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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很喜欢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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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这个故事,重温了一遍又一遍。
这个故事字里行间透出来的感觉却格外对我胃口。有现实的残酷之处,但却永远不会有绝望之感。压抑也只是一时,看着他们一家三口,那便是一种温暖,足以让人相信以后会迎来的幸福。某种程度而言,可以算是治愈系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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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莫北,尽管并非最富、最贵,但却是值得爱的男人。年少时草草身边的他固然荒唐一时,但现在这个守候在向晚身边的他是最让我喜欢的。细心、耐心而又有担当,隐约有一种君子之风。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向晚、非非最初的态度。守着那条线,尽量地不越雷池,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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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的向晚我看着没啥感觉,但现在的她,却让我很喜欢,又有一种敬意。单身母亲的日子离我太远,但也能感觉出那份艰辛。涅槃蜕变,肯定会有踩碎一地伤痕的过程。非非是她心中的寄托和支柱,但若没有骨子里的坚强和风骨,又怎么可能一路走到现在?当暗黝的黑夜暂时将自己包围,眼前所能看到的,究竟是天幕不开的漫漫长夜,还是黑夜之后那个即将到到来的明朗朝阳,境由心生,完全取决于自己。看着向晚一步步打开心扉,真心地祝福她。往事不可追,但幸好,她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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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喜欢看非非出场,包括关止的那篇文,怀孕日记是我的最爱。说不清楚是为什么,总觉得这孩子冥冥之中承接着什么,可以说是延续和希望吧。没有非非,又何来的现在呢?当然了,喜欢看这些,也包括我私底下觉得非非就是狗血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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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到目前为止给我的感觉不算是最明亮的,温暖过后,冷不丁的,那些现实中不可避免的成分就又蹦了出来。
而且,论年龄,我只比非非大10岁,大学的校门都还没跨进去,某些东西,离我很远,也很难去感同身受。但就是喜欢这篇文章,喜欢这种风格和调调,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莫北、莫非和向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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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上海人,看着这文实在亲切。文字中的那些语气,出现的早餐小吃,还有上海人的种种性格,看着就有熟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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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期待纸书,和那个该有的完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