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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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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的夜晚在经过一阵喧嚣之后,渐渐落下帷幕,只剩下零星的灯光了。
凌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可能是时差带来的后遗症,可能是别的什么。
她走去阳台的躺椅上,只有些微的月光洒在她脸上,卷翘的睫毛下出现了一丝阴影,手里夹着一支烟,点燃了,吸了一口,微闭着眼睛吐了出来。
雾蒙蒙间,她看着手里的烟,一阵好笑,以前的她,最闻不惯的,就是这烟味了。
经管学院楚盛越的名字,在B大是赫赫有名的,长得帅,有钱,有才,钻石级的男神,但是凌凌对此都无感,她喜欢的是经管学院另一个学生赵廷玉,笑起来很温柔,让人如沐春风。
凌凌很大胆,喜欢就去追,又因为长得漂亮,很快整个经管学院都知道有她这么一号人物。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是赵廷玉的备胎,又被好几个人拦在路上告白不答应不准走,楚盛越的出现解了她的危机。
她被楚盛越拉着在校园里奔跑,作为答谢,凌凌请他吃了他们之间的第一顿饭。
看着面前一根又一根不停抽烟的男生,凌凌先开口说了话,“刚刚谢谢你。”
楚盛越抬眼看了她一下,低头又吸了一口烟,对着她说:“就一句谢谢?”
那一刻的楚盛越,就像那烟一样,砰的一下,砸在了她的心上,后来她想,或许就是这一刻,她喜欢上了楚盛越。
凌凌手撑着脸,指着桌上的菜答道:“没有啊,我这不是还请你吃饭了吗?”
楚盛越愣了一下,靠在椅子上,浑身的慵懒,“一顿饭就想把我打发了?”
“不然呢”凌凌低下头,小声的嘀咕,“我又没让你帮。”
楚盛越气笑了,盯着她说了一句,“小没良心的。”
凌凌微红了脸,不知是因为嘀咕被听见,还是因为他语句里带的宠溺。
“既然我帮了你,我就要收一下劳务费了。”
“说来听听,劳务费要多少钱。”
凌凌跷了个二郎腿,悠悠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楚盛越看着漫不经心的凌凌,勾了勾嘴角,说:“我不要钱,你当我女朋友吧。”
“噗”的一声,才喝进去的茶水,就这样浪费了。
凌凌紧紧的盯着他,这会儿楚盛越也不抽烟了,安静的看着她。
两人眼神相交,凌凌眼中的楚盛越淡然的等待着,不着急不催促。
如果离得近的话,应该就能听见他不停加快的心跳声了。
她笑开了说:“可以啊,等那天你把烟戒了,我就是你女朋友,怎么样?”
凌凌认为她给楚盛越出了一个大难题,戒烟是多少人都做不到事,不过这次她预估失败了,楚盛越并没有烟瘾,他纯粹是因为紧张。
“可以。”
楚盛越答应的很干脆。
得到回答的凌凌,拿着包包转身走了出去。
真是好笑啊,他把烟戒了,她又染上了。
凌凌掐灭了还在燃烧的烟,笑得有些苦涩。
早晨的阳光照了进来,覆在了她的脸上,脸上的绒毛都没照得清清楚楚,睡梦中的人却一点不受影响。
手机铃声吵醒了还在梦中的人,一只手从被子里伸了出来。
“喂。”
“你还在睡?约好的八点呢,妹妹。”
凌凌吓了一跳,看了看时间,才发现自己睡过头了。
“马上,给我十分钟。”
“好的,反正你迟到了也有你爸妈骂你。”
凌凌听后动作更快了。
凌父凌母还在世时,时间观念最是强了,凌凌如果迟到的话,免不了一顿骂。
洗漱完后,飞快的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裙子,图案她母亲最喜欢的满天星。
凌凌生的极美,涂了一个防晒,勾了两笔眉毛,嘴唇不涂而红,简简单单,却能赛过一些脸上抹了十层八层的人。
十分钟后,凌凌换鞋拿包,走出了家门。
刚下楼,就看见靠在车边的凌绍,一身骚包的衣服。
“好歹现在你是个公务员了,还是那么骚,能不能换身衣服。”
凌凌从上而下的打量他,嫌弃直接表现在了脸上。
“公务员怎么了,休假时期,我怎么就不能穿了”,凌绍挺直腰干抖了抖自己的衣服,“再说了,我这身多好看啊,为了去看伯父伯母,我还是特意搭配的,他们肯定喜欢。”
凌凌看着超级自信的凌绍,最后还是开口打断了他的幻想,“我认为我的审美遗传了我爸妈,他们并不会觉得好看。”
说完不在理会她骚气外露的表哥,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嘿!你这个小丫头。”
刚进车里的凌绍,反手从后座拿出了准备好的早餐。
“白眼狼,亏我还给你带了早餐。”
凌凌接过早餐,顺带睨了他一眼,“带早餐和你的骚气是两回事好吗。”
车子稳稳的开上了高速,凌凌望着窗外,居然有些紧张,可能是近乡情怯。
车子开到了墓园,停好车,凌绍也收起了刚才的嬉笑。
“到了,走吧。”
凌凌抱着刚买的满天星,凌绍带着凌父最爱的酒。
两人朝着墓园深处走去,差不多尽头的时候停下来了脚步。
一个双人合葬的墓地,墓碑上的照片,是两人停留在四年前的笑容。
凌凌和凌绍蹲了下来,拿出了准备好的东西,依次摆好。
“爸妈,我回来了,来看看你们。”
“伯父伯母,我陪凌凌来看看你们,好久没见了。”
凌绍没说几句,他想着凌凌肯定有很多话要跟父母讲,便没多打扰她,说:“凌凌,我在车上等你。”
“好,我在陪爸妈说会儿话,一会儿就来。”
“不着急,多陪陪他们。”
看着凌绍走远的背影,她转过头来,看着照片上的两人,眼眶红了。
“爸、妈,对不起啊,我这么多年没来看你们,你们别生我气,以后我会经常来的。”
凌凌抹去了流下来的眼泪,又说道:“我一个月前研究生毕业,明天要去乐团上班了,我还是选择的小提琴,我认为对一份工作的喜欢程度,决定我坚持这份工作的时长。”
她停顿了一下,又说道:“我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支持。明天我去乐团,等我忙完这事,我又来看你们。”
凌凌拿出准备好的酒,倒了一杯出来,“爸爸,我给你带了你喜欢的白酒,你喝喝看这个你喜欢不喜欢,你告诉我,我看看下次需不需要给你换。”
凌凌在墓园,絮絮叨叨的说了这几年在国外的生活,走的时候,她的心情终于再次恢复了平静,好久没有这么吐露过心声了。
她走出墓园,就看到了站在车旁等她的凌绍。
当然,凌绍也看到了她。
“走,哥请你吃大餐。”
“那我要吃海鲜。”
“行,知道你要吃海鲜,位置我都订好了。”
揉了揉凌凌的头,两人分别坐进了车里。
到了餐厅,外面排队的人很多,可想而知这家店有多火,幸好提前订了位。
凌凌对着凌绍竖了一个大拇指。
凌绍秒懂她的意思,得意的看了她一眼。
包厢内,凌绍把菜单递给凌凌,凌凌又推了回去,“你点吧,你肯定来过,你知道什么好吃。”
闻言,凌绍接过菜单,点了几个菜。
还想再点时,凌凌制止了他,“够了,就我们两个,再多就浪费了。”
凌绍合上菜单,“行吧,那就先这样,一会儿再看看其他的。”
这家店的上菜速度很快,没一会儿就上齐了。
看着盘子里的螃蟹,犹豫了一会儿,凌凌正准备尝试的时候,凌绍拿过螃蟹,挨个剥好,给凌凌放在了小碗里。
凌凌不会剥螃蟹,但是又最喜欢吃螃蟹,小时候凌父会给她和凌母剥好,一人一小碗。那时候她爸妈总会说,以后要找个给我家丫丫会剥螃蟹的人。
后来上大学,有次她和楚盛越出门吃饭,楚盛越看见了她对螃蟹的渴望,却又不动手,猜测她可能不会剥螃蟹,就动手帮她剥了,那一天,凌凌同样想起了凌父凌母的话,当时的她以为她找到了能一辈子给她剥螃蟹的人。
凌凌摇了摇头,算了,现在想这些没什么意思,他们两个早就是陌路了。
用完餐后,凌绍在询问过凌凌后,准备送她回家,“你在门口等我一下,我去开车。”
凌凌“嗯”了一声,就等在了原地。
她看着周围除了新开的店之外不完全陌生的环境,露出了一丝笑,还是那个北市呀。
突然她的笑僵在了脸上。
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餐厅里走出两个男人,一个她很熟悉,一个她只能算见过。
没错,照片上的两个人,现在活生生的站在了她面前。
凌凌第一次感觉北市真的好小,她才回国第二天,就遇到了他。
他和记忆中不太一样了,记忆中的楚盛越穿着简单,黑T恤,黑色的裤子,每天都是不同的运动鞋,不苟言笑,却唯独对她温柔。
现在的他穿着白衬衣西装裤,身形挺拔利落,或许是因为刚刚吃完饭,又不是正式场所,他把外套搭在小臂上,从前她最喜欢摸的头发,也被梳的一丝不苟。
现在的他,是凌凌不熟悉的。
楼梯上的男人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一眼,就再也没看过来了。
凌凌从他的身上见到了从前别人对他的评价:冷!距离感!
她有些失落,但她也知道她没资格失落,四年前,是她不要他的,他有资格漠视她。
他的司机早就打开车门,恭敬的请两人进去。
她看到临上车前,楚盛越摸了摸旁边男人的头,笑的有些宠溺,这是她熟悉的表情。
不过她没看到的是,被摸的这个男人,一脸的欣喜。
凌绍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凌凌在发呆,他大声叫她,“凌凌,干嘛呢,上车了。”
回过神的凌凌坐上车,下了车,走进电梯,直到回到家,她已经记不清在车上和凌绍说了些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