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人渣和警察的对话,埋下了一个小小的伏笔,到后期你们就会知道的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丨奸妇女、奸丨淫幼女三人三次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二人以上轮l奸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强|奸妇女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强|奸同一妇女的,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对同一妇女强丨奸次数较多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对于这个刑罚的时间,我并不太了解,于是上网大概查了一下,就弄了这个数值。
逻辑这个问题我已经很尽量了,但是有些时候我们可以适当的抛弃,当然如果你个人认为你逻辑很棒的话,我不介意你来指导一下的,不是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