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猎杀 ...

  •   ●
      嘎吱,嘎吱。
      青年扛着|猎|枪|,步步踏在草地上,双颊冒出青茬点点,清亮眼眸中盈满着勇气与决心,不见一星犹豫与怠惰。
      “看!是猎人!”,这是小草。
      “怎么还有猎人来!丛林里已经好久不见猛兽出没,我都快要被小羊羔啃秃了呜呜①”,这是另一株小草。
      “呀!他踩着我了!好疼!”,这是另另一株小草,“我记得他!”
      草地上一丛丛的全是喜欢听故事的小草,闻言迅速将脑袋尖尖凑在一起,摆出一副茶楼听书的架势。
      “不久的从前……”

      ●
      丛林,正午。
      有骄阳高悬在穹幕中央,是一颗海妖想要藏纳在海底的明亮宝珠,是一粒皇后想要镶嵌于凤冠的闪耀细钻,是一团农妇想要用来点燃壁炉的灼热烈火,却只是一盏丛林和它的子民永远拥有的公正无私璀璨无比的明灯,从每一个清晨到黄昏。它从来不在正午收敛它迷人的光芒,它如此慷慨大方,给丛林每一处都镀上了一层金装,它如此闪耀明亮,将丛林的每一处都照得敞亮。正午的丛林里,没有一个角落被草木阻挡,也没有一个角落里不被骄阳照亮,在这里,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被明晰的看见。
      风轻轻穿行在丛林间,舞动树叶沙沙作响,掀起野草同甲虫捉迷藏,拂过溪水泛起圈圈涟漪荡漾,撩拨小草同它交谈。在低矮的灌木丛里,有三两白白软软的绒球跃动,是玩闹奔蹿的野兔在穿行。往上是缠绕着浆果灯笼的果树,旁边有美丽高傲的麋鹿,昂起她的头,啃食缀满枝头的鲜艳浆果;上面有披着细碎金丝绒毛外套的松鼠,拾起他的松子,窜上他的枝桠,藏进颗颗斑驳着阳光的圆树叶影子里。阳光下,丛林里的一切,那么祥和,那么平静。
      此刻,安静、祥和,只有小草看得明晰:如果丛林中的大家再警惕一些,也许就可以发现,不远处的某棵茁壮的树干身后,年迈沉稳的巨石正伙同一只小心翼翼的年幼的狮崽,悄然凝视着树干外安静的丛林。幼狮藏匿起他不及成年雄狮壮硕的身躯,露出他金黄如同骄阳般耀眼的双瞳。那对眼瞳纯净清澈的不带一丝污浊,宛如一对质地完美稀世难寻的宝石。宝石里闪烁着渴望,却是不同于其他猛兽对于腹中食的渴望,他只是渴望,能同大家一起在丛林里愉快自在地嬉戏,能同大家共享丛林的祥和与平静。他多想啊,当他靠近时,丛林保持一如往常的平静,大家不会惊慌的四处逃亡。可是,每当他靠近,丛林里只有惶恐的惊声和逃窜的身影,整个丛林都惧怕他。②
      整整一个下午,他注视着,渴望着。不觉傍晚的云朵路过,替太阳收起了光芒,褪去了丛林的金装,为溪水披上薄薄月光,将漫天星子挂上。渐寒的晚风,催促着夜行的动物归巢穴,大家逐渐离开,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他失望极了。他问他的母亲,为什么丛林里的大家总是这么怕他,为什么他不能和大家做朋友?母亲告诉他:大家惧怕狮子是因为对于生存本能的渴望,大家都不想成为食物而死亡,但是狮子也会害怕因为没有食物而死亡;狮子是天生的捕食者,大家却是捕食者的猎物,譬如狮子前日的午餐,是白兔先生的朋友,昨晚的晚餐,是麋鹿小姐的孩子,还有……很多,很多,而捕食者是不能和食物做朋友的。
      他惊讶极了,可是为什么捕食者不能吃草呢,就像小兔子小羊咩那样,这样就可以和大家成为朋友了,于是他低头啃了一把小草,要给母亲表演如何像大家吃草。这把小草却让小狮子第二次感到惊讶:咦——草怎么这么不好吃啊。
      你才不好吃!你最难吃了!小草不忿地想。
      他仍是有些失望,他不能吃草,只能吃大家,那是不能和大家一起玩了吗?他的母亲——一头健美的雌狮,伸了伸前肢,舔舐她的小狮淡黄色的鬃毛,告诉他:捕猎是身为狮子的天性,躲避捕猎则是猎物们的天性。他们和大家,都不能违背天性。
      天性是不能违背的。

      ●
      临近丛林,有一座人类村庄。
      平旷的土地,没有起伏,像是风平浪静的泥潭,不见暗流,不见波澜。间间红色砖瓦堆砌成的房屋,坚稳、牢固,错落如星罗、如棋布,似乎是杂乱得无章,但又褪去了野蛮的生长规律,又带上了如出一辙的面具,无处不见规则秩序的浸渍。每到夜晚,村庄都会亮起功率恒定的灯火,应该是要延续太阳的光亮,造一个永昼,可终究是无法与艳阳媲美,灯火恒定又便捷、一点就亮、不会被路过的乌云遮挡,却永远也亮不过艳阳,也永远缺乏一丝生机,而在艳阳前显得暗淡无光。村庄兀然与一旁丛生的绿树与丰茂的碧草分隔开来,昭示着与丛林截然不同的人类文明。人类文明的布局,总是如此规整沉稳,没有诡谲多变的自然危机,称得上是安宁,亦可以称为乏味。
      传闻,在丛林与村庄交隔的地方,常有凶猛的野兽出没,先前走入丛林的人已许久未归,或许已成为被绞杀的猎物,恐惧和紧张无声充斥着整个村庄,弥散进村民们的心里,无人再敢走近丛林。
      在离丛林最近最近的一座屋子里,住的是猎人。
      老猎人正打开他的木匣,里面装的是他的|猎|枪|。
      扣响这杆金属制的火药筒,可以迸出人类与猛兽抗衡的希望,焚尽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与彷徨。握起这杆枪,仿佛便有了掌控自然的力量。人类总是凭此想要改变自然的法则,纵身一跃变作悲悯苍生的神、审判众生的神。它是防卫有力的弹药,亦是嗜血无情的屠刀。
      午后的阳光正好穿过他的小窗,像是一束追光灯,带着悬浮在空气中涌动的无数颗粒,倾落在他的身上,倾落在他的|猎|枪|上。
      他早已不再年轻,他头上的银丝向那些一刻也不停歇吵闹的小颗粒诉说着这个事实。
      虽然盛年不再,却依然健壮,猎捕几只野兽依然不在话下,他有力的手臂这样告诉人们和他自己。
      他擦着|猎|枪|,眼中的情绪看不清,似乎是悲哀,又似乎是叹惋。
      “爷爷?”男孩儿的目光黏着|猎|枪|,“您又要出去打猎了吗?”
      对的,他有一个男孩儿,将来也要成为猎人的小男孩儿。
      “你和我一块儿去。”老猎人点头。
      他也要去打猎了吗?打那些野兽?男孩儿想起从前爷爷拖回来的野兽,想起它们了无生气任人鱼肉的空洞躯壳,想起它们脖颈上的枪眼儿也是黑洞洞,像它们浑浊的眼珠子一样没有灵魂和希望。虽然做成的兽皮很光鲜很漂亮,还可以卖好多好多钱,换好多好多糖果,但是,兽皮却该在一只活生生的兽儿身上才是最好看的;虽然野兽随时可能要撕咬人类,让村民们提心吊胆,但是,伤害了它们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好像也不是一件让人安心的事情。
      诶?你怎么知道小男孩怎么想的?小草可听不得另一株小草瞎扯。
      我猜的啊!艺术加工你懂不懂!哎你不要打断我嘛!小草再次不忿。
      “爷爷,枪打了它们,不会疼吗?”
      “会的。可要是不打它们,被它们咬了去,我们会很疼。”
      “可是我们有枪,这不公平。”
      “它们有天赐的健壮体魄和锐利爪牙,还有过人的奔跑速度。它们追不上轻盈的羚羊,饿了肚子,来狩猎人类,人类没有如羚羊般强硬的逃脱技巧与速度,只有更强硬的枪炮火药。它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狩猎人类,我们,同样为了生存,也不得不狩猎它们。”
      生存,从来是生物的天性。
      可是,为什么,生存要是一道选择题,除了你死,就是我活。④

      ●
      树荫旁,小溪边。
      话说是男孩儿跟着老猎人到丛林中去打猎,但也许是初到丛林吧,男孩儿这儿也好奇,那儿也好奇,走一步停下来捻捻小花,再走一步停下来应答应答野雀,再走一步又停下来逗逗松鼠,再抬头,刚刚还在前面的爷爷已经走远。而男孩儿自己,偏走到了这溪边。
      是日,天朗。阳光大概是挖到了金矿,不要钱似的遍地洒金子,小溪里金玉琳琅,叮叮当当,是一串又一串断线的金色珍珠项链,顺着山坡跑下,却也有的跳起来,打在溪岸圆润的卵石上,是金色的珍珠落在了金色的宝石上。
      男孩儿在满目的金色珠宝堆中,看见了一个金色的,狮子。
      狮子好像也察觉了男孩儿的到来,却没有动作,只照旧安静地栖在溪岸沐浴阳光,扮作珠宝堆中的一座狮子黄金雕。它的眼睛亮亮的,与丛林头顶闪耀明亮的明灯如出一辙,光亮而充满生气,明媚澄清得像梦中神境的清泉,这样的光亮实在生意盎然,男孩儿不愿用家中的明灯作比,家中的明灯从来不会闪烁这样动人的光亮。男孩儿望见,阳光裹住了金狮的每一丝茸毛,把它融进了无边的晖芒中,让人看不见它瞪视昆仑的气魄,看不见它威慑百灵的气场,竟让人将它恍惚认作软乎乎的大只金猫,想要伸手揉揉它的头毛。男孩儿有被自己奇怪的念头吓到,忽而想起那里趴着的可是吃人不眨眼的猛兽啊!至少大人们是这么说的,凶猛、残暴、最喜食哭闹不听话的小娃娃。可是为什么,看上去好像也不是这样啊。一时惊讶于狮子与传闻中形象的不同,以及自己要上手揉猛兽头毛的想法,男孩儿未作出动作,只愣愣站在原地,呆呆望着狮子。

      ●
      今天天气真好,最适合小狮子出门散步。
      他最喜欢到小溪边晾晒自己,虽然溪水哗哗啦啦又叮叮当当,却也还是很安静。
      但今天注定是不寻常的一天。
      日光明媚温暖,溪水奏着凉快又清脆的乐章,真是舒适极了,快将狮子催入眠。眼看就要绘成一幅“万兽之王午睡溪边”图,却远远走来一个,奇怪的动物,他一路上同小雀儿一起吵闹,同小松鼠一起奔跑,还掐了小蝴蝶最爱的花儿,大概是大家的好朋友吧;可他有些面生,大概是大家的新的好朋友吧,那等他走过来,看见“万兽之王醒伏溪边”,可有得他惊慌逃窜的了。
      可这个棕色头毛的家伙走过来,见到了狮子,却不像大家一样惊慌失措、急忙逃跑,只是直愣愣地看他,看他那双金色的眼珠子,阳光下真像光亮清澈的金珠,映着金色的天、金色的水、金色的草、金色的男孩儿,蕴着一个金色的瑰丽的世界,仿佛是灵魂已经游进其中,看得着实入迷。良久,男孩儿仍是不动,也许那是一对水晶球,对男孩儿施了魔法,魅惑他变作一只提线木偶,连狮子朝他走来也仍是没有一点儿动作。
      虽然这只奇怪的新朋友喜欢突然扮作木头,但狮子却很高兴,狮子很喜欢他,因为只有他在狮子靠近的时候没有惊惶逃开甚至,他还缓缓抬起手,揉了揉狮子的鬃毛。
      应该是不那么柔软的手感将男孩儿扯出了那个金色世界,终于回过神来。
      他好像摸了狮子头。
      狮子!
      迟到的惊慌窜上男孩儿的眼睛,他终于想起面前的是吃人不眨眼的猛兽,尖利的爪牙可以毫不费力地将他撕成碎片,而他现在还在猛兽头上的手或许不一会儿就会出现在猛兽的肚子里。害怕慌张化作寒颤,将男孩拖离懵懂。他匆忙缩回罪魁祸“手”,后退,后退,终于还是走开了。
      狮子没有奔跑追捕,更不曾想过将男孩儿撕扯做猎物,可此刻他却是男孩儿眼中的狩猎者。
      狩猎者和猎物终归是不能成为朋友的,这是母亲说的天性,虽然早就被如此告知,但狮子还是有些些失落。
      但说不定那个棕色头毛的家伙是因为突然想起着急的事情才跑走的,也许下次再见到,他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应该回家了。狮子告别小溪边,寻着来时的路回家。
      丛林的野草有的长的很高很高,是动物们狩猎或躲避狩猎的好伙伴;但算不上很茂密,偶尔有风路过,会和藏匿其中的小动物问声好,却总是掀起一场猎物与狩猎者一决生死的警备竞赛。而今天没有风,野草应该只是安静地站立,充当绿色丛林的布景板。
      安静的草地上,却忽而掠过一道浅棕色的身影,伴随着一阵熟悉的低吼,是满带警告意味的吼声,只留给看客残影。
      是他的母亲。
      “嘭”。
      身后传来奇怪的鸣声,狮子回头望了一眼,却来不及思量事情原由,只追着母亲跑去。
      回头的那一眼,狮子望见远处又是一只棕毛家伙,但这只身上的皮毛似与溪边那只不同,而且这只要更高大一些,手里还提着一只长管。尽管隔得有些远,狮子却看清了他的神色,坚毅、果决,母亲面上也时常会表露出这样的神色,而且似乎都是在狩猎的时候。
      “嘭”。
      出膛的枪弹映着耀眼的阳光,光从金属表面射出,格外的刺眼,像是一只灼目的火球。火球穿过温柔的风、卷起强劲的风,猛烈而迅速。泥土上夭折的草枝、凋零的落叶轻轻跳起,却因太笨重而跟不上枪弹的步伐,又悻悻落回大地。一旁的灌木丛中窜出了惊慌的白兔,枝桠上的松鼠三步并作两步、蹦跳着回了巢穴,果树旁安静的麋鹿闻声也迈起细长的四肢逃跑,对的,猎物如大家总是这么谨慎,来不及分清突如其来的变动是否会是威胁,唯一的生存法则就是逃跑。
      而今丛林还是那样的清明,风席卷着危机的气息,穿过了丛林的每一个角落,预告着危险,但这危险并不祸及丛林的每一处,只是大家都来不及分辨了,只急忙缩进了自己的小窝。一时,丛林那么躁动。
      火球最终不知落在哪里,也许是远处的土地上,也许是跑远的狮子身上,究竟是谁遭了殃,小草无从得知,因而我们也无从得知。
      “嘭”。
      “嘭”。
      又几声鸣响之后,丛林回归宁静。
      夕阳西下,落入远处空荡的山谷休憩,为明朝的工作蓄积光热。
      落日的余晖一收,动物们也陆续回巢,丛林拉开夜晚的帷幕。
      狮子也回巢了,但不是因为天黑,也不是因为饭饱思困,实际上它们今天并没有猎到食物,回巢只是因为遇到了似乎比狮子更凶残的人类,母亲受了伤,不知还有多少人类,亦不知人类是否要置它们于死地,只有逃跑回巢才是活路。身为猎物如此狼狈。
      猎人也回家了。狮子逃走,老猎人没有纠缠,在他看来,受了伤的母狮已经不具备猎食的能力,不出几日就会饿死,不必再害怕它对人类造成威胁,他并没有看见那一只小雄狮。小男孩儿离开溪边就径直回了家,但他却是见过了丛林里的另一只狮子。
      自那日起,便不再听闻有猛兽伤人,猎人也只是偶尔猎只羊羔谋生,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相安无事。仿佛是丛林里最后一只狮子早在那日饿死。只有小猎人还偶尔想起那日溪边的金色狮子,它美丽得像梦,乖巧得不似狮子。
      少年人总是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小猎人偶尔会想,他见过有猎人会养一条猎狗,他要是养一只猎狮,每日带着万兽之王去巡视丛林,该有多威风。那只狮子一定是个厉害的狩猎者,但不会伤人,很乖,还会主动走到他的面前,像家中养的宠物,它多适合做一只猎狮呀。并且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成为朋友,日日玩耍了。
      他的确这样想,但是却从来没再见过那只狮子,更何论找机会驯服它呢。
      对此,少年猎人还是有一些遗憾的。
      但是没关系,他有枪,整个丛林都敌不过一杆枪,整个丛林都会对他敬畏有加,何况只是一只狮子。
      狮子也许永远也不会想到,他想的未来要交的朋友,会想以这样的方式和他做朋友。

      ●
      丛林里,草地上。
      雄狮昂着头颅,迈着阔步,好不威风。阳光一如往常地洒落在他身上,为他披上的却不再是那件柔软的金色茸毛外套,而是天神赐予万兽之王的无上荣光,神圣而威严。
      王巡视着他的丛林,寻觅着他的猎物。
      王的气度与神威令人折服敬佩,王的气魄与体格令人胆颤心惊。
      虽说王的名号着实是响亮,可这顶王冠终归是凭借武力压制夺得的,没有忠诚的臣民甘愿献身为王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即使是王,也还是需要出门猎食。
      自那日母亲被枪伤了腿无法出门狩猎起,他就替代了母亲出门猎食。除却年岁的增长,无数次与猎物的赛跑带给他的还有赖以为生的迅猛攻势以及健壮体魄。即使没有自愿效忠献身的臣民,王仍是可以逮到落后于同伴的倒霉鬼,王可以自己解决温饱问题。
      其实也不能说是倒霉,丛林的法则向来如此: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③
      是的,提到王的母亲,她的确是被枪伤了,“枪”这个东西是王从母亲那里听来的,那天他见到的长管就是“枪”,它很危险,它跑得很快,快到还来不及看清身影就已经击倒猎物,即使是丛林食物链顶端的狮子也不能幸免于它的绞杀。而那个……那两个棕毛家伙也不是可以对付的,它们看起来与寻常猎物一般弱小,气力不可能与狮子抗衡,却可以指使“枪”来发起攻击,从而猎杀狮子,它们似乎是唤作“猎人”。
      王时常会想起那天的“枪”和“猎人”,想起那个坚毅决绝的神情,那个该是出现在狩猎者脸上的神情。
      生存是一道选择题,弱肉强食的丛林中,只准许容纳一名狩猎者。④
      万兽之王的尊严不容挑战,王想要捍卫这唯一狩猎者的地位。
      尊严地位很重要,但性命却是更为重要的,王还是有些忌惮“枪”,忌惮母亲身上的灼目血洞,忌惮那个犹如深渊的“枪”眼,所以王平日不常靠近那座人类村庄,对,母亲说“枪”和“猎人”就是从那里来的。
      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它们了。
      今日真是好巧。
      狮子才出来,还没逛多久,就望见了一个棕毛家伙。
      有经验的狩猎者很会隐藏自己,蛰伏在茂盛茁壮的草丛下,猎物根本无法察觉危机。
      狮子眯起眼睛观望,打量着他的猎物:是那日伤了母亲的“猎人”,但它没有和“枪”一起,神情中不见半星警觉,它似乎不是来狩猎的,可这和狮子没有关系,松弛不警惕且实力与自己悬殊的猎物,完全是天赐的午餐,任由搓圆捏扁。今日他要将猎物拖回去,虽然没逮到“枪”,却也算是捉了伤害母亲的元凶之一,况且这猎物不算瘦弱,还可以解决今日的晚餐,一举两得,善哉。算计着如何展开一场猎杀,猎物在脑海中慌忙落跑,狩猎者的眼神总会变得凶狠而坚决,杀意逸散四周,恨不能将猎物当即绞死。
      猎物看不见虎视眈眈的狩猎者,身旁的小草可是看的清清楚楚,看的清楚狮子眯起的眼瞳里汹涌的杀意与渴望,看的清楚专属于狩猎者的坚毅果决的神色,看的清楚吐露猛兽危险的气息的微微起伏,看的清楚草丛中伺机而动的狮子与毫无察觉的猎人之间平静局面下危机四伏。
      窒息的沉默不知持续了多久。
      狮子许是待到了好时机。
      金色猛兽忽而跃起,带起奔涌的凶狠气息和一阵猛烈的风,身下草丛跟着风歪过头去,要探知狮子下一步的攻击。运动迅猛的庞然大物,惊动了风,惊动了草,也惊起了树上的鸟雀,惊起了花中的蝴蝶,方才对危机毫无察觉的猎物,也被惊扰,恍然发觉身陷危机。他本不可能有脱险的希望,他没带枪,他跑不过狮子,可求生的本能没有留给他思考的时间,他只用尽了毕生的力气撒腿就跑,没来得及思索逃不脱的命运是否有挣扎的必要,没来得及思索本不该再有狮子的平静丛林中如何突然蹦出了一只狮子。他只知道跑了,他也只能跑了。
      狮子朝着猎人的方向冲去,交错跨着前进的四肢快得让人看不分明,健壮却的身体一次次轻盈跃起,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长长的身影,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总让人恍惚觉得他能在低空飞翔。人类的奔跑速度根本不可能比得上天生的猎手,只消一会儿,狮子就将方才还相隔甚远的距离拉至咫尺,而后猛然向前一冲,绕到猎物身前,再猛然刹车扑向猎物。他的动作着实迅猛,兴许不到一秒,就已成功拦截并钳制住猎物。
      若是如常进行下去,这会是一场精彩无比的猎杀。
      不是爱看杀戮,只是爱欣赏天生猎手能力与技巧。
      然而,故事充满了戏剧性的转折。
      绝望和无助充斥着猎人的全身,是彻骨的冰凉。
      兴奋与渴望刺激着狮子的感官,是沸腾的热血。
      “嘭”。
      爆鸣声中止了这一切。
      是枪。
      是青年猎人。
      方才狮子和老猎人纠缠在一起,他唯有先朝狮子身上开一枪,疼痛迫使狮子松开爷爷,他才又补了致命一枪。那头“乖巧”的狮子会伤害人类,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但这一枪开得却是果决,就算他们曾想成为“朋友”,就算他也曾怜惜伏倒枪下的猎物。狮子已然威胁到他们的性命,那么这一枪,猎人必将叩响。
      狮子倒下了,转折来得太突然,方才冰凉的正一点一点清醒,找回正常的体温;方才沸腾的已经不再升温,任由凉风吹,吹得和风一样凉。唯有狩猎者杀伐果断的决绝仍挂在脸上,虽然已经不再生活,一如猎人面中神色。
      精彩的戏码已经落下帷幕。
      剧场穹顶中央的明灯始终高悬,始终明亮,照耀着剧场的每一寸地方,自然也包括方才落幕前倒下的王,将戏剧的结局照得敞亮,彰显王落败的景象。绝不是艳阳有意为之,只是它一向最公正无私,不偏袒金灿灿的狮王,亦不偏袒手握利器的猎人,只平等地将自己的光热洒落在从零的每一处,照耀着它的每个子民,它不言语,却是真正威严圣洁的王,却将一切意图主宰生杀的狂妄照得那么渺小荒唐。
      危机终于弥散,阳光始终普照。
      动物们归于丛林,在灌木丛中、在枝桠里、在乔木旁、在树根下,玩闹、休憩、觅食、睡觉……
      丛林归于安宁。

      ●
      “就这样啦。”小草讲完故事。
      “那狮子呢?丛林真的没有狮子了吗?”
      “我怎么知道啊我又不是狮子!”
      ……
      不知远处响过几声枪鸣,猎人已经拖着了无生气的小羊羔回程。
      丛林好像又回到了最初的安宁。
      只有小草还在叽叽喳喳。

      【需要解释的事情:】
      ①破坏生态系统营养结构的稳定,不利于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若消除羊(第二营养级)的捕食者(第三营养级),将到导致第二营养级数量激增,第一营养级数量剧减,甚者将导致生态系统崩溃,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对于保护生态系统至关重要。这里由于故事需要创造了如此背景,现实世界中,无论是出于对某种动物的保护,或是人类自身安全的需要,切不可让牺牲灭绝另一种动物成为代价(连讨厌的蚊子都无法除外)。【我凭对生物课本内容的印象写下】
      ②狮子,古称狻猊,被誉为万兽之王。哺乳纲,食肉目,猫科。是现存和老虎并列的两大猫科动物。其雄性的鬃毛是其特征之一(雄狮从一岁开始,在头顶脸颊处长出淡黄色稀疏的鬃毛,逐渐向脖子、前胸处蔓延,到四岁基本长满,颜色呈金黄色,五岁以后,颜色变成褐色、棕色,十岁以上的狮子,鬃毛完全变成深黑色,雄狮在打斗、捕猎时,一些鬃毛会被扯断,新长出的鬃毛是金黄色,然后逐渐变深,但当雄狮营养不良、患病和年老体衰时,鬃毛也会慢慢脱落。狮子鬃毛也受地形、温度的影响。),雄狮体魄雄壮(体长1.7~1.9米,尾长0.90~1.05米;头大脸阔,从头部至颈有鬣。),雌狮较小(体长1.40~1.75米,尾长0.7~1.0米;头颈无鬣),毛通常黄褐或暗褐色,尾端有长的毛丛。过去分布在多个洲,但因为人类的开发,现代的狮群生存环境与分布已经大大缩小了,主要栖息在树林稀少的沙地平原,分布于非洲、亚洲的印度孟买林区。中国地区本来没有狮子,直到张骞通西域以后,才从伊朗附近的地区知道狮子的存在。通常夜间活动,主食有蹄类动物,如羚羊、斑马、长颈鹿等。无固定发情期,常年都可繁殖。每产2~4仔。【整合自不同词典、资料】
      ③“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进化论观点。【生物学史实】
      ④“可是,为什么,生存要是一道选择题,除了你死,就是我活。”;“生存是一道选择题,弱肉强食的丛林中,只容纳一名狩猎者。”:多样性是自然神奇瑰丽的奥秘,你死我活不应是人类的生存法则,寻找共存的平衡点才是人类的生存密钥。文中“你死我活”的观点是故事内容,并非笔者观点。【我的个人观点】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