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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记住你了叶知瑾 骑车遭碰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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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末的夏天里,穿着花裙子的叶知瑾骑车到处晃。
七月的中旬,天炎热得很,她正琢磨着买上一支雪糕,不巧一个男孩子正撞了上来。
她低低骂了句脏话,他妈的,怎么这么不长眼?好好地非往她车上撞,还好骑的不快,这人找死吧?
但她很快担心起那人的伤势,万一伤的重,要她赔怎么办?
“喂我跟你说啊这是你自己撞上来的,你可不能赖上我啊……”
那个男孩子并不说话,只是蹙眉看着她,并无情绪。
“撞傻了啊?不是你有事没事啊,伤哪儿了?”
伤着了就伤着了,不说话是怎么回事!不会是个哑巴吧?
她急急忙忙去看那人的伤势,她伸手准备挽起他的裤腿,他抬手去拦,叶知瑾的手又呆呆的停在半空中。
“自己挽起来!”
少年定定的看了她伸出的手一眼,然后认命般的将裤腿轻轻挽起,露出一截细白的小腿。膝盖下方的位置,擦掉一块皮,然而脚腕处有一处刀伤,还未愈合。她皱皱眉,这责任不好推脱。
“唉,你……”
她抬眼见他眉目清秀,五官如雕如刻,一时间竟看痴了。却瞧着他似乎有话要说,神色也不对劲,往他身后望,远处见着一个鬼鬼祟祟的男子。
她明了,这是被人跟踪了。他妈的,什么仇什么怨啊?
这男孩子看着斯文,应该不会扯上这种事吧?
她没问出来,只是对那男孩子说,“你信不信我?”这一声压得极低,不仔细看,像是在说悄悄话。那少年看着她,默了一会儿,缓缓点了点头。
不信也得信,何况他撞上来,显然是有所预谋。
叶知瑾故意拔高了声音:“想讹我?撞了我的车,不赔钱?你跟我理论去。”
她扶起车,向他伸出手,“上来。”那少年几乎没有思考的余地,直接坐在了后座。“抱紧我——”她脚下一用力,车子飞快的跑起来。
那少年微微一犹豫,只是紧紧扶住自行车的座椅。因为骑的太快,他左右摇摆欲坠。但却还是稳稳的扶着没有多余的举动。
挺正人君子啊,这时候还管这个。
夏日的街上并没有多少人,她蹬得有些吃力,那男子反应不及,被他们甩在身后。
“靠,那个男的跑得还挺快!你大爷的惹的都是什么事啊!”
她感觉到那人竟然开始慢慢追上。
“谢谢你,停车吧。”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幻觉,她听见身后那少年这样说道。
“停什么停!遇上你算我倒霉!不要你谢!”
她心一横,连着转了好几个急转弯,又接着疯骑了好长一段路,小腿酸痛,差点使不上劲从车上栽下来。
瞧着到了安全地带,她长舒一口气,停下了车。
那是一个小巷子,湿热的气息,温暖的风。巷子的尽头就是k市最热闹繁华的街。
她回头注意到他身穿纯白衬衣黑色长裤,不禁想,这么热的天,穿成这样是真爱好呢,还是装作温文尔雅跟小姑娘搭讪。
而她不知道的是,他这样,是为了遮住伤疤。
夏日里天气那么炎热,她笑得那么好看,像一个小太阳,暖暖的,暖到少年的心里面。
“需要报警吗?”她问。
“……不用。”
“还真犯上事了?你要不报警,他再跟着你怎么办?混在社会上什么事犯不着的,遇到我算你幸运,遇不到人救你怎么办?”
“谢谢你。”但是就帮到这儿吧。
叶知瑾险些炸毛,她冒着危险救的人,怎么跟个傻子一样?而那少年也不再说话,一时间场面异常寂静。
“你叫什么名字?”她换了个问题问。
少年抿抿唇,一边挽着袖子道:“程荒。”
声音还挺好听的,低沉之中含着一点沙哑。
“高一一中的程荒?”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头。
“我也是一中的,听说过你了,成绩很好。”
“谢谢。”他微微一笑,道。
“早点回家,他待会儿要是找着你,你可就完了啊。”她走到巷子的尽头又转过身来,冲他喊道:“喂,记住了,我叫叶知瑾。”
他在心里默念,却见那少女已经走远。车路过巷口,银铃声悦耳。
他常常以为记忆是最容易模糊的东西,却不想,她那张明媚张扬的脸,深深印在了他的心里,结了痂。
叶知瑾的手机里放着歌,她戴着耳机去药店买药。歌曲正放着高潮,她轻轻的跟着唱了几句。
“几人份的畅谈
道三两句晚安,
惹多情的遐想却轻易地走散,
情意绵绵总与见异思迁为难,
总是不能抵抗你信手的晚安,
执迷与你忽远忽近烂桥段,
迂回一句晚安多情人却自找难堪,”
她回头向远处看了看,没有相识的人,只是阳光刺眼得很。
药店里人很少,她买了一盒治胃疼的药,想了想,又去了对面的糖果店。
店面不大,装修却很好,粉粉嫩嫩的,很有少女气息。
“小姑娘,又是你呀,这次想要什么口味的呀?”店员小姐姐很热情的问她。
“我…自己看看就行。”她不太习惯别人的热情。
“好的呀,那边都是才进货的新品哦,味道都非常好呢,可以看看呀。”
“好的,谢谢,我知道了。”叶知瑾礼貌的回她。
她随意的看了看,挑了一罐子糖,就是被摆的有点高,她又不想麻烦店员,就自己够了够,结果半天没够着。
背后突然伸过来一只手,叶知瑾吓了一跳。却见那人已经将货架上那一罐子糖拿了下来。
什么玛丽苏剧情?叶知瑾暗自翻翻白眼,迟迟不回头。身后那人笑笑,摘下她的耳机,放在耳边听了听,又放了回来。
“大白天的,听什么《晚安》。”听到熟悉的声音,叶知瑾忍不住回头一看,是她好久不见的人。
也不算久吧,就是几个月未见。
他不合时宜不合地点的出现,她招架不住,有了想逃跑的冲动。
顾以书戏谑的笑,“小知瑾,好久不见。”
这是那个给了她阳光又把她推开的人。
她眼神一黯,动作飞快的推开他,要买的糖也没有买,就跑了出去。
顾以书看着她逃的飞快的身影,眼里有她没有看见的受伤和失落。
他没有如约。
他每每听到母亲的念叨,脑海里总会浮现出当年毛毛躁躁,动不动就哭的娇气鬼。那时候他总是温柔的安慰着,把心底最柔软的那块地方,都留给了她。
结果一句“一个女孩子哪有你的前途重要”就打碎了他触手可得的美梦。
顾以书摇摇头轻笑,买了两罐一模一样味道的糖。他站在店外驻足,风吹过他的衣角,落寞又凄凉。
——
叶知瑾把车停好,缓缓走上楼梯。
外面太阳那么大,她越往里走,越觉得阴凉。楼道里碎砖遍地是,墙皮都脱落得差不多了,阴森森的。这里环境并不好,可她不喜欢太热闹,喜欢安静闲适的生活,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了十几年。
家门外的那块墙壁,歪歪扭扭写满了她的名字。
那是她小时候刚搬过来那会儿写的。
她叹了口气,握紧了手中的钥匙,转动几下,打开了门。
一如既往地,屋里没有人。
她习惯性的将门反锁,在玄关处把鞋换了,走进卫生间洗了把脸。镜子中的少女那张明媚的脸,曾经让无数人觉得惊艳。
她好看是好看,可是她的眼里,没有星光。
看似明媚,实则心都是空的。
以前叶知瑾也以为,顾以书是那个可以带给她快乐,带给她光明的人,但是他要走了,头也不回。
她说不清那种感觉,她从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滋味,所以她否定。动心?好像也没有。唯一就是觉得被他笼罩,却像施舍,仅此而已。
她在自己房间里的书架旁坐下,地板冰冰凉凉。她低头看手机,三点多了,依旧没有消息发过来。
等什么呢?别人都有自己的世界,都有自己的精彩,而她只是烂泥里的小草,世界早颠覆了。会有人把她放在心上?
死了都没人知道。这就是孤独,她一个人的。
叶知瑾扑在床上,强迫自己入眠。
五点多的时候,她是被疼醒的。胃里一阵疼痛,她痛到无力下床。稍好一些,她从抽屉里拿出来一个玻璃罐子,倒出来几粒药,看都不看就直接吞下去。
手机突然响了,她忍着疼痛去抓手机,是林晓兰的电话。“小瑾啊,你今晚出去吃吧,我们今天可能回来不了。”
她的声音微弱,只“嗯”了一声,便快速掐断了电话。
又不在家……她捂住肚子,以为那样就不会疼。
从小到大,她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单调、孤独、黑暗、痛苦,一日一日,周而复始。
七点多的时候,她在常去的一家餐厅里点了一碗青椒肉丝面。
昏黄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柔和又安静。好遗憾,她还没有那种生人勿近的气质。
她还是习惯微笑。叶知瑾猛的吸一口面条,汤汁溅到眼睛里,酸酸辣辣,眼泪都没流下来。
她本想向旁边那桌的男孩子要点纸,却没想到,原是她早上帮过的程荒。
程荒笑笑,一整包纸递给她。
“注意点呀。”
她道了句谢谢,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吃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黑透,回头看那个男孩子,也早已不见。她结了账就推门而出,外面的霓虹灯绚烂夺目,她在那五彩的渲染中,时光有一刻过得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