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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脸上的青春痘跟爆炸了一样的黄毛青年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你……你别乱来,打……打死人是要坐牢的。”
      福伯站在门口冷冷瞅着他们说:“后院有水,把这里擦干净,然后跪半个小时就可以滚了。”
      几个混混举着手里钢管,虚张声势地伸在胸前,实际上谁都不敢动手。刚刚的雷霆一击吓到他们了,不是一个等级的啊。
      送人头的事情,他们哪敢做呢?他们既想着服软,又有点拉不下脸。擦地也算了,跪半个小时的话他们还怎么混啊?
      一时之间,在这寂静的小镇深夜,除了众人的呼吸声,什么声音都没了。
      这时别墅里面传来了脚步声。
      很轻,之所以能让所有人都听见是因为现场特别安静,落针可闻。
      灯光把里面的人影慢慢拉长,是那个他们打听到的清瘦少年。
      深夜中林玄微一双点漆般乌黑的眼中冷幽幽地泛着光,像是氤氲了的月色,叫人看不清晰。他走到门口,双手插兜好整以暇地看着眼前众人,仿佛在看一群死人,眉角微微一挑:“打扰我睡觉的人,都该死。怎么福伯觉得他们跪一跪,就够了吗?”
      福伯低了头,轻声说道:“老爷……”
      林玄微偏头看了他一眼,春风和煦似地一笑,福伯却感觉好像尖刀划过了皮肤。
      他马上改口:“少爷,中国是法制社会。”
      林玄微半晌没有说话,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有个小混混暗暗吞了吞口水,结果在寂静中特别明显。林玄微扫了他一眼,他就没出息地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我……我不是故意的。”
      林玄微懒洋洋地开口道:“也对。一人一条手臂,然后赶出去吧。跪就不必了,我嫌他们脏了我的地。”
      说完不再看众人,转身又慢悠悠地走了。
      不知怎么回事,他的身影一消失在众人视线里,大家就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这少年邪得很,比眼前这个老者给他们的压力还大。
      但众混混的这口气还没松完,福伯的身形就如鬼魅般地动了。
      只听“咔嚓!”“咔嚓!”几声响,包括地上躺尸的两人,人人都断了一条手臂。
      因为速度太快,下手又十分干脆利落,众人居然第一时间都没感觉到疼。等疼痛感上来时又因为太疼而喊不出声了。登时汗出如浆,很快就把穿着的衣服都打湿了。
      “滚。”随着福伯话音落下,院子口的洋门缓缓打开。
      众混混咬着牙,用尚好的手拖起地上昏着的两人赶快离开了这个罗刹鬼地,有几个大着胆子捡掉落在地的钢管,见老人没有管,就赶快捡起走了。没办法,他们并不是什么大帮派,对一群穷混混来说,钢管也不是便宜东西啊。
      真见了鬼了,这就不是人能来的地方,一老一小都太邪性了。虽然那个小的没动手,但给大家的压迫感比那老头还强多了。
      福伯在他们走后从地下室的杂物间里找出拖把和水桶,接了水,仔仔细细地把门口的地面拖了一遍。看他现在这幅弯腰打扫卫生的模样,怎么都不可能跟面不改色掰断别人手臂的狠人联系起来。
      这看起来明明就是个弱不禁风的老头子啊!
      一直到离开了别墅起码有一百米的距离,众混混才忍不住哀嚎出声,大半夜的特别渗人。
      太他妈疼了!手不知道是不是废了!他们跌跌撞撞地朝镇上乡镇医院的急诊室冲去。
      那两个被一核桃打晕的倒是没什么大事,只是一时疼得背过气去,但照了B超没伤到内脏。
      只是一群人的胳膊都断了,断得还特别整整齐齐。镇上急诊外科的医生不当人子,说什么他们真是一群好兄弟,断手都断得一模一样,干脆利落,接骨特别好接。
      听听,人言否?!
      急诊科的医生见多了□□火拼然后过来包扎、缝针、接骨的小混混,早就见怪不怪了,连多问一句的兴趣都没有。
      现在社会上乱的很,打打杀杀的太常见了。
      一夜之间,整个崇明岛的地下社会都传开了,聚龙镇别墅里新来的人,不好惹,是条强龙。他们这群地头蛇,还是跟人家井水不犯河水的好。
      但事情偏偏不完全如他们的意。我不去惹人,人还要来惹我。
      镇里的警察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还来找他们的茬!有没有搞错,他们才是被打、被欺负的那个!小混混没人权啊?!
      深夜发生在别墅里的事情,在□□里传言甚广,但普通的老百姓居然都没听到风声。很显然,黑白两道都有人下了封口令了。
      ……
      ……
      最近村里要造水泥路了,而且还要在西边造一条桥,听说都是林家别墅的主人捐的钱,一共得要二十几万呢!
      好家伙,这财大气粗的!在这个万元户都是稀罕货的年代,居然有人眼睛都不眨地捐了二十几万!虽然钱不是他们的,但他们也心疼啊,修什么路、造什么桥啊,直接捐给他们多好。
      杨中华最近都不跑远路去接活了,就在丈母娘村里干修路修桥的活,每天早上出发,中午就在丈母娘家午休。
      杨中华所在的大丰村跟他一起过来这里干活的还有两个人,都是他工地上的同事。泥瓦匠的活,无论大工还是小工,都不轻松。
      日子一天天过去,大丰村里渐渐有了个传言。杨家的小媳妇通过娘家人在镇上找了份打扫卫生的活,每天就干三个小时一个月能拿三四百。
      好家伙!这也太令人羡慕了!怪不得最近看着陆水菊一下地就推着自行车往外骑呢,这是要发财了啊。有个好娘家真是好,娶妻当如此,可以帮衬帮衬自家。
      杨大嫂得了风声后,自然也是上门探听了好几次。但吴水菊两口子都是口风比较紧的人,只说了在林家别墅里帮工,完全没有提工钱的事。
      ……
      ……
      八月二十号,陆英受邀跟林玄微一起坐着他们家的私家车,前往城桥镇的一中。
      高一新生要提前入校进行军训,每年如此。
      昨天已经报道分班了,学子一入学,就按中考成绩给大家划了档分了班,他们俩都被分进了高一(1)班,是快班。
      本来按要求是要全寄宿的,但林玄微不知道走了什么门路,做成了走读。陆英因为可以搭他的顺风车,便也顺势由林玄微一起办了走读。
      对陆英来说办走读可以省下一笔住宿费和伙食费。
      开车从他们村到高中,只要20分钟,时间倒也不算久。
      在给林家别墅打扫卫生的日子里,有一天,黄琴竟然往家里带回了一大包衣服。说这些都是林玄微小了穿不上的,他们要扔,她看着实在可惜,就拿回来了,让陆英穿。
      从夏天到冬天,应有尽有,估计陆英穿个三年不成问题。只是这些衣服明显带着林玄微的风格,都是外国时髦的款式,跟这个时代的普通学生穿着格格不入。
      但陆英对衣着是没有要求的,别说是这么时髦精致的款式了,便是最廉价的运动服他也能穿到破为止。
      ……
      ……
      林玄微和陆英虽然坐着车上学,但为了低调,在离学校还有两三百米的路口就提前下车了,然后并肩一路走过去。
      “咦,那人怎么看着像陆英啊。”
      坐在街边的茶馆里喝着茶,挑染了几缕黄毛的小青年嘴里叼着根烟,喃喃了一句,眯着眼睛看着从劳斯莱斯幻影里走下来的人。
      这小青年长得倒是很英俊,剑眉星目的,身高亦起码有一米八,只是浑身都透着股痞气,看着就不像是正经人。
      他旁边的跟班闻言也看了一眼:“靠!劳斯莱斯!这两人是从劳斯莱斯上下来的吧!我们岛上什么时候有这种极品车了?我刚在电影里看过这个车,老牛了,英国女王也坐这个车。”
      他们俩混混一个叫陈柳彦一个叫鲁磊,都是今年刚初中毕业,跟陆英上的是同一个镇的初中。因为读书的时候就混着,所以一毕业自然而然地入了帮派当了正式的□□。
      这个年代的治安不怎么好,小镇更是乱。
      学校门口等着机会打劫学生的小混混比比皆是,更夸张的时候两帮人马拿着钢管互锤的情景都有,曾有一阵子甚至还需要警察局派人来校门口巡逻。
      陈柳彦就是在这种环境中滋生了当大哥的想法的,满脑子的江湖义气和大哥梦。
      看了电视剧《海市滩》之后,他特别崇拜许文强,以他为目标。因此他一点也不觉得当混混丢脸,相反,他觉得自己很酷。
      最近他们俩被派出来收保护费,已经在这家茶馆坐了一周了。有他们这种打扮、这种气质的人坐着,根本没有人敢进来喝茶。而报警呢,也没用,他们只是坐着喝茶,又没干别的,也没不付茶钱,咋滴,警察还能乱抓人?
      所以今天,茶馆老板终于服软了,给他们奉上了钱,这是他们在这里喝的最后一杯茶了。
      明天起,茶馆自然可以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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