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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想写这篇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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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写这篇评送给心心很久了,总算抽出时间。
连我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这么大爱这篇无意码成长长番外。心心的文字,在众多的网络文中,可能会略显平俗(表拍我,看下去!)。可是,却有一种感觉,作者用心写文的感觉使我们熬过了几个月都没有更一个字的等待。心心的文是有魅力的。起码,在我看完TXT之后,有很大很大的冲动上网找这个作者,并一一细读她的文章。
《与狼共吻》可能是我最爱心心的一篇文了。说不清为什么。它没有堕落的说不出的爱,没有共枕的爱恨纠结,甚至没有错爱的那种阴错阳差,可能是宽恕,可能是理解,可能是无奈中的等待,感动了我。
很佩服小淳,很爱安以风。他们的爱情,是冲破了世俗,却一直也逃脱不了世俗。也许俗,可是梦想与爱真真切切的烦恼了很多的有情人。如果让我说,小淳与其说在世俗中的无奈妥协了,不如说是尊重爱人的理想。当有一天,你会发现,爱情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甜,那是,我们的理想衬的如此美好,那我们俩呢?那时候才是悔恨!小淳很聪明,安以风也很聪明,他们选择了时光。流光沉淀,有天,我们总会相遇。但愿,那时的我还爱你。也许是无望的,十五年。
我想小淳肯定很想念风,身边有一个和他一摸一样的儿子,怎可以当着他的血肉的面前背叛?是决定了等下去,等下去,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过了十五年。女人大概都是软弱的吧,总是想逃避。是傲骨,是坚强,小淳挺了过来,一个女人,多少邻里的闲言能到达一个女人承受的极限。因为爱吧,因为坚持吧,这个极限最后发现自己竟是没有底线的等下去了。听说,爱,其实刨开一切华丽的糖衣,不过是赤裸裸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深切的想念。是啊,很想很想,想他的意气风发,想他不经意间的为了自己的恍惚,想他,只因为他是他。甚至于,想走都想先留住他。
安以风,他的想念很少很少。打打杀杀,血腥的日子里,他想他大概是忘了那个女人了。这世界上的女人怎么那么多,可是却没有一个她在自己身边的位置,端着鸡汤,温暖如昔。
像她,他给了自己很多很多的理由。比如说,第一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想来想去,不过是只想她。躲来躲去,发现自己越来越爱她。他怀疑了,想的不过是女人,是的,女人,一个远到已经投进别人怀里的女人。那又如何,一切的一切,错的根源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是那个叱咤风雨的安以风,而不是那个一醒来就可以看见她的男人。笑,越发轻佻了。却,舍不得死。只因为,或许,她还在等他。
死了多好,没有血性的世俗对立,死了不好,那就连无望的等待也了去无踪。等,总有一天,我会看见你,你的眼里还是我,只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