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一见钟情,什么一见钟情,那便是第一面,就让彼此心生好感,或许这样的情感会被人说轻浮,但是我相信一见钟情也是有好的结果。对于青春来说,暗恋喜欢太过正常。青春嘛,就应该轰轰烈烈吃自己喜欢的东西,穿自己喜欢的衣服,追自己喜欢的人……见惯了太多的人情冷漠,对那笨拙的温柔,迟疑不久,但总归欣然接受了。总有一个人会让你改变自己,但是所谓改变是为了让你更好,而不是改变你自己的性格和个性。而我的博儿,便是这样,此书以我们为原型,对于我来说,这份爱情太珍贵了,用自己最喜欢的方式,最擅长的形式去祭奠这份至死不渝的爱情。相遇有各有各的形式,各有各的意义,或许今天我写下的同您一样,或许您有比我更加难忘的相遇。我希望能通过我笨拙的手笔,能让您回想起您同心爱之人那妙不可言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