虽然我并没有感觉我是一个差生,可是从老师的眼里我能看到在他们眼里的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差等生。不过我并不在乎,我不在乎那仅仅从一个小眼睛里就能看到的一个时代的落差。我确信那种片面的思想只能停留在肮脏的灵魂里,停留在一个被教育制度完全俘虏的人群里。教师如是,我的父母如是。我是没有想过若干年以后我将去为人师表,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可不想去误人子弟,不想看到自己去扼杀在学生身上重现着的自己的过去。可是与我一起上课翘课的同学去投奔人民教师这个行业的却大有人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怪圈,这一定是一个恶性循环,这使我无法感叹若干年之后人民的素质将走向哪一个悬崖或者高峰。
高三毕业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那只是我所犯千万错误中的一个小错误而已,可是那个时候的班主任却抓住机会强烈要求学校开除我。这些还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的一切都是在秘密中进行的,没想到这种“肮脏的交易”已经到达了一个不可告人的地步了,是我的不幸还是他们的悲哀呢?我一直不知道我老师对我的不满已经到达了那个程度,看他平时利用我们时笑嘻嘻的嘴脸在关键时刻怎么说感冒就感冒了呢?呵,真是风雨欲来不可挡,皇帝一怒将遭殃啊!后来是小学的语文老师帮我了却平息了这事,后来我爸告诉我,他第一次去的时候老师的不理不睬,第二次去的时候老师的笑脸相迎的景况,我突然明白了,原来那欲来的风雨“势”可挡!
当一个学校成了一个社会傀儡之后的景象,那将是人民可以信任的公仆吗?是学生可以寄托的摇篮吗?是知识的殿堂还是权利的囚牢?我无法置之可否。
我曾经想过,我一生所犯的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无法谨遵师教而持之以恒。如果我做到了,那么我又将如何是哪一个世界的人呢?我不得而知,只现在凭空增添这徒劳的幻想。
如今想两位老师也有少许沧桑了吧,可在我的记忆里他们是个不老的传奇,一切都是那么记忆犹新。很早的时候我就想去拜望他们的,可是我却总觉得无颜相见,让他们看着自己不成器的样子,我于心有愧啊。遥想当年项羽战败不肯见江东父老,饮恨乌江的情景,我又觉得是何等滋味呢?从小的时候长辈们就谆谆教导我们“前车之鉴,后世之师”,可是真到了这个时候我却难以战胜人性懦弱的那一面,成为令社会唾弃的垃圾。很多时候真想把自己按在角落里痛打一顿,然后扔到马桶里随水冲走算了。的一片叶子,落在哪里,又将落到哪里?
人说当事已成往事,再回首已是不堪,可真个往事不堪回首也就得了,但毕竟有些事情是人生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记得菲在给我的信里说过“人类最美丽的权利就是遗忘”,我觉得这不是没有道理的。美丽的遗忘,多好的形容!人类就好像生来就是为了遗忘那些繁杂的记忆的,我们有权利来忘记悲伤,那是因为我们要追寻快乐!谁都想快乐,当遗忘诚如我们随时可以挥洒的汗水那般英俊,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因为快乐而美丽呢?也许遗忘不是人类一种可以选择的权利,所以我想忘记的也并没有犹如我奔跑在一万米途程中所挥洒的汗水一样随风入土地消渗,一点也没有。我想忘记的还是没有忘记,我想记住的还是会忘记。那只要一丝丝的发梢都能雕刻一段快乐或者感伤的往事,只要一丝就够了。
遗忘的毕竟还是没有所谓的记忆,但是已经是美丽的了,遗忘吧,虽然我不能给你一个完美故事,但是我还可以幻想一段完美的结局。
四、
无趣的时候,我总想起儿时一块儿游戏的伙伴——民,民是住我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一户人家里的,前些个日子听说他堂哥添了儿子,这不刚好凑个数,四世同堂,人丁兴旺。他爷爷的爷爷肯定是不在了,但是他爷爷90多岁的老头了却还能抗着犁拉着牛下地耕种,这对他们这样兴旺的家族来说无疑是件好事。你还甭小看这样个老头,他可是一家之长,掌握着“生杀大权”,他老人家要放个屁,儿子媳妇想出个声那是想都别想,这么个大家庭也只有靠这老树健在枝叶才能那么旺盛。
对老人我一向是尊敬的,民跟我这么熟,多少也有点近墨者黑,于是民对他爷爷是比对他老娘还亲的。知道的人当然是说他没交错我这朋友,不知道的当然说这小子孝顺着呢?
象棋这个东西要在国外你不会下那是情有可原,可这都土生土长的在中国,你不会下象棋多少会有点丢脸的。幸好我还是不懒,能跟老伯坐上几个钟头。老伯的象棋好是镇上有名的,听说以前为此还奖了一个高压锅呢。老伯就是民的爷爷,按理说我得跟民叫他爷爷,可乡下人家族观念根深蒂固,所以按辈分排他爷爷和我老爸同辈,当然我就叫他老伯了,这是国情所需,我只管叫着就是,民他不还得叫我叔叔来着,呵呵,过瘾着呢。
我和老伯下棋的时候,民当然也在旁边观战,这孝顺归孝顺下起棋来,民不说二话的帮我,你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当然你们都知道的,因为我终究是棋差一着嘛。
这要是我赢了,基本上我是大拍一下大腿——真是清脆,接着大叫一声:“民,你真够哥们!”当然这大腿是民的大腿,因为我这招已经练得让民是防不慎防了。这小子棋是下得不怎样,可在旁边戳棋眼是一戳一个准,为此我每每必夸,你棋艺又有进步啦!当然老伯也不是好惹的,民受他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就是老伯每次都和我一样没有新鲜花样,顺口溜出一句,观棋不语真君子,把酒多言是小人。
要是我输了,当然也得感叹几句,八九不离十“哎,毕竟还是一家子来的亲哦”,一下就把“责任”塞给他了。他爷嘛,就是笑笑,也不说话,看似挺稳重的,可心里不晓得有多乐呢?
为此民总向我牢骚,我拍拍他肩,“兄弟,这不亏!”于是他就嚷着,下次再也不帮我了,可关键时候又忘了。
民的爷爷是在我们初中毕业的那年暑假走的,坐在椅子上就这样睡着了,睡得那么安详,上午还和我争昨天那盘棋是应该和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了。他老人家走的时候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可善后的时候家里的人就闹翻了,人还没入土就争着怎么分家。从老人家走的那天晚上开始一直到老人家入土为止,中间还是亏了民的大伯牺牲小我成全了大家,整整一十四天,可真所谓是一朝树倒猢狲散。
如果说我为什么还没把民遗忘,那是我还当他还是个人物,是个有故事的人物。这不,高考的时候又和我一起落榜,又一起复读,这也可谓是“患难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可抛也”。
2001年9月28号,阳光明媚,是个翘课的好日子。当时我还在教室里睡觉却被同桌堵住三窍硬把我从梦里拉回,对于雷打不动的我这一招却很灵,只要堵住我的嘴巴,拈住我的鼻子我是非醒不可的。原因是,民在CALL我,铃声已经是惊动。教室是出奇的安静,我习惯了这样的情况,八成是老师在玩无声的抗议,小学是这样,初中是这样,高中也是这样,高复当然还是这样。这一招可以说是老师的必杀之技,无论下面有多大的声响,只要老师一停止讲课,无声的望着下面,最多三秒,立刻一片死寂。我抬头望了下老师,幸好下课铃声比他响的快,一片哗然老师悄然离去。高复不比高中严,靠的都是学生自觉,所以总体学习气氛还是相当好的,老师也是上了课就走的人,不管课外之事,所以那时候铃声是上帝。要是换作高中,我肯定按批不说还得成千古罪人,全班得静坐十分钟,取消课外休息资格,顺利进化到下一堂课的功劳还得记在我头上。因为铃声,我成功豁免。
民长得甚是彪悍,和他在一起,被人欺负的几率几乎为零,所以我从来不拒绝他的邀请。鬼知道民这小子是什么时候已经逍遥法外了,他叫我跟他去见网友,说是那女的叫什么“沉默的羔羊”。天,这不昨天还见他刚查找添加,你是谁啊,哪的啊,叫什么啊,几几歪歪没完没了着,这么快就人约黄昏了,新青年做事速度怎是一个快字了得,实在是——超快,特快,巨快,没法形容的快。
我管他是看哪只绵羊,快,我马上借了同桌一辆轻骑,飞驰而往。你可能有所不知这是民第一次见网友,通话中还特别郑重声明,“有美女三人!”
我读的复习班在城里的一个山上,此山不高,风景怡人,是一个公园。我非常喜欢这里,每天早上可以逛公园,中午可以逛,下午可以逛,晚上还能逛,我想在这里我会读上一辈子的,可惜没办法,家庭压力,我得考上大学,所以我不可能还有机会读下去。
毕竟城里交通方便,这3分钟不到就到了那个网吧,这个网吧离学校最近。民一屁股就坐上这辆看着就让人心疼的,超袖珍型的自动车。我跟民说,你这么大块头就怎么那么狠心坐下,不怕人家散架了。管他,美女重要!
…… …………
“我说兄弟,这也太巧了点吧。我还没说它熄,就怎么熄火了呀。”民大叫“你借人家东西怎么也不先看看货色啊,没油了还骑,这不添麻烦吗。”
“我哪知道啊,你没看他主人吃得一身油吗,TMD谁晓得这么快就用完了。”
我靠。我草。于是我们只好推着这小不点,去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