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6、恐惧 ...

  •   水千瑶扶着墙喘了口气,这才又跟上前面黑衣人的步伐,一路上避开监控,来到楼下。

      黑色保时捷365a,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停在街边。水千瑶几乎将自己嘴唇咬破,才压下拔腿就跑的冲动。

      “开车。”

      水千瑶一坐上后排,黑衣银发的男子便将冰冷的枪—口抵在她的头顶。

      “桑落,想好怎么死了吗?”琴酒眯着眼叼着烟,红色火星一闪一闪,白色烟雾在两人之间模糊了面孔。

      水千瑶深吸了口气,烟味刺激着她的喉咙也让此刻她的大脑微微冷静。
      “我为什么要死?”

      琴酒似嘲讽的笑了一声,不紧不慢开口,“背叛组织,这个够了吗?”

      总是温温柔柔的水千瑶此刻已经变的冷酷危险,漂亮灵动的蓝眸变的残忍又空洞。她就用这种眼神,毫不畏惧的盯着琴酒。
      “你是在怀疑一个爆—炸时被同伴抛弃导致丧失记忆的人?”

      车内越来越多的烟雾让水千瑶眯起了眼,虽然她表面上冷静无比,但和琴酒面对面,还是在这样密闭的空间,特别是头上的枪—口并没有移开,她怕的要死,每次听见这个人的名字想到他的模样,她都怕的要死。

      伏特加认真的开着车,后面的对峙让他也感觉到窒息,他明白,大哥此刻恨不得一枪崩了这个桑落,可是有个任务却必须由她完成。

      “很好。”琴酒阴恻恻的笑了一声,将燃尽的烟头掐灭装好后,这才把枪收回,在他修长的手里挽了个漂亮的花,
      “接下来有个任务,就是你洗刷叛徒最好的证明。”

      *

      水千瑶抱着电脑回到组织安排的房间,将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一遍后,这才瘫软在沙发上,颤抖的手盖在额头上,苦笑出声。

      琴酒!琴酒!

      水千瑶冰冷的嗓音带着毫不掩饰的杀意,她无时无刻不想杀了琴酒,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害怕他。

      水千瑶对他的阴影来自于亲眼见他杀掉她的父母。一枪爆头,血在脑后开出一朵朵的花。她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被囚禁了一个月。接着便是日以继日的折磨洗脑以及敲打。

      组织不留废物,她体力不行也害怕杀人,于是她拼命的学习技能,宛如噩梦般的十年里她终于从没有代号的废物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黑客桑落。

      水千瑶的泪水从眼角滑落,她随意擦了擦坐了起来。时间不多了,她还有件事还没有做。

      水千瑶打开电脑,莹白的光照在她惨白的脸上好似索命的女鬼。她双眼紧盯屏幕,手指在键盘上敲出一道又一道的指令,宛如没有生命的机器,不知疲倦毫无思想。

      找到了。

      脸上的笑打破了眼前的诡异,水千瑶松了口气,她望着屏幕上的画面,眼里闪动着疯狂。

      “开门!”

      水千瑶快速将电脑恢复正常,打开门便看见琴酒和伏特加。

      “啧,早就想说了,你这副模样还真是狼狈,像条狗。”琴酒背对着水千瑶,看不清他的表情。

      水千瑶还穿着医院的病号服,那些绷带还好好的缠绕在她的身上。

      冰冷的枪口再一次抵在了水千瑶的太阳穴,让她头皮发麻。

      水千瑶只觉得琴酒像个反复无常的神经病,“我在调试电脑,怎么?你反悔又想杀了我?”

      伏特加举着枪的手并没有放下,而是望了眼转身的琴酒,似在征求他的意见。

      “开个玩笑。”琴酒冷笑一声,挥手让伏特加放下枪,后面的语气带着无穷的恶意,压的水千瑶无法呼吸,
      “桑落,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招,不然我会让你见识组织的审讯。”

      水千瑶调整好气息,侧身让琴酒进了门。

      “半个小时。”琴酒叼着烟叉腿坐在沙发上,比她这个主人还要主人。

      水千瑶正跪坐在地,面对琴酒的恐惧让她四肢发软。她深吸口气打开电脑,凝了凝神凉凉开口,“不用你提醒。”

      安静的卧室气氛并没有因几人的到来而得到缓和,反而更加冰冷。水千瑶表情漠然的望着屏幕,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翻飞,敲击声回荡在死寂的空间里。

      敲击声停了下来,响起的是少女带着寒意的嗓音。
      “找到了。”

      水千瑶麻木的将电话推给琴酒,直愣愣的望向后者,似乎在等着他的审判。

      琴酒将名单拷了下来,带着伏特加走出房门,在门关上的一刹那,冰冷低沉的嗓音响起,
      “下周一,出任务。”

      水千瑶浑身冷汗彻底放松下来后便瘫软在地,没有丝毫动弹的力气,终于活下来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