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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女儿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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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成年人来说,失业与失恋,一个是箭,一个是刀,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扎心!
虽然身上带着三百多张老人头,可于牧云而言,这并不能给他任何的慰藉,也不是灵药,因为这些钱既不能疗伤,也无法止痛。
他很难理解张琳琪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七年视彼此为唯一,那是怎样的羁绊?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不会了解。
你怎忍心就这样一声不响的离开?潇洒的走开,然后不理会我的心寒!
牧云忽然想起三年前,高健被他初恋甩掉那次,情形与自己现在,竟是惊人地相似,记着当时自己对他说:“高健,你要振作起来,明天就去找她,告诉她,今天我让你爱搭不理,明天的我叫你高攀不起,高健,你得化伤心为动力,她不是想要傍大款吗?那咱们就看看,到底是她先傍到大款,还是我们兄弟先变成大款!”
当时,牧云这番话一出口,在场他那三个损友好像全部都被洗脑了一样,听得热血沸腾,瞬间便对人生再次有了期待和追求。
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张扬,都忍不住给出了“精辟”这样的评价。
还有任俊奎那次,一米八的魁梧汉子,在他们几个面前哭的像个孩子,然后牧云告诉他:“大奎,你要记住,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不能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片森林!”
自那以后,高健开始边上学边创业,短短三年时间,他便拥有了一家初具规模的广告公司。
而任俊奎,则摇身一变,成了东海市远近闻名,彻头彻尾的花丛浪子,时至今日,他早已达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至高境界。
牧云忽然觉得,他应该为那时候的自己感到羞愧。
当年少不更事,不懂人间疾苦,那些看似积极向上的毒鸡汤,现在回想,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大言不惭罢了。
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现在自己摊上事儿了,他才知道,那是怎样的痛心入骨。
“这应该就是刻骨铭心的感觉吧?真好!”牧云自嘲的笑了,微微扬起的嘴角,挂满苦涩。
悠然居,名字很雅致,其实只是一家门面很小的饭馆。
店里一共只有十张桌子,现在并不是饭点,所以基本没人,只有一张桌子上坐了三个人。
“牧云这牲口什么情况?打电话叫我们来喝酒,自己不到,这是膨胀了吗”任俊奎一向具备狗嘴不吐象牙的特质。
“大白天的,无缘无故叫我们出来喝酒?这不是牧少的风格啊,事出反常必有妖,啧啧,不正常!”高健穿着一身笔挺的深蓝色西服,显然是接到电话第一时间就从公司赶来了,连衣服都没换。
“出事了!”张扬话不多,但往往直指要害。
“你知道啥内幕?”任俊奎眼睛一亮,连忙问道。
张扬摇了摇头:“别忘了,他从不喝酒!”
“谁说我不喝酒,今天咱们不醉不归!”牧云姗姗来迟,一出场就霸气外露,可惜,根本镇不住这三头畜生。
三人就像训练了无数遍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冲他竖起中指,六只眼睛三个眼神,如出一辙的鄙夷和不屑。
“噗呲……”一声轻笑。
四人同时循声看去,笑声顿止,柜台里,一个捧着手机正在打游戏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瞪着一双大眼睛,十目相对,这一刻,她忽然觉得有些诡异。
妙龄少女,被四个糙老爷们同时关注,想想就觉得可怕。
“雨桐,牧云来了你就笑脸相迎,我们三个来的时候你可没笑,说,你是不是不喜欢大奎哥哥了?”任俊奎一拍桌子,挺身而起,状若凶神恶煞,满脸义愤填膺,伤心欲绝的模样。
“啊……我……我去厨房帮忙了!”张雨桐最怕任俊奎问他这些无耻的问题,还没交锋呢,就已经败下阵来。
“小瘪犊子,你又调戏我宝贝女儿,信不信我把你剁了做肉饼?”吼声如雷,从后厨炸出一个怒目而视,年过半百的糟老头子。
老头造型前卫,花裤衩配凉拖,光膀子带着一条白围裙,一手拿着只活蹦乱跳的老母鸡,另一只手握着一把沾着鸡毛带血的菜刀。
任俊奎向来标榜自己是天王大,他王二的真好汉,当年大学那会儿,他凭手中一把雨伞敢斗三十柄片刀,好汉倒是未必,但绝对是个猛人,可一见这老头,他瞬间就怂了。
“老师,气大伤身,您老可悠着点,雨桐是我妹妹,我这不是在和她沟通感情吗。”任俊奎笑的那叫一个谄媚,瞎子见了,都觉得恶心。
“少来这一套,以后再敢往我这里带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别怪我不给你面子!”老头明显是个火爆脾气,训斥任俊奎两句,然后转过头向牧云看去。
“老师!”牧云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来了?”老头面色缓和下来:“等着,给你炖鸡吃。”
说完,老头转身一瘸一拐地向后厨走去。
看着他蹒跚的背影,牧云总是会不经意地想起老酒鬼,他们都是瘸子,一个瘸在左腿,另一个是右腿,铁拐李好酒,所以这么多年,牧云一直喊他老酒鬼,瘸腿张喜欢美食,于是他开了这家餐馆。
他们两个行事风格有些像,所不同的是,瘸腿张多了一双洞察世事人心的眼睛。
牧云很确定,他必然已经从自己刚刚牵强的笑容里看出了什么,只是没有点破,但其实,自己的心事,从未想过对这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人藏着掖着。
饭桌上,满满一大盆热气腾腾的小鸡炖蘑菇,鲜香扑鼻,菜有了,自然不能没酒。
“丫头,拿两瓶高度酒!”牧云对张雨桐喊道。
“高度酒?我说牧少,你今儿个不会真要破戒吧?”任俊奎一脸狐疑。
“怎么?我不能喝酒?”牧云反问。
“你别岔开话题,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高健忍不住开口问道。
“想知道?”牧云拿起四个杯子,摆到每一个人的面前。
“待会儿,谁和我喝一杯酒,就可以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毫无保留,有问必答!”
牧云说完,张扬眼中厉色一闪,似乎瞬间明白了什么。
任俊奎嘟囔道:“咦,这句话有点熟悉啊!怎么好像在哪听过!”
高健忽地感到一阵心惊肉跳:“你和张琳琪出问题了?”
“呵……你不是已经猜到了么?”牧云眼眶微红,从昨天开始,每当他听到这三个字或心里想起这个人,他都会莫名的心痛。
“我想起来了,高健,这不是当年你被绿茶雪甩了之后,你找我们喝酒时候说过的话吗?”任俊奎后知后觉,恍然大悟。
“丫头,快到饭点了,去把门关了,再去把后院小树下埋的酒挖一坛出来,给你云哥他们送去!”瘸腿张坐在柜台里的破摇椅上闭目养神,面无表情的对张雨桐说道。
“哦,好,我这就去!”小丫头很懂事,应一声,转身而去。
牧云忽然觉得有些心酸,他知道,后院底下埋的那些酒,每一坛都是老师的宝贝。
当年一共埋了十二坛,这些年,老酒鬼来的那次,他们喝了一坛,第二天他们两个坟前怀念故人,又喝两坛。
再就是自己拜师和老师收高健、张扬与任俊奎他们三个为记名弟子的时候,分别喝掉一坛。
满打满算,现在最多只剩下七坛酒了,据说这酒是二十年前,瘸腿张和铁拐李在一个民间酿酒大师那里求来的正宗女儿红。
女儿红,那自然是给雨桐出嫁时准备的,可仅仅为了自己,就已经喝掉了两坛,如今还要再拿出一坛来给自己治疗失恋,饶是牧云脸皮再厚,这时候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老师,那酒还是留着吧,我们……”
“酒再珍贵,也是给人喝的,喝了这一坛,还剩六坛,你们四个还有雨桐将来结婚,每人分一坛,剩下一坛,我和你那酒鬼老爹一人一半。”瘸腿张头不抬,眼不睁的摆了摆手,说道。
酒来了,打开封口,霎时间,一股浓郁的香味弥漫而出,整个屋子都沉浸其中。
“喝坛装古酿,最好是用大碗,否则便落了下乘。”这是老酒鬼常说的一句话。
打小耳濡目染,牧云他们这次也有样学样,每个人都将酒杯换成了大碗。
高健为他们分别斟满了酒,任俊奎端起酒碗站起身来:“今日我兄弟四人,在此歃血为盟,结为异性兄弟,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天地可鉴,日月为证,若违此誓,天诛地灭,来,二弟、三弟、四弟,随大哥一起,干了这碗酒!”
然后,他看到其他三人用看傻X一样的眼神看着自己,谁都没有动,小丫头张雨桐想笑又怕坏了气氛,捂着嘴偷乐,连闭目养神,一派世外高人做派的瘸腿张,都没忍住嘴角狠狠颤抖了几下。
二货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任俊奎不是二货,他是个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