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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思想分歧 ...

  •   上课铃响了,第一节是语文课。

      长发飘飘的语文老师司老师身着一袭白色长裙,款款地走进教室。用又温婉又甜美的声音说:“同学们,今天这节课我们来讲上次考试的那篇作文,请大家先找出自己的卷子来!”

      一阵纸张翻腾的声音中,郑思林找出自己的卷子放好,托着脸盯了一会儿讲台上的司老师,用胳膊肘戳了戳旁边的林清致,小声说:“哎,你觉不觉得,咱们语文老师长得特别好看!”

      林清致抬头往讲台上瞟了一眼,说:“还行。”

      司老师也不过二十六七岁,郑思林觉得她简直是他在现实世界中见过的最好看的女性了。听林清致说还行,他感觉十分诧异:“你觉得不好看?咱们班几乎没有男生觉得她不好看!”

      林清致没接话。郑思林又追问:“那你说说谁好看?”

      林清致正欲开口,就听司老师在讲台上说:“我们这次考试的作文是一篇命题作文,题目是《这是我曾梦到过的地方》。全班只有一个满分作文,那就是我们的林清致同学。”

      全班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说实在的,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因为几乎每次考完试,林清致的作文都会被当做模范被老师又是朗诵又是解析的。

      “今天老师的嗓子有点不舒服,有没有哪位同学愿意把林清致同学的这篇作文给大家读一下?”

      司老师一开口,几乎全班同学都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手。

      “老师!我!”

      “我我我!”

      男生举手是以能为司老师分忧为荣,女生举手是以能跟林清致多一点点关系为荣。

      司老师站在讲台上张望一圈后,对着那个几乎快要站起来的男生说:“郑思林,你来吧。”

      与这次机会失之交臂的其他同学们纷纷唉声叹气地放下了手。

      “咳咳!”郑思林清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念了起来。

      “题目:《这是我曾梦到过的地方》。作者:高一三班,林清致。白日所思,终将入梦。心之所汲,吾生愿遂。故……奇?这字儿念什么来着?”郑思林微微附身点着一个字问林清致。

      “欹,一声。”林清致不用看也知道是那个字,怎么念。

      郑思林迅速接上:“故欹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烬。欧阳修再也见不到他的红颜;今宵剩把银……这个字呢?”郑思林又拧着眉头附身下去。

      “釭。”林清致依然眼也不抬。

      “哦,今宵剩把银釭照……”

      “好了你坐下吧,还是老师自己来念吧……”司老师忍不了了,扶额道。“这才念了几句,你就摔了三个跟斗了,剩下的‘坑’还多着呢,老师还是放过你吧。”

      全班同学都哈哈大笑起来。

      郑思林忿忿不平的把林清致的卷子送回到老师手里,心想:“笑什么笑?那些字你们一定也不认识!”

      一路走回座位上,郑思林才发现,自己的同桌不知道什么时候戴上了眼镜,正俯首看着一本课外书。讲台上老师还在念着他的作文,却也好像与他全然无关似的。

      郑思林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边拉开椅子坐下:“原来你近视啊。”他问。

      林清致抬起头,用拇指和无名指捏着镜框,轻轻往上推了推,说:“是啊。”

      郑思林面露疑色:“平时怎么不见你戴眼镜?”

      林清致:“度数不高,所以只有用眼的时候才带。怎么了?”

      郑思林:“没什么……”

      公布座次表的那天,郑思林以为林清致跟自己对视了却不搭理自己,心里颇为介怀。现在看来,倒是自己误会林清致了。

      他不是看见了却傲慢地扭过头去,他应该是真的……没看见。

      想起昨天晚上,想起今天早晨,郑思林突然觉得,林清致这人也没自己曾以为的那么不招人待见。

      不觉间,他又瞥了一眼身旁的林清致,见他已经又低下头去看书了。

      郑思林问:“你看的什么书?”

      闻言,林清致又把自己从书本里拔出来,然后把书的封面露给郑思林看。、

      “《半生缘》。”郑思林一字一顿地念了出来。

      林清致嗯了一声。

      郑思林又问:“你作文总写的这么好,就是看书看得?”

      林清致又用拇指和无名指推了推眼镜:“不能说有直接关系,但确实大有裨益。”

      “那我完了。”郑思林看了看自己的卷子,作文得分连林清致的一半都不到,他叹了口气,说:“我主动看过的书,除了《十万个为什么》,就是一些将天文和军事的了。哎我说这么厚一本书,还全都是文绉绉的字儿,你是怎么看下去的啊!我看不了两行就要睡着了!”

      “那就不看啊,强迫自己干什么?”林清致说。

      郑思林:“不是你说的看书对写作文有好处吗?”

      林清致干脆把书给合上了,他看着郑思林,一本正经地说:“你想提升作文水平,也不是非看书不可。考试的作文都是非常模式化的,在不跑题的情况下,你把字写好看点,开头结尾写华丽点,再用写点生僻词汇,套点名人名言,分数肯定不会低。”

      嗯,没错,郑思林刚刚读了两句林清致的作文,那个套路他已经见识到了。

      林清致以为郑思林就是来向他求教高分作文是怎么写成的,但倾囊相授之后,郑思林还是没有终止话题的意思。他问:“那你作文都已经写得这么好了,还看这么多书干什么?”

      林清致觉得好笑:“我看书又不是应付作文。”他顿了一下,眼神不藏高傲:“就喜欢看。”

      郑思林完全不相信有人会真的喜欢看书,即使是那种经常看书的人,也一定是出于某种目的。为了学习某种知识,为了打发打发时间,或者为了装逼。反正,肯定不会因为喜欢吧?

      他打趣说:“我还以为是为了继承你爸‘地产诗人’的衣钵呢。”

      林清致哼笑一声:“算了吧。”

      听他这么说,郑思林却来了劲,瞬间齐陆上身似的。他向林清致凑了凑,问道:“怎么?你以后不打算继承你爸的事业吗?”

      林清致:“不打算。”

      郑思林又凑近了些:“你爸不是就你这一个儿子吗?你不继承谁继承?”

      林清致:“他的公司又不是皇位,又不是世袭制的,干嘛非要我继承。”

      郑思林:“你不继承,你爸辛苦打下的江山那不就给别人做嫁衣了?”

      “首先,他努力工作,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应该是为了子孙后代。”林清致这架势,大概是要长篇大论了。“其次,我的个人意义,也不是为了延续家族辉煌。我有我自己的追求,有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最后,我爸爸妈妈也非常支持和尊重我的个人意愿。”

      郑思林听完有点发愣,林清致耸了耸肩,补充说:“毕竟,他们当初是丁克来着,我的出生其实就是意外,他们一开始就没打算要生一个香火来剃他们延续什么。”

      “丁克?你爸妈居然还想丁克?”郑思林满脸写着吃惊:“怎么会真的有成年人想丁克?”

      见郑思林似乎很是难以接受的样子,林清致反而有些不解。他反问:“怎么不会?”

      “怎么会?”郑思林仍是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他想了想,组织了一番语言,认真说道:“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总要留下点什么痕迹吧?总要完成什么使命吧?”

      林清致觉得有些可笑:“留下痕迹的方式有很多,生孩子可以说是最拙劣的一种。名垂青史的伟人千百年来家喻户晓,但你现在可能连你太爷爷的名字都不知道了吧?”

      他顿了一顿,看了一眼郑思林,接着说:“使命?可能不是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使命是什么,但,传宗接代,绝对不应该是。”

      郑思林愣了片刻,似乎也真的在辨嚼林清致的那番言论。忽然想到什么,又猛地一挥手,道:“哎你别跟我扯这些,你爸妈再想丁克最后不还是生了你?你现在说的轻巧,等你到了年纪,结婚、生孩子,这都是顺其自然的,每个人都一样。”

      “谁告诉你结婚生子是顺其自然,人人皆是了?”林清致的眉头微微皱着,神情尽是严肃:“别人我管不着,但是我,就算要结婚,要生孩子,那也一定是因为爱情。我爱那个人,我想和她有孩子。如果只为延续香火,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说完,林清致忽然觉得有点奇怪。两个大男人怎么聊着聊着就聊到结婚生孩子的话题上去了?

      他觉得有些荒谬,愣神片刻,便自顾自又看起书来。

      郑思林看着林清致的侧影,面色复杂。

      他确实是需要时间消化一阵。

      结婚生子,子承父业。在他看来,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然规律,基本得就像地心引力,基本得就像数学公式。

      无需证明,也不容争辩。

      纵然在一些玛丽苏电视剧看到过一些为了爱情断子绝孙的剧情,他也觉得,那不过是导演编剧不切实际点的幻想而已。

      现实中,谁信谁傻。

      就像,他自己的父亲,再怎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把这日子继续过下去,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婚生孩子吗?

      “因为爱情?”

      呵,他又不是没喜欢过女孩子,可不也就那么回事儿吗?

      林清致,怕是什么都还没有经历过。

      未免过于天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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