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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桥段? ...

  •   陆斯科从来不相信电视里的桥段,当然,小说里的他也不相信。虽然他读小说,而且对YY程度很高的玄幻小说偏爱有佳,但让他相信那种事在现实里发生就太困难了。

      所以当今天早上——也许不是那么早了——发生的那件事情来说,他应该迅速的忘记,并且马上专心开会,但他却无法这样命令自己的大脑。

      他,陆斯科,竟然一见钟情?

      虽然今天的事情,足够在一个低成本的三流小制作里面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他陆斯科的人生规划里面,他从来没有准备有过如此俗辣的桥段场景。

      当然也许并不俗辣,因为至少他一见钟情的对象,不是那个被他撞倒在地的知性美女,而是站在她旁边的那位俊美男子。也许说爱上那位美男子确实是早了一点,不过陆斯科知道自己确实想要去追求他。

      不俗辣其实也是有极其充足的理由的,这个理由他是Gay,而且在圈内是个颇有花名的guy(家伙)。关于他是gay这点,陆斯科从来不烦恼,至少他成长经历正常,应该没有所谓的阴影之类的,长辈里也没有时gay的人,所以也应该不是遗传。那么上帝让他变成一个gay,那么一定就是所谓的与众不同的恩赐了。

      陆氏正在开会——是很重要的季度发展会议,但今天会议的气氛有那么一点的玄妙。虽然董事长迟到的事情不足为怪,但走神就太奇怪了一点,要知道陆氏的陆董事出名的工作狂人。

      幸亏那些以陆董为神明敬仰的小家伙们不知道陆董走神的话题竟然是他今天忘记带名片夹这一个小小的错误的时候会有什么感想?

      陆斯科确实后悔,因为他忘记了今天结识佳人最重要的工具——自我介绍的媒介。他只得匆匆写了一张纸条塞到了那个美男子的手里,那个人用他美丽的眼睛扫视了一下,就随便塞进了衣袋——显然是为了礼貌,所以没有当场丢弃。现在陆董只好祈求上苍让今天上午的美女来个轻微脑震荡之类的毛病,最好是需要住院观察的,那样美男就会主动的联系他了。

      但我们可爱的可敬的陆董事长忘记了一点,平常人是没有哪个会在撞到但没有外伤——连淤血都没有的情况下跑医院的。于是陆董的那张纸条,就埋在了我们正宗?OTUAK桑常久的杂志堆里了。

      但是所谓桥段就是如此不受常理的约束,不自然,俗辣,又理所当然会发生的事情。

      要知道,小说的本身就是桥段···

      于是当九公子在家宅了两周后,他终于要出门了。原因很简单——他受不了每天外卖生活的日子了,他的客厅里堆了许多的泡面碗、易拉罐、零食的包装袋···

      每当送货的人上门的时候,就算不进来相信在外面也可以看见一屋子的垃圾。虽然常久相信自己摆放的相当有序——放泡面碗的地方绝对没有一个易拉罐,但是那些外卖小弟的眼神里的惊讶然后转为了然的过程总是让常久相当不高兴。

      于是他难得的做了一个决定——自己出门采购!

      你问为什么不是自己出门丢垃圾然后再叫外卖?笨蛋!九公子长这么大可都没有自己清理过垃圾的。再说了,一个翩翩佳公子拿着一大堆垃圾去丢,多失形象啊,于是常久小爷决定了,垃圾的问题后天家政就会来解决了。

      穿上一件黑底白色竹子花纹的衬衫,一条九分的牛仔裤,一双艳丽的粉色的帆布鞋,带上一款简洁的手表,配上几根褐色皮链,常小爷的出门行头新鲜出炉!

      满意的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拿起车钥匙,常小爷高高兴兴地出门了。

      在超市里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常小爷的肚子饿的要命,正好开车路过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咖啡店,于是泊车、吃饭去。

      所谓桥段在餐厅发生的几率不也是很高的么?

      于是好巧不巧,这家咖啡店所在就是陆氏的对面;再好巧不巧的,咱们的陆董也喜欢在这家店吃迟到的午餐。于是非常桥段的,他们在时隔两个月之后,陆斯科非常感谢老天并没有断掉他们之间的缘分。

      坐在靠窗子的位置坐下来,马上就有侍者过来问想要点什么。

      “一杯曼特宁,一份海鲜饭。谢谢。”常久说道。

      本来在埋头享用自己午餐的陆斯科忽然觉得这个声音非常像自己在那天听见的声音,一样的悦耳,像大提琴一样优雅。

      抬起头的嘴角上还有一根炒面,但他还是确定那就是他想了两个月的人。本来以为很快就可以重逢的人,但他至少在他们相遇的那家咖啡店等了两个月都没有出现,现在竟然如此巧遇?

      陆斯科愣住了,这个人比他两个月前见到的更加出色了,那天更加的随意,今天虽然随意依旧,但其中透露出浓浓的雅痞的味道。那天可能不大清醒,迷迷糊糊的,虽然可爱,但却没有今天这般风度。今天就看他坐在这里,陆斯科就可以感觉到一种教养良好的优雅气质迎面而来。

      陆斯科觉得自己更加迷醉了。若两个月前只是确定想要去追求,那么现在则是想要认认真真地谈一场恋爱了!

      “请问,你的朋友没事了吗?”虽然老套,但陆斯科却决定用这个作为开场白。

      有点诧异的抬起头,常久有点愣住,他实在是回忆不起站在他面前这个帅气的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男人自己是在哪里遇见过。

      “你是······”

      “啊,你忘记了啊。大概两个月前,我们也是在一家咖啡店见过,不过那是在上午,我撞了你同行的一位女士。”陆斯科略微有点沮丧,自己心心念念两个月的人,既然根本对自己没有印象?!但他却是绝对不会因为这点困难而放弃的人。

      常久听了他的话努力回想,谁被撞了,还是有他在场的情况下。这其实应该是很少见的情况,因为自己根本极少出门。但,这是两个月以前的事情了,而常小爷有个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习惯,就是忘事!于是常小爷在这厢继续迷茫···

      陆斯科见情况不对,于是说:“星巴克,记得吗?你的朋友是一个知性美女哦。”

      常小爷终于有了点印象,虽然不甚明朗但还是赶紧点了点头。

      陆斯科见状马上高兴了起来。“那,你朋友现在没事了吧?”

      常小爷想撞一下而已,应该没什么大碍,于是就马上开启社交模式,笑着回答:“没有什么事,就是撞一下而已。”

      “没事就好。”陆斯科做出一副真诚的样子,倒让常久无端的有点歉疚:那点破事自己半天想不起来,可人家却诚心实意的记挂了两个月。

      “我叫陆斯科,上次报过名字,但怕你已经忘记了。”陆斯科挂起一副友好的微笑,掩饰自己想追求他的目光。

      “常久。”常小爷也礼貌的报出自己的名字。

      “你也现在才吃午饭吗?”陆斯科明知故问,“我点的东西也才上来不久,介不介意一起?”

      常小爷想想,说“不”的话肯定超级没有礼貌。从小被常妈妈教育不可以对表示出善意的人没礼貌,于是就点头答应了。当然,常妈妈也教育过常小爷,如果对方是个流氓,你就要以自己的有教养来出他的丑,但对方如果做的过分,自己就应当做个优雅的混蛋。要知道,常小爷基本上也算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于是陆董事长华丽丽的招手叫侍者把他的东西送到常小爷这一桌。

      分手的时候,两个人都显得很开心。陆董事长不仅吃得饱饱的,连自己两个月的愿望都满足了,甚至都知道了对方的手机号码,哈哈,足可以在被子里偷笑一个月了。

      常小爷呢?不仅午餐味道上佳,而且在陆董事长有意的讨好下,与他聊的极尽欢愉,身心愉快得不得了。于是就慎重的收起了对方新给的名片,想来作为酒肉朋友此人甚是不错的。

      陆董事长非常满意常小爷对待自己名片的态度,但他肯定不希望知道自己在心上人心目中的定位是在哪一个层次上的,看来咱们的陆先生还得多加努力才是王道···

      开车回到自己家,就在门口遇见“青梅竹马”小涵小姐。

      “真难得看你出门。”小涵不禁感叹,“而且你一副吃饱餍足的表情,是不是有什么艳遇啊?”

      “艳遇艳遇的,小女生这样说真恶心。”常久想这就是他们无法发展出超越友情的情感——他们太了解彼此的劣根性了。

      “切~”小涵不屑的瞟了眼常久,“给,这是我妈做的饭,想你大概和泡面作斗争呢,所以叫本小姐送点给你吃。但看来你今天不大需要。”

      常久马上换上一副谄笑的面孔:“怎么会呢?求之不得啊,劳烦小涵小姐了。”他才不会放弃小涵妈妈的晚餐呢,要知道那可比自己家大厨做出来的东西毫不逊色啊,哪像自己妈妈,根本不懂厨艺。

      送走了小涵姑奶奶,吃完小涵姑奶奶的妈妈(这句很饶舌,汗~)做的美味,常小爷非常无耻的打个饱嗝之后,忽然想起了,和陆斯科第一次见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咱们可怜的陆大董事长此时正呵呵傻笑的吃着自己做出的饭食——要知道这是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一般他是不会下厨的除了心情超级好的时候,而且他的厨艺水平实在一般——但今天简直都难以下咽了——由于今天他走神厉害,大部分东西不是焦糊就是半生不熟···

      但,既然都桥段了,那么以后也是可以期待的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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