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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荒芜玫瑰 ...

  •   夏珩一向认为自己的忍耐力很好,是alpha中的佼佼者。

      然而现在的状况容不得他再炫耀自己的自制力了,毕竟他此时正跟一个假性发|情的omega同处一室。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怎样——个屁。

      空气中满是玫瑰花香,浓烈馥郁的香味冲得夏珩险些站不稳。

      夏珩一手扶着墙,糟心地想,他到底是上辈子造了什么业障,这辈子上天才会罚他来受这种罪。

      他额角青筋毕现,上刀山下火海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哦不对,不是老天看他不顺眼要惩罚他——

      夏珩一步一步往前,朝着坐在地面上那个脆弱的、散发着致命花香的omega走去。

      一定是温云逸克他。

      八小时前。

      彼时夏珩正人模狗样地送自家外甥去画室上课,特意喷了他最喜欢的一款名叫“大地”的香水。

      帝都盛夏的午后似乎只有热,柏油路面被热气扭曲,汽车内置空调尽全力地工作,才堪堪将暑气隔绝在车厢这一方天地之外。

      夏珩的外甥霍晓海正在全方位多角度阐述他的美术老师到底有多好看,小孩儿表情满是崇拜。

      “这么好看啊?性别呢?”夏珩漫不经心给霍晓海捧场。

      “omega。”

      “哦,omega...”夏珩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侧头瞥了一眼小孩儿的表情,继续道:“看你这么喜欢他,不如让他当你舅妈吧?”

      霍晓海皱了皱眉鼻子,严肃道:“舅舅,你这是性|骚|扰。”他还有未尽之言,比如“亏你还是研究第二性征的医生”。

      “哈哈哈哈,好了,不闹了。”夏珩敛了笑意,本来就是为了逗霍晓海玩,这小孩总爱板着脸,说话老是一本正经的,一点朝气都没有。

      “总之,顾老师不仅人好看,画画也特别厉害。”

      “好好好,你的‘顾老师’特别优秀,那我一会儿一定好好拜见一下他。”

      夏珩漫不经心地应着,完全没把小孩儿的话放到心里。

      不过是外甥的兴趣班老师,而他今天也只是碰巧帮亲姐姐送孩子上课。

      与那传闻中的美术老师是十足的陌生人,何须挂齿。

      ------

      结果夏珩并没能见到那位传闻中的、“特别好看”的美术老师。

      原因是他今天有事请了假没来,课还是由隔壁班教水彩的老师代上的,顺带一提,霍晓海学的油画。

      起初霍晓海告诉夏珩他学的是油画的时候,夏珩懵了半天,不是他有偏见,他是实在没想到夏姝能有这么高雅的想法,这么极致的追求。

      学个蜡笔画或者水彩之类的不就行了,怎么偏要选个这么不好把握的画风学呢?

      霍晓海开始上课了,夏珩没急着走,画室教室外面的走廊上挂着一些画作,大部分都是学生画的,也有一小部分是老师画的,比如此时夏珩面前的这一幅油画。

      这幅画被挂在走廊最里面,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画了一丛玫瑰,或者是蔷薇,夏珩分辨不出来。

      整幅画的色调很暗,与花店里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不太一样的,这里的玫瑰似乎有些枯败,花瓣儿无精打采地打着卷。

      画作的右下角有这幅画的名字以及作者,这幅画就叫《玫瑰》。

      “顾,祎,寒...”三个字在夏珩唇齿间被嚼了一遍,之所以夏珩以为这幅画是一个成年人画的,是因为根据前面挂着的那些画作来看,小孩子应当是画不出这么萧索的一幅画来的。

      毕竟前面画得都是向日葵或者雏菊,画技也显然没有这幅画高超。

      裤兜里手机震动起来,夏珩拿出手机,来电显示是“温云逸”——他的死党之一。

      “喂?”夏珩压低声音。

      “老夏,最近空了吗?”对面的男声听上去有点兴奋。

      “怎么,找我有事啊?”夏珩最后瞥了一眼那幅《玫瑰》,转身往画室门口走。

      “哎,你整天忙工作,好不容易歇班了,”温大少爷确实心情不错,热情邀请道:“晚上去‘无念’喝两杯啊?”

      “呦,你家老头不逼着你管公司了,还有时间去酒吧呢?”

      “嗐,老马拉车不还得歇一会儿嘛,我这就出来放松一下,再说了,我一学工科的,他非要我管娱乐公司,我难道要去娱乐公司给人家修电脑吗。”

      夏珩听了他这话笑出声,温云逸在那头呜呼哀哉,又问他到底要不要去。

      夏珩拉开车门坐上车,车载蓝牙自动连接手机通话,他将手机收起来,寻思自己连轴转了将近一个月,放纵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再说霍晓海下课之后也不用他接,于是就松口答应了。

      “八点啊,不见不散。”

      “无念”是一家开了有五年的酒吧,格调比较高,店家信誉也好,酒吧环境不脏乱,来这里喝酒的多半都是些精英人士。

      跟白天不一样,夏珩穿了一件黑色衬衫,袖子被挽到手肘,露出线条利落好看的小臂,两条长腿包裹在黑色西裤里,整个人要显得冷峻正经了不少。

      他是一个优秀的、俊美的alpha,身上有无数足以吸引任何omega的迷人特质,这使得他甫一出现在“无念”,就收获了不小的关注。

      “老夏啊,你怎么能这么风|骚。”温云逸晃着酒杯,目光迷离。

      夏珩气笑了。

      为什么他随便穿个衬衫西裤也能叫“风|骚”?

      他看着温云逸身上那件领口都要开到肚脐的深V衬衫,无语道:“对,我风|骚,你是清纯小白花。”

      他不再理会犯病的温云逸,端起面前的玻璃杯抿了一口酒,冰块儿与杯壁碰撞,发出好听的脆响。

      他来这一向只喝这一种酒,是这家酒吧的特调之一——荒芜玫瑰,度数不高,但香气馥郁。

      温云逸最近日子过得好像确实不如意,他抱着酒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他爸到底有多蛮不讲理,还说要不是他跑得快,就差点被他爸打包嫁人了。

      “怎么,你要跟哪家alpha联姻了?”夏珩把温云逸越凑越近的狗头推开。

      “屁,他非让我娶张家的小女儿,说我都老大不小了,赶紧结婚生个孩子。我特么连那女人面都没见过,就让我娶她?现在都21世纪了,居然还有包办婚姻这一说吗?”

      接着温云逸又从张家的小女儿说到他的娱乐公司,说有几个老头天天拿着各种小明星的照片来找他,让他挑几个潜规则一下。

      “天哪,我难道是去选妃的吗?啊——我的命好苦啊!”

      夏珩忍笑忍得头疼,也可能是被温云逸嚎的,他决定去上趟厕所洗把脸,于是叫来服务生让他照看一下温云逸,他也不知道这位少爷现在醉到哪个地步了,别还没等他从厕所出来就听到温云逸因为过于悲愤一头撞死在这儿。

      夏珩坐在马桶盖上抽了根烟,他不常抽,只是一直带着几支,偶尔想抽了,再拿出来打发时间。

      其实温云逸话说得挺现实的,别看夏珩没有温少爷那些继承家业的烦恼,但是在“催婚”的问题上,他身上的压力可一点都不小。

      他是夏家夫妇的老来子,全家的心头肉,夫妻俩年龄大了,最担心的就是小儿子的感情问题。

      老两口就希望夏珩能赶紧找个称心的beta或者omega成个家,好让他们放心。

      夏珩倒也不是有逆反心理,二十好几人,职称都到副主任医师了,不至于像个毛头小子似的专门跟父母对着干。

      他是真的没时间。

      怪不得人家都说当医生容易早衰,是真的容易心力交瘁。

      他抽完烟出来,又洗了把脸,觉得稍微轻松了一点,刚要转身从厕所出去,裤兜里手机疯狂震动,他掏出来一看是温云逸,夏珩心想这人什么毛病,还要面对面打电话?

      “Hello?你是想不开了要撞墙,提前给我打电话托付你的遗产吗?”

      “老夏,你先别出来,酒吧里有个omega突然发|情了,你要走也从后门走,千万小心!”温云逸的声音很急切,夏珩懵了一瞬。

      “老夏你听见了吗,老夏——”

      “吱呀”一声,推门的声音跟听筒里温云逸的声音叠在一起,夏珩下意识看过去——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男人,应该是一个omega,空气里馥郁的玫瑰花香信息素告诉他,那是一个被诱导成假性发|情的omega。

  • 作者有话要说:  撒娇打滚求求预收QAQ
    预收《都不许觊觎我老婆!》
    本文又名显眼包与万人迷的终极对决(bushi)
    ☆攻受都有万人迷体质,但彼此是唯一,互宠,互宠,百分百的互宠!
    本文本质上是纯情小甜饼,放心入坑,基本日更,有事会请假,爱大家,啾咪3

    时景聿穿书了,穿成了一个与他同名同姓的男角色。
    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和他的龙凤胎亲生妹妹一起。
    甚至这本书还是妹妹亲手写的。

    妹妹沉痛(邪恶)地告诉他,他是一个对主人公闻瑾爱而不得,但强取豪夺,最终火葬场了的炮灰。
    火葬场具体表现为:被主人公搞的家破人亡,本人也缺胳膊少腿,流落街头比狗都不如。

    时景聿怒火中烧:我只是一个男高中生,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而且我还是你亲哥!?
    妹妹抱歉(兴奋)地继续告诉他,要想活命其实很简单,就是争取变成闻瑾唯一的甜心小宝贝,让闻瑾离不开他,疯狂爱上他,变成他的亲亲老婆,他们两兄妹才能在这本书里安然无恙地活下去。

    时景聿无语,但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企图勾引那个掌握他生死的漂亮主人公。

    时景聿觉得自己不太行,但也不是完全不太行。
    毕竟他长得帅。
    那就使用美人计!
    他就不信拿不下区区一个——

    但为什么围着闻瑾的男人有这么多啊!
    什么斯文败类男医生,娇俏可人小学弟,霸气外露老男人…

    岂可修,你们都离我老婆(未来的)远一点啊!!!老婆是我的!!!

    等时景聿做好准备,来到闻瑾面前,努力做了个十分帅气的wink。
    只见面前肤白似雪,眉目如画的男人默然无语半晌,而后清凌凌开口道:“请问时总是不是迷眼睛了?”

    时景聿:我不是我没有。

    1.
    闻瑾并不好接近。
    并且似乎看起来格外讨厌时景聿。

    但勇敢狗狗,不怕困难,既然闻瑾不喜欢看见自己,那就让他看不见!

    所以当时景聿戴着小熊帽子围着草莓围巾勇敢地站在闻瑾的诊疗室里,努力地拉高自己的小花口罩时,闻医生可疑地沉默了。

    [我成功了,闻瑾这次都没骂我!]
    时景聿开心地想。

    然而下一秒,他就看到漂亮清冷的闻医生,指着一旁的诊疗床,声音如玉珠落入银盘:“脱裤子,躺上去。”

    “啊?”
    时景聿震惊又羞涩:“…这,这不好吧…”
    怎么效果这么好的!可是,不...不太合适吧,我还没满18岁...
    时景聿一颗小狗处男心怦怦直跳。

    闻瑾脸上没有表情,心下逐渐烦躁:“你来看男科,不脱裤子我怎么诊疗?”

    “啊?”啊啊啊???
    闻瑾你不是心内科的吗!怎么成男科了!?
    20xx年11月15日,时景聿于和谐医院男科诊室,卒。享年17岁。
    The End.(误)
    2.
    很多很多年以后。
    时景聿怀抱着他的闻医生,幸福且臭屁地问:“万草丛中过,你当初是怎么选中我的啊?”
    闻瑾视线没从膝盖上摊开的书本上离开:“因为你最烦人。”
    时景聿不服气,低头用鼻子蹭闻医生颈窝,嘟嘟囔囔:“才不是呢,你骗人...”
    闻瑾被某人的头发扎得有些痒,遂反手rua毛,下一秒掌心却被一片温软啄了两下。
    他将书本合上,笑着往环抱住他的人怀里扎了扎,将自己密实地嵌进去。
    时景聿的怀抱是温暖的,就像他的人一样。
    闻瑾只是选择了靠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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