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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一点插叙 生命里的流 ...

  •   在我生命的短短20载,我“喜欢”过的男生——也许只是纯粹的欣赏和朦胧的好感。

      小学的时候,喜欢一个男孩,那是最单纯的感情吧。
      同班同学,一起聊天,一起回家。两个小孩子无忧无虑很开心。
      可是,偏偏他也喜欢我,偏偏还让全班都知道了。
      所以我只得抵死不承认也喜欢他了……
      呵呵,故事以无疾而终结束。没了,呵呵。
      经过这次,我告诉我自己,以后碰到喜欢的人,我一定要勇敢的争取勇敢去爱!

      初中的时候,我同桌觉得我喜欢他所以对我很坏。
      郁闷至极我索性告诉他我是喜欢他,然后找了个男朋友。
      哈哈……
      可是赌气的下场很惨烈。我伤害了无辜的人。
      我努力的想弥补也无济于事。
      只记得那个男孩曾想吻我。
      我就那样清亮的看着他。
      虽天黑黑他人也黑黑,可我还是看到他脸都红了,呵呵,他不好意思地说让我还是把眼睛闭上吧。
      我很听话的闭上了眼。不是因为期待,而是补偿的顺从。
      过了好久,我只感到鼻尖一凉,迅速的我睁开了眼睛。哦,原来是他的鼻尖碰到了我的鼻尖。
      可,他没有吻我。
      对着我困惑的目光,他挫败的叹息。
      我不爱他,甚至喜欢都谈不上。他知道,一直知道……
      这是个珍惜我的男孩,可,我回应不了他的感情,我只有逃避了。
      经过这次,我告诉我自己,如果自己不清楚自己的感情,那,我要做的就是不要伤害别人。

      高中的时候,碰到晖。
      喜欢他吗?我不确定。
      总觉得我只是太寂寞而已……
      我喜欢的是被关心爱护的感觉,只是怕做妹妹的权利被另外的女孩剥夺罢了。
      我知道自己的感觉,所以,只是很喜欢,却不敢有所行动。太贪心会被惩罚的哦!
      因为这么理智,就是可能的发展也被扼杀了,哈哈!
      经过这次,我告诉我自己,如果碰到喜欢的人,我可不要这么理智了。

      呵呵,现在,我碰到了你,海豚!
      你知道吗?过去的人和事我真的都不记得了哦。硬要说的话记得的也只是灰白的残像罢了。
      我就是这么的没心没肺没血没泪的走到现在了,一颗清澄澄毫无杂质的心毫无保留全都给了你呢!
      你看,你是这么的幸运哦,在最合适的时刻我最美好的花样年华里,你找到了我,而我,也抓住了你!
      哈哈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一点插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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