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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一(上) ...

  •   正德四年六月辛酉朔,江西按察司佥事黄珙引年乞休,许之。

      ○初,巡抚宁夏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曲锐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吏部推湖广左布政使王纶、陕西按察使燕忠请补其缺。
      诏以宁夏多事,改锐右副都御史,仍巡抚其地。遂升纶为礼部右侍郎。

      ○巡按直隶御史赵时中奏:通州等处坍江田地税粮,乞如兴化县例通作存留,或派附近仓分,米一石折银四钱、麦豆一石各折银三钱。户部议如所请。诏从之。

      ○大同镇巡官劾奏守备威逮城纳级都指挥佥事徐俊、守备怀仁城都指挥佥事杜雄、守备山阴城纳级都指挥佥事田云俱不职,守备井坪城都指挥佥事吕镇废疾,守备朔州城纳级都指挥佥事熊伟以罪系狱,俱当罢,及守备灵丘城员缺宜选补。
      因举山西行都司管操纳级都指挥佥事盛杰、杨振、丘泰(广本泰作秦),指挥使陈瑛,同知王鼎,纳级指挥佥事张英,俱谙练边情,谋勇可取,请以瑛守威逮,英守井坪,杰守朔州,鼎守怀仁,泰守山阴,振守灵丘。
      兵部覆请宜如所拟。又言:宪臣尝考泰心术不端,而振年已衰老,必再覆可否。况各官纳级,恐有由千户以下而升者,亦不得滥充守备。
      诏从之。泰、振令再勘。各官原系指挥佥事以上纳级者乃听举用,千户以下纳级者不许。

      ○升赏白道子关斩虏官军一十三人有差。

      ○壬戌。兵部议:宁夏镇守官奏花马池、兴武营地最要害,而官守缺人,营伍未充,请以京卫剩员如数铨选,有罪谪戍者俱定发本营守御千户所补伍。
      从之。

      ○降江西道监察御史阮吉为成安县知县,以巡按陕西时举劾欠当故也。

      ○癸亥。升浙江左参议尚衡、瑞州知府周津、河东运使李德仁俱左参政,山西左参议倪民(广本民作明)、云南右参议黎民表、福建按察副使杭济俱右参政,衡本司、津江西、德仁山西、民陕西、民表广西、济福建。

      ○升山东布政司右参政董杰为河南右布政使。

      ○诏陕西延安、凤翔等府卫所属正德三年被灾粮草(广本草作米)子粒,各于原勘无收分数上量起二分,以备军储,余暂免征。

      ○甲子。户部议覆巡按直隶御史李廷梧奏:苏、松、长、镇四府大饥,乞将正德三年未完税粮及各年应解物料暂蠲免。
      诏令已征者解部,未征者俟丰年补之。

      ○罚为民知府张津致仕,佥事卢翊(广本卢作罗)米百石,坐巡按广西时勘报征思恩功次延迟故也。

      ○乙丑。南京守备官奏勘过太监崔杲、王瓒(广本瓒作璸)、杨镇、吴经、李纪,右少监米整(广本米作木)所用下程工食银,一岁之间通计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余两。
      得旨:诸奉使官员廪给口粮自有旧制,有司何乃剥民脂膏,踰分奉承?所费不赀,民何以堪?南京内外守备官亦何为坐视,不行举察?法当究问,姑宥之。今后敢有仍踵前弊者,许内外守备径自参奏,重罪不贷。

      ○赐真人刘良辅祭二坛,命有司营葬。

      ○丙寅。授中书舍人尹梅、韩荆、万英,行人田汝耔,知县黄质,进士闰钦、石柱、陈鼎、刘洙、潘埙、赖凤为给事中,梅、钦吏科,质、柱户部,鼎礼科,荆、英兵科,汝耔、洙刑科,埙、凤工科。
      于是吏科都给事中李宪言:新进之士,政务未达,宜如御史试职,令练习一年乃实授。
      诏改柱、钦、洙、埙、凤五人为试给事中。
      宪附刘瑾势,凌忽同列,时称为六科都给事中。每朝率众谒瑾,请事于堂下,一言挤及,莫不股栗。故试事之议,部不得不从也。

      ○改起复浙江按察司副使陈玉于福建,仍提调学校。

      ○命凡郡王校尉止给至二十名。旧例,郡王校尉各给三十名。时沈王以其子定陶王初受封,仅给十名,奏增其数。
      诏再给十名为二十名(抱本无“为二十名”四字)。因着为令。

      ○丁卯。升湖广德安府知府李金为本省按察司副使。

      ○升工部左侍郎俞俊为南京工部尚书,以右侍郎崔岩代俊,南京右侍郎毕亨代岩。

      ○升工科都给事中锺渤、山西按察司佥事张定、云南佥事王经俱为左参议,陕西佥事来球为右参议,渤浙江、定山西、经广西、球云南。

      ○转广西右布政使孙春为本司左布政使。

      ○升两浙运使甯举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

      ○诏在京操练工作官军月粮,每石折银四钱伍分,各监局等衙门匠役并在外隆庆卫等处官军,每石折银四钱,岁折支二月,永为例。以户部奏连岁灾伤故也。

      ○晓刻,西方流星如盏,青白色,有光,起自正西南,行至近浊。

      ○戊辰。陕西镇巡官奏:陕设六道佥事惟五员,其一专管屯田分巡,常缺二道。乞从正统、成化间例,增设二员,以便巡历。吏部议从其奏,增设二员,而革管屯田名目,其事即属各道官分理。
      因言诸处分巡官皆从镇巡官每岁定委,岁周辄代,或安居总司,暂出按属,或道险地危,辄相推避,日月旷于送迎,机弊乘其间隙。自今宜令各携家属于分治境内,时常按历(广本历作巡),惟迁转事故,乃许离治。一有员缺,从吏部依道注补。如镇巡官到任,离所郭,辄往送迎,御史出巡辄为前导者,事觉,俱论治降级。则官安于久任,而事举于专理。
      诏俱可之。且命自浙江以至诸省并具屯田事宜以闻。

      ○定西侯蒋骥卒。
      骥,定西侯琬之子也。琬称儒将,骥以大臣长子选掌班随侍,进勋卫,佩刀侍殿上。成化二十三年,琬卒,骥代侯,举坐营管操,命充总兵,守蓟州、永平、山海等处。弘治十三年,佩征虏将军印,镇守辽东。征还侍卫,推神机营五千下管操。十八年,佩平蛮将军印,守湖广。至是卒,柩还,讣闻,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
      骥在湖广时,刘瑾势方横,尝遣人至镇,其人索贿(广本贿作赂),弗与。历官中外二十余年,卒之日,家无余赀,然亦无所猷为,守官而已。子叡代侯。

      ○己巳。给故镇国将军奇渊宫眷养赡米岁五十石,从庆成王请也。

      ○庚午。升太常寺卿(抱本常作仆)张志淳为南京工部右侍郎。

      ○给事中等官李铎等奏查盘过甘肃等处仓库粮草银两,因劾参议等官李时、钱敬、贾璇,佥事王相、黄瓛,行太仆寺卿陈宽,寺丞田美等那移放支侵盗,副使萧翀、李端澄、胡经失于觉察,都御史刘璋、毕亨例外奏讨,及户部尚书佀锺、韩文,侍郎李梦阳等,主事杨志学、胡濂轻拟解送,俱合查究。
      诏巡按御史逮时等究问追陪,已故者逮其亲属,翀以下免逮问,仍各罚米二百石,输居庸关。

      ○命把总提调官自斩首级者如旧给赏。先是,都御史史琳建言:把总等官自报斩首者,准升署职一级。至是,定辽中卫指挥同知佟瑛(广本瑛作英)以自斩首报兵部为请,诏止加赏,因有是命。

      ○江西乐平县盗汪澄二等作乱。初,澄二与殷永十等自幼剽掠江湖间。永十家尝首于官,知县汪和释不问,及罪告者。后澄二等肆劫村落,势益张,和乃率民兵捕之。初入其巢窟(广本窟作穴),见耕耘满野,寂无一人御之者,和以贼无能为,弛不设备。有伪降者,复杖之。贼乃挥其众,一呼云集,耕者皆贼矣。遂虏和以去。民兵从者三百余人,皆为所杀。和赂贼,乃得出。淮王以闻,命镇巡官督所属捕之。自是用兵征剿(广本征作追),历数年而祸未解。

      ○降分守松潘游击将军都指挥佥事马骢二级,为茂州卫指挥佥事。先是,空笼、木垒等番蛮(广本笼作龙,垒作橸)扰边,骢坐守备不设,又以给赏故,多盗官物(广本抱本故作数),都察院拟谪戍,然以其所部颇有斩获功,故宥其罪而降之。指挥使孙仁等七人,皆以提督守备,不能分军助敌,下巡按御史逮问。指挥同知田禄等六人则以斩获功,命兵部查例赏之。

      ○壬申。升顺德府知府郭絍为山东布政司右参政,仍治府事。絍乞致仕,吏部称其廉平,尚可用,故有是命。

      ○令查各营书办官光禄寺署丞缪淮等一十一人调补州县。
      初,胥吏之役多纳赂权要,奏乞于各营供事,称为书办官,以贱流带京职,吏部之法尽废。至是令外补,人颇快之。

      ○吏部言:两京府部诸司类行天下勘合,事多未完者,请立稽考之法,抚按官自接管日为始,一切勘合俟完报乃许交代。如有互为那移及迁延后期者,新旧抚按官俱降二级别用。其三司掌印及守巡官升调事故勘合未完辄离任者,降级亦如之。
      报可,且令吏部及都察院稽考,科道官查举。时瑾务为苛刻,而张彩又建此议,自是诸司以勘合未完,多获罪者。

      ○辽府应山和僖王恩镏无嗣,其侄宠波欲袭爵,辽王为请。
      上曰:应山王绝嗣,例不当袭,先帝有成命矣。宠波其令(抱本令作命)袭辅国将军。着为令。

      ○先是,弘治十七年十二月,虏以三百余骑入宁夏镇安墩,分守宁夏东路右参将霍忠命庆阳卫千户袁鉴、百户王进等于腹里仓官堡哨探。进等辄游猎至磨盘山,遇贼而遁,鉴及所部死伤者三十四人,而忠观望不救。十八年九月,总兵官李祥领兵四千八百守宁夏城,副总兵卫勇以兵三千伏清水营。祥以兵部檄令忠与勇整兵击虏,且檄延绥守臣令参将王戟驻花马池。十月十六日,忠等怠于警备,虏以二千余骑入自石旧儿等墩,伏野麻湖沙冈。忠闻之,使告宁夏镇巡及勇、戟。明日,虏数千骑又入伏沙窝。忠乃令千户张钦、司禄以百人前哨,自率马步二千继之。钦离花马池城十里,为贼所围,及所部战死者二十七人。忠出城三里止营,率马步二千赴援,而沙窝伏贼突出。忠还营,贼方合众攻围,望见王戟领兵至城东,分兵逆战,势稍分。忠移营城北,两军战死者,指挥唐彪、旗军李彪等百六十人。贼稍退。戟入城,及指挥季澄(广本抱本季作李)督兵出北门,与忠合,贼乃少挫,遂散掠镇戎、固原诸处,径从锦鸡口出境。而祥、勇兵在石沟儿,与贼相背。及镇守太监葛全、都御史刘宪,俱不能督兵要遮。既而忠乃掘死贼首级以为己功,且委罪王进等。镇守太监王宣等奏其事,进亦上章自辩,敕给事中胡铎会镇巡等官鞫之。至是都察院覆奏。
      有旨:忠等守备不设,为贼掩袭,死伤过多,虽有微功,不足赎罪。进遇贼先遁,俱坐斩。戟进兵延迟,损军亦众,但奋勇解围,又年已老,准赎。全降一级,勇降俸一级,各仍旧任,用心杀贼。祥既去任,罚米二百石输延绥边仓。
      又谕兵部:今后失误军机官,不得夤缘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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