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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逢魔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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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
时隔多年,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往事斑驳如雨,一桩桩一件件,像是隔了一层迷雾,看什么都是虚无而飘渺。到现在,我只是爱常常坐在窗前,在黄昏时分,长久的凝望窗外如火的夕阳。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我总有一种感觉,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踏着黄昏里橘金色的彩云,乘着逢魔时分的万千光影,就这么向我走来。
他应该向我伸出了手,他应该是对我说了什么,再然后,我便什么,都记不得了。那人的影子,像幽灵般长久寄生在我的记忆中,待到想要追溯些什么时,却尽是无言的沉默,什么,也想不起来 。
一
四点三十五分,我忙不迭放下手中的笔,把桌面上的文件和纸张摞成一沓,扣好风衣扣子,揣上手机匆忙地走出办公室。二十五分钟,应该勉强够了吧?
正值下班高峰期,地铁相当拥挤。我死死握住扶手,不时低头注意着时间。分针无情地在表盘上滑行,眼看着就要五点了。逼仄的空间和喧嚣的人声让我心烦意乱,越来越后悔下午为什么要一口应下同事帮抄写文件的请求,否则也不会这般匆忙无措。
四点五十八分,我终于下了地铁。————逢魔之时就快到了,这下怕是不能及时赶到了。
我一路小跑着,七拐八绕终于赶到了那座公园。手机显示五点零一。
我飞奔进去,穿过凉亭和长椅,跑过一片片绿地,耳边风声呼呼作响,我的心没来由地狂跳不止,手心出了细细一层的汗,极度的紧张和长时间的奔跑让我心悸。青石砖的小路指引着我,两侧树木匆匆掠过,最终我停在了那座古旧的庙宇门前。
他已经站在那儿了,背对着我,长发在暮色中泛着水润的暗紫,华丽的狩衣衣摆在风中微微摇曳,我看着他的背影,一时间心中忽然漫上一种难言的苍凉。
听见脚步声,他回过头来,瓷白的脸庞笼着淡淡的笑意。我忙迎上去:“抱歉,让你久等了。我不该今天答应帮同事抄写稿件,不然也不会下班晚,害你等这么久。”
他并没有表现出不满,只是轻轻说道:“无妨。”
他水晶般剔透的紫色竖瞳中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可我望着他这张精致绝伦的面孔,却不受控制的感到悸动。
他可真美,我想。
世间绝对不可能再有这样绝美的人了。
“今天我们去哪里?”他问。
“今天是人间的520节,我们出去逛一逛吧。”说这话时,我没敢再看他,只是低下头,用目光细细描绘他狩衣上精致的花纹。
“520…节?那是…什么?”他一边问,边十分自然地挎着我的手臂,我便和他一起缓缓往外走。
我望了一眼天空,血色的残阳染红了半边的天空,远天铺着灿烂的云层,低的仿佛一伸手就可以够到。朦胧的月相浮在天边,快到晚上了。
“520并不是正统的节日,但是由于这一天谐音‘我爱你’,青年男女们便自发地将这一天作为特殊的日子,相爱的人可以在这一天互诉爱意,互送礼物,或者是甜蜜的互动,久而久之,在五月二十号这天过节便成了人间不成文的习俗。”我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保持平静,低头看着脚下的路,试图缓解内心的紧张。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突然道:“我们去吃饭,然后我带你去个地方。”
二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尽管当时的情景像是做梦一样不真实,可是那天漫山遍野般的片片云霞,以及落日从地平线上迸射的光芒,都像是生了根般,镌刻在我的记忆里了。
那是半年前的一天下午。十二月份的北方滴水成冰,一个月里几乎有三分之二的日子阴云密布。可那天的天气好的出奇,久日不见的太阳从云层里钻了出来,天湛蓝湛蓝下午时分,阳光将一座座建筑照的发亮。
恰巧那天是周末,我宅在家一下午,恍惚间抬头一望窗外,心血来潮觉得应该出去走走。
我租的房子所在的小区大多数住户是老年人,这地段还算僻静,离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公园,我去过几次。听楼里的老人说,那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留下来的老公园了,名字叫做温莎公园,据说当时日军占领东北那会儿,很多大人物都曾在那园子里待过。温莎公园很大,没个把小时转不完一圈,倒是个散步的好所在。
我裹上厚厚的羽绒服,戴好帽子口罩穿上雪地靴便走了出去。
走出楼道,阳光有些刺眼。我把手插在兜里,沿着人行道缓缓地走。
不得不说,即使经历了小一百年历史风霜,这座公园依旧能辨别出上流社会特有的气派,只是人稀少了很多。我走进公园内,长椅上只有三三两两的老人闲坐着,远处凉亭里也有人在打牌。道两旁种着茂密的泡桐树和矮灌木,只是现在已经掉光了叶子,远看去枯黄一片,倒有几分萧瑟的意味。
我沿着青石板小路往前走,神思放空,阳光明晃晃地落下来,前方的大路一片大亮,刺得我有些睁不开眼睛。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不知走了多久,也丝毫没有意识到已经不见了小凉亭,周围已经没有人影,除了风声,似乎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
此刻,我的眼中只剩下铺天盖地的金色,我看见前方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平原,夕阳半沉在地平线上,天极低极低,鎏金似的云叠了一层又一层,像是通往天上的路,遥遥望去,望不到尽头。大盛的金光铺满了眼帘,一时间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金色,头脑中便一阵阵恍惚,不知不觉竟忘记了思考。
蓦地,一抹紫色突然出现在我的视野中,那是一个穿着一身日式狩衣的人,他自云端来,踏着虚空中无数金色的光影,裹挟着漫天金虹色的彩云,生像是降世的神衹。明明隔的很远很远,那人的容貌却非常的清晰——
他有一双暗紫色的眸,一张脸涂着妖艳的妆容,泛着病态的白,却夺尽天地之造化,妖冶至极,美得不似真人,那一刻,我连呼吸都忘了,满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声音在叫嚣:
那是神,那是仙……
那是九九八十一重天上的神仙,就是几生几世,都够不到他哪怕一片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