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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篇 ...

  •   雨在深秋天气中缠缠绵绵的下着。院子里的法国梧桐抖动着所剩无几的黄绿色叶子,发出沙沙的回响。寂寞有如潮湿的雨气,自窗外悄悄沁入。
      她独自坐在扶手椅中,细长的手指交叉在一起,支撑着下颌。屋里没有开灯,昏暗的光线中,只有收音机的调频发出淡淡的荧光。

      Sunrise doesn\\\'t last all morning
      A cloudburst doesn\\\'t last all day
      Seems my love is up and has left you with no warning
      It\\\'s not always going to be this grey

      略显沙哑的男声在房间中回荡,一遍又一遍。朝阳会下落,暴雨会停歇,我的爱会离你而去,不要为此而悲切。
      乔治•哈里森,甲壳虫最年轻的成员之一,因脑癌医治无效,于2001年11月9日在美国洛杉矶的家中去世。此刻,所有的电台都在播放他的歌曲,对甲壳虫乐队的吉他手表示哀悼。
      她打开旁边的书桌,从抽屉里取出一本陈旧的乐谱,一页一页的翻开。有什么东西自书页中飘落,她弯腰捡起来,在昏暗的光线下仔细地看着。
      那是一枝七叶树的叶子。不多不少,一共七片,精致准确得不像真的。
      她将失去生命的叶子轻轻放在桌上,转头继续翻阅曲谱,却发现要找的东西已经找到了。
      All things must pass,乔治•哈里森。
      她叹了口气,取了一支纤细的鹅毛笔,在名字上勾勒黑色的框,并且在旁边注明,2001年11月29日。一个曾经负载着梦想,爱情,欢乐和痛苦的灵魂离开人世,带着他所珍爱的人的眼泪和哀悼向天堂飞去。

      他过十三岁生日的时候天空飘起了雪花,那是入冬以后的第一场雪。孩子们趴在窗台,对着外面的落雪指指点点,少年则缩在屋角的壁炉旁抱着吉他拨弄。在温暖潮湿海洋性气候的希腊待了六年之后,天马座的圣斗士发现自己已经远不及在日夜温差达六十度的鬼地方受训的同伴们耐寒,当然更加比不上某只来自西伯利亚的北极熊。

      其实她以前是不听摇滚乐的。
      对她来说,音乐是金色大厅里回荡的蓝色多瑙河,是东京爱乐乐团辉煌的拉德斯基进行曲,是樱花飘零中悱恻缠绵的古传三曲。她在正襟危坐的祖父身旁,穿着优雅的礼服,收拢膝盖,手中握着精致的扇子,露出合乎礼节的微笑,在恰当的时候轻轻鼓掌。
      她一直认为这就是音乐的全部。
      在遇见他之前。

      第一次去海边的公寓时,天空温暖晴朗。洁白的鱼鸥以各种角度在海面翱翔,时而聚集,时而分散,像一首旋律自由的咏叹调。金色的阳光在海面跳跃,给片片白帆镀上了色彩。海风潮湿新鲜,带来鱼群随黑潮迁徙的气息。
      这景色让她觉得欢欣鼓舞,尽管面前的道路沉重艰难。
      她独自登上楼梯,来到他的房间,鼓起勇气叩门。
      咚咚咚。
      然后她听到屋内传来急促的脚步,夹杂着冒失的碰翻物品的声响,还有少年人变声期的嗓音,模模糊糊的哼着一只什么歌儿。
      然后门开了,他赤裸着上身,顶着满头湿漉漉的泡沫。
      她的手还举在半空中,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蒙住双眼转身逃走。礼仪教师从来没有告诉过她,这种情况下,淑女应该作何反应。
      而他也愣在原地,圣斗士的训练和实战同样帮不上忙。
      两个人傻乎乎的对视了好几秒钟,直到她的脸颊悄悄飞起红晕,他才大叫一声,慌张关门。
      之后是一系列的忙乱和打扫。她站在门外,听到屋内传来台风过境的声音。
      这就是两个人第一次单独会见的情形。在以后无数个日子里,她仍能记起当时的手足无措和两颊发烧的热度。

      当他终于收拾好一切放她进去时,两个人都讪讪的,面色赧然。他的头发还在滴水,顺着麦色健康的肌肤流下来,她不知道其中是否也夹杂着汗水。就像小时候每每做错事情时,他都会急得满头冒汗。
      意外的尴尬气氛冲淡了两人之间原有的火药味,他忘记了应该对她摆出凶巴巴的面孔。狭小的房间刚刚被大清洗过,桌上地上墙上,到处空空荡荡(也许原本就没有多少摆设),只有床铺上扔着一把古旧的吉他,还有一本泛黄的旧谱子,没来得及被塞进黑暗的柜子里或者床下。
      她随手拿起翻开一页。谱子不知被人翻过道少遍,四角都已经卷起,字迹磨损的地方被仔细的重描过。(她突然想到在这艰苦漫长的六年训练中,这大概是少年能够拥有的唯一的可怜的消遣。)
      The Cry…stal…,她努力辨认着模糊的标题。
      The Crystal ship,他说。吉姆•莫里逊的代表作之一,听说过吉姆•莫里逊?他是大门乐队的主唱。
      她摇头,一脸茫然。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乐队,她的音乐教师——一位东大音乐系的老教授将所有的流行乐都称之为“靡靡之音”。
      切,就知道……他不以为然地摇头,语调既不屑又有些得意。你这样足不出户的千金小姐怎么可能听说过吉姆•莫里逊!
      她被他话语中明显的轻视和炫耀激怒,城户纱织的骄傲任性再次压倒了智慧女神伟大宽容的胸怀。于是她反唇相讥,吉姆•莫里逊有什么了不起,你听过东京爱乐乐团的演奏吗?你听过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吗?你听过维瓦尔第,听过斯卡拉蒂吗?
      他也火了,谁要听那些不死不活的鬼东西?闷死人了!你知道枪炮与玫瑰吗?你听说过蝎子乐队吗?听过平克•弗洛伊德的演唱会吗?你连猫王是谁都不知道!
      #¥%*—@#$%&*……
      谈话到此结束,接下来是没营养没意义没情调充满孩子气的争吵……

      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剑拔弩张。自己会忘掉所有的礼仪和涵养,变成刁蛮任性的城户纱织,而不是伟大的拯救世人的雅典娜,甚至不是优雅的美丽的纱织小姐。她就只是“讨人厌的傲慢丫头”,仅此而已。
      而他对所有的女性,不管对方是亲人还是陌生人,是朋友还是要置他于死地的对手,都宽容到傻气,却独独不能对她客气些?小时候他和梳两条辫子的小女伴吵了架还晓得去赔礼道歉,为什么就不肯对她低一下头?

      直到长大以,她才终于明白这只不过是小孩子表达感情的奇怪方式。原来两个人会十分不爽对方,只不过是因为对于彼此来说,对方都是最“特殊”的人。
      孩子的逻辑。她笑着对自己说,眼泪却沿着脸颊悄然滑落。
      因为那时一切都晚了。他已经不在了。

      无所事事的时候,他总是抱着走音的破吉他,在孤儿院的七叶树下弹甲壳虫,弹Cotton fild,弹卡彭特和老鹰。
      那些个美丽的秋日的午后,阳光温暖明媚,穿过七叶树的缝隙投下一地斑驳的金黄。孩子们围坐在她的身边,把小小的脑袋枕在她的膝头。绿发的和金发的少年有时会参加进来,和着拍子教孩子们唱歌,或者嘲笑不甚高明的吉他手又弹错了某个和弦。
      她慢慢知道了谁是猫王,知道了蝎子乐队和枪炮与玫瑰。他喜欢Image和加州旅馆,而她喜欢November rain和昨日重现。弗洛伊德的演唱会多么辉煌啊,她锁上房门激动地看了一整个通宵。(如果被音乐教授知道,一定会突发心脏病倒地不起。)
      他们跌跌撞撞的在相处的道路上行走,在争吵中学会理解,在战斗中学会信任,摩擦越来越少,心灵渐渐接近。

      吉米•汉卓克斯,1970年9月18日。吉姆•莫里逊,1972年7月3日,约翰•列侬,1980年12月8日。科特•考宾,1994年4月5日。她翻阅着前面的谱子,发现几乎已经有近半数的名字被勾上了黑框。
      短波里的歌声还在房间中回响个不停,已经离去的人对留下来的人一遍遍的重复:
      All things must pass
      All things must pass away
      It\\\'s not always going to be this g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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