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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初次相遇 ...

  •   他的信到了。
      他总是喜欢玩这种东西,明明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一个电话就能传达问候,但他就是喜欢这种充满古典气味的东西,虽然这让我很头疼,但是他却一直乐此不疲,还叫嚣着什么【电话就是让别人操控你的遥控器】之类的歪理邪说。信封还是如往常一样朴素,我随手撕开来了抽出那一沓薄厚不一的纸张,一边读着,一边进了我自己的家门。信的字数不多,但却足够表达他的意思了。他向我描述着旅途中的风景,那古朴壮观的大本钟让他非常失望,因为那栋建筑经过时间的侵蚀后实在很难展现往昔的华丽,伦敦塔桥真的非常的大,泰晤士河的水不是非常清冽,但相比本国的河流,着实要清澈一些,白金汉宫的参观价钱居然仅仅跟四只青岛龙虾差不多,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哥特式风格让人有种莫名颓废的兴奋感,中二病们管这叫酷,伦敦塔并没有想象中的阴暗血腥,这让他幻想中的偶遇鬼魂情节完全破灭了……诸如此类。其他的都是这一路上的照片,其中几幅兴许是找了导游或者路人帮忙,居然把他自己也拍了进去。信的最末端,他告诉我跨国寄信很慢,所以信件到达的时间应该已经是半个多月后,我没跟他一起走真是亏大了。我想苦笑,却又笑不出,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了无牵挂的,我那尚住在家乡的父母怎么办?我这不知不觉中已经多病的身体怎么办?我是禁不住四处奔波漂流的。再一低头,却发现信纸上已经出现了一滴水珠,不知何时,我的视线已经有些模糊了,我把水滴随手抹去,再揉了揉眼睛。“唉……”思感交集下,泪水却是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我很想你。
      春季晨日的阳光总是很暖人,哪怕那光从窗帘的缝隙间偷偷钻了进来吵走睡虫,也很难让人产生厌恶之情。六点的城市已经开始缓缓运作起来,路上已经渐渐有了些许行人——大多数都是老人,本国的老龄化和庞大的人口基数让这些退休后再无事可做的闲人们数量多得惊人,他们都起得很早,或是拎着早市早点,或是抱着一堆青菜绿叶,或是拿着青锋宝剑,身着武道衣袖,找一片空旷的广场练武养气,用以强身健体。虽然他总说这些人练功只是希望延后他们的咽气时间。打开窗轻轻地吹着晨风,却总有那么股烟味,我连忙把窗户关上,赶去厨房做了份简单的早点,也就是面包果酱,再加上向羊场订的羊奶。随手收了昨天我扔在餐桌上的那张信纸和一堆照片,睹物思人,我竟然又一次想起了他。不知道英国跟这里有多大的时差,他是不是还在睡觉?有没有改掉小孩子似的赖床毛病?简单的整理一下,再洗一把脸,我就可以去上班了。熟练地闪身走进电梯摁下一楼的键位,感受着电梯缓缓向下移动,我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枯燥的一天开始了。我在一家软件设计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听说名气不小,至少保得住双休和假日休息,加班费四倍,而且最重要的是早八晚五。工作压力不是很大,策划统筹之类的东西也挺简单,手底下的几个小员工虽然比我只年轻了几岁,不过由于我的阅历比他们多一些,所以管住他们还是蛮容易的。走进我的那间不怎么大的办公室,把电脑一开,公文包里的文件散开来一放,一天的工作就此开始了,没过几分钟,滴滴滴的声音就传入了我的耳朵,那是员工们在打卡的声音。今天听说有一个实习的新人要来报道,公司里什么都好,就是这点麻烦,总有那么几个大学威名远扬,然后派来一大堆漫天说书干事不行的白纸大学生,嘴上说的天花乱坠,为人处世左右逢源却又战战赫赫,结果工作经验和阅历却不是很多。虽然我也刚从大学毕业没几年的样子。
      一个笨蛋。
      当我看到那个人从门缝里小心翼翼的挤进来时,我就得出了结论,我一向对自己的判断非常有信心。是个小男生,一进门眼睛就左右看个不停,最后定格在我身上。“我、我叫……”一开口就是自我介绍,看了几年,我也看得烦了,直接打断他:“你叫方哲,我已经知道了,现在你可以去找自己的位子开始工作实习,这几个月你就叫我齐总就可以。”“啊…唔…明白。”几句话把他想说的全都噎死了,这小家伙一阵惊慌失措,然后飞速的跑出了办公室。我本不是个严肃冷漠的人,大概吧,因为最好的证据就是我手底下的员工没一个跟我好好说话的,平时汇报工作都是嬉皮笑脸,似乎是认为让我生气非常好玩。对待这个新人如此冷漠的原因很简单,这种大学生给点阳光就腐烂,如果不一开始就建立好伟岸的形象,恐怕临走的时候就会跟以前来实习的那些人一样,最过分的几个还跟我勾肩搭背,哪像下属上司,分明是地痞和流氓。另一个原因就是……那个家伙进门之后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之后就一直盯着我,盯得我……很不舒服。我知道是为什么,因为他没见过世面,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人。
      春天的雨总是很慢,中午开始天上就积累了不少阴云,到了五点,才刚刚掉下几粒豆子大的雨滴。不过既然都开始掉雨滴了,说明雨很快就要下大了。那群职员一见公司要关门了,又一次满脸阳光灿烂的邀请我去参加班后酒会——我不知道这该高兴还是该难过,隔壁部门的老李的下属看见他可是和老鼠看见猫一样。老鼠是不会去邀请猫参加酒会的。我终究在他们心里也不是一个上司,而是一个朋友。他们从学校脱离的时间比我更短,所以如今显得如此的单纯,再过十年……不,再过十五年,他们大概就会变成我这副模样吧。闲来无事,去那酒会玩玩也无妨,反正明天正值周六,公司上下除了设计研发部门外基本上都处于放松状态。轻轻关掉房间里的灯,整理好周六周日还要分理的文件,我走出办公室,稍一转头,却看见了一个等身的大号落地镜。镜子里的人是我?是我。那颓废的气息,懒散凌乱的衣服,以及和这幅形象格格不入的公文包无一不提醒着我那的确是我。近黄昏的金色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把那淡紫色的毛衣晒得有些接近粉色,虽然这幅画面看起来非常的让人慵懒向下,而且我分辨不出到底有什么美感,不过远在伦敦的他和我的许多大学友人都曾这么说过。你的样子相较于其他人而言实在有些……漂亮了。
      ……
      我不喜欢这个称赞,难以理解到底是哪里有什么好看的,而且我不想做一个漂亮的人。我想做一个不孤独的人。所以我曾想把漂泊的他留下,可惜……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他喜好浪迹天涯,游历名山大川,而且完全不懂我对他的爱慕,哪怕迄今为止,他也只是把我当做一个亲密的朋友。忽然,我发现出口的木门旁竟然已经站着了一个人,是那个实习生,他冲着我的方向正在失神,也不知是想到早上家里煮的菜还没从电磁炉上拿下来,还是洗澡的水龙头没有关。“这镜子是谁买的?为什么放在这儿?”我叫醒他,准备参加晚上的酒会。
      作为一个新人,理所应当的就被那群人当做了苦力,他们见我太慢,于是就派出这个苦力前来催促。走出公司我才发现,外面的雨势早已经戛然而止,天上的云不知何时裂开了缝隙,金色的阳光从那缝隙间照射下来,远处那一片缝隙的阳光竟如山水画一样美。像极了他给我邮回的那张雨后富士山脚下的风景。先前在楼里一时卡壳,却是见到了阳光却忘了雨停。“齐总,我今天才刚知道,你原来算得上是我的前辈哦?”“此话怎讲?”我有些恍惚,一时间忘了保持威仪,双臂环抱,随随便便的一搭腔,刚想着挽回形象,想想也罢,那群人早就把我的性子全数告诉了这年轻人,他自然已经知道早上我完全只是在装逼。方哲的手在背后摇来摇去,从公司出来开始就看得出他心情不错。“前辈你的母校跟我的学校是同一所哦?”他挠着后脑勺,吐了吐舌头:“真的难以置信啊,早上刚刚去报道的时候我还以为前辈是个蛮难相处的人,直到这些个大哥大姐们给我解释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前辈跟那时看起来的……有很大的不一样。”“不是所有的上司都和我一样,所以你最好别去适应我。”我有点心不在焉,突然皱了下眉头,转过去问到:“为什么你要叫我前辈?听着很怪。”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我的身高有些难堪,竟然比这大学生只高了一线,而对方显然没脱离成长期。他如实回答:“因为叫起来比齐总感觉好一些,没什么压迫感。”“你只是来实习而已,而且我警告你,你很倒霉,来到了一个最难获得处世经验的部门,这里能给你的只有工作经验。”“那我毕业以后就来这里工作吧?”“这里没什么前途的,除非走投无路,不然少有人会往这里努力。”这小男孩一时语塞,不知道思考着什么,但总算安静了一小会。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新人似乎特别喜欢跟我说话。他举手投足间总带着一股子稚气,这种稚气恐怕初中生群体都早已看不见了,如今却在这小子身上存在着。方哲手拿半杯啤酒,坐在我的旁边有些不好意思的一饮而尽,然后才猛地发现这里面被混入了烈酒,嗷的怪叫一声,脸上瞬间红了半边,引得周围人哈哈大笑。下属们四处捧哏逗乐,划拳的拼酒的,还有几个打牌的,一时间烟雾缭绕群魔乱舞,女生们以关系为基准分成几小波,互相交流着最近有打探了什么秘辛,电视剧里又有哪个明星怎么怎么,看到这一幕,我觉得我有点多余。正想再喝几杯后结账走人,却不想被一个小孩子绊住了,他往我旁边紧靠着一坐,手里拿着个没剩多少酒的空杯。“前辈,修这个字有什么寓意吗?”“没什么寓意,我父母希望我勤学而已。”“前辈,我听说你一个人住啊?”“嗯。”“前辈,你为什么不去找女友呢?”“找不到。”“不会啊,我看前辈的样子,应该不会很困难的吧。”“我不想找。”“哦……”方哲的眼神有点迷离,两腮略红,显然有些醉了:“前辈啊,我听说你的房子很大?”“嗯。”这已经是我的家事范畴了,如果不是因为他醉了,可能我已经用厌恶的表情把他逼走了。他晃了晃酒杯里的一些底子,倒进嘴里:“我正好还在愁房子的问题,毕竟要毕业了,这种事很烦的啊……”他又倒了杯啤酒,和我轻轻一碰杯,又继续说道:“呐,前辈,我能去你家住吗?我可以付房租。”……鬼知道他是怎么跳跃过来的。“你醉了。”“但这话我早就想说了,从那个范大哥告诉我你家很大,而且你自己住的时候——”他突然转过头来,两腮微红,却很认真的看着我:“可以吗?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或许是独居太久了,我当时只是略微思考了一下利害,居然……“可以啊,不过如果你做不到,我会撵你出去的,而且房租也是要给的。”我居然答应了。“太…好了…”他断断续续的说完,头一仰,竟是直接睡着了。
      我答应的很快,后悔的更快。不应该答应让他住进来的,我刚刚到底是怎么想的?这天方哲醉的昏天黑地,我默默地祈祷希望他能忘记我的承诺,我是不习惯和别人一起住的,我早在五年前就习惯了独居,直至今天。“前辈,我的东西不是很多,就一个箱子而已,今天就搬进去住可以吗?”……方哲到底还是没有忘,今天我刚刚在办公室里坐下,连椅子都没坐热乎呢,他就冲进了我的办公室,然后用一声不算太大却让整个工作区都为之一静的宣言镇住了所有人。“咦,他还真的去了诶?”小范在底下第一个开始窃窃私语,但是这个窃窃私语真是没什么诚意,我在办公室里都听得清清楚楚——说起来,告诉方哲我是独居而且房子足够住人的好像也是他。“我听说齐总还没结婚呢吧,听说女朋友都没有呢。”一个女员工同样毫无诚意的回话,他们两个的月底奖金我一定会想办法扣光,天杀的!方哲的一声叫嚷引起了工作区里一阵窸窸窣窣的低语狂潮,我懒得再去听他们说的什么,只得想办法应付那在门口尴尬不安的小方哲。“你确定?看他们的反映就知道,我家可不是什么好地方。”这是我的最后通牒,如果他非要天堂有路不走,那就不要我。“没、没关系!……”他突然把声音拉得很低:“我不会给前辈添了麻烦吧……?”的确添了麻烦,而且是天大的麻烦。“没什么,既然如此,你去准备吧,下班我带你去就可以。”“嗯!”他点点头,在周围人同情和讶异的目光下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实际上我家没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我。我某方面的声誉一直不算太好,自从大学毕业整整五年,我从未跟任何人约过会,恋过爱,也没有带任何人去过我家,我一直独居,因此……有一些很不好的传言。他们总认为我的精神有问题,毕竟整整五年没有任何伴侣,连一夜情都不找,这种人……实在很虚幻,而且某种意义上很可怕。虽然他们的猜测有一部分是对的啦,比如我的性向的确很不正常之类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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