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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   我好像忘了自己是谁?

      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似乎冥冥之中来过这里。

      是我的精神?亦或是我的□□。

      可这个世界似乎颠倒了。

      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2019.7.13《病人日记》。

      chapter1

      我是一名心理医生,之所以从事这门职业,有两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这项工作薪资待遇都很不错,另一个原因是我大学就读这项专业。

      毕业后我服从分配来到郊区的一家精神病院,虽然位置偏僻,人员稀少,但包吃包住,五险一金齐全,薪水也很高,我并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和病人的相处大多比较简单,我并不喜欢将他们称之为病人,在治疗的过程中,我会叫他们“朋友”或是“兄弟”。

      这也让我经常遭受白眼,就在前几天我还听见了几名护士讨论新来的方寻医生是个怪胎,和那些疯子简直就是同类。

      作为青春少女的讨论对象,我觉得非常荣幸。

      所以我吹着口哨,反插着兜从她们面前走过,那群小护士都害羞的有些躲闪。

      好吧,其实我明白那些护士是在躲着我,毕竟在背后说坏话被当面抓住。

      不过我并不生气,好歹是躲着我说的坏话,总比当面讽刺我要好得多。

      作为整座医院唯二的医生,我常常告诫自己要心平气和,不要和“朋友”们一样情绪不稳定。

      另一位医生是我的发小孟言,我们从小就认识,孟言就读于全国数一数二的医学院,在我就职后,专门到这所医院来陪我。

      那天我非常感动,不知道喝了多少瓶酒,醉了好几天,差点被院长辞退。

      不过试问,如果你有一个可以为了你放弃前途的朋友,你难道会不感动吗?

      答案不言而喻,我和孟言之间的关系也铁的不行。

      可惜那群护士都更喜欢孟言一些,我常常揽镜自叹,究竟是差在哪里?

      我生了一双狐狸眼,脸白净的吓人,鼻头小巧,嘴角总是微微上扬,倒是天生一副勾引姑娘的模样。孟言相对我而言硬气的多,五官深邃,鼻梁直挺,肤色有些深,常年带一副黑框眼镜,倒是不像位医生,而是像位军人。

      我又叹了一口气,再次为护士们的眼光着急。

      不过话说回来,我那些“朋友”,都是很友善的人,虽然他们中有人患有躁郁症,人格分裂或是疯癫,但都会把我当做朋友,这也是我能在孟言面前一直洋洋得意的资本。

      我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无论是什么人,人人生来平等,又何谈高贵低贱?

      我也会经常陪着他们,我不信基督,也不信上帝,却莫名信一句话:

      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这所医院的所有患者都被关了一扇门,同样阳光会随着清晨六点的微风吹入这片荒漠。

      医生和患者,本来就是平等的身份。

      但孟言依旧是不以为意,甚至会拍拍我的头,然后起身去查岗。

      他总是那么冷静,冷静中透露了那么一丝疯狂。

      但永远都是我最欣赏的人。

        chapter2

      今夜醒的时候又是一身冷汗,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仿佛身陷一场大梦,梦醒后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拥有。

      我摸索着桌子,想找一片□□,却被一把握住伸出去的手。

      “不许吃药,控制好自己。”孟言搂紧我几分,仿佛想将我融入到骨血之中。

      我努力回忆那个梦境,却发现忘记了些什么。

      “孟言。”我顺服地躺在他怀里,盯着他的眼睛,摘下眼镜后那双眼睛更加深邃,我喜欢的要命。

      “怎么了?”他知道今晚估计很难再入眠了,干脆通过聊天来平复我的情绪。

      “我好像失忆了。”我手指戳着他的胸肌,再一次感叹他硬朗的身材。

      孟言愣了一下,不过随即恢复平静,他的怀抱有着季节不该有的温度,下巴抵在我的发顶,哑着嗓子说,“你还记得我吗?”

      “当然。”我笑了出声,但孟言似乎不满,搂得更紧了几分,轻轻咬着我的耳朵,“你没忘了我就行。”

      在他的安抚下,我居然成功的入了眠。

        chapter3

      我和孟言的关系似乎被发现了。

      在我与一名人格分裂的患者聊天时,又听见病房外的护士闲聊。

      我不禁感叹生活赐予我的多姿多彩,每天都会有些有趣的事情。

      那名患者叫张龄,现在的人格似乎只有七八岁,甜着嗓子说想和我一起听护士姐姐们聊天。

      我受不了一个三四十岁的大男人和我撒娇,只好和他一起贴在门上。

      “你听说了吗,孟医生和那个方寻似乎有一腿,孟医生已经被叫到院长办公室了。”

      “孟医生看着挺正常的啊,不像是……那种人。”

      前面那名护士似乎表情很不屑,甚至轻哼一声,“孟医生来的第一天就是被他勾引过去,方寻就是个喜欢害人的……”

      我不想去听那些污言秽语,捂住张龄的耳朵,一个孩子的内心最好不要被侮辱。

      张龄依旧甜着嗓子,“哥哥喜欢孟言医生吗?”

      我装作凶他,“说了多少遍了,叫医生不要叫哥哥。”

      那小孩混蛋的很,还摇了摇头,“孟言医生那么好,我也喜欢孟言医生,哥哥喜欢孟言医生又怎么了。”

      瞬时间我觉得张龄无比可爱,给了他个大大的笑脸,“不能这么说,不是哥哥喜欢孟言医生,是孟言医生喜欢哥哥。”

      我也不管一个八岁小孩满脸的疑问,哼着小曲,从后门走了。

      我要去找院长,问他凭什么质疑孟言,1990年世卫组织就将同性恋从精神病中除名,2001年中国将同性恋从《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剔除。

      如果非说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谁叫这个世界给我一个孟言?

      chapter4

      我盯着院长,他的表情上带了些害怕,我底气足了几分,“如果叫我和孟言分开,除非我死。”

      孟言连忙和院长道歉,说是我不懂事,牵着我出去。

      假装训我时眼角弯了几分,使劲压着嘴角。

      这个狗男人,明明很高兴,还非要装。

      演技差死了。

      我喜欢孟言,孟言喜欢我,孟言喜欢我喜欢他,我喜欢孟言喜欢我。

      我们要是能一直缠绕下去就好了

      山有木兮木有枝,可是我想做他的藤,死了也缠着他。

      我这人一向喜欢表达,晚上便圈着孟言的脖颈,腿缠在他腰间。

      “你听过越人歌吗?”

      孟言有些不解,“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可恶的优等生,我打断他,“最后一句。”

      那个狗男人又愣住了,表情和在院长办公室时一样,“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想见他害羞的样子,结果狗男人不亏是狗,表情一点没变,“寻儿,你知不知道,你不是我的枝,是我的藤。”

      狗男人和我想到一块了,我格外高兴,“叫声好听的,哥哥给你奖励。”

      “寻儿。”孟言是京城人,我一直很喜欢他叫我名字时的儿化音,但我更想听他叫我哥哥。

      “不行,叫哥哥。”

      “哥哥。”

      我莫名觉得有些心离神迷,才发现这个狗男人已经解了我的衣服,将我放到他腿上。

      “别冲着镜子。”我有些难为情。

      “哥哥害羞了。”孟言亲了亲我眼皮,密密吻到我额头,他似乎很喜欢将我搂到他怀里,“闭上眼,什么都好了。”

      在情爱之时我下意识地听了孟言的话,三个小时后他抱着我去浴室时,我才意识到他的话基本上都是骗人的。

      说好的一会儿呢?

      我下意识地推了他一把,嗓子早就哑了,声音有些破碎,“骗子。”

      结局就是我又收获了一次浴室play。

      热水冲刷皮肤时的暖意激的我一颤,孟言又搂紧我几分,这个狗男人脑子都是些奇怪的东西,洗澡的时候还逼着我腿环着他腰,如果不是要打沐浴露,他恐怕会公主抱着我。

      我摸了一把头发,朝他吹了一口泡沫,活像一个幼稚鬼。

      孟言喉结又是一颤,“哥哥,泡沫润滑?”

      我的屁股此时还疼着,连忙摇摇头,亲着他喉结,示意我的拒绝。

      “哥,给我咬一口。”

      这诡异的要求,我轻轻咬了一下他喉结,结果这变态摇摇头,“使劲点。”

      我使劲咬了一口,不过仍是收了力,我牙口很好,曾经在床上受不了时咬破了手腕,现在还有一个浅浅的疤,孟言身上也有很多疤,多到我觉得他在自残。

      “啧。”孟言没忍住轻哼了一声,不疼就怪了,皮肉边缘还渗着血。

      “哥,我是你的,这辈子都是你的。”

      他蹭着我的颈肩,隔着莫奈尔的睡衣能清楚感觉到肌肉的触感,好不容易能睡个好觉,我生怕孟言色心又起,“嗯,小言,哥是你的,一辈子都是你的。”

      “心悦君兮君不知。”孟言有些哽咽,“哥,你知道吗?”

      我想笑他孩子心性,我们青梅竹马,早早就表明了心意,又怎么会如此。

      但我又笑不出来,一瞬间,我感觉我忘了孟言了。

      chapter5

      我做了一个梦,不知道是噩梦还是美梦。

      梦里的我是个幸福的人,富裕的家庭,和蔼的继父,年轻貌美的母亲,有个乖巧懂事的继弟,有个爱我的男朋友,追了我三年。

      会在夏天陪我去吃烧烤,会在冬天给我带一杯热可可,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对着我笑,是一个小我半岁,却又照顾的我无微不至的人。

      一个面容清秀的年轻人,带着一副细边的黑框眼镜。

      梦里我叫方玄,亲生父亲因为沉迷方术,最后因为精神错乱,幻想自己羽化成仙,从高楼一跃而下。

      我的名字出自赵文的《临江仙·恰好菊花前二日》。

      堂前王母鬓方玄。

      似乎是为了以后生活美满,却闹得个孤儿寡母寄居他人檐下。

      不过我也经常吐槽,若是非要用这首词,为何不可叫方公年。

      有段时间母亲经常哄我,要给我改了名字,可母亲去世前都没有改这个名字,母亲去世后,我也不愿再舍弃这父母给予我的最后一样东西。

      在梦的最后,我,或者说是方玄,同样也信了方术,最后忘了一切,当真是应了那句话:

      长生无别诀,放下是神仙。

      只带着那个所谓的名字离开。

      可是我并未真的成神,恐怕是因为我还记得那个弟弟和男朋友吧。

      梦里我看不清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的相貌,只记得和他共同走过了很多地方,上了同一所大学,都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医生。

      我觉得很可笑,医生信了方术。

      梦境结束后我也醒了过来,孟言居然也没睡,他正盯着我,见我醒了,又搂着我,“哥哥。”

      我正好靠在他喉结上的牙印处,见仍带了些血迹,轻轻舔了一下。

      孟言轻轻一颤,“哥,能记得我是谁吗?”

      每次我醒后他都会担心我忘了他,我安慰他,“孟言,哥哥的宝贝,哥哥记得你。”

      见他还是不放心,我继续安慰他,“我连梦都记住了。”

      孟言这才放松了几分,“我想听。”

      又不是小孩子,还要听睡前故事吗,我清清嗓子,像个哄小孩的大人,“梦里啊,我叫方玄,堂前王母鬓方玄的方玄,有个很幸福的家庭,有个很可爱的弟弟和男朋友,不过都看不清脸,整个世界仿佛只有我是清醒的。”

      见孟言皱了皱眉,我心里叹气,果然自己不适合讲故事。

      不过我昏睡了过去,这个故事还算是很成功。

      chapter6

      我醒来的时候,张凌在我旁边。

      “方玄,醒了?”

      我皱了皱眉,张凌已经很久没有变为主人格了。

      他笑了,“方医生,怎么了?”

      我接过他递给我的苹果,咬了一口,“还是小小凌比较可爱。”

      他也没想到我口味那么重,随即比了个猫耳,不过在我看来更像个熊耳,然后像女仆馆中的女仆一样侧了侧头,“喵。”

      “去你妈的。”我笑着骂他,“好久不见。”

      张凌是我曾经的同学,如今确实有些可惜。

      “不知道小小凌什么时候可以长大,这样你就能痊愈了。”

      张凌苦笑道,“不如让我变小。”

      他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你叫什么名字?”

      我有些诧异,可嘴里还含着苹果,咽下去后才慢悠悠地回答,“方寻啊,方寻此境去的方寻,你是不是变回去了?”

      “孟言那个混蛋倒是个疯子。”

      听他骂孟言,我不自觉有些冲动,想起身质问他,却发现站不起来。

      “手铐。”我掀开被子,发现被紧紧地铐在了床上。

      “我铐的,抱歉。”张凌晃了晃手中的钥匙,然后放在我够不到的位置。

      “你母亲去世了。”张凌有些感慨,“今天孟言不在,我其实也不想照顾你,毕竟你作为一名医生,倒是患上一堆精神疾病。”

      见他撕去了伪装,我也懒得对他好声好气,“你既然一开始就烦我,还治疗我干什么?”

      “因为你的好弟弟孟言。”张凌不管病房内禁烟的要求,点上一根,我也有些想抽,死死的盯着他。

      “孟言给医院捐了五百万,就为了照顾你,让你这个疯子装医生,让我们所有人陪你演戏,不过孟言不在,大家都想收拾你一顿,我还算是对你好的,毕竟是你前男友。”

      我微微愣住,随即摇头,“我怎么可能看上你?”

      张凌抓住我的手,凑近了几分,“好好看看我是谁?”

      我发现张凌的面孔早已不是那副粗犷的中年人面孔,而是梦里的那副年轻的模样。

      “幻视,暴躁,抑郁,感知障碍。”张凌抖了抖烟灰,“亲爱的方寻医生,看看你是谁?”

      chapter7

      我是谁?

      这个问题不止我在思考,无数普通的人,伟大的人,善良或邪恶的人都会思考这个问题,人类对世界感知的第一步是认识自己。

      从中国古代神话来看,盘古开天,女娲造人是万物的来源,人类或许是神灵的创造物。

      从古希腊哲学的角度来看,从泰勒斯开始,到苏格拉底时代,绵延200多年,人们讨论的主题或许有关宇宙的本原,像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亦或是苏格拉底三大哲学,人们的思想讨论往往和“我是谁”这个简单的问题有关。

      随着时代的发展,达尔文的进化论,道尔顿的原子论,无不在解释着人类和世界。

      小学生在写作文时,也会经常写:“我是XXX,是一名学生,今年XX岁。”

      可我是谁的答案并不是简单的自我介绍,也不是人类的终极起源。

      似乎仍没有得到答案,哲学是从神话中脱离出来的严密逻辑。

      逻辑又是什么?

      狭义上指思维上的规律,广义上指万物的规律。

      哲学和逻辑是同样难以解释的东西,但似乎又可以很简单的解释。

      因为这二者都是人类创造的事物。

      而我并非创造的产物。

      或许我应该选择附和平庸。

      我是方玄,也是方寻,无论哪个我都是孟言的爱人,无论哪个我都爱着孟言。

      不过我究竟是谁?

      我是否清醒?

      又该如何清醒?

      chapter8

      孟言点了一支烟,似乎又害怕引起方玄的烟瘾,他也早就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了,哥哥,似乎是最合适的称呼。

      不过他还是轻轻吐了一口烟,也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让哥哥醒过来。

      他已经后悔,在发现哥哥可能会醒来时选择电晕他,而不是不带着他回去看宋姨的最后一面。

      两个人走在了同一天,同样是因为精神问题而选择自杀。

      说起来和宋姨的前夫无关,那人只是个服用毒品致幻而选择自杀的失败者罢了。

      哥哥的病是遗传宋姨的基因,宋家三代出了八个精神病。

      哥哥本来就没有多少正常人般的时光,自己还残忍的剥夺了大半。

      可他逼走了哥哥的男朋友,将他锁在别墅中。经过长期的幽禁后,哥哥开始出现幻觉,并且出现了抑郁的症状。

      骨子里的基因也在悄悄浮现。

      他真是个疯子,当时怎么说的?

      他当时强压着哥哥,哥哥的骨节都有些变形。

      他说,哥哥既然喜欢男的,为什么不可以喜欢我?

      哥哥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骨节变形的手轻轻搂住他,明明温柔的语气却让他恨不能吞下他整个人。

      哥哥说,小言,对不起,哥不能毁了你。

      明明没有血缘关系,那又何妨?

      真可笑,他明明是别人嘴中的高材生,却在发现哥哥有严重自杀倾向时选择送哥哥去做mect。

      为了所谓快速的疗效,为了让哥哥一直平安的生活在自己身边。

      哥还专门给自己求过一个符。

      事事如意,岁岁平安。

      或许是因为这该死的信仰,害了哥哥,又害了自己。

      哥哥开始失忆,半年后出现了精神分裂的症状。

      真可笑,自己竟然以为上天赐予他了第二个哥哥。

      他为哥哥进行了催眠,谁也分不开方寻和方玄。

      可是父亲发现后,把哥哥送去郊区的医院。

      毕竟是毫无血缘关系的养子,在权力面前似乎显得极为弱小。

      但无论在哪里,他和哥哥都会很幸福。

      死亡不会分开他们。

      飞鸟回巢,故人重回故乡,不知道在那里,有情人,会不会终成眷属呢?

      哥哥,你听见了吗?地狱的赞歌。

      chapter9

      离轰轰烈烈的12·25殉情案已经过去了很久,但警方依旧重视这个案子。

      原因无他,死者的父亲是本市知名企业家,悲伤的父亲无处发泄自己的情绪,就来搓磨他们这些小警察。

      “真是难搞,要是把这份证词交上去,咱们会被辞退的吧。”

      “不一定,说不定会被骂死呢。”

      两名警察看着那份证词,其中一名不住叹气,拿起通讯器感叹,“张凌,我劝你交代清楚是如何杀了死者孟言。”

      那名清秀的男子经历了连续几天的审问,嘴角仍带着浅浅的微笑,“我已经说了很多遍了,警官,孟言是因为接受不了方寻的死亡才自杀的。”

      高智商的心理学家果真难搞,可再没有结果就得释放这人了,那名警官只好继续硬着头皮询问,“方寻究竟是谁?和死者方玄是什么关系?”

      “方寻是方玄,方玄也是方寻,不过孟言明显更喜欢方寻,一个脑子里全是他的人。”

      张凌不由衷地厌恶方寻,或许是因为记忆里的方玄太过美好。

      他不由得想起在校园里认识的那个狐狸眼的少年,穿着最简单的T恤和长裤,学业有成,理性且轻狂,少年气质十足。

      他一眼就喜欢上了那个少年,努力了三年才站到那人身边。

      他喜欢的是方玄,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爱。

      不过可惜了,那人被自己的亲弟弟毁了。

      张凌一直想着这件事,在警局签字时还带着笑,迎面的阳光有些刺眼,他干脆摘了眼镜。

      本来就该放自己出来的,毕竟他只是把方玄自杀时的刀递给了孟言。

      连诱导性的话都没有。

      不过他也有些疑惑,最后的那人是究竟是方寻还是方玄,那一眼的理性,莫名让他回到了十几年前。

      不过,那又何妨呢?

      chapter10

      我叫方玄,堂前王母鬓方玄的方玄。

      是知名医科大学临床心理学专业的一名学生,有一个一直追求我的年轻人,今天向我表了白。

      可我对张凌一直不感兴趣,却又不想让他心里难受,决定和他培养培养感情。

      我应该是对男性感兴趣的,我情窦初开时曾经有一种和继弟共白头的冲动。

      我那段时间对他无微不至,在我认识到自己是个畜生时,早已为时已晚。

      我恐怕是掰弯了自己的弟弟。

      如果我开始一段恋情,或许可以让他恢复回来。

      事实证明我是个白痴。

      鬼知道弱不禁风的孟言是怎么打跑学习过散打的张凌的,不过从那天开始孟言在家里的健身房里训练。

      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因喜欢的人同时也喜欢自己而高兴,因喜欢的人是自己的弟弟而难受。

      我这个人很贪心,所以不介意孟言的喜欢,反而贪图更多。

      想让孟言永远爱我,想永远喜欢孟言。

      但我的状态越来越不对了,或许是长期的封闭对我的情绪产生了不可逆的影响,或许是遗传母亲。

      我很早就知道母亲有精神疾病,所以我选择成为一名心理医生。

      不过医者不能自医,我常常自嘲。

      我发现我对这个名义上的弟弟产生了依赖感,或许在常人看来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自己最清楚不过。

      少年心动时的星火,终究是燎了原。

      或许是上帝对我开的玩笑,我开始有自杀倾向,从我们的第一次的时候开始。

      情至浓处,明明应该是欢愉,可我仿佛身处黑暗。

      窒息,感官几乎全部消失。

      像是在深海的高压下化为海底的沙砾。

      被溺死在黑暗中,我咬破手腕来获得片刻的清醒。

      在看到孟言的表情时,我宁愿溺死在那份充满着爱意的深海。

      几天后我看见孟言腰间纹了一个牙印。

      不过纹的很丑,更像一个疤,我也不知道他怎么让纹身师把我手腕的疤纹到身上的。

      我始终忍住没有问他,倒是在我趴在他身上喘息时,他搂着我,轻轻磨着我的耳垂。

      “哥,你不要自杀,你咬我就行。”

      过了一会,这混小孩又变脸了。

      “方玄,你他妈自杀一次,我纹一次身,我怕疼,你是我哥,你不能让我疼。”

      我变相知道了他做攻我做受的原因,被他这变了味的情话弄的有些害羞。我也不知道黑灯瞎火,他怎么看见我脸红的。

      小混蛋吻着我的耳垂,“哥,你害羞了。”

      “怎么可能,哥经历过大风大浪。”我闭着眼说瞎话,名不正言也顺。

      “耳垂是人体温度最低的地方,但是哥,你耳垂好热,和我心一样热。”

      我被这土味情话感动到了,果然长得帅做什么都帅。

      小孩儿见我没说话,仍喋喋不休的和我讲一天的事。

      “哥,我考上了你在的医学院,你喜欢学弟,我怎么样?”

      傻逼,哥都毕业了。

      我还是没忍心直接骂他,毕竟是我最亲爱的弟弟。

      “只要是你,哥都喜欢。”

      他不出声,我以为他认明白了我的心意。

      要是能早点看清他脸上的不甘就好了,过去了很多年,在我结束生命的前一个瞬间,我又想起许多年前的那一刻。

      我不是方寻,也不是方玄。

      我是个非常爱自己弟弟的哥哥。

      我永远喜欢孟言。

      chapter11

      张凌在离开了那家精神病院后,拿着那笔丰厚的酬资开了一家心理诊所,在许多年后的一次采访中,主持人问他印象最深刻的一名病人是谁。

      时隔多年,他再次想起那个骨子里都是温和的少年。

      “一个少年。”

      这个称呼确实没错,那人永远活在年轻时。

      永远的少年,永远活在不朽的爱意中。

      他早就放下了当年的很多,多年的工作,他对这类病例有了更多的认识,但对那个一刀结束自己生命的人有了更多疑问。

      “为什么呢?”主持人是一位年轻的姑娘,眼里都带着光。

      “他创造了他自己。”

      “是人格分裂吗?”主持人应该对心理疾病有一些涉猎。

      “是精神分裂。”

      “诶,那是怎么自己创造了自己呢?”主持年轻的脸上带着疑问。

      “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新闻。”张凌多了几分耐心,“有一个年轻人,长时间模仿他的邻居,然后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那他是怎么做到自己模仿自己呢?”

      “很简单。”张凌微笑,“他患有其他的精神疾病。抑郁,失忆,自残,记忆紊乱等,都非常的严重,他开始模仿残存记忆中的自己,制造出一个相对完美的他,那人曾经是一名很优秀的心理医生。”

      “真的很可怜。”

      张凌想起那人赴死前的笑容,轻狂张扬又锋芒毕露,他有些懂那人赴死的原因了。

      那人不想拖累孟言吧,在他知道孟言让自己给“方玄”人格做催眠时就已经决定去死了吧。

      “不。”他仿佛回到了大二那年,“那人很幸福,有个很爱他的人,他也很爱那个人。”

      “是吗,那您还有什么关于这个患者的故事吗?”主持人连忙圆场。

      “他离世后,我找到了一首他短暂清醒时写的诗。”

      他仿佛回到了当年的那个谎言,他把那首诗交给了孟言。这或许才是他自杀的根本原因。

      “是什么呢?”

      “我好像忘了自己是谁?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似乎冥冥之中来过这里。是我的精神?亦或是我的□□。可这个世界似乎颠倒了。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chapter12

      在开车回去时,张凌想起采访时的那首诗,他脑海里浮现着没有诉说出来的最后一句。

      死亡是我的归宿吗,亲爱的基督,死亡会让我从美梦中清醒吗?

      那人是个没有信仰的人,只信善恶终有报,在那年的审问中他才知道最后一句为什么会提及基督。

      他好像回到了那间寒冷的审讯室。

      “死者孟言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怎么会选择自杀?”

      信仰终究不及爱情,爱情终究不抵生命。

      纯粹的爱情不会在生命前永恒,但死亡似乎保证了爱意永不消散。

      活着的人又有什么资格评论去世的人呢?

      他点了根烟,看着满车的烟雾,不由得想起那个问题。

      我究竟是谁?

      poet

      我好像忘了自己是谁?

      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似乎冥冥之中来过这里。

      是我的精神?亦或是我的□□。

      可这个世界似乎颠倒了。

      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死亡是我的归宿吗,亲爱的基督,死亡会让我从美梦中清醒吗?

      ———2019.7.13《送给我亲爱的孟言》

      chapter13

      13是一个被基督教徒厌恶的数字,可孟言仍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身穿13号球衣的少年。

      那是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他的母亲在很多年前嫁给了自己父亲。

      他叫那个女人宋姨,却叫方玄哥哥。

      他不喜欢方玄的名字,堂前王母鬓方玄。

      听起来就很随意,而且这首词的最后一句他很讨厌。

      长生无别诀,放下是神仙。

      如果真的想要放下所有的事情,除了失忆,他想不到任何方法。

      可真的忘了所有的事情,他宁愿去死。

      穿着十三号球衣的少年鬓角有些湿了,随便用腕带一抹额头,朝着孟言走来。

      他有些紧张,连忙拧开水瓶,里面的柠檬水是他亲手泡的,哥哥最喜欢喝。

      他和方玄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方玄对他特别好,甚至是无微不至,心动可能就只有一刹那,但那一刹那他准备了三年。

      他似乎大逆不道,爱上了自己的哥哥。

      不过他觉得无所谓,爱情似乎都会走向婚姻,禁止近亲结婚是为了减少后代的畸形率,他和哥哥生不了小孩,就算近亲结婚了也无妨。

      他们都没有血缘关系,相爱了也没什么。

      更何况他们的性别相同,说不定一辈子都无法走到结婚的那一步。

      不过他的要求很低,哥哥一辈子陪在他身边就好。

      方玄此刻已经跑了过来,揉了揉孟言的头发,“又来陪哥哥,小孩子就应该多和同龄人玩。”

      你就大了我四岁,孟言不以为意,方玄一眼看穿了他的心思,“女大三抱金砖,男大四就有代沟了。”

      方玄这个奇怪的比喻,让他记了十几年,直到孟言同样割破了手腕,躺在哥哥旁边时,他仍然想着那年的方玄。

      人果然是失去了才会珍惜,他心中苦笑,看向已经发白的哥哥,但他不在意,轻轻把头靠在他胸前,仿佛看见当年那个风华正茂的方玄,似乎听见了那年他急促的心跳声。

      终究是一眼万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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