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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事的开始 ...

  •   我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且把自己的日记命名为“春日记”,起初想到的是“春日日记”,但又觉得有些许拗口,便又改成“春日记”。
      我为什么对于“春日”二字如此执着,严格来讲,我并不喜欢春天,春天伴随着雨到来,而我又偏偏不太喜欢下雨天。
      但我又能从春日里感受到希望。
      我想要自己活在无限的可能里。
      这是我的春日记。

      但春日真正地到来时,我十六岁。
      那么故事也始于我的十六岁。

      二零一七年,我念高一。
      开学那天,我早早地出了门。
      车子平稳地驶向华侨中学,我看着车窗外的风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这座小城市。
      八月的尾巴,夏末和初秋融合在一起,天空愈发光亮。路上行人稀少,城市开始苏醒。我喜欢这种感觉,没来由地,让人觉得生活充满希望。
      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通过初中同学的介绍,在开学前几天,我认识了一个同班同学。
      她叫艾梦瑶。
      她的存在减少了我很多尴尬,军训的时候她在我旁边,下训了一起吃饭,她还成为了我的临时同桌。

      我最害怕自我介绍,因为我总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说得少了显得高冷,多了又有点傻。
      于是我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大家好,我叫林林。因为我叫林林,所以我很喜欢树,什么树我都喜欢,但最喜欢的还是摇钱树。”
      我是即兴发挥的,虽然有点奇怪,但那个时候就是想这样说。
      从那天开始,艾梦瑶称呼我为摇钱树。
      同时她觉得我很搞笑,但在此之前很少有人这样评价我。

      自我介绍那天我根本没记住什么人,但有一个男生让我印象很深刻。
      他清瘦高挑,皮肤很白,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反而显得他更白。
      他的声音很干净,但他的发言很迷惑。
      他说:“我叫温知行,性别男,爱好女。”
      这是什么直男发言。

      军训的日子过得很快,我们迎来了新生晚会。但因为台风即将吹来,每个班只能在班里弄个小型的晚会。

      我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认真地当个观众,没有才艺表演,也没有参与破冰游戏。
      那个迷惑的男生上去唱了一首英文歌。
      是Justin Bieber 的Love Yourself。
      我只觉好听,但并不知道名字,还是艾梦瑶告诉我的。
      为了营造气氛,教室的灯都关了,大家都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
      手电筒汇成的光星星点点,温知行的眼眸清澈,好像也乘上了星河。
      我想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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