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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二 ...

  •   正德四年秋(广本无秋字)七月辛卯朔,享太庙。

      ○遣内官祭司门之神。

      ○命前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李璵充副总兵分守辽阳。

      ○命守备宁远署都指挥佥事刘晖充右参将分守开原。

      ○申刻,陕西金县天无云而雷。

      ○甲午。仁孝文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黄镛祭长陵。

      ○襄城伯李鄌卒。
      鄌以弘治十一年袭祖爵,推管神机营操练,寻坐显武营。十三年以有虏警,推领兵防守紫荆等关,寻提督五军营,管右府事。十五年,改后府。正德元年,修卢沟桥隄岸,二年,修海子行殿桥梁,皆以鄌督之。其年四月,命掌前府印。至是疽发背卒。子全礼嗣,赐祭葬如例,以其总六师,加一祭焉。鄌为人言行碌碌,晚与太监魏彬之弟英为婚,其家人为英所乱,丑不可言。

      ○乙未。升巡抚宁夏右佥都御史马炳然为右副都御史,以参官得宜也。

      ○雷震周府门柱,人有避雨而死者。

      ○丙申。升吏部右侍郎柴升为左侍郎,改户部右侍郎孙交为吏部右侍郎。

      ○丁酉。命右春坊右谕德丰熙署南京翰林院事。旧例,两京翰林院掌印官缺,本院推一员请用。至是,大学士李东阳请敕吏部推举二员,量升学士以往。吏部具熙及侍读朱希周上请。时刘瑾久欲斥熙(广本斥作黜),遂止以旧衔署印云。

      ○升福建按察司佥事陶怿为广东布政司右参议。

      ○升陕西按察司佥事俞振英为尚宝司卿。

      ○赵府辅国将军祐椋(广本椋作核)奏:迩来宗藩多违法制,至劳圣谕戒饬,缘辅导官多不得其人(广本多作员)。国初以科贡任用,故嘉谏直言,有所匡救,所谓近正人则心术定也。近年或以年老监生及保举舍人充之,逢迎取悦,无复箴谏;或交通外人,拨置取财,所谓近邪人则心术乱也。乞敕镇巡及巡按分守官,从公考验各府长史以下官员,明报履历,但系保举及年六十已上者,尽革为民。吏部议下抚按考验察访,如拨置生事,遗害地方者,疏名参究;其年力衰惫者,令致仕。
      上命镇巡等官分别款目,定拟去留以闻。

      ○荆王请授左长史施鲁四品俸级,纪善陈锦长史职名。
      诏以王府官俸级职名,成宪具在,而越制妄请,累有禁例,鲁等辄导王犯之,其黜鲁为民,锦致仕。仍戒谕天下宗藩。

      ○隆平侯张禄卒。禄,字天爵,其先为直隶临淮人,正德戊辰嗣爵,寻赐蟒衣,己巳持节册封益王长子,未成礼,卒于道。赐葬祭(广本葬祭作祭葬),子玮嗣。

      ○南京户部尚书张泰卒。
      泰,字叔亨,广东顺德县人,成化丙戌进士,授福建沙县知县。时邓茂七初平,泰招集流移,抚绥有方,复成壮邑,入为监察御史,提督北直隶学校,有公明之誉(广本公明作明公)。孝庙初,中官何文鼎以劾寿宁侯(广本劾下有奏字)得罪,泰与同官草疏极谏,坐夺俸,巡按云南,滇池涨溢,筑隄数十里,患遂息。蛮酋思揲为叛,先事谕降之。历升南京太仆少卿、大理少卿、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召为工部右侍郎,寻升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正德戊辰,捧圣节表至京(广本作奉圣旨奉节至京),俄改南京户部尚书,令致仕,盖刘瑾意也。抵家数月卒。
      泰矜严好礼,其清慎始终一节,故瑾不能害,后乃摘他事下其家,罚米数百石。瑾诛,子珩乞祭葬,诏如例予之。

      ○戊戌。先是,监察御史乔岱往覆两浙盐课,自弘治初元至今,亏折若干,拟令巡盐御史及运司官以崇卑陪纳有差,御史至二千五百两,降杀至于判官,犹一千五百两。寻又令给事中郑裕、御史舒晟备查各官历年浅深及欠课多寡,以定陪银之数。
      户部覆奏:裕等所查甚明,内御史张璡、王润、蓝章已有旨除豁,彭程、黄世经、王温、饶榶并同知赵哲,判官周思礼、黄昌已如数追完矣。余如今拟陪纳,则御史谢罃为六百五十余两,张文为一千二百九十余两,于茂为一千两,刘绅为一千六百一十八两,姚寿为一千三百二十余两,汪璧(广本汪作江)为一百六十余两,邢绍(广本抱本绍作昭)为二千四百四十余两,方溢为二千五百六十余两;运使杨奇为一千二十余两(抱本十作百),晏辂为三千九百(抱本九作三)九十余两,宋明为九千四百八十余两,梁万锺为二千四百七十余两;同知亢通为一千一百两,罗珦为二千七百三十余两,郑洪为三千两(广本抱本千下有余字);副使王迪为一百六十余两,李文用为七十余两,孙简为一百余两;判官李从辅为一千一百余两,黎磐(抱本磐作盘)为一千二百余两。岱所参遗漏,若判官王明、徐鹏举、张材、林芳(广本芳作若)、庄表(抱本表作袁),经历余本正、邓海,知事胡秉玉,虽署事未久(广本无虽字),亦各负课应陪者,宜通行巡按御史,照数追陪。果财产已尽,他无措办者,则具实上请。
      得旨如所拟。岱坐漏参,罚米八百石输边。
      时奇已死,其妻诉家贫,旅榇未归,孤寡可悯。户部请矜贷之。诏必追不宥。程以言事谪戍死(抱本事作官)久矣,有司奉例追并,罄家产犹不能偿,仅一孙女,鬻之富民取价,不复议婚媾之礼,余复取办于姻戚,以足其数,闻者无不伤之。瑾之苛虐如此。

      ○己亥。以旱命顺天府属(广本抱本府下有率字)祷于都城隍等神。

      ○命怀宁侯孙应爵掌前军都督府事。

      ○庚子。太监刘瑾奏:旗校访核金华知府万福老疾废事,苏州知府鲍<王辇>、同知王卺贪得无耻,并乞罢黜。吏部覆奏:福年老,无他过失,宜令致仕。<王辇>、卺赃贪,宜罢为民。因言所理钱谷宜行查算,巡按御史李廷<礻吾>坐视不举,亦合有罪。
      上是之,令查盘钱粮御史王珝(广本珝作翊,抱本作翀)逮查治之,廷<礻吾>令自劾。

      ○壬寅。改浙江布政司左参政尚衡为山西左参政,升湖州府知府何显为浙江左参政。

      ○升按察司佥事查焕(广本焕作涣)、何宗理、俞谏、汪获麟、王秩、吴廷举、陈珀俱为布政司右参议,焕山东,宗理山西,谏江西,获麟河南,秩、廷举广东,珀浙江。

      ○命监察御史柳尚义(广本义作议)巡历顺天、保定等府,居天津;甯杲巡历真定、广平等府,居真定;薛凤鸣巡历应天、淮扬等府,居高邮;潘锐巡历苏、松、徽、宁等府,居苏州。
      时以四方盗起,而屯田失实,故特设御史,携家专理之。杲狼贪肆恶,凤鸣狂悖不检,锐倾险凶暴,皆为瑾用,缙绅耻言之。

      ○甲辰。升南京刑部郎中徐珤为浙江布政司右参议,专理粮储。

      ○升礼部郎中裘壤,户部郎中左唐、张瀚(广本瀚作翰,抱本作潮)、侯启忠,陕西按察司佥事李玑为布政司右参议,壤福建,唐四川,瀚湖广,启忠、玑陕西。

      ○御史苏锡奏:查盘蓟州永平、山海等处仓库草束银两,侵盗浥烂,亏折数多,并参监收官户部郎中王勤、张鸾、何文缙、李杰、赵鹤,员外郎刘乾、庄释,永平府知府张祯、惠隆(广本惠作忠)俱有罪。内勤、鸾已死,文缙已致仕,祯、隆情罪为轻。
      得旨:情罪轻者罚米三百石,重者五百石,致仕者减其半,病故者宥之。

      ○三氏学生员颜重礼奏:三氏子孙,自成化初年(抱本初作三)开贡,迄今颜氏未贡一人,乞定为资格以均之。礼部覆议,以孔氏子孙在学者十九,颜、孟子孙在学者十一(广本十作止),若孔氏仍旧三年一贡(抱本无仍旧二字),每及三贡,颜、孟轮贡一人,则均矣。
      上是之,且曰:轮贡既均,其勿令废学,当贡者,所司仍慎选以充。

      ○乙巳。中元节。遣驸马都尉蔡震、崔元、林岳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分官陪祭。

      ○遣仪宾周?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升左给事中张贤,御史胡晹,署郎中杨惟康,员外郎叚敏、金逵(广本逵作达),同知张文俱按察司佥事,贤、文山西,晹山东,惟康浙江,敏福建,逵广东。

      ○令京官病满三月者,不许辄奏还乡调养。着为令。

      ○诏行洪武、永乐、宣德、弘治通宝等钱。

      ○御史苏锡奏:查盘蓟州、永平、山海等卫所仓库银粮刍料,亏折数多,并劾百户刘通、千户田锐、指挥刘翰(广本翰作瀚)等三十二员侵盗等罪。时通已死。
      得旨:通侵盗情重,令御史拘系其家属追偿,罚锐等十五员米各二百石,翰等十六员各百石。

      ○丁未。升工部员外郎边亿为陕西按察司佥事。

      ○戊申。太宗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命驸马(广本命作遣)都尉马诚祭长陵。

      ○命武定侯郭勋后军都督府佥书管事。

      ○礼部尚书致仕张骏卒。
      骏,华亭人,中乡试,以字学进。除中书舍人,供奉文华殿。历验封员外郎、山东参议、太常少卿、光禄卿衔,致仕。正德二年起取,其草书狂恠,瑾独喜之。会进呈《通鉴纂要》,间有譌字,令骏等再誊,遂以为劳。进礼部尚书,复乞致仕。至是卒,得赐祭。

      ○庚戌。升吏科给事中尹梅为工科都给事中。

      ○命庆云侯周瑛禄米如父寿例,岁支一千三百石,本色一千一百石,折色二百石。

      ○命陕西守备阶文地方署都指挥佥事张镐充游击将军,升指挥佥事张鹏霄为署都指挥佥事,守备环庆,都指挥佥事房怀守备固原,从总制都御史方宽请也。

      ○陕西守臣奏:四川流贼刘烈(广本烈作列)等转掠汉中,有众二千余人。
      上命四川、陕西、湖广镇巡官随宜剿捕,其愿归乡里及自首者免罪,其能自相擒捕者一体给赏,并切责四川守臣养寇致乱之罪。既而又命三省并力夹攻,毋致滋蔓。

      ○辛亥。巡按御史赵应龙奏:查盘辽东预备仓粮,三年之内原数不足,盖边境无法措置故也。又参沈阳等卫镇抚赵聪、百户徐英、张俊收受钱粮,不以时晒晾;指挥同知黄宁(广本黄作王)、指挥佥事张勋、千户刘斌失于提调,以致浥烂亏折数多,俱合有罪。户部议覆。
      诏以仓粮积不及数者姑置不究,聪等各罚米三百石,宁等各二百石,俱纳本仓。

      ○壬子。升钦天监五官挈壼正李源为监正,中官正周佐为监副。

      ○命新宁伯谭祐总管五军营,会昌侯孙铭总管神机营操练。

      ○兵科给事中等官张龙等奏:查盘辽东各卫仓粮正数之外,附余米二千余石,其浥烂豆四石三斗,粗糙米五百七十余石。督管官员郎中徐琏、指挥佥事王道、参议许淳、右副都御史今致仕刘瓛俱有罪,宜逮问。户部议:各官积出附余数多,浥烂数少,而粗糙又比浥烂不同,其罪似宜末减。
      得旨:免逮问,琏罚米二百石,道、淳各百石,瓛以致仕宥之。

      ○癸丑。命刑部左侍郎张鸾致仕,降印绶监少监李宣为奉御,锦衣卫指挥同知赵良为百户,俱南京闲住。
      鸾等奉命往江西勘民间所愬不法事,至是还。宣赂瑾银万两,良赂亦二千余两。瑾自觉奸赃狼藉,方欲自雪,乃以狥私纳赂、擅出人罪及不参误事官员为宣等罪而降黜之,所赂银输之内承运库。
      江西镇守、巡抚、巡按及该道守巡等官,俱以不能听讼结狱坐罪。于是罢太监姚举回京,都御史林俊等三十一员,凡见任致仕者俱罚米三百石,为民者半之。

      ○致仕南京工部尚书李孟晹卒。
      孟晹,字时雍,河南睢人也(广本雎下有州字)。少负文藻,与弟孟晊同举成化壬辰进士,授给事中,使占城,册封古来王。尝陈边事,朝廷纳之。历都给事中,湖广左参政,广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迁户部侍郎、南京工部尚书。言官数论其衰老可罢,遂致仕归。后科道勘边储还,奏孟晹在户部时经理失职,罚米八百石输边。时逆瑾擅权,好诛人细过。焦芳亦附瑾以怨中人。孟晹与芳同省,雅不相协,以是甚自危。会卒,祸乃不及。
      孟晹致位九卿,无大建白,然性行敦谨,亦无可訾议。孟晊稍峭直,终陕西按察使。

      ○甲寅。命署都指挥佥事鲁勋辽东都司佥书。

      ○升太原前卫指挥使刘宠为署都指挥佥事,掌山西都司事。

      ○降山阴王府辅国将军成鏸为庶人,革成镣禄米三之二,赐书切责。逮典仗张孝忠等治罪,谪拨置人崔淮等松潘充军。鏸以殴死平人,镣以挟妓纵饮故也。

      ○乙卯。鲁府镇国将军当浈奏除王府积弊三事。
      一、亲王世子、郡王长子授封以后薨故及为事降革,其嫡次庶长子比例请继封爵,其无嫡次庶子者,或以弟继兄、以侄继伯叔等,既有成命,宜停其原给禄米,候册封之日,方与所应得之禄。正妃夫人生有子女病故,无人抚养,例得自娶一人以为内助,不受继妃之封。其有僭用正妃冠服及所生子女称为继出请封者,听镇巡等官参奏严禁,则粮储省而名分定矣。
      一、同姓及姑舅之亲为婚,律有明禁。今后王府结婚,若伦理失序,有乖律例,或以本府军校妄作别府州卫籍贯,外处流移军匠人等妄作该里寄收带管,或父祖重刑之人妄作家道清白,即便革退另选。仍将经该官吏并保勘人等依律问治,营求拨置之人发遣戍边,则人心警惧,而宗室不致有玷矣。
      一、郡王奏讨厨役岁无虚月,宜行所在官司查勘,如有护卫、仪卫司者,通行佥拨军厨,将民厨退回原籍当差。无军可拨者,以民籍补之。如有军可拨而占留民厨及科扰累民者,宜禁治之。仍先罪其辅导官,则事不烦而民力亦少苏矣。
      礼部议覆。俱从之,仍令镇巡等官查勘各王府有无前项情弊,奏闻区处。

      ○命镇守辽东左都督毛伦充总兵官,镇守湖广,以分守辽阳署都督佥事(广本作都指挥佥事)李璵充总兵官,代伦镇守辽东。

      ○丙辰。郑王袭兄康王封,请给禄米。
      得旨:郑王系旁支袭封,岁给五千石。后有旁支袭封者如例。

      ○丁巳。刑部缺左侍郎,会推提督南京粮储(抱本作南京提督粮储)右副都御史张子麟、太仆寺卿屈直以请。内批以右侍郎刘璟为左侍郎,子麟代璟,直代子麟。直,刘瑾乡人,故并擢之。

      ○戊午。太监刘瑾奏:校尉访察江西左布政使马龙贪滥,佥事院宾(抱本院作阮)轻浮,俱宜罢黜。吏部言龙宜为民,宾宜冠带闲住。
      得旨从之。仍令今后有贪婪显著者,吏部指名具奏,抚按官不行紏举者究治之。

      ○命分守通州等处署都指挥佥事王勇领奋武营操练,以署都指挥黄玺代勇分守。

      ○己未。命辽东游击将军署都指挥佥事韩玺充副总兵,分守辽阳,以都指挥佥事高钦代玺。

      ○罚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夏时米二百石,郭东山一百石,以各边失事,久不勘报,于是时已升副使,东山已为民矣。

      ○庚申。升翰林院检讨焦黄中,授庶吉士邵锐、黄芳、刘仁俱为编修,孙绍先为检讨,仍令吏部会内阁改定翰林院官额以闻。
      旧例,庶吉士读书及三年始授职。黄中与仁席父势,亟欲进取,故仁及锐、芳一年遂有是命。黄中先已授检讨,至是复附批改升编修。绍先,弘治十八年庶吉士服阕,仍准读书,故预焉。

      ○四川守臣奏:四蜀之西,松潘独当一边,且与吐蕃接境,甚为蜀患。松州南下叠溪、威茂为南路,东出江油为东路。自江油而入者,道路颇宽,番寨稍远,间有出没,我军犹可为备。惟南路由灌县而入,以遡叠溪,地势险隘,番寨相联,粮夫经行,多被剽掠,不惟边人告病,而内地亦困。自洪武、永乐以来,虽迭用大兵,终请平而罢。今各寨颇知向化,而南路之防为急。欲令每寨择其众所信服者,立为牌头、老人名色,就令管束诸蛮。凡遇粮夫、使客、商贾经行,并官军送哨往还,各会同番僧剌麻官军逐程护送,朔望赴所辖卫所,听参将、兵备官查审用命不用命,量给茶酒、布匹以抚恤之。庶或因事捄弊,而道路可通矣。事下兵部,议如其言。
      诏从之,仍令再行详审,务在得宜,以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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