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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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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鸦羽颤动,路斯.费尔德从棺椁中醒来。
他是被饿醒的。
这其实是不太寻常的,因为像他这般等级的亲王,进食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按理,是不该这么饿的。
但他睡得实在太久了。久到人类社会已经过了两个世纪,后院的玫瑰早已枯死,连棺椁中的玫瑰也在七万一千两百多次昼夜更替中逐渐灰飞。
青年模样的血族在苏醒时那双暗红的眼有瞬间的茫然,但很快那抹茫然便错觉一般消逝了;漂亮又不乏攻击性的眉眼逐渐染上不耐。小腹源源不断传来的饥饿感催促他进食。这让他感到厌烦。
大多数血族都享受进食的过程。尖牙刺破肌肤带来的快感,香醇的血液涌入喉咙时那美妙的滋味,人类痛苦的惨叫、惊惧的神情,无一不令血族们陶醉。当然,这些血族中并不包括路斯.费尔德。他一向认为猎食是缺乏美感的。人类惊惧厌恨的神情丑陋不堪,往往只一眼就倒尽胃口。好在亲王级别的路斯已经不再那么需要血液,往常也不用人类的鲜血,只需一两只兔子的血就已足够饱腹。不过,这次恐怕仅凭兔子的血是没用了。两百年没进食,饥饿感火烧般折磨他。现下,也就只有最契合血族的人血才能完美地解决饥饿。
敲门声响起,路斯从棺椁中起身,道:“进来。”
“大人,您终于醒了。”金发管家走进房间,看着路斯,浅浅一笑,“养了这么久的伤,想必大人现在一定很饿了吧。说来也巧,今早后厨在禁制周边俘获了一个人类。那个人类的血液很是香醇,想必会很合大人的胃口。”
“两百年不见,埃弗里,你更啰嗦了。”路斯撩了把额前的碎发,抬起头,看向门口的金发管家。成年血族的身体会停止生长,即便这么久过去,路斯的样貌也与两百年前相差无几,无非是皮肤较从前更苍白了;埃弗里却看起来更健壮高大了。埃弗里一面上前扶着路斯,一面笑道:“那是我太高兴了。毕竟,我等了大人两百年,好不容易才把您盼醒的。”
“不过有一点你说的没错,”路斯眯起眼,道,“我确实很饿。你说的那个人类在哪?”
“我们已经为他带上了‘标签’,现在,只差大人的‘签名’了。”
“你忘了我不收血奴了吗?”路斯挑了下眉。
“当然记得。但是,那个人类脸和身材都很好…您会喜欢的,”埃弗里笑道,“大人应该缺个人体模特,不是么?两百年未拿笔,大人不可能没有画画的欲|望。”
“我讨厌别人揣测我的心思。”路斯乜他一眼,以一种轻描淡写却也傲慢的语气说道,“埃弗里,你逾矩了。”
“真是抱歉,惹了大人不快…”埃弗里带着歉意说,“但是,您现在…很饿了吧。”
顿了一下,路斯古怪地扬了下嘴角:“你说的对。”随即转身便走了。埃弗里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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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一段长廊,在昏暗环境里灯影的摇曳之中,二人到了大厅。
路斯饶有兴趣地看向地上被束缚的男人:“这就是那个人类?”
埃弗里毕恭毕敬:“是的,大人。我们已为他整理仪容,并且专门洗净了手腕,只为等待您的临幸。”
路斯微微颔首打量了片刻地上的人类,随后抬起头道:“你说的不错。这个人类确实很适合被描摹。”
埃弗里笑了:“感谢大人的认可。”
听着两名血族以一种赏赐般的傲慢口吻讲述着自己接下来的遭遇,维斯晋心中涌起一股难抑的屈辱与厌恨。他不由自主地开始想念指尖握住刀柄的感觉。刀尖划开一个个血族的咽喉,腥臭的血液溅落,头骨碎断的声响清脆,不绝于耳的咒骂混杂惨叫。这些血族自诩高贵优雅,却只知道凭暴力、掠夺的手段存活,给人类带来无尽恶臭的气味和猩红的布。也只有狠狠割开他们的喉管、剜除他们的傲慢眼神所起之处,才能一解他心头之恨。
“这个眼神…”路斯一步步走到维斯晋身前,慢条斯理地蹲下,苍白的右手抬起他的下颚,欣赏片刻他憎恶难掩的面庞之后,低低地笑了,并发自内心地感慨道,“…实在是太美了。”
时光仿佛倒退回多年以前,年轻的路斯.费尔德一个人走在隐僻林间小道上,优雅的脚步践过匍匐的野草。他耳力灵敏,以至于能清楚听见更远处所传来的隐约谈话声。那是嫉妒与恐惧交融的声音:
“他就是个怪物…杂种与废物生下来的东西……”
“他的强大是不过拜他祖父所赐。他的祖父永远都是费尔德家族的耻辱…”
“人类与吸血鬼生下的孩子,将来的战争中,他迟早会因为那四分之一的人类血脉的慈悲而倾向人类那一边的吧。年纪轻轻就如此肆无忌惮,‘主’什么时候可以将他清理门户?”
跨越漫长岁月,那些同龄血族的厌恶眼神与此时被黑色颈环束缚住的人类面庞渐渐重合。但不同的是,多年以前的路斯并不屑于蝼蚁的妄议,而在这一刻,他油然产生一种征服与轻慢的欲|望。这欲|望让他自己也讶异。路斯?费尔德这才发觉这个人类与往前的妄议者不同。他五官还未完全长开尚有些青涩,面容俊美朗俊却不浮躁,线条凛冽的薄唇显出凉薄,眉眼间的阴暗狠戾难掩,一看即知来源于不分昼夜的杀戮…最重要的是,路斯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的血腥香气。这气味就像是香料与尼古丁混合起来,刺激又迷醉,不带色彩却让路斯眼前浮现靡丽。吊诡非常,任何一种香料却都没法比它更勾人。
路斯的手渐渐下移,摩挲起维斯晋后颈的黑色项圈。手指在坚硬光滑的金属打转,渐渐又移到颈环下的皮肉,目光愉悦像在看一个完美的藏品。这一刻他双眼终于真正染上笑意,再也看不出任何饥饿带来的烦躁痕迹,双唇轻启,以一种无比亲昵的口吻问道:
“——你当过几年血猎?”
一瞬间维斯晋毛骨悚然。他抬起头看向路斯.费尔德。这个血族,他还没看他手指的茧,没看他后背交纵的疤,只是端详片刻他的脸庞就如此笃定地下定结论。但维斯晋随即冷静下来,接着便感到前所未有的热血沸腾。这是久逢敌手的快意和欲展杀意的前沿。他于是带着笑意回答:
“我杀过不下两千只蝙蝠。”
即便手脚被束缚,颈间带着象征血奴的‘标签’,生死未卜,前路不定,维斯晋的语气却仍没有丝毫畏缩怯懦,而是充满来自杀戮者的傲慢与挑衅。
“那就是当过七年喽。”路斯拍了拍裤腿,站起身笑着说,“看来我要收回先前的话了。
——这个人类,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血奴了。”
他是如此随意又郑重地宣布了这个结论,全然不顾今后会掀起多大的因果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