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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遇 他见到了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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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时期,洛阳城内极其繁荣,人丁兴旺,家家户户,都出来游街,赏灯花。百姓生活也极其安定,全是因为一纸契约:什刹魂契。
这是当年轩辕剑的拥有者周伍留下来的,据说,他就是凭借这把剑还了人间安定,令鬼王元气大伤,并借此和他签下了什刹魂契:若鬼王再敢出来为祸人间,届时召集天下文武将士,不惜一切代价,取下他的首级。轩辕剑方可供任何人使用。
但地狱下的鬼王,掌管着十方的生死轮回,所有人生死都得经过他的血魂笔,亲手写下,才可转世重生。于是只要他不作恶,谁也不敢怠慢他。
事隔三秋,鬼王历来不在人间游荡,百年过后,便让现在的人们早已忘了这位令人闻风丧胆的人物。甚至有些人觉得这只是个传说,编故事而已。用来唬唬小孩子就行了。
台上说书的讲的颇有风味,台下的也听得津津有味。多完美啊,为什么会蹦出来一个毛头死要饭的呢?
“给爷具体讲讲呗,老子累了,你只需慢慢道来,即可。”换作别人,此刻应是鼻青脸肿滚出客栈的,可这人,是在洛阳城内令人闻风丧胆的大侠。这客栈的主人发话了:“老流氓,又来这闹事,鄙人经不起这款热情,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嘶,巧了,我这人啊,最喜欢闹事儿,因为即便我闹了,想必栈主应该拿不了我江某人怎样吧?怎么样?不来打一架。”
那老头气的嘴巴都歪了,青筋暴起啊!“不不不,人家好怕怕,求这位客官放过小男子一下吧!”光是这做作,都能把人恶心死。可偏偏这老头不吃这一套。“死流氓,别恶心人了,今日这便是你的葬身之地!”
这老头找来的壮汉个个都如山一样,皮粗肉糙的,看上去连一根鸡毛都拔不出来。看来是没少对付滋事的人,“老头子,你够阴的呀!这小二换了都不告诉我。不够意思,也没有诚意!”他从背后抽出一把银色的弯月刀,双刀接手,刀刀致命。可这次就像人潮一样,一个接一个,永无止境。
妈的,这死老头,哪去找的这么大一块头?还个个都一毛一样。拖下去不是上策,得找个人拉下水。这好了,听个故事都图不了清净。
他拉住了旁边一位公子的衣服:“这位公子,救命啊!我最近功力大减。实在顶不住,劳烦公子出手相助!他日数以千倍回报!”他本不闻人间事,一心只想找到那个人。可遇上碰瓷了,他也算是被迫的。“打打杀杀,何必呢?像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人,又干嘛要去死缠着它不放呢?栈主,心胸要放宽广一点。”
“公子爷,您为何要替他出气?他可是我们长安城远近闻名的滋事鬼。莫不成,你也是和他一伙儿的?”这公子又莫名笑了笑,看着那老头子,从白衣口袋中,撒出了一大堆金子。
“老伯伯。您看这些是否合您的胃口呢?”那老头子只是咽了口口水。“合!当然合!公子您尽管吩咐!我。。。我们绝对不出手打这位少侠。小二!上酒来!”
他最先听清楚的是旁边这位“少侠”的一声:他奶奶的,这什么狗腿?“这位少侠,是否多年患有疾病呢?”
“哟,这位公子莫不成是要治我的相思病?我这病啊,可还真是个无底洞呢,要治的话,竟然咱也有缘,那就后会有期。”
这小子不知道养成了什么习性,喜欢从窗子飞出去?但他落了一块牌子在霍棠傲脚下。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大字。
江云亭,同姓,但不同名。找的机会是渺小了几分。可却让堂堂鬼王欣赏起来了一个人,他思索了起来,竟对他产生了几分兴趣,嘴角自然的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