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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事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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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且把自己的日记命名为“春日记”,起初想到的是“春日日记”,但又觉得有些许拗口,便又改成“春日记”。
我为什么对于“春日”二字如此执着,严格来讲,我并不喜欢春天,春天伴随着雨到来,而我又偏偏不太喜欢下雨天。
但我又能从春日里感受到希望。
我想要自己活在无限的可能里。
这是我的春日记。
但春日真正地到来时,我十六岁。
那么故事也始于我的十六岁。
二零一七年,我念高一。
开学那天,我早早地出了门。
车子平稳地驶向华侨中学,我看着车窗外的风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这座小城市。
八月的尾巴,夏末和初秋融合在一起,天空愈发光亮。路上行人稀少,城市开始苏醒。我喜欢这种感觉,没来由地,让人觉得生活充满希望。
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通过初中同学的介绍,在开学前几天,我认识了一个同班同学。
她叫艾梦瑶。
她的存在减少了我很多尴尬,军训的时候她在我旁边,下训了一起吃饭,她还成为了我的临时同桌。
我最害怕自我介绍,因为我总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说得少了显得高冷,多了又有点傻。
于是我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大家好,我叫林林。因为我叫林林,所以我很喜欢树,什么树我都喜欢,但最喜欢的还是摇钱树。”
我是即兴发挥的,虽然有点奇怪,但那个时候就是想这样说。
从那天开始,艾梦瑶称呼我为摇钱树。
同时她觉得我很搞笑,但在此之前很少有人这样评价我。
自我介绍那天我根本没记住什么人,但有一个男生让我印象很深刻。
他清瘦高挑,皮肤很白,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反而显得他更白。
他的声音很干净,但他的发言很迷惑。
他说:“我叫温知行,性别男,爱好女。”
这是什么直男发言。
军训的日子过得很快,我们迎来了新生晚会。但因为台风即将吹来,每个班只能在班里弄个小型的晚会。
我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认真地当个观众,没有才艺表演,也没有参与破冰游戏。
那个迷惑的男生上去唱了一首英文歌。
是Justin Bieber 的Love Yourself。
我只觉好听,但并不知道名字,还是艾梦瑶告诉我的。
为了营造气氛,教室的灯都关了,大家都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
手电筒汇成的光星星点点,温知行的眼眸清澈,好像也乘上了星河。
我想认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