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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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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回家都睡得不太好,我揉了一把凌乱的头发,将刘海用夹子夹起来,去洗把脸。
天只微微亮了,透着一股冷淡的苍白,连鸟鸣声都没有。只有不远处貌若漆黑的枝干,在天空的放纵中张牙舞爪,然后静静的凝结在空气里一动不动。
起的早,眼皮总感觉要耷拉下来了,可真要我睡,我又睡不着。我仰面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盯着印了纹路的天花板,半晌只觉得头晕,索性不再看了。
也不想看手机,觉着刺眼,只能侧着身子躺着,在一室寂静之中发着呆。
手机充着电,在昏暗的室内发着绿光,一闪一闪的。我躺在床上,也不想将窗帘拉开,只是享受着这昏暗。光线被厚厚的幕帘遮挡着,有几丝缝隙透露出几束光来。
天空一点一点的亮了,鸟儿啾啾的叫起来,竟有些繁杂和吵闹,投射在地面上的光线越来越明亮,好像一面发光的铜镜,我仿佛触摸到厚厚的幕帘都被炙烤的滚烫。
我起身,打开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八点了,爸妈应该起了。果然,等我推开房门,爸妈已经撑着懒腰走出房门,弟弟的房门还紧闭着,兴许是昨夜和朋友熬夜打游戏了,现在还在睡懒觉吧。
爸妈一看见我,还挺惊讶,直呼:“醒知,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
我无奈的摇头,指指手机屏幕,无奈地对他们说:“爸,妈,都已经快八点了。”不早了。
妈和爸一同拐进洗手间里洗漱,刷着牙,妈探出头来问我今天早餐想吃什么,她给我做。
我没打算让妈今天早上给我做早餐,于是早在她说话前我就已经在厨房里翻箱倒柜的折腾起来了。
我在厨艺的确不错,确实在这方面有天赋,做出来的菜不说是珍馐美食,倒也入得了口。厨艺不精的朋友还会夸我做得好吃极了,比他那个厨房杀手技术好了不知道百八十倍。
热腾腾的小煎饼包裹住煎鸡蛋等食材,不显得过分油腻,也不显得过分寡淡。刚放送的冰的甜牛奶放在温水里温上几刻便可,紫薯山药粥还要熬上不久,肉眼可见的升腾的水汽束束拉长绽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甘甜的味道。
刚出锅的粥还是滚烫的,阵阵水雾如猛虎下山扑面而来。我原想陪爸妈吃完这顿早餐的,但无奈今早不知怎么了恍惚了好久,耽搁了不少时间,一不留神——仅仅是伴着鸟鸣愣神时间都逝去的飞快。
这个点,我要赶紧上地铁去见那些毛茸茸了。
我这般想着,一把捞起外套,临出门前,扬声道:“爸,妈,我先走了,我还要去打工。”说完,一把按下门把手,没理两道匆匆忙忙的愈来愈近的脚步声,门已经啪嗒一声合上,隔绝了所有呼唤和目光。
眼瞧着电梯数一点一点地攀升,我像来时一样的离开了。我踏出步子来,用手遮住眯着眼望了望天空,又低头,还是天空,白云,飞鸟;行人,街道,不远处汽车轰鸣,带出一路尾气。
还是那棵梧桐,立在那儿,沐浴着阳光,墨绿的叶子披上了金色薄纱,那只英短晃起纤细灵活地尾巴,一双蓝澄澄的眸子锁定着我。
我掏出钥匙来,走进去,风铃在空中轻轻地晃荡起来。店里的金毛一看见我,一下子吐着舌头转起圈来身后的尾巴摇个不停,踩得笼子哐哐响起来,对着我汪汪叫。
“小蝴蝶很有活力啊。”我笑眯眯地看着它。
店里的时间流速仿佛比别的地方都快一点,我时不时逗着小蝴蝶,也会注意到窗外。透明窗外步履匆匆的行人变多了,偶有自行车的铃声响起,几道匀称而有力的身影掠过,在那样的年纪,几个少年骑着单车挥汗如雨,显出一身有力而并不突兀的肌肉线条。
我仿佛能感受到他们经过时,带起了一阵风。
他们忽然停了下来,打头的那个少年放下脚来,停下了自行车,身后的两个少年也像他一样停下来。
我的视野里忽然出现一角红艳艳的布料,许是有点微风带起了这艳丽的裙摆,一点白皙的肌肤偶尔可以被窥见。
我没多想,从抽屉里抽出了一根逗猫棒,看着那只慵懒的美短瞳仁突然缩小又慢慢扩大,无端的立起了身子,一身柔软的毛茸茸,银白的胡须在空气中微微颤着。
相比于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显然,澜澜更让我感兴趣。
我好像听到单车离开的声音,还有高跟鞋的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我没有抬头。
她已经看到了我。
可我不知道,我没有任何的防备,我就这样,毫无防备的,被她纳入了眼中。
中午——
店长匆匆赶来,她蹬着一双白色高跟凉鞋,白色的带子缠绕交织在她纤细的腿上,一脸奇异的表情。
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样的表情,焦急中带着点愤怒,还透着点难以被人理解的担忧和害怕。
店长一看见我,就马不停蹄地问:“醒知,今天上午有没有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来店里。”
我看着她这样急匆匆的问,只觉得疑惑,“没有,店长,今天还没什么客人呢。”
她问出这样一个令人疑惑的问题之后,得到我的回答显然是松了一口气,紧绷的面部表情温和了不少,使她本来略显凌厉的面容也温和了不少。
没等我问出她为什么要这样问时,我听见她碎碎念道:“也不知道那个女人这几天干什么心血来潮想养宠物了,还偏偏有人不长脑子的推荐我的店,可幸好她没来。”
她说着,坐在高脚凳上,转过头来,劫后余生般的转过头来看向我,非常认真地说:“醒知,以后啊,你可得注意点漂亮的女人,那可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你学姐我就被坑过,此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万一是个披了一层仙子外衣内里却蛇蝎心肠的恶毒女人,像你,可是完全逃不脱了。”
既没有显赫家世以支撑,又温润清隽的人,一旦被某些疯子惦记上,这辈子,离不开,逃不脱,会被牢牢锁在身边。若非她玩腻了,只要你还活着,她会让你生不如死,直到你看清真相,只有她身边才有锦绣太平,这种疯子,只有把人玩烂了才会罢休。
我怔愣了一下,动了动嘴唇,到底是没说话,我透过学姐的眼睛可以看见她的认真,还是笑着说了声好。很快我又打趣般说道:“那按学姐这么说,我也应该提防学姐才是。”我慢悠悠地拉长语调,“毕竟学姐也披着层仙子皮嘛,长得这么漂亮,肯定得是深藏不漏的演技派。”
金禧钥茶色的瞳仁在眼眶中微微转动了一下,半晌又挂着笑看着我,“醒知,你长这么帅嘴又这么甜,可真不怕我这个仙子姐姐把你叼走啊。”
我轻轻地掠过她茶色的眼眸,没说话,手下的澜澜一脸餍足,四只爪子在我手下开出花来。
落在梧桐叶上的阳光逐渐变了色,然后慢慢衰弱。
放在桌台的手机忽然振动起来,手机屏幕亮起,我一看,是沈雍。手指一划,接通电话,大少爷懒洋洋的声音便响起了:“醒知,你今天回来睡吗?”他活像只懒洋洋的大猫,我仿佛已经看见他窝在柔软的沙发上等着我回去做饭的样子。
我垂下眼睫,道:“今天回来,阿雍,你也不能总指着我给你做饭吃。”沈雍是燕南沈家的小少爷,金贵得很,家里纵着他,让他学画画,好在他艺术天赋高,也小有名气,不算让沈家投的钱打水漂。
只不过从小到大被金贵养着的小少爷成年上了大学迟来的叛逆期来了,放着家里的独栋别墅不住,大厨不要,偏生要去外头住。恰好他又胃口刁,美名其曰吃腻了家里大厨的手艺,贪上了我这一手不算好的家常菜的厨艺。
于是他便动手买了两套房,租给我一套,我们二人做了隔壁邻居。两套房不说是在燕南寸土寸金的地段,但好在环境清幽,小区服务好,离学校和宠物店也算近。
“好了,醒知,我等你回来。”
还是这样。
路上,忽然起了瓢泼大雨。雨水在天空中拉成一道道水柱,与地面相撞激起阵阵朦胧的水雾,也不知道模糊了谁的眼。从远处看,就像从天空倾泻而下的水幕席卷了人间,到处都是朦胧的、泛着灰的白色。
我忙不迭地躲进一旁的一间奶茶店里,头发已经被打湿了,湿哒哒的粘在额头上,水珠顺着脖颈往衣襟里流,拉出湿漉漉的几道痕迹。
还没等我站定脚,手机再次振动起来。
“醒知,外面下了好大的雨。你给我发个定位,我来接你。”沈雍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还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好,我等你。”这样的大雨,也不得不麻烦他了。
我将定位发给了他,奶茶店的人忽然多了起来,门口已经积了一滩水,每个人走进店内都带出一串湿脚印。后来的人大多是一身潮湿,衣服紧紧贴着肌肤,发丝一缕一缕的贴在额前、颊边,让人很不舒服。
初秋的天气,又淋了雨,免不了有些身体发寒,外界的凉气由表层的肌肤贯穿内里。
我捧了一杯热的珍珠奶茶,慢吞吞地吸着。
这家奶茶店里的珍珠软软的,又很有嚼劲,奶茶也不错。我这般想着,一杯奶茶很快就没了半杯,身子变得暖洋洋的,我舒服的半眯起眼。
手机一阵振动,我知道是沈雍来了,抬起头来。一道灰色的模糊的身影出现在玻璃门后,举着一把伞,手里还拿着一把。等他愈来愈接近,他的面容也越来越清晰。
我在他到来之前就握住了门把手,门一开,和着雨雾的风袭来。我不自然地眯了下眸子,接过沈雍手里的雨伞,看着他因为暴雨而潮湿的发丝和眼睫,我们二人没有多说,交接完雨伞之后便冲出去了,消失在雨幕之中。
一上车,雨伞抖落和开门时漏进来的雨珠,还是不可避免的沾湿了上衣,裤脚因为溅起来的水珠,已经湿透了。
沈雍坐在驾驶位上,不满地瞥向我,道:“醒知,要不是为你,这种鬼天气我才不会出来呢,可惜我刚洗过澡不久。”现在浑身湿湿凉凉的,难受得紧。
我将雨伞收好,听见沈雍的声音,撇过头,灰蒙蒙的雨幕作背景,他精致的面容在此时显得更添几分艳丽,称得上一句貌美肤白。我挽了挽被打湿的袖口,对他说:“阿雍,辛苦你了。”
这只大猫出乎意料的很好安抚。
他低低地哼了一声,就打开发动机,雨刮器迅速运作着,冷气呼呼地吹着,我忙不迭地把温度调高一点,风量调小。
好在此时雨已经小了不少,起码不像刚才一样,天空像个渔网,上面盛了一条银河之水,想要把地面砸破、淹没似的。勉强可以看清路了,沈雍一踩油门往家里驶去。车上响着响着一首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纯音乐,但是配上雨水哗哗的声音,倒也还不赖。
……
我推门进房,按下开关,整个世界都亮堂起来。
我边迈进房间边将手搭在衣摆上,湿粘的触感真的不太好受,时间一长全身都冷冰冰的。
赤着脚走进浴室,温热的水流当头而下。我意外的突然想起学姐说的话,女人,貌美的女人,极其危险的,将我视作猎物的猎人。
可是现代,哪有这么多疯子,这里不是法外之地。
我轻轻呼出一口气,用浴巾擦拭干身上的水珠,将浴巾裹在身上就出去了,它堪堪挂在我的腰身上。
我随意套上一身衣服,就去了隔壁。
水声还没有停,沈雍还在洗澡。他是图享受,洗的仔细。那我就先给他做点菜吧。
沈雍厨房里的冰箱物资添的十分充足,蔬果塞的满满当当的——两个人吃,倒也消耗的快,他还时不时的加餐。
我从冰箱里头掏出两个西红柿,再拿出两个鸡蛋,今天做一道番茄炒蛋好了。另一道……我看见几株小白菜,炒个青菜也不错,毕竟是晚上,不宜吃浓重口味的。当然,最重要的是,沈雍也吃不惯重口的。虽然如此,还是得来点肉。黑椒鸡腿不错,我忽然想到这道菜,从冰柜里找出几个鸡腿来。
我拿出菜在水池那边捣鼓着,忽然感觉背后有人,转身,果不其然,沈雍站在我身后,盯着台子上的小白菜一脸若有所思。
我甩甩手上的水,“阿雍,你又来干什么。”我没有回头,兀自说着,再拿出砧板,抽出刀具。完成这些动作之后,我才回身去拿小白菜,发现他还是那个表情盯着小白菜,那副表情怪叫人疑惑的。
“怎么这副表情?”我拿着小白菜在他面前甩了甩。
“没什么。”沈雍慢吞吞地说。“只是觉得像你这种会做饭的人好厉害。”
沈雍收回目光,像回了魂似的,幽幽说完两句话之后就踩着棉拖鞋走出了厨房。沈少爷也不是一天两天的奇奇怪怪了,总是蹦出几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饭后,我回到自家,胃里感觉鼓鼓囊囊的。
什么都不想干。
我仰头靠在沙发上。
要不然,明天,去听林曦弹琴?这个想法忽的蹦进我的脑海。
我的目光忽然转到家里的那台三角钢琴上,掲起琴盖,眼神流连在白键黑键上面。很快,手指也流连在黑白键上面,试着,弹出一段另自己欢喜的旋律来。
一段简洁的旋律从手底下产生。我触摸着音符,冰冷而坚硬的触感,指尖按压下去,或轻或重全凭感情。
虽然后来逐渐变成了另一首曲子,我索性直接弹完了那首曲子,先前柔缓的曲风逐渐变得慷慨激昂,指尖与指尖之间仿佛不分彼此,仿佛成了虚影。我也好像忘却了自我,全身心的投入进了这首曲子里,我甚至不太记得清谱子了,只是单凭着手指的肌肉记忆这样一路弹了下来。
一曲毕。
一曲接一曲。
直到九点,我合上琴盖。
指尖忍不住颤了起来。
没有兴致了。我有点失神地喃喃道。
我拿起手机,又不知道该看些什么好。对我来说,手机更像是一个接受知识和通讯的工具。我定了定心神,明天可以找完林曦就顺便叫上阿雍去打球。
不然,过几天出去也是好的,去西梁沧海,坐火车一路风景迷人,令人陶醉。我暗自琢磨着,唇边溢出笑来。
其实我如果早知道的话,就应该在今晚定下去西梁沧海的车票,管什么明天后天呢?尽早拎包走人。
我什么都不知道,于是我永远,都不能去西梁看看那浩渺无边的沧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