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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犯罪嫌疑人 ...

  •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鲁迅如是说。
      可上海全是路,我却无路可走。
      那天回学校也是对我极大的考验,可谓一波三折。
      因为我是路痴,就是那种100米拐弯也会找不到路的人。
      我以为他们会把我安然无恙地把我送回学校,嗯,他们做到了安然无恙,却没有送我回学校。
      我欲哭无泪。
      想蹭C的出租车,可惜他比我快了一步。
      因为我钱包手机在我外套里面,这……不是等于要了我的命吗?我还是硬着头皮拦下一辆车,司机停下,我打开副驾驶的门,商议到,“我现在没有钱,你能把我送到XX大学老校区在给你钱吗?”
      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的司机就是不一样,连句废话都没有,一个“神经病”的眼神,就把我顺利打发了,关上车门一溜烟功夫就消失在车流里了。
      我还是忍不住吐槽,你是pm2.5吸多了吧!心眼被霾裹住了就剩钱眼了。
      没办法,我只能凭着记忆来走了。
      路痴本身不可怕,怕的是就是路痴凭着自己的方向感找路,类似一条不归路。
      那次迷路,我一直归咎于梁尉。
      后来,我一直拿这易事敲诈他,直到吃到齿颊留香的河豚鱼时,我才真正意义上原谅他。
      我承认,我就是一市侩吃货。
      一开始也怪我自己端着,在马路上转来转去,不好意思问路人怎么走,张不开嘴,觉得好丢人。
      于是就是凭着感觉走,路痴眼里每个十字路口都是一个模样,高大的建筑群似乎都是打一个娘胎出来的,没个醒目的标志。
      我一直没有放弃,跟着人群走,像蒲公英一样,跟风。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的,我没有回到自己的村子,而是又一村。
      跟着人群走的最终结果是来到购物商厦,我去。
      天已擦黑,我实在受不了,就问了一个年轻人,“不好意思打扰一下,我想问一下XX大学老校区怎么走,我今天是来看朋友的。”
      我很不要脸地撒了一个谎,装作第一次来上海。
      他应该是上海人,说话口音蛮重的,巴拉巴拉这么一说,我才知道,我南辕北辙了,xx分局是在学校和购物商厦之间,我得走回原来的路,回到原地,再过三个路口,四个红绿灯即可。
      回去之路,不是康庄大道,我会和你说,我是多绕一圈才找到的吗?
      看见学校大门时,那种感觉不异于看见天堂,飘飘欲仙说的感觉,回去我就把这件事载入史册——我的日记,第一句就是,我不是路痴啦。
      人生有许多需要学习的技能,自欺欺人这招一定要学。
      写到最后,都怪梁尉,非要把我带回警局,不然我也不会迷路,可恶。
      C好像没有回寝室,我一个人冲完澡后就上床了。
      睡前,我还在想,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肯定也是最后一次。然后就进入深沉睡眠,不省人事了。
      谁也没有想到,一语成谶会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后来的我不但没有和他不再联系,反而加深了关系。
      夜深人静时,我会想,如果那天我们没有交集是不是意味着我将来的生活会愈加坦荡,更加康庄?
      这个想法一出现就被我打散了。
      我终究是舍不得。
      是的,舍不得。
      这里不得不提的事就是,我昨晚噩梦连连,梦见小时候因为不吃白色大药片被警察抓走。
      我哭的特别惨,我妈和同学都在嘲笑我,再哭,警察叔叔就把你带走!
      我从噩梦中醒来浑身是汗,特别无语,“再哭警察叔叔把你带走”这个梗或许会成为我一生的阴影。
      我起床拉开窗帘,天已大亮。
      我想,这个国庆终究不是一个好的假期。
      可是排除这次事件,这个假期也就平平淡淡过去了。
      日子走到2008年10月8号,今天是个正式上课的日子,也是我们班唯一一个女生的生日,按照班长的意思就是全班筹钱为她庆生,男生表示没有异议。
      可是,提到订蛋糕,买彩带等一个一个都成了大忙人,就连隔壁寝室那个玩俄罗斯方块都走不过六步的人竟也嚷嚷着要去玩魔兽世界,真是够了。
      班长嘴角抽搐,翻了个白眼。
      然后眼睛继续扫描,寻找下一个目标。
      然后他“嘿嘿嘿”地挪到我的面前,贱兮兮地说:“潮生呐。”
      “别,我们关系没有那么亲。”我说。
      他立马站起来,继续跟我套近乎,“我知道你有空,不玩游戏还没有女朋友,是吧?”
      “你这是人身攻击。”我继续无视他。
      他咳了一声,“余潮生同志,组织今天交给你的任务就是陪班长采购,不容置辩!”
      装腔作势地说完,就低下腰,耳语道,“那么多人看着,余哥给个面子嘛,事后,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其实还是最后一句话,打动了我,我就是那么容易被感动,唉。
      要是知道买东西买到一半,班长那个贱人就逃之夭夭了,我死也不会跟去,即使他用请客吃饭来诱惑我。
      我们来到蛋糕店,订好了蛋糕,等回去的时候拿着就行了。然后去商场买礼物、彩带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
      班长就是这个时候逃走了,他来到商场没多久就接到一个电话,大致是他的女朋友,逛街不慎被车擦伤,他要赶紧去医院。说完也不同我商议,就直接把经费塞我手里,飞了,没错是飞。
      不管他怎么飞,他们毕业后还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了。事后我才知道要不是班长飞得快他女朋友的伤口就愈合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我拿着经费,真想直接回去,这算什么事,说好要一起的呢?看着手机里面一串的需采购东西,简直就是生无可恋。
      我进了一家精品店,满眼粉红色,按照备忘录买了气球,然后彩带……等我七七八八买好,已经满手购物袋了,真是越买越生气。
      就在我刚从一家店门出来时,怀里的一只小熊掉了下来,接着手里的杂碎也随之呼啦啦地掉下,周围很多人看着,就看见一个男生手里满是少女的东西。
      我大囧。
      就在这个时刻,我见到了一个星期没有见面的那个叫梁尉的警官。
      他穿着白色拼接卫衣和灰色束脚运动裤,除去警服,板寸头,看起来尤其俊朗,在人群中很是打眼,尤其是186的个子。
      他距离我二十米左右,三步并两步走了过来,帮我捡东西。
      收拾妥当,我道了一声谢。准备走。
      “梁尉,这谁啊?你认识吗?”随之而来的一个女孩站在梁队长身边问道。
      女孩看起来就是那种有思想内涵的女子,神情淡淡的,语气淡淡的。
      我笑笑,“你好。”
      然后就无语了,目前我和梁尉不是朋友,也不是同学,难道要说,我之前是他手里的犯罪嫌疑人?
      梁警官笑了,对眼前这个女生介绍:“这是我的朋友,叫余潮生。”
      我被梁警官的一句“朋友”吓得腿软,我可当担不起你的“朋友”。
      这也是我第一次见过这个淡若水的女子,可是我没有想到,她会把我未来几年的生活搅得是天翻地覆。
      我讶然,她却施施然地对我说:“你好,既然是尉子的朋友,那我们以后多联系哦。”
      我点点头,打算和他们说再见。
      早溜早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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