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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记得18岁 ...

  •   记得18岁那年,有个人跟我说,在不下雨的夜晚,不管是小巷里还是现代大楼里,成都的夜景永远美得令人震撼。
      没有人会永远记得一个人在漫长的人生中说的每一句话,我企图借用各种方法去留住那些东西,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除了一些对我来说应该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外,其他任何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送过的礼物,都随着时间,随着我学着将这些埋进心里,逐渐模糊在了四年的时间里。
      在飞机在成都降落的那一刻,我脑子一片空白,随着空乘在广播里的声音逐渐清晰,我脑海中闪出一句话,那就是“要去看成都的夜景”。终于在来成都三天后,我见识到了成都那美得令人震撼的夜景。
      不过我依旧死鸭子嘴硬:“什么嘛,也不过如此。”
      然而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开始倒霉,那是什么事都能发生的。
      当我在四通八达的小巷子里绕来绕去找不着出口的时候,我就明白过来,我迷路了。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凌晨了,再不回去,我就休想准时去上班了。
      我跟着导航逐渐在这些长得一样的小巷子里变得暴躁,脚后跟也因为高跟鞋隐隐作痛。
      “哎,真衰啊。第一天来这里就迷路了。”找了棵大树下蹲着,打开微信,找了一圈发现也没有人可以带我走出这里。
      在我快在树下睡着时,一个人挡住了我面前的灯光。抬头眯着眼一看,白日里见过一面的人就站在我面前。
      程栗比四年前长高了不少,就算我穿了将近十公分的鞋,她都比我要高上一截。
      “呃,嗨,晚上好,程部长,大晚上的,你怎么在这呢。”我扯着比哭还难看的笑跟人家打招呼。废话,仇归仇,恨归恨,面子功夫还得做好,我还得跟人家近距离呆上一年呢。
      程栗剪着我高中时期最喜欢的狼尾,路灯、树影、月光,在她脸上影影绰绰。眉眼间还有点以前的样子。“我家在这附近,出来散步,看见有人蹲在这里,以为出什么事情了,就过来看看。”
      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我向来都是和前任老死不相往来的,就算是见到了也要拿出百分之两百的气势,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为情所困。但是眼下情况有点不太妙,算了算自己的存款,我只好软着语气:“我第一次来这里,不太认识路……”
      好像听到了她一声轻笑,我抬起头来看她,却发现平光镜下墨黑的瞳孔带着点我看不太懂的情绪。“缪迦,有些时候,你也是个冷血又狡猾的人。”“啊?”“没事,走吧,不是迷路了吗,我给你带路。”
      等程栗带着我在巷子里绕来绕去将近两个小时后,我终于看见了几个小时前我站过的路口。毫无感情地向她道了声谢谢,当我正准备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回去时,一路没出声的程栗突然开口:“时间不早了,你家在哪,我开车送你回去。”
      我背对着她半天没有讲话,只低头盯着自己的鞋子看,看到这双鞋,我就想起来,我也曾经为了一个人跑遍自己能去的鞋店,就为了挑选一双合适的鞋子作为生日礼物。叶琪总说我是奉献性人格,刚开始我并不这么认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事情旁人要看得比自己要清楚。
      “程栗,这样很没意思,能跟你再见面并不在我的规划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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