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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狐狸的前奏 “小弟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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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啊,你在发什么呆?米饭都掉在桌上了。”宋逸佳皱眉。从刚才弟弟进门起就十分诡异,先是拖鞋穿反(左脚穿右脚)然后又拿了牙杯喝水。现在更是将半碗白饭都撒到桌上。今天不过是帮那个万年饿死鬼成天宝替班而已,怎么好像梦游似的。
“回魂啦!”一个爆栗敲过去,宋逸一才从自己的思绪里出来。
“姐,会痛耶!”抱着明显凸起大包的头部,逸一埋怨道,“干嘛打我?”
“你哦,你还好意思说,瞧瞧你掉了多少米?都能养鸡了!大米也要钱买的好不好?”买菜的时候看到大米又涨价了,宋逸佳心开始淌血。
才发觉自己的失态,宋逸一赶快收拾桌上的狼藉。
“到底是怎么啦?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呐,那家酒吧怎么样?诚和街上的店一定都超赞的吧?”因为从小就与贫神结缘,至今姐弟俩度没有去诚和街好好逛过。因为兜里没钱,所以就连看都没那个勇气。
“比乡里的比耶露饭店还要豪华!光是洗手间就赶上这间公寓大小了。天花板和水龙头还有雕刻呢!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酒,都是洋文。主厨的料理也很好吃!”比耶露饭店是宋家姐弟老家最最高档的饭店。在他们眼里,那里绝对就是希尔顿。记得小时候隔壁姐姐出嫁在那里摆婚宴,全村人都艳羡不已。那时候喜糖的糖纸宋逸佳还保存着,她的梦想就是能在那里举办婚礼。
“好想去哦。”虽然在S市里读大学,但是除了菜场哪里都不认识的宋逸佳对那些高档的消费场所一无所知。“不知道志伟有没有去过。”
怎么可能去过!那里是GAY BAR哎!宋逸一心想。吴志伟和姐姐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从恋爱到现在已经有七年了。志伟比宋逸佳大四岁,考上了名牌大学后两人就分开了。那所大学也在S市,现在两人算是再续前缘。志伟毕业以后在一家国际知名的外企工作。老家的乡亲们全把他视为偶像。更是连续被评为“十大杰出女婿人选”之首。宋妈妈怎么能让这只肥羊被别家牵去,早早就和志伟家订下两人的婚事。只等着宋逸佳大学毕业两人就举行婚礼。
“志伟哥呢?”
“他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公司有应酬。哎,不说他,说说那家店嘛,我好奇死了,快讲快讲!”
宋逸一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12点一刻。
“老姐,你放过我吧。明天你还要上课!”
吴志伟对于逸一来说是个特别的存在。因为三人皆是青梅竹马的缘故,逸一和他相处的就像亲兄弟一般。年幼的逸一更是把志伟视为偶像、长大以后要成为的人。也许是家庭的环境造就的,对吴志伟的情感更像对父亲的那种敬爱。当年志伟到S市来读书,逸一失落了好一阵子。他感觉自己的某个部分被人生生的抽走了。好在志伟和姐姐的感情并没有因为异地恋情而产生阻碍。在他心里,吴志伟早就是家人了。
“你啊,最好还是看得紧点儿吧。城里美女那么多,早晚有一天志伟哥让人给拐走。”
“呸呸呸!给我闭上你那张乌鸦嘴!死小孩,小心我不给你饭吃!”边说着边给了弟弟一记爆栗。
宋逸佳被说中了心事。虽然她没有从吴志伟那里找到任何蛛丝马迹,但是作为女人的第六感,她感觉到志伟对她的感情似乎总少了点什么。他真的爱她吗?那为什么,他们至今都没有做到最后?但是介于自己女性特有的矜持她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也许志伟是真的爱她,所以要把两人的第一次保留到新婚之夜吧。
第二天,宋逸一被叫嚣不止的电话声吵醒。
“喂……”
“阿一!我是天宝啊!”成天宝语气异常慌张,估计是出事了。
宋逸一马上清醒过来,问:“你别着急,什么事慢慢说!”
“今早上来了一伙人,说是要找昨天到Amnesia’s Garden打工的服务生。我看他们来者不善!你昨天到底惹了什么祸?!”
咦?难道说!那猪头咸猪手找人来寻仇了?可经理明明说那家伙不会来报复的!靠!被骗了!想想自己怎么能相信一个仅仅认识一天的人?况且那猪头有钱有势的,料理自己这样的小角色不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似的吗?
宋逸一只觉得天蹦了,地裂了,小黄狗不见了。一屁股坐在地板上,望天……恩,该换个灯泡了。
吴志伟打开门的时候正看见逸一瘫坐在地上望天。赶忙过去拉他起来。
“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赶快摸摸额头,不烧啊?这是受了什么刺激了?眼睛都不聚焦了。
“志伟哥……你要好好的照顾我姐姐啊!一定要!不能花心!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逸一一脸的坚决,像是马上就要英勇就义一样。
志伟哑然失笑,宠溺的摸摸逸一的脑袋,“你这没头没脑的胡说些什么呢?我和你姐姐都这么多年了,你什么时候见过我花心了?”
“你花心的时候会让我看见吗?除非你故意要让我碰见。”逸一娇蛮的白了吴志伟一眼,推开还放在自己头上的大手。
想到那猪头顾客要找自己的麻烦,最好自己还是不要牵连家人。心道:我还是赶快收拾一下跑去酒吧好了。
“你着急忙慌的要干什么去啊?”
“呵呵,我找天宝有事。”要是告诉志伟哥那还了得?虽然他一介书生,但是那股子执着的劲头逸一是领教过的。
“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不用!”
坐上公车以后宋逸一才觉得踏实了一些。于是也才反应过来,吴志伟到家的时间不太正常。今天志伟哥休息么?怎么这么早就回家了?吴志伟和姐姐属于半同居状态,自己寄宿在姐姐家必定是给小两口的甜蜜生活造成障碍了。这样正好,那个死猪头要找麻烦。索性就搬出去得了。
“天宝,现在怎么样了?那些人还在吗?”刚才太慌张了,电话都不记得什么时候挂的。
“走了走了,吓死我了!你在哪儿呢?”
“我正要去Amnesia’s Garden。在公车上。”
“你确定那帮人不会到店里找你麻烦吗?”
“应该不会吧……”想起当时潘文辉一脸淡定的说:那客人不仅不会来找麻烦,还要赔偿店里的损失。可是为什么会有一伙人来找自己的麻烦呢?等等,当时潘文辉的确没有说不找他宋逸一的麻烦,只说了不找店里的麻烦啊!这个奸商!亏自己当时好像找到保护神似的,在心里对潘文辉膜拜了N次。结果是自己太傻被他给糊弄了!
“料想那狐狸经理也不会给自己找不痛快的。他答应过我那猪头不会在店里闹。”宋逸一愤恨的说。
“天宝,我会保重的。你别担心!”语毕,宋逸一恶狠狠的挂上了电话。心里不是个滋味,他又不能找潘文辉去争辩什么。很明显这是个哑巴亏。不过,既然他说不会找店里的麻烦……宋逸一心里暗自做了个决定。而这个决定也让他注定要在这条贼船上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