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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一 ...

  •   正德五年三月丙辰朔。孝肃太皇太后忌辰。奉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崔元祭裕陵。

      ○命南京内官监太监董文、永顺伯薛勋、工部尚书俞俊督修孝陵明楼及懿文灵殿。

      ○升江西按察司佥事董?为广东布政司右参议。

      ○降陕西按察司副使沈文华为陕西右参议,仍提调学校。时有巩昌府生员酗酒伤分守官者,诏发生员充海南军,以文华约束不严罪之。

      ○命宁阳候陈继祖领五军营左哨坐营管操,遂安伯陈鏸兼管红盔将军。

      ○锦衣卫都指挥使杨玉奏:强贼屡于近地劫掠,各巡捕官及守备通州都指挥黄玺不能禁捕,既奉旨宥罪,限以三月,而过期无获,宜逮治。
      诏各巡捕官俱降一级,州卫掌印官各夺俸五月,玺三月,令戴罪自效。

      ○兵部尚书胡汝砺卒。
      汝砺,字良弼,陕西宁夏人。成化丁未进士,授户部主事,进郎中,擢山西大同府知府。敢于任事,绳下以法,颇着治迹。然急于干进,厚贿刘瑾,以希汲引。瑾以同乡故,甚悦之,因援以为党。正德丁卯夏(抱本无夏字),征为顺天府丞。戊辰,进府尹,遂升户部左侍郎。寻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往宣府清理屯田。己巳,改兵部。庚午,召还为兵部尚书,迁转之速,未有及之者。未至任而卒。讣闻,赐葬祭。时例,大臣非历三载者不得请葬祭,而特加汝砺,亦异数也。卒后五月,瑾始诛,故弗与罚。人咸幸之(广本之下有焉字)。

      ○丁巳。巡关御史王九峯核隆庆卫仓草束被焚无迹(广本焚作灾),因言军余雷宣等四十余人积年承揽获利,宜酌量家产陪偿。
      诏如议。

      ○建州并奴儿河等卫女直都督等官童子等贡马及貂皮,赏彩叚衣物有差(广本赏上有赐字)。

      ○四川夔州府云阳县地震,有声如雷。

      ○戊午。吏部会都察院考察河南等道御史短于激扬、历练未纯者,为田墀、杨淳、萧海、张元电、刘经、孙迪、潘锐、严紘、魏彦昭、郁侃、范嵩、方德懋、赵鹤、童宽、李纬、张宏、夏廷芝、乔岱十八人,俱调改别任(广本调改作改调)。墀、淳、海、元电为各部(广本各作六)主事;鹤、宽、纬、宏为府推官;廷芝、岱为各府儒学教授(广本为各作各为);经等公差丁忧,待至日拟改。
      从之。

      ○己未。升南京工部郎中徐潭为湖广布政司右参议,山西布政司右参议陈雍为山西按察司副使,南京山东道御史马庆为江西按察司佥事。

      ○罚原任御史王润米五十石,输本处预备仓。润先坐盐课事夺职,至是以内库布疋缺乏,润尝巡库,当罚俸三月。其子奏夺职无俸。户部请宥之。仍罚米焉。

      ○辛酉。陕西郃阳县地震有声。

      ○壬戌。升山西按察司佥事金山为山西布政司右参议。

      ○建保安卫儒学。先是,美峪守御千户所故有武学,正统十四年避虏他徙而废。至是镇巡等官奏请复建,且言美峪与保安卫共城,宜并为卫学。从之。

      ○命山东都指挥佥事王宪于湖广都司掌印管事。

      ○湖广总兵官都督毛伦奏:近奉敕防御四川流贼,而所属官兵不堪调用。
      诏许调蕲、黄等卫所下班官军及永顺、保靖二宣慰司土兵,随宜截捕。

      ○太监刘瑾传旨:南京司礼监太监丘得同太监黄伟等守备。

      ○癸亥。夜初昏,火星犯亢宿南一星。

      ○甲子。黄雾四塞,大风扬尘蔽空,雨土霾,天色晦冥,如是者数日。

      ○镇守湖广总兵官都督毛伦奏:安陆、汉襄、沔阳地方连年凶荒,寇贼蠭起。今仓库空虚,民无由安,兵不克用,乞早为处置。因言其弊皆先年整理粮储侍郎韩福追征失宜所致也。
      诏:湖广今年起运米,准存留十万石,仍取贵州布政司银十万两,及先此侍郎毕亨奏留余银八万四千余两(广本无余字)易榖备赈。灾重州县拖欠旧粮并运京物料,俱暂停征。韩福已闲住,姑宥之。
      伦,刘瑾羽翼也,故敢言福之失。而福之刻剥贻害,伦犹有不能尽言者。

      ○罚先任兵部郎中冯良辅等米有差。兵部奏:弘治七年以来,各处租银马价起解赴部未完,而解人辄弃批以逃,由车驾司不行查举也。
      于是前后为郎中者,良辅已升官闲住,杨守隅已致仕,俱罚米一百石。李麟、周载、冒鸾、张恩俱二百石。其病故者贷之。

      ○乙丑。升湖广德安府同知杨奎为山西按察司佥事。

      ○丙寅。升兵部左侍郎王敞为本部尚书。

      ○升行人毛玉,知县刘紘、叶溥等俱为南京给事中,玉吏科,紘户科,溥兵科。推官周宣,知县孙乐、朱弦、陈轼、丁楷、江良贵,行人王瑶俱试御史,宣浙江道,乐河南道,弦江西道,轼福建道,楷湖广道,良贵陕西道,瑶广西道。知县贺宽、郑行,儒学教谕许洪宥俱南京试御史,宽河南道,行广东道,洪宥山东道。

      ○岁给褒城王府镇国将军偕洀夫人周氏并子女养赡米五十石。时偕洀已故,韩王为奏请也。

      ○诏今后伪造印信者,除本犯外,为人雕刻者全家发边卫永远充军,财产没官。着为令。

      ○丁卯。给宁府庶人觐锥并其子宸湤家属养赡米。觐锥先为锺陵王,宸湤为镇国将军,俱为事革爵。宁王奏:其家属无从养赡,且所犯与诸庶人不同。
      上特给之,仍令诸藩毋援例奏扰。

      ○戊辰。改刑部署郎中等官朱嵩、李衮、蒋曙、刘和、刘文庄、冯时雍、陆鳌、张淮、喻时、涂文祥、于鏊、朱嘉会、徐文华、孙修、张承仁、陆芸、梁材、盛仪、张琮、高坛、张麒、詹源、刘大谟、许谏(广本谏作栋)俱为监察御史。嵩、衮河南道,曙、和浙江道,文庄、时雍江西道,鳌、淮福建道,时湖广道,文祥、鏊广西道,嘉会陕西道,文华山西道,修、承仁、芸、材、仪、琮山东道,坛、麒、源云南道,大谟广东道,谏四川道。
      先是,御史多缺员,诏于两京在外六品以下升改。至是吏部拟授由京官五六品改任者,俸级叙迁,一以原任为准。

      ○都御史甯杲奏擒扑强贼并自尽自首者六十余人,因陈四事:
      一、请依先年购擒张华余党赏格,以励有功;
      二、请所过州县给官兵粮刍;
      三、请以府州贮库军器给官兵;
      四、请调定州土达官舍。
      下兵部勘详以闻。兵部言:杲屡以曾经奏报贼数重复敷陈,以饰己罪。都御史柳尚义追捕强盗王大川,屡经杲地,杲坐视不理,宜令自劾赎罪(广本抱本劾作効)。其所拟事体颇通者,谨议上闻。
      得旨:杲不与尚义协力追捕,乃重复敷陈已奏贼数,穿窬狡狯,饰罪希恩,其停俸戴罪,以图后效。兵粮器械如议。

      ○庚午。宪庙敬妃王氏薨。妃,山东登州府人,父敖,母黄氏。成化乙未,选侍宪宗皇帝。丁未,册封敬妃。至是薨,年四十有六。辍朝三日,祭葬如章丽妃例,谥曰:恭懿。

      ○宥巡按四川监察御史陈锺罪。锺以所按多盗,不能扑灭,被逮至京,自陈调兵设谋,多所擒获。兵部亦言功可赎罪。故宥之,惟夺俸三月。

      ○辛未。诏:天时亢旱,风霾累作,朕心警惕。其自明日为始,文武百官致斋九日,遣官祭告天地、社稷、山川。

      ○诏:今春不雨,风霾累日。朕念愚民犯法者多,情可悯恻。自正德五年三月十六日以前,逃军、强盗、私盐,除正犯外,亲属、窝主、邻佑连坐发遣充军摆站者,法司即稽其数,兵部急移文各处(广本急下有遣人二字)军卫有司释之。三法司、锦衣卫见问未结,并已结未遣者,皆免发遣。枷号者即与开枷,依律问拟。徒流以下者减等。笞罪无干证者,尽释之。强盗正犯,通行审实监候。如有攀指冤抑,情可矜疑者,具奏定夺。其余充军者,兵部还会法司开具以闻。内外逃军,自文书到日为始,限三个月以内自首免罪。
      于是大学士李东阳等奏:伏蒙皇上以久旱风霾,雨降纶音,命群臣致斋,祭告天地、社稷、山川。仍敕兵部法司,将逃军、强盗、私盐窝主邻佑充军摆站者尽行释放,枷号者实时饶免,强盗正犯再行审问,徒流以下减等发落。臣等闻命欣跃,至于感泣,中外传播,欢声动地,所以安人心、回天意者,端在于此。臣等不能尽言启沃,先事开陈,负咎含愧,己非一日。幸覩圣心开悟,辄有一二仰干天听:
      王府逃校与逃军同,窝主邻佑连累发遣充军摆站,并见问未结、已问结未发遣者,乞照例释放。倾使假银,伪造印信,举放私债,较之强盗有间。除正犯外,窝主邻佑亦乞放免。仍将倾使低银正犯,止照本律问罪。犯罪充军,正犯已故,家属该发遣随住者,查有亲男,照例发遣。无子妇人一应家属,乞免发遣,已发遣者,并行释放。死罪重囚奏诉三次者,本犯乞免加罪(广本加作枷),家属免充军。妇人无夫者,免配边军。凡犯罪,家产没官,除谋叛以上重罪外,其余近例该没官者,并免没官。
      两法司、锦衣卫见监死罪重囚,除强盗已有旨,其余乞照近年热本事例,开奏定夺。南京见监并枷号轻重罪囚,亦照在京近奉恩例,一体施行。文武官罚米违限,若实家贫,不系故意迁延者,乞再限三月,仍免加倍上纳。各处获盗数多,中间不无攀指冤抑,见问并续获者,乞令各该捕盗等官用心研审,务见赃仗(广本仗作证)。失主并同行共盗之人,明白拟奏。如或轻信妄挐,滥及无辜,希图升职、免罪者,事发之日,罪有所归。再照正德年间问罪条例,近该给事中屈铨奏准颁行。乞令三法司议拟归一,请自上裁,永为遵守。
      上批答曰:卿等所言,皆有裨于治道,具见为国至意,当悉从而行之。

      ○降除原任太仆寺少卿公勉仁为四川布政司左参议。时勉仁居忧,以先任御史时审录不详,有旨降一级,拟授盐运司同知,至是服阕。吏部以各运司无缺,而参议品级相同,且勉仁居官有声,故拟改授。
      上从之。

      ○灵藏赞善王端竹坚昝差使臣贡马及方物,赐彩叚衣物有差。

      ○调监察御史郑宣为兴化府推官,以巡按湖广无所举劾故也。

      ○以水旱免湖广、河南、山东、贵州、浙江、江西、陕西、山西、四川、广西及应天、凤阳、池州、太平、安庆、徽州、宁国、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和州、广德州、顺天、大名、河间、隆庆、保安等处正德三年逋税五百五十五万六千四百一十四石有奇;四年一万四千二万四千(抱本二作一)六百八十六石有奇。

      ○癸酉。先是,有旨减革军官遇例比例实授者。至是,兵部以旗手等七卫官张永昌等二百四十人以闻。
      诏俱减革之。

      ○甲戌。罚大学士刘宇米八百石输大同。
      宇先巡抚大同,接管征收舍余丁银。时先后抚臣俱被罚,宇已省祭家居,罚亦及之。

      ○两广镇巡官奏:柳州府知府刘琏出城,为贼所虏(广本虏作辱),忿悒而死。分守柳庆参将官缨(广本官作宫)、柳州卫指挥使张鏊等失于防御,俱有罪,但限内能擒贼四十六人,地方已宁。事下兵部议:各官平时不能防御,贼虽已擒,终属误事,宜逮治。
      得旨:鏊、缨等免逮,各停俸五月。
      传者谓琏死,贼刳其腹,实之以盐,守臣不敢以闻云。

      ○兵部上四川、陕西、湖广、江西陆续斩捕流贼凡二千四百一十四人。上以诸处镇巡官各有督捕之劳,赐敕奖励。

      ○丙子。巡按湖广监察御史翟唐奏:四川贼刘烈僭号设官,将来必为大患,而陕西、湖广壤地相接,一入竹山,可抵金陵,一入汉中,可抵陕西。今上下朦胧,而奖谕切责者皆为虚文,宜大开壅蔽以豫图之。事下兵部议:今荡涤宿弊,宜无壅弊之患,而唐首以为言,未竟其意。或者贼情重大,而镇巡藩臬以下匿不以闻,宜令唐指实陈奏。
      得旨:唐巡按一方,不能弭盗,乃以奖谕切责所当行者槩指为虚文,本当究治,其姑贳之。
      时刘瑾最忌壅蔽之说,尚书王敞摭以诘唐,触瑾怒耳。

      ○命云川卫指挥同知毕钺守备大同右卫地方。

      ○丁丑。升指挥使施忠(广本忠作中为中)都留守司署正留守。

      ○尚宝司卿吴世忠清查蓟州等处屯田,奏言(广本言作年来):东胜、兴州等卫所屯田,多占种盗卖者,田租拖欠终年,积弊已久,若一一置之于法,人情未免不堪。除官豪占种及知情典买(广本买作卖)不首者依律究问外,其余情不得已者,量为处分。田仍给主,价亦免追。若本主无力,另给附近军民屯种。如买主不系官豪,情愿纳粮者听,惟在租税不失原数耳。其额外查出地土肥瘠不同,定则纳粮(广本作以纳钱粮),仍立图册,以息争端。
      从之。

      ○戊寅。命平虏卫指挥同知刘继充右参将,分守大同西路。

      ○命广西署都指挥佥事舒洪守备平乐等处。

      ○己卯。翰林院修撰何瑭奏乞回籍养病,许之。

      ○庚辰。命宣府前卫纳级都指挥佥事郝俊守备顺圣川东城。

      ○壬午。南京太仆寺卿南镗致仕。时镗为河南左布政使,既闻命,以粮课未完,不敢赴任。诏以其有违前旨,罢之。

      ○守备凤阳太监黄准奏:山东徐州盗未尽平,湖广盗方啸聚,而凤阳兵力单弱,乞豫修备御。事下兵部议:凤阳旗军京操运粮者既难轻议,而各项差占不下一万四五千人,宜行准同巡按御史计议,于杂差内酌量选出若干人协守,逃者严督该卫解补。
      从之。

      ○命山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李淳守备偏头关,玉林卫指挥同知周政守备大同平虏城。

      ○广西太平府地震。

      ○癸未。巡按两广御史江万实奏:近例以广东为远方,府佐以下类以家贫年老、常调壅滞者充之,戕民误国,莫此为甚。乞敕吏部,自今两广一视中州,其愿就远方者皆裁与冗秩,不使得预民事。下吏部议覆。
      从之。

      ○乌思藏大乘法王差剌麻绰吉我些儿等八百人从陕西河州卫入贡。礼部以其违例,宜减赏,及究河州卫指挥使徐经不行审验之罪。
      上命巡按御史逮经治之,仍令是后宜加审验,不许重冒起送。

      ○甲申。巡按两广御史江万实上言边务:
      一、南安、南雄中间梅岭山涧险隘(广本涧作甚),不逞之徒聚散无常。凡往来者,必设备而后行。欲于两界地中立城栅,宿防兵,时出巡视。
      一、广东民兵素无教法。雇募打手,皆游食之徒。今欲量加选集,以足民兵,时加教阅,目为总甲壮丁,以见贮打手钱易米而廪之(广本而作以),月差其数,不过岁糜数十百斛,而兵强矣。
      一、顷因林贵逋诛,调用狼兵,所过剽掠刼杀,鸡犬不遗。谋之不藏,莫甚于此。然事已无及,愿自今勿轻调用。
      兵部议覆。从之。

      ○乙酉。致仕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周经卒。
      经,字伯常,山西阳曲人,南京刑部尚书瑄之子也。天顺庚辰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纂修《英庙实录》成,进编修。秩满,进侍读。十四年,孝宗出阁,改春坊左中允。弘治改元,以东宫恩升太常寺少卿兼侍读。二年,擢礼部右侍郎。四年,改吏部,寻转左。九年,擢户部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十三年,以灾异乞免,加太子太保致仕。上即位,起为南京户部尚书,以疾辞。会丁母忧,未上。正德三年,复起为礼部尚书。居数月,以病乞休,复致仕。至是卒,年七十有一。上辍视朝一日,赠特进光禄大夫、右柱国、太保,谥:文端。葬祭如例。
      经在馆久淹,有讽之图速迁者,卒不为动。及居礼部,议政莅事,必傅经义,若却西域贡狮、毁黄村尼寺为先朝盛德事,皆经赞成之。在吏部时,有指民田为闲地献太监李广者,广固欲得之。经草奏,率诸司言之,事遂寝。及迁户部,人以其出翰林,或不能理钱榖,视事后,严约束,革宿弊,剖决如流,郎吏皆叹服,以为难及。中官织造于南京者,屡以引盐搉课为请,赖经奏,裁省甚多。大内张灯,取外帑银三万两,经言不可以小民脂膏供耳目之玩,乃命以明年内库岁额偿之。近戚贵幸有所陈请(广本有作多),一裁以法,皆敛不得肆,而怨日益深。致仕命下,廷臣皆相顾失色,争上疏留之。是后中外奏荐多至八十余疏,前此未之有也。
      经少颖敏庄重,寡言笑,孝友纯至。自为小官,已志用世。及为户部尚书,秉正执法,竟以不合去,人甚高之。其复起也,则以其婿曹元与刘瑾有连,或谓元实为之。时经已病,又黾勉赴召,则不能无责备云。

      ○命南京右佥都御史王哲巡视江西。
      初,御史沙鹏奏:江西贼势方横,南赣地连湖广、广东、福建三省,不相统属,难于会剿,乞遣大臣总其事。吏部议覆:江西旧有巡抚都御史,近年裁革,宜如鹏言添设巡视。乃命哲往。

      ○命太子少保刑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洪钟总制湖广郧阳及陕西、河南、四川等处军务,并总理武昌等府赈济事宜。
      时湖广连年荒旱,盗贼窃发,有请遣大臣抚治者,故有是命。

      ○给事中叚豸、监察御史涂敬等劾佥都御史甯杲、柳尚义不能剿除盗贼,以靖地方;捕盗御史薛凤鸣、王廷相自分秦越,推调误事;巡按山东御史储珊不能协力抚捕,俱宜究治。
      得旨:山东、北直隶等处盗贼纵横,各官互相观望,不即设法擒捕。杲已停俸,其仍停尚义、廷相、珊俸,令协力剿捕,以图后效。凤鸣所捕盗贼有间,姑宥之。

      ○命山西威远卫指挥使善景守备大同井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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