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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番外四:顾律 ...

  •   我叫顾律,顾虑的顾,规律的律。
      我的父亲是一名工地工人,在我十岁那年,他被一块从天而降的水泥砸断了腿。本来应该算工伤,得到补偿。但是黑心老板把他赶了出去,我的父亲想要讨个说法,但是无果而终。
      胳膊拧不过大腿。这个道理我小时候就知道了。
      我的母亲是一名环卫工人,顶着风霜雨雪但是工资不高,还总是被别的母亲指着教育自家孩子——“不好好学习,就会变成那个样子。”
      父亲的腿一到雨天就开始疼。每到下雨天的晚上,父亲就会疼得睡不着觉,发出痛苦的呻.吟。断断续续的,又连绵不绝。父亲的呻.吟声缠绕了我整个童年。
      所以我特别讨厌下雨天。
      我们家住的是一室居的样板房,小时候搭了个床在他们的房间。后来我长大了点,床放不下了,我就打地铺。
      南方的冬天特别湿冷,寒气紧贴背往骨子里渗。很多次,我不知道是被窗外的雨声打醒,还是被父亲的叫唤吵醒。
      我眼睛直瞪瞪的,盯着发了霉、黑黢黢的天花板,身边偶尔会有长长触角、半个手掌大的蟑螂爬过。
      我不会哭,我只要离开这里。
      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我拼了命的读书,考取一所好大学。哪怕家里没钱供我读,我也要打三份工供自己读。
      没有人是可靠的,只有自己。
      正是这么想着,所以周围的人说什么我都不理会。污蔑我也好,排挤我也好,骂我清高也好,冤我援.交也好。捂住耳朵不停,蒙住眼睛不看,就是了。
      偏偏陈鹊出现了。她坐到我的旁边,对我说——
      “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
      我只是看了她一眼,眼睛圆溜溜的,像只小狗。笑起来眼睛就变成了弯弯的月牙,露出梨涡。
      我不是个容易慌乱的人,但是那一刻我却觉得自己有些狼狈。匆忙地收拾了书本,我只想快点离开。
      后来我有些后悔,同她说的第一句话是——“随便。”
      我以为她被我挫了自信心,会知难而退。结果她还是叽叽喳喳的。确实人如其名,像只喜鹊。
      每天守着我一起上课,又逮着我一起吃饭,就连我去打工,她都要和我一起。
      “原来你这么辛苦啊?”某天晚上接我下班回寝室时,她眨着眼睛这样感慨。
      辛苦吗?我没有说话。别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东西,我需要付出十倍的努力才可以站到同样的位置。如果不辛苦,生活就太糟糕了啊。
      只是,好像也没有那么糟糕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陈鹊的。可能她对我说第一句话时,我就喜欢上她了。喜欢她亮晶晶的眼睛,和永远灿烂的笑。
      喜欢全部的陈鹊,也想拥有全部的陈鹊。
      这就是...喜欢吗?
      也不是没有人跟我表过白。从初中到大学,我的追求者并不少。但我都觉得幼稚得很。
      喜欢上陈鹊却让我手足无措。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人,也不觉得自己配得上陈鹊。
      如果被我这样糟糕的人喜欢的话,陈鹊一定会觉得很苦恼吧。那样皎洁的人,就像山中叮咚响的清泉一样,干净到了极致。而自己,是一个泡在长了毛的青苔中长大的人。浑身都透着发霉的味道。
      所以察觉到喜欢陈鹊后,我的选择是逃避。
      可是陈鹊逮住了我,不让我逃。
      那天黄昏太阳很好,风打得树叶簌簌响。她在树下抱住我,叫我不要再躲着她。她说——如果她做错了什么,请我原谅她。
      陈鹊总是这样,明明自己没错,却爱揽错。什么都太考虑别人的想法,却不为自己想想。
      我说不出话,她就拉着我上了自行车,说带我去看电影,还让我抱紧了她的腰。
      我怎么能忘记那个盛夏的黄昏呢?鼻尖都是她的洗发水的香味,耳边是知了的叫声。我的脸贴在她温热的背上,依稀可以听见她一下又一下稳健的心跳。
      太阳橘黄,玻璃晴朗。
      “我给你唱首歌吧。”我这么说。
      “好啊!”风声把她的声音吹得弱了些,却吹不走她的笑声。
      我唱了《黄色大门》给她听。
      她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又问我这首歌讲什么的。
      讲什么的呢...讲喜欢的。
      “对,喜欢。我喜欢你的‘喜欢’。”
      说完这句话,我的心仍砰砰乱跳。我也听见她的心跳,一下、一下,紧凑地撞击。
      然后我们便在一起了。
      刚在一起的日子真好啊,好像生活一下子有了盼头。什么都是那样的顺心如意,哪怕什么都没有发生,你都情不自禁感激造物主的伟大。
      我带她去学校后山跨年,彼此约定每年跨年一起来这里,在最后一秒拥吻,说我爱你。
      她带我去这座城市的角落吃最地道的烧烤,然后为对方擦去嘴角的孜然。
      我们会在宜家的货物柜下偷偷接吻,会把两人的合照放进钱包里,会同时傻笑,接上只有彼此才能懂的梗,会期盼未来,约定好以后一起开家书店。
      ......
      好像永远不会有下雨天。
      可是恋爱好像无非是这样:开始甜,后来矛盾才会慢慢显现。
      陈鹊啊,这个人真是个好人,就是记性不大好。
      大四那年,在公司实习,我给她打电话想让她来接我。上午她说好,下午就因为忙着帮导师忘了。我一瘸一拐地走到公交车站,收到她向我道歉,让我打车回去的消息。怎么办才好呢?还是不跟她说自己脚崴了的事情吧。
      恋爱五周年,我推了工作,回到家做了一桌子菜。她打来电话:“同事车抛锚了,我今晚晚点回来。”若无其事地挂了电话后,我托着腮对着一桌子慢慢变凉的菜发呆。最后还是默默倒进垃圾桶,等她回来,一言不发。
      最后便是有人来问我——“诶,陈鹊要辞职,跟聊容与单干那件事是真的假的啊?”
      我冷冷看她一眼,皮笑肉不笑地叫她不要开这些玩笑。
      可是等我亲自去问陈鹊时,她却一脸慌乱地问我从哪里听来的消息。等我追问,她又告诉我是真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和我约定好一起打拼的人说走也就走了,也不明白我这个年底就要结婚的未婚妻,做这么大的决定却不和我商量。甚至要我从别人口中得知这个消息。
      她说她想要帮聊容与,她一个人不容易,没有资源,没有市场,一身天赋可惜了。她还说,她已经答应了聊容与了,不能反悔了。
      可是啊,陈鹊,为什么你永远只记得答应别人的事情,从来不记得答应我的事情呢?
      陈鹊啊陈鹊,你到底置我于何种境地呢?
      分手了很久后,我还是想不明白。我怨她,我恨她。
      哪怕聊容与跟我说她现在有多难过,说她后悔将我的好视作理所当然。
      陈鹊却不死心,一直想和我复合。我都当是个笑话。只是那天,睡得迷迷糊糊的她却哼起了那首歌——
      “让那恐龙成群行过台面,衣柜入面藏着花园,心仪女孩长驻于身边…”
      也许是那个黄昏的夕阳太耀眼,也许是几年的时光太灼人,我听见自己对她说——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和陈鹊复合的日子里,好像一切又回到了最初,又好像没有。我始终跨不过心里的那道坎。
      如果我可以轻易地忘怀那几年的好,不和她复合就好了;如果我可以轻易地忘怀那几年的坏,和她义无反顾地从头来过就好了。
      可是我一样也做不到。吻着那双熟悉又陌生的眼睛,我却会从她离开我的噩梦中惊醒。
      我那时候便明白了:拥有陈鹊这件事情,我不敢再做第二次了。
      赶陈鹊走的那个晚上,风很大。我告诉陈鹊:和她在一起就是为了报复。
      开始确实如此,让她辞职也好,让她搬过来也好,只是想夺去她的一切。到后来我自己也迷惑了,也开始动摇了。正是不能再动摇下去,所以才要赶紧就此打住。
      只是为什么心还那么痛呢?
      她颤抖着声音说她爱我,说她做错了,说她改了,说别让她走。
      陈鹊像一只台风天里双翼颤抖的小鸟。我几乎是要让她别走了。最后到底是没有。
      我只是重复“你走吧”。多的字再也说不出口了。
      陈鹊走了之后我呆呆望着窗外,看着聊容与把她接走,车子消失在街的尽头。
      我小声地说了一声:“扯平了。”
      只是风声太大,把这些没有意义的话撕碎了。风呼啸地刮着,开始下雨了,夜又凉了几分。我坐到床上,掏出钱包,对着上面笑得像花一样的两个少女发呆。
      陈鹊的钱包我看过了,这张照片她早就换掉了。而自己这张,已经泛黄了。
      我向后躺,望着白得发亮的天花板。
      外面雨声越来越大。
      我扯过被子来,遮住脸。开始是死死咬住唇不哭出声,后来竟然是嚎啕大哭起来了。
      小时候都不曾哭过,现在三十多岁的人了竟然哭得像个小孩子。
      真是幼稚。
      后来我辞了职,开了家书店。书店名字是“鸟”。
      每次我看见招牌都会想笑,好好一家书店竟然像花鸟市场一样。
      一直忙碌的生活就像一根紧绷的弦,骤然之间松了下来,我开始有些无所适从,后来便习惯了。
      一个午后,我捧着书突然梦回了十八、九岁那年的夏天。
      梦里陈鹊对我笑,说她想和我一起看星星。
      我说——好啊,小喜鹊。
      好啊,小喜鹊。祝你一切都好。
note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番外四:顾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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