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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亲爱的杀神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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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丫头是现任苏黎云的贴身丫鬟,几天前才被买进苏府的,她的前任因为配合苏夕云揭发苏黎云有功,而被免去了和主子一起流放之苦。
苏黎云即使是被流放也是官家小姐,少不了带个丫鬟,而这个小丫头因为刚进府,人又好欺负便被推了出来,成为了苏府第一个刚入职就外派出差的丫鬟。
“你,会做饭吗?”苏黎云看她筛糠的频率越来越快,怕她再筛下去就会碎成渣渣,便放柔了语气,试着与她沟通。
然而当你看着一个人当着你的面,将五个活生生的人徒手撕碎,即使她的语气再温柔,笑容再甜美,也只会让你更加的遍体生寒,魂不附体。
“问你话呢?”苏黎云脸上的笑容转瞬即逝,没办法,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暴龙去哄孩子。
“会......我会......会......”
所以别杀我,我还是有点用的。小丫头心中默念。
“拿着,”苏黎云将搜刮来的东西扔到小丫头的怀里,“拿去热一热。”
“好的,小姐!”小丫头连忙点头如捣蒜,悄悄呼了一口气,至少她不吃人。
小丫头去厨房忙活,而苏黎云则对着满院的尸体发愁,现在虽说已经入秋,但是温度依然很高,这些东西要是在院里放到明天非发臭不可。
挖个坑埋了?可是这五个人要挖好大的坑,这院里又没有趁手的器具。
用火烧了?那需要好多柴火,而且万一没控制好再把房子点了,那恐怕就真的没有容身之处了。
此时已经是傍晚,暮色四沉,倦鸟归巢,后山的林中一阵阵夜枭尖利的啼鸣传入何丹的耳中,让她顿时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两人简单地用过晚饭,便双手拖着尸体,腰间别着柴刀往后山走去。不多时便爬到了山顶。
苏黎云二人要做的是一个毁尸灭迹绝佳的方式——天葬。
苏黎云一边托着腮,一边看着小丫头认真地将大块的腿骨,用柴刀斩成小段。
二人周围环绕了十几只大型的食腐食肉鸟类,它们望着小丫头刀下的肉跃跃欲试,又慑于她的气场而不敢上前。
苏黎云随手扔过去一个肉块,说道:“便宜你们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苏黎云才缓缓苏醒,当她走出房门就看到小丫头已经把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
昨天遍布青石板上面的血迹被刷洗的一点不剩,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连昨日被打手踹过门上留下的脚印,都被仔细地抹掉了。
联想到昨晚小丫头面不改色地碎尸,临走时还不忘提醒苏黎云将头发和衣物烧毁,何丹不由得感叹,原来连杀人放火都是要看天赋的。
“小姐你醒了,早饭做好了在灶上热着,家里实在是没有能吃的东西了,就拿你给我的银子同村里的人换了点米,给你熬了粥,我这就去给你端出来。”
小丫头收拾了一上午,刚要放下抹布一抬头,就看见了她们家的杀神大人站在正堂门口看着她。
经过昨天一晚上的相处,小丫头觉得自己家小姐虽然不同寻常了些,但却是一个好人。就在心里偷偷地叫她“杀神大人”。
昨天晚饭的时候不仅把为数不多的晚饭分给了她一半,还让自己睡在了卧房的里屋,她自己睡外屋。
这孩子显然把这位杀神大人杀人碎尸的事情自动屏蔽了。
“你叫什么名字?”苏黎云问,看这架势还要和这孩子相处一段时间,总不能一直小丫头小丫头的叫。
“我没有名字,父母只唤我二丫,请小姐赐名。”
一般丫鬟进了主人家,主人会给她们起一个名字,什么春兰夏荷秋菊冬梅的,哪有不是一个人家的孩子名字起的这么齐整的,那都是主人家起的。而这个小丫头的一切都太匆忙,连一个代号都没混上。
“我起吗?唔,你过来让我看看。”
小丫头乖乖地走到苏黎云的面前,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孩子的五官。
小丫头的脸只有巴掌和大小,一双圆眼几乎占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一,眼窝深陷,鼻梁高耸,颇有几分异域的面孔与何丹记忆中的女明星有些相似,叫什么来着......什么迪......什么娜......
“哦!我想起来了,叫热扎,你以后就叫热扎吧!”
苏黎云通体舒畅地松了一口气,而小丫头“热扎”却仿佛心口堵了一块大石头,委屈地眼泪都要落下来了。
热扎是什么鬼呀,比邻居家的虎妞都要难听好吗?
“小姐我能不能......”热扎嗫嚅着试图抗议。
“嘘,别出声!”苏黎云忽然说道,一阵树枝被踩断的声音从院墙外传过来,声音细微很难察觉却逃不过她的耳朵。
“小姐!”热扎轻轻唤一声便屏住了呼吸,只见苏黎云轻手轻脚地捡起昨天罪孽深重的工具——柴刀,小声说道:
“今晚可能咱们俩还得去山顶上喂鸟。”
最终这主仆二人并没有去山上喂鸟。不是因为放过了院墙外的小贼,而是因为突然下雨了,山路不好走。
这苏家的宅子虽是破败不堪,位置却是背山望水,风水极佳。
天葬不行,我们可以水葬啊!后山上不去,我们可以直接把尸体扔进水里啊!
即使这个方法破绽较多,但苏黎云想这古代技术落后,人烟稀少,况且能有几个神探狄仁杰?怎么就能那么巧就找到了我们身上?
而且这次杀的又是一个乞丐,估计都没人注意他消失了。
这个乞丐常年在县里四处游荡,看这么大的宅子里就住了两个弱女子,便起了歹心,想来一个“人财兼得”,谁成想“一夜暴富”变成了“一夜暴毙”。
这厮还没爬进院子便被我们的杀神大人察觉了,好不容易翻过院墙,脚尖刚刚着地便被院子里的等待多时的两个人逮个正着。
然后这厮竟然还不怕死地表明来意,骚话还没说几句,就被我们开了狂暴的杀神大人堵住了嘴——
苏黎云折断木棍,将断裂的尖端插入他的口中,然后用手握住用力往里一送,一个“深的的喉”过后,他便抽搐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从此苏黎云便爱上了这个安静的杀人手法,这个简便的弃尸方法!
以至于她无视了热扎的忠告,接下来的两天里来的三个无赖,也都以这个方法被送去回炉重造。
在第四个具尸体被推入河里的第二天,这个偷工减料“水葬”的劣势就暴露出来了——官差找上门来了!
热扎对这个结果一点都不意外,两天之内连着往同一条河里扔四具尸体,不被官府发现才比较奇怪好吗?
所以在官差敲门的时候,热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有一种“终于来了”的解脱感。
官差总共四人,外加一青一白两位锦衣公子。热扎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出色的男子。
身着青衣的男子浓眉大眼,五官周正。身着白衣的男子则弯着一双桃花眼水光潋滟,轻抿着两片薄唇不点而朱。
从容貌上狠狠地碾压在场的所有人,包括院里的两个女人。
用我们杀神大人的话说“看他那个逆风骚十里的样子,好像个着急搏出位的老鸭子。”
虽说白衣男子的容貌更胜一筹,但还是青衣男子却更对热扎的口味。
小丫头红着脸偷偷地瞄了一眼又一眼,怕人家发现又忍不住要看,一点没有身为杀人凶手,不,从犯的自觉。
就在热扎对着帅哥犯花痴的时候,拥有上帝视角的苏黎云却十分震惊,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青衣男子是大理寺卿嫡子鹿鸣远,自幼聪慧非常,深得其父真传,善于探案,是男主的得力助手。当然,他也对女主苏夕云也有好感,但排不上番位。
别问为啥,问就是玛丽苏文,只要文中出现的、公的都必须无条件喜欢女主,包括但不限于人类。
他只是女主鱼塘中的一条比目鱼,虽然和其他男人一样在女主的鱼塘里,但因为常年沉在水底而得不到女主的关注。
白衣男子正是本文的男二——楚王祝鹏远。如果说鹿鸣远是比目鱼,那么他就是大白鲨,存在感极强并且攻击力十足。
他是男主秦王一母同胞的弟弟,也是秦王走向皇位的左膀右臂,容貌倾国倾城,性格阴险狡诈,稳稳地秦王智囊团第一把交椅。
重生前因为苏夕云是被迫做了楚王的妾,所以一直不待见他,重生之后苏夕云知道了楚王的好,便特意制造机会,与他交好。
这样的男人内心爱慕苏夕云却选择默默守护,最后为了成全男女主放弃荣华富贵而选择浪迹天涯,妥妥的虐心男二人设。
但是按照原文剧情,这两个人现在不应该在这啊?
他们俩现在这个时间线应该和女主苏夕云在京城查侠盗喇叭花的案子。
正是在这个案子里,苏夕云和楚王相识,并利用手里的重生剧本,展现出非同一般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让他惊为天人并且心生爱慕。
男主秦王祝鹏程也是从他口中听说了苏夕云,并特别想亲眼见一见这个非同一般的奇女子,为男女主的初次见面做了很好的铺垫。
要不怎么说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呢,有些人本来有机会混个男一号,却因为爱显摆和碎嘴子生生把自己从C位上扯了下来。
其实要解释这两个人为什么在这里出现非常简单,那就是苏黎云在乡下破宅里轻轻扇动了一下翅膀,却在外面掀起了一场风暴。
事情还是要从“水葬”说起。
苏黎云所在的地方名叫衡水县,因在衡水沿岸而得名,正是她抛尸的那条河。
这里的人们傍河而居,所以第一具尸体在被扔进河里的那天下午,就让人发现了。
捞起后众人都被死者嘴里插着木棍的惨状吓的大惊失色,连忙去报了官。
本来只是死了一个无亲无故的乞丐不是什么大事,衡水县知县也并没在意。
但是恰巧人死的前一天,县内楞严寺韦陀菩萨佛像手里的金刚降魔杵丢了!
楞严寺前几年因为发大水被淹,如今已经僧去楼空,一到夜晚就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住在寺中。
而死者在降魔杵丢失的那天晚上又恰巧就在韦陀殿住的。死者嘴里插着的木棍,不正是像极了韦陀菩萨手里的金刚降魔杵!
因此便有人猜测,是不是因为死者偷了降魔杵,金刚大怒,便用这种方法杀了他泄愤!
仿佛为了验证这种说法一般,河里又飘来了第二具,第三具,甚至第四具尸体,一样的死法,一样的在河里发现,一样的都是乞丐,一样的夜宿韦陀殿!
一时间流言四起,众说纷纭,人心惶惶!等事情传到知县耳朵里的时候已经到了闻“杵”色变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