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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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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喝醉了,人事不省,但是我那不靠谱的单细胞闺蜜哟~
就这样把我放在大厅里等她回来,哼,谁还没个偷偷逃走的技术啊!
所以我成功出逃,nice.
但是看看这人心不古的世道哦,竟然就放着我这么大一个醉汉到处乱跑。
不过还好,错误的时间还是一样给力,我,女主在单身了二十四年后的今天遇到了我的白马王子。
看看,看看,这就是天赐的缘分啊。(你们木得的哦~)
哎,说来也巧这人满为患的医院里竟然还有这么一条人烟稀少的通道来为我们制造缘分,谢谢医院设计爸爸。
就我那不是喝醉了嘛,然后我走路那肯定就……你们都懂得对吧*。(ˊωˋ*)*。
这不就小脚一扭,好的侧翻,完美入怀。
当然这些都是小事啊,主要的是当时我还以我一己之力把他的脖子锁死了,看看看,这缘分没有不要紧,主要靠创造嘛!
结果就是他抱着我收获了路人满满的注视后(我愿称之为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找到了我闺蜜。据当事人报道,把我和小哥哥分离就花了他们不少的力气,而我还在小哥哥衣服上留下了勋章。(其实就是口水印啦,鹅科科科~)
有一说一这小哥哥的脾气还挺好的,这要是还我遇到了这种事,可能当场就一顿暴打吧。
其实当时我碰瓷他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当然那条走廊没有别人也是原因之一,不过呢,你我心知肚明这肯定不是最主要的是原因,嘻嘻。
那主要原因呢,就是因为他太帅了,对你没听错就是这么朴实无华的理由。
当时他逆着灯光(也有可能是太阳光,哎呀反正不重要就是了。)向我走来,奶白色的肌肤一看就是手感极好的模样。眼里的暖意和光亮这是那个女生都拒绝不了的吧。
所以综上所述,这不是我的错,我只不过犯了一个大多数女孩子都会犯的小瑕疵而已。
再说我就算承认了“我!女主!就是馋他的身子了!”你还能把我咋样似的,你能把我从他怀里扒出来不成!(女主式嚣张)
在悄悄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从我闺蜜那搞到他的联系方式,明天我就去蹲他去。
今天是星期一,现在晚安了,姐妹们。(我要去梦里找我的救命恩人了,我要以身相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