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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番外一(攻视角,第一人称!) ...

  •   丛林上方盘旋着两只猎鹰,经久不散,我知道它们的目标是我,此时只要我稍微动一下,它们就会朝我飞来。
      ——会不会为了我大打出手尚未可知,但我会死这是肯定的。
      唉,我不过是为了出巢寻根萝卜吃,谁知道竟会招惹这等无妄之灾。

      正当我瑟缩在一株矮松脚下哀伤惆怅时,头顶忽然闪现一抹白光,那两只盘旋的猎鹰长鸣一声后竟展翅离去了。
      危险的气息消失,我斗着矫健的四肢疯狂往巢穴的方向奔回去。
      然而还未来得及跑出几步,便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揪着后颈毛给提起来了,我的一颗兔胆在肚子里抽搐,四肢早已吓软,如同我的那双长耳一般垂着不动弹了。

      “居然投成兔身了。”揪着我的那个人轻叹了一声,语气似乎有无奈,“不过挺好看的。”
      这不是废话么?不是我吹,整个兔子群里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白、额头上还有一坨红毛的兔子了,隔壁那几只母兔子整天往我洞穴里塞萝卜示爱,甚至还会为了我打架,可见我有多受欢迎。
      那人说完就把我往他怀里一塞,紧接着我便感觉到耳畔有呼啸的风声掠过,将我油亮的毛发吹得根根飘起。
      ……

      兔子胆小是真,然而一旦和饲养它的人待久了,这份胆怯就会慢慢退散。
      那个衣衫和我毛色一样白净的男人将我带到了一座院子里喂养,是故每天除了能吃到新鲜的萝卜和菜叶之外,我还能窝在他怀里随他四处逛悠,看清晨的日出、赏傍晚的云霞,偶尔也会躺在屋顶观看皓月银盘,然后他就会一边喝酒一边说些我听不懂的话。
      时光飞逝,春去秋来。在某个月圆之夜,他照旧抱着我出门散步。

      这天的月亮似乎格外明亮,街道上空高悬着各色各样的华灯,我与他坐在一间酒楼的高处眺望灯火璀璨的人间,四周的欢笑声如春风般扑面而来。
      不多时,一名头戴金钗身着锦缎的妙龄女子来到我们的桌前,借着夸我的由头和我身边的男人搭讪,男人很拘谨,句句话里都夹杂着隐晦的回绝,那女子自讨无趣,没一会儿就离开了。

      很快,又有这样那样的漂亮姑娘来同他搭话,毫无意外地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那些女子想约他赏今夜的灯会,他都笑着一一拒绝了,每回的说辞都是“我已有心上人了”。
      你有个屁!我与你待了快两年了,怎么从未见过你的心上人?
      不知他是否看出了我心里的想法,笑着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觉得这个人不简单,每回我心里想什么他好像都能猜透,所以除了我想要和漂亮母兔子生崽子这个愿望之外,其余的他都为我做到了。
      大概我是一只短命兔吧,这年的冬天,我很明显地感觉到了自己寿元将尽,素日里我最爱的那些青菜萝卜如今都无法吸引我了,整日里除了嗜睡,别无他想。

      那个白衣男人每天都会往我脑袋里灌一些暖暖的东西,也只有这个时候我的脑子才会清醒几分,看着他蹙紧的眉头,我忍不住在心里发笑,这个男人,就连皱眉都这么好看,如果他是一只兔子,肯定比我还受欢迎。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尽管他在屋里生了炭火,可我还是觉得寒气透骨,忍不住往他怀里钻去。他含笑轻抚我的绒毛,修长的手指如同长在春天里的柳絮,又柔又软。

      渐渐的,我阖上了沉重的眼皮,四周的雪落声也在悄然消逝。
      在我彻底断气之前,我听见他清冽如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会一直护你,一直。”
      .
      听兄弟们说,半山坡上有一片玉米地,去一趟足够饱食三天三夜,于是我带着弟弟妹妹们冲进玉米地,准备扫荡干净。

      谁成想我竟如此倒霉,落入了敌人的陷阱里,一只蹄子被捕兽夹夹住,几番挣扎下来,皮破肉裂,骨头都快被夹断了,剧烈的疼痛使得我忍不住大声哀嚎,惨叫声几乎震走了山谷中的一众鸟禽。
      “哗——”倏然间,几道流光落在玉米地旁,三个人影无声闪现。
      一个身着碧色裙衫的女子跑到我的身边绕了几圈,语气里的惊讶比她的脸色还要震撼:“我操,他怎么真的投成一头猪了?!”

      你这女子,怎么说话的?!我可是吸收日月精华而长大的野猪,怎可与圈养的家猪相提并论!简直是对我猪生的侮辱!
      另外一名穿褐色衣服的男子也明显被我雄壮威武的身躯给震慑住了,愣在那里好半晌没有说话,只有他身边那名白衣男子较为镇定,走过来往我前腿一指,“咔嚓”一声,捕兽夹应生碎裂,寻得生机的我立马拖着残肢跑路,谁料那嫌我是猪的女子竟抖出一条长鞭,唰一下将我捆住了。

      “那个……我……”女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将我往那白衣人身边一扔,“尊主,我觉得我的月事要来了,不方便照顾猪,我先走了!”说完化作一缕青烟消失不见。
      白衣人笑着替我解开了绳索,又极其轻柔地揉了揉我的猪头:“你也回去吧,这里有我便足够了。”
      我感激涕零地转头就跑,然后被他毫不客气地揪回来了。

      我晓得了,这话是对他身边的那个男人说的。
      褐衣男人应了一声也走了,徒留我们一人一猪默默凝望。
      几息之后,他忽然伸手在我的伤处摸了两把,一丝凉凉的细风拂过,钻入我心肺的疼痛就此消失,我低头看去,几欲断掉的前腿就这么愈合了。

      嘿,真他娘的神奇!
      白衣人在我跟前站了有一会儿,我猜他本来是想把我抱起来的,无奈我体型庞大,他抱不动,最后索性在我额间一点,然后我就情不自禁地跟着他往山下走去。
      听我的野猪兄弟们说,我的额间有一撮红毛,像刻意点上去的朱砂,很好看。

      不知他方才是不是被我的红毛给吸引了。
      走了一段路之后,白衣男人忽然掏出一把银白的长剑,我心一凉,感情他把那对男女支走就是为了独享本野猪的肉,真他娘的知人知面不知心,枉老子还觉得他面善!
      就在我决定跑路时,他忽然站到了剑身上,整个人浮上虚空,接着食指一挑,我整个猪身腾空,与他站在一起了。

      再然后,本野猪起飞了,呜呼~
      我想,多年以后,待我向野猪群的那群孙子吹嘘时便可光明正大地说自己曾有幸做了一回飞猪。
      不多时,我被带到了一座山头的木屋里,木屋四周是一片茂密的竹林,偶有和风拂过,竹叶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声响,并着淡淡的竹枝清香,倒是令人愉悦。
      可惜我是野猪不是人,这种被圈养的环境并不会令我愉悦,反倒叫我十分暴躁。

      我举目四望,发现这里居然没有高墙阻碍,呵,男人,养猪不是这么养的,起码得围一圈栅栏!
      于是本猪撂了撂蹄子,奔着那扇不起眼的篱笆小门冲了出去。
      “砰——”就在我即将冲破篱笆门的时候,一股猛烈的撞击感几乎令我当场去世。周围明明什么也没有,我却被击飞了老远一截,长长的猪鼻子几乎快折断了。
      “你跑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那人语调平淡地朝我走来,手中荧光一点,我的猪鼻子顿时痊愈,片刻前的钻心之疼也云开雨霁。

      我知道这人本事厉害,索性暂时服软留在了这方小院之中。
      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把我当家猪圈养,而是每天带我去山野间巡视,只要是我喜欢吃的,他都不会阻止我去拱,有时还会主动挖一些我够不着的美味。
      “你这模样确实很丑。”有一天我在院里晒太阳打盹,他躺在旁边的竹椅上望着我笑,“难怪小艾那般嫌弃你。”
      我很愤怒,对着他喷了喷鼻子。

      老子可是野猪群里公认的帅比,又好看又能打,全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头来了!
      他似是听到了我的心声,笑得越发放肆了:“好好好,你最好看了,无论何时你都是最好看的。”
      我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这般平静的日子过了大概有半年之久,某天我趁他不在院里,便试着往篱笆外面闯,没想到那堵透明的墙不见了,于是我撒丫子狂奔下山,直奔记忆里的那片土豆地而去。

      人间有句话说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偏偏我是那脸皮最厚的野猪,好了伤疤忘了疼,被土豆香气诱惑的时候早已将危险抛诸脑后,直到坠入一个插满削尖竹竿的坑里时我才反应过来,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喜欢野猪的,除了那个人之外,其余的都只想将我们置之死地而后快。
      “噗噗”几声,我的皮肉被贯穿,身体里插满了尖竹,剧烈地疼痛很快便将我的意识夺走了。

      在双眼模糊之前,我又看到了那抹熟悉的身影。
      他自天际而来,踏着一缕清风,眉头深锁,满面疾心之色。
      .
      清晨的日光柔和清透,穿过水面直射在湖底。
      我在水里游了几圈后,惯性跃出水面换了几口新鲜的空气。

      紧闭的门扉“吱呀”一声被人从里面打开了,一道白色的身影正捧着一盒鱼食朝湖边走来。
      我在这个人工开凿的湖里生活了很久,每天除了吐泡泡追虾米便是等着这人的投食了。
      他长得极好看,一身雪白的衣衫衬得他面冠如玉,每次投食时都要跟我说上几句话。我的记忆不好,过不了几日便将他的话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他却不厌其烦每天都同我讲话,仿佛除了我,他便再无朋友似的。

      “清嵩和成微明日就要成婚了。”听,他又开始唠叨了,“不过成微那孩子性子清冷,不愿与莫相干的人结交,所以他二人的婚礼从简,只邀了几个关系亲近的朋友吃吃酒。”
      我一边吃着鱼食一边听他叨叨:“我明带你去无相宗吃杯喜酒罢,你可愿意?”
      他这是在征询我的意见。我没什么愿意不愿意之说,只要有鱼食吃,去哪都无所谓。

      他坐在石栏上和煦一笑,宛若晨间的清辉:“好。”
      次日天刚亮,尚在睡梦间的我忽然被一只温润的手从湖里托起,我惊恐地摆了摆身子,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便被投进了一个小小的琉璃鱼缸中,这里的空间虽小,但里面贴心地放置了一些水藻和小石子,水体清亮水温也适宜,抬头时看到了那张俊逸的脸,于是我卸下警惕,欢快地摆了摆尾巴。托着鱼缸的人浅浅扬唇,勾起一抹动人心弦的笑。

      没过多久,我就随他出现在了一处喜庆之地,四周有不少人在说话道贺,出于好奇,我将身子跃出水面眺望了一眼,只见这里张灯结彩,两个穿得甚是喜庆的男子正举着酒樽向屋内的宾客敬酒。
      湖里的龟叔曾说过,人间有一种习俗叫“大婚”,道是两个心里有彼此的人只要穿过红衣裳喝过交杯酒便可恩爱一生。我是鱼,不懂什么叫恩爱,只依稀觉得有个伴儿陪着确实挺欢喜的,所以当那对新人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真心实意地跳了几下,算是对他俩的祝贺吧。

      不多会儿,一个青衫玉簪的男人和一个红袍着身的男人分别围在鱼缸左右打量着我,其中青衣男子开口戏谑道:“师兄,看来你在幽冥界当义工的这些年没有白付出啊,这厮最开始投的是条蜈蚣、接着是八角丁、再然后是猪儿虫、屎壳郎、斑鸠、山鸡……如今竟投成了一条漂亮的小金鱼!不过金鱼脑子不太好,恐怕你今天和他待一晚上,明儿一早他就将你给忘了,哈哈!”
      放屁,明明是两天后才忘了他好么!我直接忽视了他前面说的那一大堆废话,揪着最后两句不放。

      金鱼的记忆确实很短暂,但也并不似传闻中那般不堪。我喜欢那个长身玉立的白衣男人,也很想努力记住他,但无论我怎么做,两天之后都会将他忘得干干净净。
      值得庆幸的是,他几乎从未离开过我,所以在我即将忘记他的时候,又能通过最新的记忆把他重新刻入脑海里。
      很快,一旁那个穿红衣的漂亮男人用指尖戳了戳我的鱼鳍,凤眼微眯,弯成了两道月牙:“啧,小胖鱼,晏衡将你养得挺好的啊。”

      他叫我小胖鱼我不乐意,气愤地一甩尾巴,给他甩了一脸的水。
      他刚刚说什么来着?原来那个白衣男人叫晏衡,晏衡……这名字好听,我喜欢。
      只是不知道我能记多久。
      ……
      岁月如湖水般静谧安好,我整日在湖中与龟叔作伴,焉不知一条鱼的寿元远不及老龟长久。

      这几日龟叔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伤感,我知道,他肯定又在因为即将失去玩伴而难过了,但是生命素来如此,迎来送往乃天地之根本,鱼生有来有去,倒也不乏遗憾。
      长得好看的那个男人把我从湖中捞起放进了琉璃鱼缸中,素来带笑的眉眼在今日变得阴沉起来。我见他这副模样,连吃鱼食的心情都没有了,于是将身子紧贴在缸壁上,与他的掌心相触。
      以往他总能对着我滔滔不绝地说上好几个时辰的话,这会儿竟出奇地安静。

      就在我以为他不准备开口的时候,一道温润的声音自头顶传来:“你已转世九十九遭了,再走一次牲畜道便能将精元养好。”
      我听了这话怔了怔,觉得他今日有些反常,便没将这话放在心上。
      兴许他是想对别人说,于是先拿我练练嘴。

      对了,鱼算畜生吗?
      ……大概,算吧。
      我在心底暗暗一笑,随即将身子滑入缸底,沉沉地睡了过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番外一(攻视角,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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