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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爱在黎明破晓前 ...

  •   丽莎在自己的葬礼上醒来。

      那天天气昏暗且阴冷,天上像蒙了层厚重的灰,阳光照不进大地,长明的烛光穿不透棺材的缝隙,逼仄的空间里,除了檀木,淡紫色与白色的玫瑰也在夺取氧气,肺里全部充斥着刺鼻的芬芳。

      丽莎试图像以往那样推开头顶沉重的木板,除了空荡荡的回响,还传来金属碰撞的嘈杂。看来这次不同了,棺材不仅被长钉钉死,还束缚着锁链。她本该陷入绝境,此时却发出一声轻轻的嘲笑:瞧,这个城市的人多怕死者从墓地里爬出来呀!

      也是她的疏忽,来到这边的大学管理图书,却忘了告诉同事自己的遗传病。不过,就算告诉他们,也未必有人会真正相信她,把她的话放在心上。想到这,丽莎又释怀了,仿佛比起身体陷入困境,精神陷入困境才是最恐怖的事。

      她放空自己的大脑,除了胸腔仍在不规律地上下起伏,身体一动不动。“死亡”好几天,她的身体机能已经衰弱,刚才的恐慌让她心脏怦怦直跳,不得不休息片刻。她按捺下消耗自身的情绪,在棺材里摸索,把花头揪下来放在手中揉捻,就此推断自己是否还有逃脱希望。好在和她期望的那样,花朵的汁液仍然饱满。看来她并未被钉进棺材里太久,倘若人们遵循遗嘱把她送回故乡安葬,那她和她的棺材现在一定还停在教堂。

      等心脏不再一下下敲打被塞满的胸腔,丽莎才试图弄出更大的声响,好让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

      外面出现了脚步声和交谈声,来了个动作麻利的年轻人,敲了敲木板,大声问道:“怎么回事?”

      声音沉闷且模糊,有些失真,丽莎喊不出来,只能再次发力敲打棺材板。

      很快,棺材外的人开始卸锁链,过了不久,钉子也被拔起,昏黄的烛光被十字架和镜子反射着映入眼帘,丽莎在里面望见自己枯槁的面容与暗淡的眼睛。

      “呼,看来不是吸血鬼了。”一手举十字架一手举镜子的少女叹了口气,她留一头干练的金色短发,戴着警署的黑帽子,显得格外干练。

      少女旁边把长发高高束起的警官也收起枪。

      丽莎在迟滞的脑海里检索着她们的信息,被岁月尘埃蒙蔽的录像带突然闪过一丝白光,她惊讶地问:“琴……荧?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伴随着头脑的剧痛,丽莎的视野陷入虚无的黑暗。

      起死回生的奇迹很快遍及整座大学,从绿茵操场到桥边河畔,无不流传着对此事的猜测。而当事人则在自家小院悠闲地喝茶。

      今天的下午茶和以往不同,是为了社交而摆设的。做这事时,丽莎并不情愿,但因对方声名远扬,她还是好好地准备了一番。

      梵海辛.哈克教授,大名鼎鼎的医学家,关于他的故事不胜枚举,被吸引来听他授课的学生更是络绎不绝。传说中,他的祖先正是在范海辛教授的帮助下脱离诅咒,最后走到一起的。

      丽莎很是好奇,这位号称专治疑难杂症的医学家会如何解释她的状况。

      与她交流一番后,梵海辛.哈克并不急于提出看法,卖着关子:“或许,敏兹小姐听说过一些关于我的传闻。”

      “的确。”丽莎说。

      “正如传言所说,我的祖先的确遭受过吸血鬼诅咒。我小时候,经常缠着他们为我讲述吸血鬼的故事。”

      丽莎打断他冗长的发言,直指重点:“您的意思是我的症状和吸血鬼有关?”

      “是的。”梵海辛.哈克搓搓手,仿佛被寒气侵蚀一般,“和吸血鬼产生链接的人,会在生物性活动中日渐衰弱,生者让自己的生命力下降至死亡的深渊,而死者借生者的生命力在死亡的深渊里朝生攀爬,由此诞生既非生也非死的微明。而您的沉睡也是生命力日渐衰微的表现,更别提沉睡过后的苏醒,像极了超越死亡之门绽放的不凋花——尽管如今您没到那地步,可以后就难说了。”

      丽莎一只手不自觉捂住脖子,认为这并没有说服力,“我也是涉猎些神秘知识的。最开始,我同样害怕自己是被盯上了,但我身体上没有出现任何伤痕,自然也无处流出‘可饮用的金子’。”

      “这就是您的奇怪之处。被吸血鬼袭击的人,鲜血往往伴随生命力流失……”

      梵海辛教授突然兴奋地拍手,灵光在清脆闪亮的声音中炸裂,“或许,对方是以精神力为食的吸血鬼,而您和他之间有着某种羁绊,因此,即使不出现,他也能够摄取你的生命力……我记得曾发生过这种事,敏兹小姐,您给我些时间,我保证会在您变成吸血鬼前挽救您。”

      然而,丽莎没等来他的营救,这一次,她进了天堂岛地底的墓穴。

      她是天堂岛的后裔,由于过早离开此地,对过去发生的事毫无印象,只是在地理志中知道这片岛屿曾经历过离奇的十灾,湖里的水因富铁而变成红色,已许久未有人居住。

      潮湿的地窖中早已凝固的蜡液像一团幽灵,不知从哪渗入的雨水滴滴答答敲打在石壁上,发出幽远的回声震颤早已被丢进废堆里的时光,一声声提醒亡者时间如何流逝,□□又如何衰亡弥散。

      死去的人早已失去对世界的感知能力,活着的人却要忍受被层层幽暗包裹吞食的恐惧。

      丽莎走遍摆满棺材的地窖,所有棺材都已被钉死,偶尔有几具损坏的棺木,而本该在棺椁里躺着的祖先却横七竖八蜷缩在封死的铁栏杆旁。

      丽莎的头脑又一阵眩晕的刺痛,胸腔跟着发紧,而后冰冷的四肢像攀附上蚂蚁,麻麻的痛感向心脏汇聚。她想起自己并不属于这里,是追着某个人而来,那个人像蝴蝶,一直飞在她前面,却不信任她,不肯同她靠近,于是她从时间的起始处跟随她,经过春日的复兴、夏季的躁动,又来到秋天的萧瑟。

      可她跟丢她了——也许,她只是缺少和她见面的契机。

      丽莎觉得,自己还是先想办法从这里出去好,否则还未见到梦中情人便丧失生命了。墓穴建得很深,连水也要很长时间才能落在地上,幸运的是手指能在黑暗中看路,鼻子同样也能指路。

      循着空气流动的方向,丽莎渐渐走到空荡的圆形房间。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井,或是通天巨塔,上面被严严实实地覆盖,只留下圆圆的豁口,由井底而望,是多么地狭小,像受惊之人的瞳孔。

      今晚是月圆之夜,月亮像盏手术灯,斜斜地照着,把光明晃晃撒进井底,带来光芒,也带来癫狂。

      丽莎看清,爬满青苔的石砖上,处处是斑驳血迹与指甲片,空中晃悠悠飘荡着半根绳子,顺着绳子断裂处收回目光,丽莎不由得退后半步。

      一具支离破碎的枯骨出现在她面前,森森白骨被阴冷月光照亮,成了黑夜中的强光。他坐在摔成两半的篮子里,盆骨以下没进灰白的真菌与黏糊的苔藓。

      “你怎么会在这里?”丽莎背后传来难以置信的回声,像一缕叹息。

      她急忙转过身去,分辨出与黑暗融为一体的轮廓:那是一个裹在斗篷里的女人,矮矮小小,头上长着两只巨大的角,与地狱的恶魔形状相差无几。

      恶魔的手自黑暗中伸出,在月光下显得苍白瘦弱、轻易就可被折断。由于身体的其他部分仍隐藏在森森幽暗中,手仿佛是悬空和独立的,只是盛满月光的器皿。像超现实主义艺术那样混乱诡谲。

      但丽莎还是不由自主提高声音:“我熟悉你!”

      那人并不答话,长长的指甲一勾,示意她跟随。

      丽莎于是不再疑惑,牵住她的手,跟随她的脚步。

      毫无疑问,她很熟悉这座坟茔,知道每一个转角的位置,知道哪里有坡,哪里有楼道,时不时用缥缈的声音提醒她:“这里的楼梯破损了,要小心……别摔倒了。”

      或者在她耳边呢喃:“这个坡有些陡,你先走,不用担心,我在后面护着你。”

      有时也会无不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喜欢打扫。这里的苔藓很滑,抓紧我。”

      她的手很冷,指甲很长,手心却细腻,像孩子的,一摸便知从没干过重活。然而这种搭配如此违和,让人联想到蜡制的面具。

      丽莎想起,图书馆底下有本上了锁的书,其中有个描述主人公前去会面朋友的故事。在此之前,他们用信件的方式交流过一些神秘体验,友人却在通信中逐渐展露疯狂的迹象,于是主人公不得不开车前往深山老林,并在晚间抵达友人住宅。然而除了手和脸露在外面,友人的全身裹在被子里,连声音也像处于弥留之际那样模糊不清。谈话结束后,主人公觉得事情不对劲,又上楼查看,却发现友人已经不见了,在他曾经坐着的地方丢下一张脸和一双手,这些物件底下粘着夹子,精致得像是从友人身体上摘下的。

      丽莎捏捏她的手,后者似乎以为她在害怕,顺手拉她到月光照耀的山坡上,在看清周围的同时,周围刮起一阵冰冷的风,她消失不见,只留下一篮筐松软且温热的面包。

      开往城市的列车轰隆隆飞驰过田野,正值秋季,被分开的麦田深深浅浅分布在平原上,黄昏为其披上朦胧的金纱,阳光带着谷物的香气落进车窗内,照在桌子上,把雪白的桌布也染成浅金色。

      丽莎仍在回忆那晚的奇遇,深沉的夕阳在她眼里倒映轻柔的月光,于是世界全然安静下来,火车晃动的声音被湖水流动的低吟取代,当她渐渐远离天堂岛,黑色的人影仍在守望,玻璃上映出那条忧郁的影子,转而与丽莎自身融合,逐渐变成她藏着轻笑的脸颊。

      她为自己的沉醉自嘲,看向温热的红茶,晃晃茶杯,抬眼却看见面前坐了位娇小的女孩,她湛蓝的目光在对上她视线的第一时间移开。

      对方与她并不坐同一张桌,隔着一桌一椅相对,坐在不被最后一点光亮照亮的阴影中,因被她发现而显得局促,藏在两块镜片后的眼睛不安地看向别处,可餐车的人不多,她的眼神也无处安放。

      丽莎不再逗她,喝完茶便站起身来,径直走向那个孩子。

      女孩更加紧张,连她的眼睛都不敢看,但还是装作淡定地问:“你……你好?”

      丽莎轻声问道:“你一个人在餐车,难道是和家人置气离家出走的孩子吗?”

      女孩回答:“不是,我已经有独立能力了。”

      她伸出手,却忘了把手套摘下来,“我叫实,从弗洛沃湖来,准备到蒙德散散心。”

      “我们的始发地和目的地一样,是奇妙的缘分让我们相聚在这个车间。”实给她熟悉又疏离的感觉,却并不让她讨厌。

      “我很久没出门了。”实说。

      她的皮肤白如墙,甚至发青,被保护起来的眼睛却清澈透明,像被囚禁在哥特式尖塔里的小姐,不谙世事。丽莎仍觉得她是背着家人偷偷跑出来的,但她不打算拆穿。

      “我在蒙德生活过一段时间,或许可以告诉你哪里值得一看。”

      “那太好了。”实的眼睛亮起来,“我预定了酒店,但还没了解那个城市。不过,我想你下车再和我介绍那些。”

      丽莎不解,“为什么?”

      “因为火车还在不断前进,要是提前对那个城市产生期待的话,路上就没有美景了。”实说。

      “原来如此。你真是个活在当下的人呀,可惜我还做不到这点。”

      “怎么会呢?”实显得很惊讶,仿佛刚认识,实就对她有了很深的理解,因与想象的回答不符而感到惊讶。

      ——或许是她理解错了,也许只是茫然无措的少女对成熟女人的幻想。“也不是什么值得讨论的问题,我只是习惯性期待明天。比如,期待让我遇到了你什么的。”

      “……别,别这样说。”她的所有情绪都展现在眼睛里,由于天渐渐变黑而还没到开灯时间的缘故,丽莎只能看见那双看起来湿漉漉的眼睛像蓝宝石一闪一闪。

      “哼哼,害羞了?”丽莎用手撑着脸,歪头看她。

      她很喜欢实的一举一动,越是喜欢,越不忍看她一个人游荡在混乱的十二节车厢里。这个过早想摆脱家庭限制的女孩,在错误的时间进入大人的世界,尽管装作成熟的样子,举手投足间带着属于孩子的神不守舍的畏怯。

      “一个人在外面,要当心啊。”她忍不住提醒。

      实露出让人安心的笑,“没关系。我不是遇到了姐姐你吗?”

      七点到了,灯丝闪烁几下,把灯管点燃。世界又明亮起来,实的皮肤在冷色调的光照下发出白晃晃的光。

      丽莎的注意力被灯光吸引,又立即回到实身上,“真会说话啊,实。”

      “姐姐也是。”实把眼睛移开。

      那晚她们在餐车聊了许久,漫无目的地谈论麦子的生长、樱桃的成熟。等灯熄灭,她们又穿过车厢,走到一节节车厢连结处,听夜间田野里的虫鸣穿透流动的风,看黑暗的山洞,并一直盯着山洞顶部,直到漆黑转换为深蓝色的星空,密密麻麻的星星镶嵌在天鹅绒上。

      丽莎看看天边三颗明亮的星星,又看看身边的人,从缥缈的预感中获悉三颗星星与实遥远而灿烂的联系。

      “星星像钻石碎片。”实看着星星突然说,“我听人说,人的灵魂也是这样的。”

      “是的,灵魂不灭,却会丢失。”丽莎靠在护栏旁,眼睛落在实身上。

      “丢失?”

      “是呢,丢失。我们都认同灵魂会转世,对吧?”

      “嗯。”

      “但是,由于每一世遇到的经历不同,每一生受到的伤害不同,灵魂为了保护自己,就会丢掉被损害的部分,那些丢失的灵魂碎片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于是我们越来越难以感受世界,越来越觉得世界充满恶意。”

      “所以,一定不能爱上破碎的灵魂。”

      “谁说不是呢?拯救一个人容易把自己搭进去。我看过许多故事,它们都热衷于书写救赎,很美丽是吧?姐姐也喜欢这样的故事,可是人们总觉得故事里的事情会发生在现实,于是觉得救赎是很简单的事,仿佛人人都可以做到。”

      “无论是许下诺言给人希望,还是所谓灵魂救赎,都是虚伪的。”

      “是呀,又有谁能保证能一直温柔对待某个人呢?或者,谁能保证自己能让对方灵魂完整呢?”

      “你刚才说灵魂是因为受到的伤害才破碎的,那这是不是说明伤害变成记忆刻在了灵魂里?”

      “是的,所以我们在遇到相似的事情时,总会有莫名的应激反应。”

      “要是这些碎片可以消耗掉就好了。这样我们的步履也会轻盈些。”

      “但你还是没法把缺口堵上。”

      “对哦,好难办……不过,我们刚才说的是速朽的生命,要是永远的生命呢?”

      “永远的生命?小实为什么会想到问这个?”

      “好……好奇而已,小说里总是出现一类不会腐朽的生物。”

      “我想,会因为得不到休息而腐化吧。死亡是灵魂休息的居所,灵魂的旅途结束前,我们能在那里短暂脱离物质,暂存记忆,但灵魂要是从头到尾被困在一副躯体里,一定是诅咒。”

      “永远是诅咒吗?”

      “永远的物质是诅咒,过多的记忆会把人淹没,没人能受得了回忆的。”

      实看向天空,星星一颗接一颗沉进天上那潭黑水里,只剩三颗璀璨的钻石仍然明亮,仿佛不属于这世间。

      她收回目光,结束今晚的谈话,“丽莎姐姐,天太黑,连星星都去睡觉了,我也要离开了。”

      丽莎这才发现,自己竟和刚刚认识的孩子聊到凌晨,忙说:“光顾着说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我都忘记时间了,小实,好好休息,要不长不高了。”

      “丽莎姐姐晚安!你也要小心别着凉了。”实最后看了她一眼,仿佛要在短时间内把她的身影刻进眼底。

      丽莎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层层玻璃后,转过身继续听火车的轰鸣。

      今夜的风很舒适,入秋以后,风凉凉的拂面而来,不似冬季那样吹得人耳朵生疼,就算待到天明也没关系。

      或许是因为睡太久的缘故,丽莎此刻毫无困意,只是期待明天再与实相遇。

      她看见黑色淡下去了,随之袒露的是灰色,而后灰蓝色主宰天幕,天上几朵薄薄的浮云顺着风飘荡,还是没有体积的纱布、毫无质感的笔触,天地被灰色的哀纱笼罩。但在短暂的瞬间,天亮了,红色的太阳从天边跃起,于是云有了体积和颜色,起初还有蓝色绿色紫色混杂在其中,后来所有云都变成了金色,金色涂抹描绘一切。

      秋高气爽,清晨干净的阳光变成中午灿烂的光线,又变成午后缱绻的光晕,最后浓重的夕阳为城市涂抹上血色,丽莎仍未等到实。

      她向其他乘客打听,但大家都说没见过此人,昨晚分别匆忙,她也忘了询问实在哪里休息,以至于现在只能盲目等待。

      一粒沙子落到沙漏底部需要多长时间?丽莎现在知道了,是火车从荒原进入城市,太阳升起又落下的时间,是灯被点燃的一瞬。

      列车上的灯管闪烁一阵,车厢的一切又被抹上颜色,在短暂的失明过后,实出现在丽莎面前,递给她一枝深沉的玫瑰。

      丽莎满心欢喜地接过,却对实说:“小实知道玫瑰的意思吗?这可不是能轻易送给别人的花。”

      “我知道,所以我把它给你。”实稚气未蜕的脸上写满认真。

      丽莎愣了一愣,才说:“我很喜欢。”

      实坐在她对面说:“马上就要到目的地了,外面是天黑了吧。”

      “是呀,一会姐姐给你找张蒙德的地图,这样你就不会迷路了。”

      实显得有些失望,“姐姐不和我一起了吗?”

      “呀,你一天没出现,姐姐还以为你对我腻烦了。”

      “没、没有,我只是,我只是有其他事。”

      丽莎看着她慌乱的眼睛说:“是这样吗?在旅途中有什么事呢?”

      她的脸色变得难看,仿佛马上就要哭出来,却抿着嘴不说话。

      丽莎语气不免软下来,神色也跟着缓和,“我等了你一整天呢。”

      “对不起!”实拉住她的手,“我只是……我只是睡、睡过头了。”

      “好了好了,你这样的话,姐姐就要自责了。”丽莎反握住她冰凉的手,觉得自己在握一句尸体。那是刺入骨髓的冰凉,浸透了夜的寒冷。她忙把她的手拉过来捂着,“怎么这么冷?”

      实依旧不敢看她,只说:“我一直这样。”

      “蒙德的医疗条件比弗洛沃湖好很多,找个时间去看看吧,这身体怎么受得住啊。”

      “没事的。”实摇晃脑袋,收起楚楚可怜的神色,“姐姐,一会下车,你还会陪我吗?”

      “那可说不定,太晚了。”

      “太晚,什么都看不了了,好可惜。”实失望地说,而后,她又猛得抬头,看着丽莎,“可是,我还是想邀请姐姐一起吃晚餐。”

      丽莎内心深处有些害怕,怕自己在实面前走向死亡,但又放心不下实一个人游荡在不熟悉的城市里,还是苦恼地摇头,“既然是实的邀请,那我就没法拒绝了。毕竟,你是送我玫瑰的人呀。”

      实的脸上露出轻盈的微笑,它浮现在苍白的脸上,有着瓷娃娃般脆弱,仿佛一捏就会支离破碎。

      火车鸣着汽笛到站已是七点过半,旅人步伐匆匆,提着大大小小的包下车。实紧紧跟在丽莎后面,生怕她们被人群冲散。

      直到出站,看见丽莎宽大的帽檐还在视线里,实紧绷的身体才放松下来。

      她知道,尽管她们之间隔着人群,但她们永远不会走散了。

      和从前一样温婉优雅的姐姐永远会给她耐心,等待她跟上她的步伐,有时时间会把她们分开,但最终她们总能相聚——实一直是这样想的。

      实握住丽莎伸过来的手,像那天她把丽莎拉出墓穴,丽莎让她从人群中离开,与她站在一起,“不用担心,姐姐会照顾你的。”

      “姐姐,姐姐,我好喜欢旅行。”实欢快地在人声鼎沸里叫喊。

      丽莎把她揽到自己身边说,“旅途总是叫人轻松愉快。”

      “坐火车也是。”

      “生活就像一辆列车,小实。”

      “为什么?”

      “生活的迷人之处在于它在不断前进,而火车的旅程总有尽头。嗯——还有一句相关的谚语——漂泊止于爱人的相遇。”

      “好喜欢……好喜欢这个比喻,好喜欢这个谚语。漂泊止于爱人相遇,我都没想过这点。”

      “现在,你知道啦。”

      “姐姐想去哪里吃晚饭?”实贴住她的手臂。

      丽莎想也没想,说:“晚饭的话……去猎鹿人餐馆吧?那是蒙德最好吃的餐馆之一,小实会喜欢的。”

      “好,我请客。”

      “那我就不客气咯。”丽莎说,“吃完饭,我会向你询问接下来要到哪里找你的。”

      实比其他旅客更亢奋更好奇这个城市,新事物对她来说都想玻璃罐里的彩色糖果,虽然没有表现出来,眼神却按耐不住四处打量。在闪烁的灯串下,她的步履缓慢下来。注意到丽莎为她放慢的步伐后,她回过头,看都市的灯光塑造她的轮廓,又做贼心虚地挪开目光。

      丽莎把她的好奇和小心看在眼里,只好在餐厅找靠窗的位置落座。在这里,刚好可以看见各种颜色灯光把招牌照亮,招牌和路牌自身也发着五彩斑斓的光,吸引行人驻足。现在是晚上七点四十分,街道上还有许多人闲逛,男士挽着女士的手走过,孩童们追在他们身后打闹。

      但喧嚣总有落幕的时刻,正如蜡烛总有燃尽之时。丽莎回到家时,街道上只有少数行人还在游荡。没办法,于丽莎而言,和实闲聊的时光过得就像兔子的尾巴掠过秋天原野那样短暂,不断想要延长,同时间作对。她站在窗台上,目送实的身影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拐角。

      她本来是想送实回酒店的,最后不知怎的,竟然答应实送她回家的请求,现在一回忆,甚至不知道实说了什么。

      丽莎又回到图书馆工作,她爱上了收集情诗,却不知道吟给谁听,暂且把它们摘录到笔记本上,想着以后收藏或送人。

      每天晚上她锁好门回家时,会看见一轮奇异的月亮在蒙德成上空升起,它的光不再是灰色,变成了闪耀的银色,于是城市像琉璃般通透起来,发着银器丁丁瑛瑛的声响。

      她开始期待夜晚的到来。

      但随着太阳渐行渐远,它的光越来越弱,肮脏的罪恶也浮现了。报纸上说,几天以来,城内不止一处出现苍白浮肿的尸体,犯罪者趁着夜色作案,同样趁着夜色消失。

      梵海辛教授在这时候开起了关于吸血鬼的讲座,许多害怕自己成为下一个目标的人把讲堂挤得满满当当,把教授的口袋塞得鼓鼓当当,他们身上携带银制十字架,无论走到哪身上都一股蒜味。

      丽莎也作为特邀嘉宾听过他的讲座,他拿着剪报上的照片和资料,颇具说服力与感染力:“……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尸体都是漂亮且体面的女人,死时却衣不蔽体,苍白无力,连头发也没有。头发是我们生命力的延伸,随着生命力的衰弱而渐渐失去颜色,或者渐渐脱离……这些女人死亡的方式恰巧印证了约瑟夫.冯.格列斯的研究理论……”

      晚上的巡逻也密集不少,琴被邀请到和丽莎喝下午茶时,提醒丽莎晚上要早点回家,如果警署无法在短期内调查清楚事情真相,或许要实行宵禁。

      琴还说:“我听到许多流言,认为这是吸血鬼干的。丽莎,你更需要当心,我害怕你被公众……”她不想说下去了。

      丽莎知道自己过早埋葬的事迹已经传遍整座城市,为了让好友安心,还是说:“确实应该害怕呢。不过,琴的压力和危险比我要面临的更大,我也在为你担心。”

      “所以我会尽快把凶手捉拿归案,无论他是人是鬼。”

      可是琴调查了几天,也只是抓获了趁着城内一片混乱偷金银珠宝的小偷、以吸血鬼名义敲诈勒索的奸人。令她无奈的是,公示骗局之后,仍有人认为是吸血鬼在作恶,从阴暗墓地里走出的“第一个”带来了更多同类,屠杀无辜之人,使整个蒙德都浸入血色中。

      丽莎也因此遇到麻烦,好在是在大学里,学生们不敢放肆,只是旁敲侧击询问她,她把藏在衣领里的十字架拿出来晃晃,说:“再谣传这些谎言,姐姐今晚就把你吸干哦。”

      琴差点以诽谤罪的罪名逮捕梵海辛教授和他的学生,好在对方明事理,当即告诉众人不要伤害无辜,图书管理员并不是吸血鬼,但也在私底下询问丽莎在家族墓穴里的遭遇。

      丽莎只说:“现在我知道了,我得的是遗传病。我的祖先知道他们的后代都会有这种病,在地下墓穴里修了座塔,塔上悬着一颗铃铛,铃铛的绳子一直下坠到墓穴里。我拉了一晚上绳子,第二天有人用篮子把我吊了上去。我就是这么从墓穴里出来的,教授,还有什么疑问吗?”

      “你是说在墓穴上系一个铃铛来应对过早埋葬的诅咒?”教授感兴趣的方向从吸血鬼转移到墓穴上的铃铛,甚至根据丽莎的描述画了设计图纸,决心关闭讲座,研究起装置来。

      “不过,那些事真是吸血鬼做的吗?”丽莎好奇地询问。

      “唉,实话告诉您吧,我是趁着公众对吸血鬼的兴趣复燃开的讲座,也不知道是不是吸血鬼干的。我最近在尝试提取一种补充精力的药品,拨的经费太少了,不趁这时候多赚点钱,怎么展开之后的研究?”

      丽莎一时哑然,她从不考虑钱的问题,图书管理员也是可做可不做的闲职。现在困扰她的是公众的双眼,为了避免成为众怒的目标,她只能每天把十字架带在身上。

      给她造成困扰的还有实。实仿佛不知道宵禁这回事,还是在周五图书馆5点闭馆时来找她。

      “丽莎姐姐?”这次,她刚锁好门,实的声音就在背后响起。

      丽莎说:“你怎么来了?这段时间很乱,你别再乱跑了。”

      “发生了什么?”实显然毫不关心。

      丽莎责怪她:“你怎么能不看报纸?已经有13起案件发生了,你生活在这里也不关心一下吗?万一下一个是你怎么办?学生们这时都不敢去玩了,你怎么这么不懂事还瞎逛?”

      “嗯,街上的人是少了很多。城市里乱的话,那我这几日更要陪丽莎姐姐一起回家了。”实说。

      “我是担心你的安全!你一个外乡人,在这里死了都没人认领尸体!”丽莎恼怒地说,“我也不需要你送回家。”

      “可是……可是……我已经冒着危险来这里了。”那副表情又出现了。犹豫且楚楚可怜,叫人无法拒绝。

      “唉……”丽莎不得不再次缓和下来,“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我想去你家。”实倔强地说,“我来找你的目的就是送你回家,要是达不成,我就白来了。”

      “那你呢?如果你因为我而陷入麻烦,那我要怎么承担后果?你已经这样做过一次了!在很早之前,也是我惯着你,你想要什么都答应你,结果呢?我现在还在找你!”

      “这次不会了。”实说,“这次不会了,说谎的人吞一千根针。”

      “小骗子,你都是惯犯了,承担后果的又不是你。”

      “可你在外面我也会担心的。”实拉着她说,“姐姐别生气,我……我去你家,然后我们住一晚,白天人多的时候再出门,可以吗?这样你就不用担心我走了。”

      她的眼睛瞟到丽莎胸前闪耀的十字架,像被踩着尾巴的猫般弹跳开,温柔的伪装也被刺破,指着它厉声问道:“你怎么会挂这个?”

      “那姐姐就答应你吧,要是舍不得离开姐姐,也可以多住几天。”丽莎无视她的质问,自顾自说。

      可实不依不饶,再次退后几步,尖叫着问:“你为什么会戴这个?”

      丽莎只好面不改色地把十字架放回衣领里。她从前就隐约感觉到实并非人类,而是她们谈论过的越过死亡之门却迟迟不肯凋零的生物。先前,她一直在回避实身上的种种疑团,想着只要实不被发现,做什么都可以,她可以无视所有,她们依然可以畅聊诗歌与文章。实也做得很好,没有让她发现可疑之处,可本能出卖了她——但或许,或许她也可以像无视化妆镜的一角照映不出实的身影,无视实对十字架的反应。

      “那是为了防止别人把我认作吸血鬼戴的。我好几次从死亡中醒来,怕大家把愤怒发泄在我身上,虽然这病很久没有……”

      “啊……原来是这样吗,那我更要送你回家了。”那头机警的动物消失不见,又一次变回丽莎所熟悉的样子。

      她决定不过问,“那就说好,小实,在我家住一晚,不要找其他借口溜走。”

      “嗯嗯。”实又露出苍白轻盈的微笑。

      “丽莎姐姐,我们每次见面都在晚上,每次,我都感觉好不真实。”

      她们走在冷清的街道上,招牌不再闪烁,只有白色的路灯发着渗人的光,钨丝受热,滋滋地响。

      四周静悄悄,宵禁还未开始,街上却没有人,丽莎的高跟鞋踩在石砖上,发出哒哒的声音敲击在空旷的广场。

      丽莎紧紧地抓住她的手,“姐姐也觉得好不真实,每次天亮就再也看不见你了,每天都害怕你消失。”

      “不要担心,我又不是雾,不会风一吹就没有的。”

      “会。如果有天,你能白天来找姐姐,姐姐会很开心的。”丽莎控制不住想要试探实的心思,回过神来,话已经说出了口。

      “白天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姐姐肯定不情愿见到我。”

      “为什么?”

      “因为我和你的第一次相遇在晚上,我和你的第一次约会在晚上,我和你之后的每一次相见都在晚上,其实,我们早已默认每次都在夜晚相见了。”

      “偶尔换成白天也不是不行嘛?一起吃个午饭,再去看电影,等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从电影院出来,在街头散步,宵禁开始后,我们各自回家。”

      “不要,那样会打破平衡的。我希望姐姐能把我和夜晚联系起来。这样,在你眼中我就不是平庸的人,我可以是黑夜的精灵,是月亮和星星的孩子,是浪漫主义者和空想主义者,或者神秘主义者。”

      丽莎还想说什么,实认真地看着她说:“丽莎姐姐,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思,我不想你太快发现我的平凡。”

      “……”丽莎被她说服了。

      “而且——”实撒开抱住丽莎臂膀的手,向前跳跃几步,转了个圈说,“虽然恐慌弥漫在城市上空,可是人也少了。在这空旷的街道,我们的存在就更像梦了。”

      “要是梦不会醒来,至少不会有危险,才叫好呢。”

      “这样的话,会忘记现实,就和我的本心相违背了。”

      她们走入更加昏暗的小巷子,黑暗带来的恐惧一下如潮水席卷而来,推搡丽莎的心。她不惧怕黑夜,却害怕黑夜把实带走。

      “不过,姐姐不用担心,每个短暂的夜晚,我都会让我们在美梦里。”丽莎看见实的身影消失在面前,自己身后传来一阵凌厉的风。

      她惊慌地转过身,“实!”

      黑夜像一团泥浆,包围一切,丽莎什么也看不清,只听见垃圾桶哐哐作响,重物跌倒的声音、男人恐慌的叫喊以及金属皮空荡的回响一同轰鸣。

      “你想干什么?”实尖声询问。

      男人没说话,丽莎甚至无法察觉实以外的人的存在。

      “实,不要这样。”丽莎想要靠近她。刚才一直被实带着走这段夜路,没有实作为眼睛,丽莎一时失去安全感。

      “姐姐,不要管我。”实的语气缓和了一瞬。

      “你拿着这些钝器想干什么?”

      丽莎勉强从浓重的夜色里分辨出实的身影,不知是否是错觉,实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和墓穴里的幻影重叠。

      “她……她是吸血鬼。”男人终于说。丽莎这才反应过来,应该称她为男孩。

      “实,回来吧。”丽莎试图叫她放过男孩,但实不依不饶,而后,她又想起两人间约定过的另一个名字,“莪相?莪相,到姐姐身边来。”

      执行这个命令有些艰难,她犹豫半晌终于放过对方,牵住丽莎的手,语调中饱含被斥责的孩子的委屈:“可是他想要害你。”

      “他只是失去判断的能力,被恐惧引导的可怜人而已。”丽莎说。

      “可是他身上没有味道!像条影子突然就接近我们了,这种人很危险。”说到这时,实竟然打了个寒噤。

      “好在他的目标是我,要是实,姐姐会伤心到死掉的。”她们终于走到有光的地方,丽莎看见,实的头发上蒙了层白霜,睫毛上也是。

      实纠正道:“不,应该说好在今晚我们在一起。”

      “是呢,好在我们今晚在一起。”丽莎抚过实的脸颊,俯身在她嘴边留下一吻,希望能借给逐渐灰白的实一点颜色。

      实微笑着问:“好看吗?”

      “你不适合这个色号,太显白了。”丽莎回答她。

      实是在半夜离开的。丽莎醒时,屋内已经没有她的痕迹,连床单上也没留下她的压痕,仿佛她只存在于黑夜光怪陆离的梦境。

      三色堇的香味涌上鼻尖,丽莎看见从花蕊辐射的艳丽的深紫色组成一个鬼脸,密密麻麻冲她哭。

      她头皮发麻,坐起来后再没办法思考其他事。直到急促的敲门声把她拉回现实,才不得不穿上鞋子去开门。

      “丽莎姐姐!”实站在门口笑着喊她。她换了件长裙,外套大衣,戴着帽子,用围脖和手套把其他裸露的部分遮起来。

      “这个色号合适了吗?”实说。

      她的睫毛又恢复了黑色,脸也不似昨夜那般苍白,腮红和唇彩让她容光焕发,那种孩子所特有的容易消失的姿容又出现在她脸上,就像在水晶球里看幻影一样。

      丽莎松了口气,拍拍胸口说:“你吓到姐姐了。”

      “抱歉,姐姐说想要白天相见,我就白天来见你了。”

      “你知道我不是说这个。”丽莎把她堵在门口,大有不说真话就不让进门之势。

      实只好说:“今天我起得很早,就想如果真要去逛街看电影的话,要好好准备一番,所以,我又回去了一趟。”

      “真是乱来。”丽莎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让开路,叫实进屋,“先坐坐,我们一会出发。”

      实兴奋地跟在她身后碎嘴:“丽莎姐姐想看《麦克白》吗?不行,太沉重了。《后窗》,也不行,会让人想到现在的环境。《托尔金》呢?姐姐读过他的书吗?”

      “但是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决定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怎么做。”

      “我好喜欢甘道夫。”

      “我也喜欢。”

      “姐姐也是像他一样的智者。”

      “能被小实这样夸奖,姐姐好开心。我们下午再看一部怎么样?”

      “《本杰明.巴顿奇事》,可以吗?讲了一个时光倒流的故事,我有点想……”

      “姐姐也有兴致。”

      “那太好了!”

      “就这样决定咯,好啦,去坐坐,我们一会出发。”丽莎摸摸实的头,把她推出房间,关上门换衣服。

      丽莎曾无数次想过,实的脸庞在暮秋逐渐温和的阳光下会呈现出怎样的神态。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看见实像浸在圣水里的婴儿,沉静地望着电车外漂浮的街道,思索那些她不曾看过的风景,等找到合适的时机才告诉她。而她呢,会无条件相信她的故事,并和她一同经历、共同感受,变成属于她们的回忆。

      这和看电影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只不过她们成了主演。正因如此,才更要饱含热情地与整个世界对抗,并焕发出最璀璨夺目的光,像所有主角那样,压抑、疯狂、沉沦、斗争,直到故事落幕,最后的真相浮现,人们或许会离别,但爱永远不会消失。

      她们在一起度过了属于别人的时光,漫长的一生凝聚在仅仅一瞬,懦夫献上一吻,勇者拔剑相迎,爱因它的含义而优美。这时,丽莎终于发现实最致命的弱点:她认为一切都太迟。

      她看向实,对方正看得出神,电影的光倒影在她的镜片上,她的眼睛亮晶晶,身上呈现不同的颜色。

      等光华散尽,又到了分别的时刻,夜幕将要降临,想要再叙已经没有时间。但这次,实和她约定道:“丽莎姐姐,等夏天来了,我们去河边玩吧。在晚上,我们划船去看月亮,累了就躺在船上看月亮和星星,好不好?”

      “当然。小实不会离开的,对吗?”

      实伸出小指,想要和她拉钩钩,“说谎的人吞针。”

      丽莎笑着打掉她的手说:“我不会用誓言束缚你。但是,我们总要等到夏天,是不是?”

      “好吧,我不在宵禁的时候外出了。姐姐,我们等夏天再见。”实听她的话,像那天晚上在火车上一样,最后看她一眼,转过身朝着远离她的方向走去,很快消失在匆忙的人群里。

      丽莎多希望,这就是电影的结尾,城市上空飘荡的流言与她们无关,故事设定与她们无关,未回收的伏笔与她们无关,事件的结尾与她们无关,过去与她们无关,她们只保有现在迎接未来。

      但她们之间交错的轨迹并未达到尽头,星星想要擢升苍穹,仍需经历考验。

      实出现,又消失,一如日升日落,抑或任何转瞬即逝的事物,就像生活。接下来的一天、两天、三天,丽莎都没有看见实的身影,生活的碎片空缺了一块,她未免有些不习惯,仿佛时间被无限拉长。

      丽莎突然有些后悔约定她夏天才见面,她想去找她,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她的住处。这时她才幡然醒悟,在和实的相处中,自己总是被动的一方。

      实总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早一秒也不肯,每次她要等到放弃时,她又会从角落里探出头,亲切地叫她姐姐,让她为自己刚才的决定感到后悔。

      可等待永远看不到尽头,它不断啃噬人的内心,让它变得焦灼,变得坚硬。希望与失望的拉扯中,丽莎在一个阴郁的子夜失眠了。

      从在火车上遇到实开始,她一直沉睡的精力和生命力仿佛被唤醒,泉似的不断涌出,把她的心灵之湖灌满,让她的大脑浸泡在冷冽的水里,总是在需要的时候保持清醒。以至于现在,丽莎不得不问自己:午夜也是需要保持清醒的时刻吗?

      她裹着毯子走进书房,把果木投进壁炉,伴随着毕毕剥剥的燃烧声,木头散发出让人安心的香味。就着这点光亮,丽莎打开笔记本,本子上写满了诗句,还未送出却已磨损。

      “叩叩叩。”一只乌鸦在叩响门扉。

      “叩叩叩。”先知或是魔鬼,预言或是启示。

      “叩叩叩。”回到你的黑夜去,留给我完整的孤独。

      “叩叩叩。”或是永不复焉么?

      门开了,丽莎本以为出现在漆黑甬道里的是实,刚想喊出她的名字,立即改口道:“是小可爱呀,还在和琴一起加班吗?”

      荧点点头说:“丽莎姐姐,我们遇到麻烦了,所以才要你和我们回一趟警署。”

      丽莎的心立即提起来,问道:“实?”

      “从语气上,应该是。”荧顿了顿补充道,“其实,我觉得更像诺斯费拉图。”

      丽莎坐在副驾驶上,听荧说,可以肯定的是,十二位少女的死亡并非实所为,凶手在邻市以同样的方法杀死了三人后终于伏法,却以令人匪夷所思的方式再次逃走,唯一留下的只有十四瓶香水。

      “实呢?她是为什么?”丽莎问。

      “实小姐,是一直笼罩在城市上空的幽灵。”

      警署内灯火通明,琴伏案整理资料,梵海辛教授在她面前来回踱步,等待丽莎和荧的到来。

      3点的钟声敲响时,她们恰巧踏入警署。

      琴忙站起来迎接,“抱歉丽莎,这么晚还让你走一趟。但这里有个棘手的问题,需要寻求你的帮助。”

      “没关系,我乐意至极。”

      琴开门见山,说道:“我是在回家路上看见她的,当时她躲在一条巷道里,趴在我们一直追查的凶手身上。”

      丽莎已经看见实嘴角溢出红色的鲜血,一直流到被衣物包裹的苍白脖颈里,顺着她可以看到脊骨的胸腔,流进那颗冰冷的心脏。

      “但我没有认出那是你的朋友,那时,她就已经面目全非了,所幸我没有开枪,她也没有反抗,直接和我回了警局,一直到梵海辛.哈克教授到来。”

      “或许把她关进黑屋是个错误的决定,但我没想到她会出现如此强烈的应激反应。”梵海辛插嘴道,“从关进去开始,她就一直在发出痛苦的尖叫,不断拍打铁门,之后她的声音沙哑,发出断断续续、模糊不清的呻吟,就是在呻吟中,我听见她一直在叫您的名字。”

      “她在哪里?”丽莎的心揪起来。

      琴说:“丽莎,我可以带你去找她,不过,我想你还是不要见到她比较好。”

      “那是什么意思?”

      “她变成了怪物。”

      丽莎轻笑出声,语气里满是无奈:“可是没办法呀,被怪物缠上还有后退的余地吗?”

      既然丽莎已经决定,琴只好拿上钥匙,带着一行人前往实所在的地下室。

      她已经不再敲打铁门,不发出一点声响,丽莎从递饭食的缝隙向内望,看见实穿着灰色裙子,把脸埋在臂弯,缩在角落,像一团从地上升起的雾。

      “实,姐姐来了。”丽莎轻轻说。

      那团雾蠕动几下,缩得更小,这下连脸也看不见了。

      “实,你不想见到我吗?”

      实全身都在摇晃,用沙哑的声音努力为自己辩解:“我想……”

      “那就见见姐姐吧,让姐姐看看你。”

      “不要!”实加重了语气,用裙子拉住脸颊。

      丽莎只好看向琴,后者犹豫一下,还是打开了铁门。

      更强烈的光照了进去,丽莎的影子把光遮住,慢慢走向实。

      实瑟缩着,随着她的步步紧逼而紧绷□□。

      “不要再过来了!”她惊恐地叫。

      “实……莪相,听话。”

      “你是来救我的吗?”实紧紧贴着墙壁,绝望地喊道。

      “我是来爱你的。”丽莎蹲下来,让自己和实处于同一水平位置,而后又觉得不够,跪坐下来,轻抚实的头发。

      实的头上长出了角,头发变成白色,既不是星光的白,也不是月光的白,而是骨头的白。它们四散开,枯槁、脆弱,有的甚至结在一起。她彻底变成那天从墓穴里救她出来的精灵。

      “你不会爱我的。”实否认道。

      “为什么?”

      “如果你看见我现在的样子,一定不会爱我的。”实笃定地说。

      “可我还没看见你呢。莪相,让姐姐看看。”丽莎拨开实额前的长发,实却用手挡住自己的脸颊。

      那双手浸满了岁月,被时间的刻刀仔细凿刻过,丧失了水分和弹性,充满记忆的裂缝。

      丽莎一把抱住实,“发生了什么?告诉姐姐,好不好?明明之前都好好的,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莪相,别再什么也不知道让我知道了。”

      实的手放下,紧紧抱住丽莎,透过衣服,丽莎能感觉到她长长的指甲不断抓挠她的背脊,痛苦且怨怼。

      “只是我活得太长了,是我活得太长了。”实重复着这话。

      好半天她才说出完整的一段:“本来……我才该是天堂岛的一员,本来,我才该走进坟墓,在很早前的晚上就该了。”

      “嗯……”

      “姐姐,你曾是弗洛沃湖最知名的女巫,记得吗?”

      丽莎想起,在来到这里前,她曾经历过一条小道,玫瑰像火一样燃烧在黑夜,喷泉涌起,在月色下变成银色,发出哗哗的声响。她在水晶球里看过实的幻影,在闪电中听见实的心跳,在火中读过四百年以来的故事。

      “是我诅咒了你,也诅咒了我自己。”丽莎说。

      那时,她看见实在残月当空时撑一条小船,满面泪痕找到她。像所有悲伤的故事一样,她们相识又离散,不久后,实被关进地窖里,在幽暗的角落病逝,而丽莎则要被天堂岛送上火刑架。

      于是在烈火中,她诅咒天堂岛的居民永远早逝或被过早埋葬,夺走他们的生命、他们后代的生命,让实以他们的生命永远行走在大地上,直到两个灵魂再次相逢。

      但死亡把她们永远分割在两个世界,冥河不载生者亦不渡死者,这两个世界之间难以逾越的距离只能用病态的生命来抗衡,一切对子虚乌有的春天的追寻,都变成轮回中的细线,蛛网一样的诅咒。

      “你会恨姐姐吗?”

      “我爱你。”实抬起头来,苍老浑浊的蓝眼睛开始变得清澈,密集的沟壑慢慢消失,“因为爱比死亡更强大。”

      这是打破诅咒的魔法,冲击了浓稠的黑夜,把它撞得粉碎,她们整个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中,实的身体有了温度,慢慢变热,最后燃烧成一颗星星。

      “丽莎姐姐,在我的那个世界,人要想在天空拥有一席之地,是要经过许多考验的。”丽莎想起她曾这样说过。

      那颗星星离她远去了,又像是在等她,等她离开光芒照耀却一片虚无的空白。

      于是丽莎跟上去,她看见一条近乎透明的道路向前延伸,一直通往泛着光的巨大古树。实——或者说莪相站在古树下,结着长长的辫子,安静地闭着双眼。

      星星从莪相身旁离开,整个世界骤然颠倒。古树下的一切像在水中的月亮,跟着恍惚起来,等一切归于平静,莪相依旧娴静的脸庞再次出现,这次她却站在一滩血水里,裙子被染成黑色,四周声音嘈杂,尽是指摘与责备。

      星星闪烁,照出她自我毁灭式的微笑,直到黑色的污垢攀爬上她的面颊,直到星星的光芒也被黑泥吞噬。

      一阵微弱的光芒挣脱腐蚀的黑油后,莪相短暂从泥淖里解脱,跨过一扇扇门,经过一个个世界后,她平静的神色不再,仿佛被撕裂一般,疯狂地跑着,让每一个美好的世界都变形,毁灭一切幸福与安宁。

      每一本书都被撕碎了,每一个结局都被篡改了。她在书外担任着舵手的任务,却在书里肆意涂抹最惨重的悲剧。

      渐渐地,疯狂终于回归平静,翻涌起伏的海上飓风又变回可亲的浪花,战火不再纷飞,情人没有别离,每个路人的眼睛里都有光。实最后驼着背,疲惫地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等待春天来临。

      丽莎于是往她身旁坐去,但两人都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看着这世界。丽莎知道,当实露出那种仿佛放空的神色,一定是在自省。

      好半天,莪相才说:“永恒是神赐,永远是诅咒。法则是神给来维系事物运转的真理,但在实施时总会给人各种各样的壁垒。好在,我们有图书可以慰藉。”

      丽莎点点头。实曾说,“毁灭一个世界容易,塑造一个世界就难了”,如今她才知道这话的分量。

      “每当我想要破坏法则时,都会去书里,以前我也不会改变书里的故事,后来却控制不住想要看悲剧。”

      “所以你把故事全都篡改了,把好的变成坏的,善的变成恶的,欢乐的变成忧愁的。你自诩没有体味过情感,事实却是恨占据了你的所有,你不愿承认,所以用天真的热情粉饰自己,是这样吗,实?”丽莎说。

      “是的,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我和你都在书中,你篡改的结局,我去把它更正回来。我们已经做过四次这样的事了,不是吗?”

      “我以为你往我记忆里踩过一遍后,会厌恶我。”

      “没有让你知道我爱你,是我的错。”

      “你不能爱一个有缺陷的人。”

      “恰恰相反,小实,经历过这些,我更觉得你是一个完整的人。我终于知道了你想要什么,也终于知道了我要给你什么。”

      “什么?”

      “你说爱比死亡更强大,其实根本没有经历过爱,不过是世界的法则强加给你爱的伟大。你说想要确定的信息,也是因为掌握事物运行的法则会给你安全感。你说你想要融入世界,其实你根本没有入世的打算,你只想像最初那样……”

      “够了,丽莎,我从没有这样想,你不要揣测我。”莪相打断她的话,“你以为你看到的都是真实的吗?你以为这些不是我想展现给你的吗?在认识你之前,在无法从这个世界逃离前,我的职权和你们的七神是类似的。”

      “你骗不了我的。”丽莎说。

      “我骗过你一次了,是你自己要追来的!”实像孩子赌气那样,跺着靴子,在雪地上碾压出一个坑来。

      “让所有人失去对你的记忆就叫骗过了吗?我现在仍在你的记忆迷宫里,我会告诉你如何才叫活在当下。”

      “按照法则,你应该遗忘我。”实看着她,“否则就是在和自己置气。”

      丽莎的胸口强烈起伏着,克制心中的怒火,“现在我也明白了,你只是个不可理喻的固执的孩子,我曾错误地把心交给了一个想要什么却只会大喊,结果什么也得不到还把自己搞得一团糟的孩子。”

      实别开脸,“是,所以你赶快远离我别信任我。”

      丽莎扣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腿上,耐心地说:“但是实,我认为你应该把心交给我,这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我不想这样和你相处。有我的心你能干什么?它空无一物!和你一起度过的时光是很开心,和你生活在同一片大地,我也像想家一样想你。可我带给你了什么呢?除了眼泪、悲伤、痛苦和一大堆不知所云的信件?”

      “除了一颗充满爱的心,你还想给我什么?”

      “我不应该只给你这些,而且,你到现在还认为我的心没有瑕疵,你仍没有认清我。”

      “正是因为有瑕疵我才需要,包容和原谅都是爱的部分。可你都不愿把它交给我,不愿让我学习爱的全部。你把除此以外的东西塞给我后,自己还躲进迷宫里去了。”

      “……我不想说这些了,我需要休息。”

      “和姐姐解决完这件事再休息,我只是想要让你从记忆里解脱出来。”

      “每次,每次你们都是这样说的。”

      “那我就继续陪着你,和你一起经历对你而言痛苦的事,之后,我们回蒙德休息,好吗?”

      莪相摇摇头,“你会发现我的灵魂散落成碎片,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找到一小块,就是拼凑不出完整的我,就像虽然我极力掩藏,一路走来,你还是看见了我的懦弱和极端,一些故事里有我的孤独和压抑,一些故事里有我的痛苦和自私。”

      “我无法逃离我记忆的边界,我的灵魂已经在故事中破碎了,我不希望你也没法遗忘。”

      “所以呢?你还是想自己承受,不愿姐姐帮助?”

      莪相没有回答丽莎,沉浸在自己的思索里:“其实,你出现在这里,也是因为我自私。给你的金蔷薇让关于我的全部记忆都消失了,但我没有遗忘你,一种莫名的渴望使我想要你了解全部的我,所以记忆迷宫才会游荡在你的城市,以至于你放弃现实和我入梦。但现在我后悔了,我不能让你也搭进来,我要把你遗忘,那样我们就能得到解脱了。”

      “可是你做这些的时候询问过我吗?难道不是你一厢情愿认为我愿意遗忘你吗?实!”丽莎还想追问下去,但古老者最悠长的低语化作一阵风,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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