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 楔子 ...
人生百年,菀枯不过眼前一瞬。
时星渺成为了世人眼中的仙女,就是字面意思上的那种,可以上天的神仙。
很有意思的是时星渺做了神仙之后反而更贪爱人间了,她看了很多以人间故事为基调的话本。甚至蠢蠢欲动,有了些不该有的想法。
仙境里寒木春华,众仙流风回雪,爽朗清举,抬眼望向仙台楼阁,杳霭流玉,琪花玉树,的确是美不胜收。
但是这里没有人间百态,没有星渺所向往的痴缠感情,也没有少年意气的伙伴,整个的无欲无求。
仙是仙,无上崇高,纪律森严,白驹过隙也不置于眼中,仙只是仙,无思无虑,执法如山,前尘尽断不留情。
神佛曾言:仙人不一,大道有情,但至真无人之境,日月入怀,玉山将崩,不动如山,方为仙。
但是,作为曾经的凡人,星渺觉得自己就是个货真价实的俗人,哪怕在仙界呆了几百年,看遍风花雪月,还是因为主修音法,才学了点古琴竖琴,也算是附庸风雅了。但,就这,她也做不了一个潜心修炼的仙,她自我认知明确,就是条异类的咸鱼仙,算什么因信仰之力而产生的无暇神明。
这几百年,她仙术没多大长进,话本子看了不少,对某些悲剧的记忆尤为深刻。
悲剧里的人经历了很多事情,甚至勾起时星渺未成仙时的回忆,那些不太好的过往,那些让人禁不住失声痛哭的委屈难过,难得的,星渺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她想为自己,为这群她留恋的人改变命运。
“我要走了,我来和你告别。在这仙界呆了几百年,人间烟火更适合我。我放不下这世间繁华。”时星渺没有以术法传话于对方,而是踏进对方的归居庄,告知对方,毕竟未来再见,就不知是何时了。
说来也是缘分,天界的少神黎炜,修的不是情道,连住所都叫“规矩庄”,到最后竟然也懂些凡尘的因缘情怨。
倒也和是自己这种不守条例的人,又喜欢看痴男怨女的人有点共同话题,算半个知己了。
思来想去,倒也可以和对方告个别,毕竟对方可能再找不到自己这般有趣的人了。
出乎意料的是,对方反应极大。
脸色巨变,甚至有副要哭出来的感觉,但是盯着他瞧了一会儿,对方的脸色不过半分钟又恢复如初,低声说了句:“长路浩荡,你自当珍重。”
时星渺简直要被逗笑了,忽略心中的那丝奇怪的感觉,转身离去。
黎炜假装冷静地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直到对方背影渐渐模糊。
随即低着头,眼眶里有止不住的涩意。
我该如何告诉你,我爱你多年,我们的初见,不是始于你偷偷拿着话本不小心撞到我的那一刻。
那场你意料之外的偶遇,也是我的刻意谋划。
我初见你是在北海神节的花街上,你一袭红色长衫,眉眼清冷似神明少女,手里提着一盏珐琅宫灯,我那时便想着若你眼里有我该多好。
灯火灼灼,众花满街,温山软水,都不及你眉眼半分动人。
为此,我求到神佛前,妄图与你相爱一场。
法则,条例,天罚,我统统不在乎。
可神佛说一切自有天定,强求不来。
于是我便百般创造机会,哪怕能靠近你一点。只要一点也好。
可如今,你要走,你居然要走,我又当如何。
黎炜在这里自怨自艾着。
星渺却已经为了进入这些话本所在的世界,前去找到轮回台的执事法仙。
散尽一身术法,只留下神魂,以术法凝成的系统作为羁绊,进入凡尘。
只是若要再次回归为仙,需得尝遍人生八苦,勘破人间情爱,实属难事。
消散前一刻,一直很喜欢时星渺的福寿仙人赠言:“所有失去的都将以另一种形式归来,你盼望的守候的一切都会随你一起回到大道。”
星渺并未吭声,一笑回之,闭上了眼。
她脑海里想起的是最初的自己,年少时做的梦,三五好友结伴前行,一条鲜花着锦的道路,大家意气风发,对未来跃跃欲试的发亮的眸子。
想起了那些看过的话本为其流过的眼泪,那些遗憾。
想起的是那些悲剧中的少年们只能无力地看着自己什么都改变不了后的天崩地裂。
想起的是年少时偷偷去看那个在图书馆打游戏的男孩子,垂下眼睑微红了脸的天真女孩。
想起那个对约定非常执着的少年,想起他和朋友的七年之约,对方说的除非黄土白骨,我守你百岁无忧。
因神魂过于强大,为了保证该世界的天地规则不被破坏,在每个世界里,星渺需得附身在该世界的合法身体上,即原著出现过的角色中,哪怕是个路人甲乙丙,这个角色也一定要出现过。
这其实增加了一些些难度。
不过系统应该会帮自己找到适合的身体的。渺渺心想着。
“前路漫漫,星渺在这些光怪陆离的世界里也要加油啊。和我一起。”脑海里一个甜甜的软软的声音雀跃地说着。
我下个凡,,穿书写故事,大家点个外卖,一起接着看吖~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楔子
下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打开/关闭本文嗑糖功能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