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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八 ...

  •   正德三年五月戊戌朔,宁王宸濠被敕嘉奖,及禄米衮衣之赐,奏请来朝谢恩。上从礼部议,不允。

      ○安南国王黎谊遣陪臣黎嵩等来朝贡方物,赐谊彩缎十袭,锦四缎,并宴嵩等,各赐金织文绮等物有差。

      ○己亥。荫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王鏊子延素为国子生。

      ○升太平府知府周进隆为云南按察司副使。

      ○庚子。升大理寺左寺丞杨潭为本寺左少卿。

      ○升山东按察司副使黄珂(广本黄作王)为山西按察使。

      ○降刑部主事宋冕为金谿知县。
      时有守卫官(抱本卫作备)遗失关防,令军人自首者(广本军作舍),刑部止拟军罪,不及官。为缉事者所发,下锦衣卫鞫之。冕坐原问失详降之。

      ○辛丑。给雍靖王妃吴氏养赡米岁一千石。

      ○代府襄垣王府管理府事镇国将军仕坯奏:臣父恭简王与山阴康惠王俱为郡王,今两府宗支繁衍,凡遇迎接诏敕及庆贺万寿正旦等礼俱赴山阴王府,同行非便,乞如庆成永和王例,各于本府行礼,庶尽报本之私,亦息不睦之讼。礼部议覆,迎接诏敕仍赴山阴王府行礼,其诸令节宜如仕坯所请。从之。

      ○壬寅。端午节。赐百官宴于午门。

      ○升开封府知府陈澍为山东按察司副使。

      ○下吏科给事中安奎、御史张彧于锦衣卫狱。
      先是,奎、彧查盘宁夏等卫粮草,参奏庆阳府同知赵楫并宁夏等卫指挥、千百户等官丁广等一百三十余员,请治罪,楫及广等俱令巡按御史逮问,亏耗之数如近例倍偿(广本倍作赔,抱本作陪)。有死者,责其家完纳。
      诏以奎、彧所参不分情罪轻重,下狱考讯,并斥户部尚书顾佐等受国重托,尸位狥情,令具实回奏。盖刘瑾擅权如此。

      ○锦衣卫总旗江达、男辅等二人以捕盗报功,兵部移文给赏,礼部查优赏例,各给银五两、文绮一表里。达盖为刘瑾理家事者也。

      ○甲辰。孝宗敬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马诚祭泰陵。

      ○兵部奏:武举中式安国等六十名,请依条格升级用之。
      报可。仍令分往陕西三边,听镇巡官编之行伍,有警调用,使知地理,练边务。若谋勇过人,有功可录者,擢用之。不得假托公私潜回乡里。

      ○乙巳。以大理寺右寺丞王宪为左寺丞,刑部郎中董恬为右寺丞。

      ○酉刻,金星昼见于申,三日乃灭。

      ○丙午。给武定候郭勋岁禄一千石,本色折色均支。

      ○赏分守万全等处左参将都指挥同知杨玉飞鱼文绮一袭。

      ○丁未。广西镇安府土官知府应袭官男岑瑬遣官族岑贤等来朝,贡马匹、银器等物,赐钞锭如例。

      ○戊申。遣太常寺官祭都城隍之神。

      ○己酉。仁宗昭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游泰祭献陵。

      ○诏礼部选译字生,工部增修四夷馆房舍,从提督馆事太常寺卿刘玑请也。

      ○庚戌。遣太常寺官祭汉前将军寿亭候。

      ○伊王諟锊薨。王,安王第五子也,母妃张氏,景泰六年三月十一日生,成化四年十一月封郏城王,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袭封伊王。至是薨,年五十四。讣闻,辍朝三日,遣官祭葬如例,谥曰:定。

      ○辛亥。南京国子监司业缺,吏部推翰林院编修温仁和、检讨周祯可补。又谓其官虽额设,自宣德九年后,以事简不除者久矣。至弘治末,因祭酒章懋拟升,后守制未满,未能之官,乃特以编修罗钦顺往署监事。今当补与否,乞圣裁。
      有旨:既事简裁革,其勿补。
      时尚书许进以当补之人咨内阁大学士李东阳,答云(抱本云作曰):北司业为鲁铎,南则月在铎后者补之。同官焦芳意欲挤编脩汪俊,南盖以俊为东阳所厚,且疑戴大宾之得及第,以为俊所取士,阴相汲引,而使其子黄中不得列名一甲,甚恨俊,且移怒东阳。及闻东阳之举不及俊,遂大詈于阙下。刘瑾闻之,谓人曰:黄中昨在吾家试榴花诗,亦甚拙,乃以不得状头(广本头作元)为恨耶?使石文义语进南司业,可依次拟二人疏中湏及近年添设之意,芳不能挤俊,于是乃愧沮云(广本愧作恨)。

      ○给武进伯朱本岁禄八百石,本色折色均支。

      ○侍郎文贵以修边借太仓银,户部尚书顾佐言(广本佐下有等奏二字):往年宣大边储缺乏,尝借太仓银若干,拟以河东运司盐价补还,至今补犹未足,贵请不可许。
      遂有旨查究所司经管官吏,坐以举奏迟误之罪。佐及员外郎王翀等各夺俸三月;侍郎王琼已迁吏部,责其不具疏自劾,改南京郎中;赵鹤已升知府,降南安同知;员外郎李瓒已迁通政司参议,降饶州通判;尚书韩文、张缙、王佐已落职缘事,郎中陈仁已降调,俱宥之。琼始以附瑾得吏部,瑾复怪其谢薄,乃改之南云。

      ○赐协守贵州清浪等处右参将都指挥佥事张勇飞鱼文绮一袭。

      ○蜀王宾瀚薨。王,惠王弟二子也,母妃梁氏。成化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生,弘治四年十二月封世子,弘治七年十二月袭封蜀王。至是薨。讣闻,上辍朝三日,遣官祭葬如制,谥曰:昭。

      ○壬子。升户部右侍郎吴文度为左侍郎,太常寺卿刘玑为户部右侍郎。

      ○贵州赤水卫火燬军民庐舍三百十六 (广本十六作六十)家,及城楼一座、仓廒二座,男妇死者二十人。

      ○癸丑。赐庆府巩昌王寘銂(抱本銂作钏)《易经》、《四书》各一部。

      ○晋府革爵宁化王钟鈵(旧校改钟作锺)第六子奇浚赴京乞食米,晋王请治其越关奏扰之罪。
      上仍谕王钤束,令山西巡按御史究治其同行者王鹤等罪以闻。

      ○裁革云南宁州流官知州。旧额惟土官,弘治十六年新添流官知州。至是,巡抚都御史吴文度以夷方地狭,奏请裁革。从之。

      ○兵部以开原获功官军千户(广本千下有百字)李春等十人(广本抱本人作八)名上,诏升赏有差,并赏太监王秩白金二十两、文绮二袭,右参将耿贤白金十两、文绮二袭。

      ○甲寅。起复贵州按察司副使沈庠以病乞致仕,许之。

      ○乙卯。汝王奏:岁禄万石,止支粳米二千石,余皆粟麦。况遇灾输不及数,乞给银以济艰窘。户部请岁支粟米(广本米作麦)内仍改粳米千石给王用。从之。

      ○升知州谭绶、秦志、雷爵,通判谢汝暘、晁必登为府同知,知县张元春等为知州。
      故事,州县官吏部照缺铨补,无每缺推二员(广本缺下有兼字)请旨点用者。自瑾窃柄,始出内批。盖虽细政,必预闻之,而后可遂其渔猎也。

      ○赐分守锦义二城右参将都指挥使回鹏飞鱼文绮一袭。

      ○命都督佥事韩辅子玺代为署都指挥佥事,玺例应授指挥使,以中武举升署一级云。

      ○秦州礼县天鼓鸣如雷。

      ○丙辰。哈密所遣使写亦虎仙既入城,伴人皮俊及方物俱不至,通事王景以失察下狱矣。礼部复以巡抚甘肃都御史才宽等不能严督为言。有旨数宽等失于审察之罪而宥之,仍诏礼部移文边关,以后夷人进贡悉从旧制,审其可否乃行。

      ○命署都督佥事胡忠于中军都督府佥书。

      ○丁巳。升巡抚陕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柴升为吏部右侍郎,太常寺少卿张忠淳为本寺卿,仍提督四夷馆。

      ○降通政司右参议任良弼为江西建昌府通判,以封奏不谨故也。

      ○复置万全都司怀安卫儒学。学建于国初,设教授、训导各一员。正统间,以兵变裁革,本卫生员俱入万全左卫学肄业。至是,指挥同知宋贇等奏复之。

      ○贵州朗溪蛮夷长官司长官田稷以疾免,其子庆嘉请代。从之(广本从作许)。

      ○镇守四川太监罗仑奏用中蓬黑虎寨各番叛逆久矣,今皆归顺,请录深入招抚不避艰险者之功。
      诏升千户王玉、单英等二十七人,各实授一级;指挥章玺等五人各署一级;威州知州崔哲等三人各俸一级;赏参将马隆等五人各银十两、文绮一袭;巡按御史陈威银十两、文绮二袭;加仑禄米岁十二石,仍以玺书劳之。

      ○戊午。赐韩府陇西王旭岁食盐三十引。

      ○辛酉。荣王奏:长子、次子未受封,用度缺乏,乞赐颁给。
      上曰:朕念亲亲之情,固欲从厚。但稽之祖训,禄米自有定制,岂敢有违?已别有颁赐,关户部,其移文长史司,启王知之。

      ○壬戌。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李逊学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改巡抚甘肃等处右副都御史才宽巡抚陕西。

      ○勒户部署郎中事员外郎夏从寿为民,以养病违限也。

      ○命故万全都指挥佥事张澄子辅代为署都指挥佥事。辅例应袭指挥使,以父澄所部有斩获功,未升而卒,特升署职一级云。

      ○改南京留守左卫指挥同知袁璋于南京锦衣卫佥书。

      ○癸亥。赐山西临泉王岁食盐十引。

      ○甲子。太监李荣传旨:以御用监太监郭通镇守金齿腾冲地方。

      ○命平江伯陈熊充总兵官提督漕运兼镇守淮阳(旧校改阳作扬)地方。

      ○昏刻,土星犯灵台上星。

      ○致仕巡抚宁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珣卒。
      珣,字德润,山东曹县人。成化己丑进士,授河南大康知县,调信阳,擢监察御史,升湖州府知府,以简静为治,民安之。迁河南右参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进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居边久,厌其劳剧,遂引疾乞休,家居六年卒。
      珣宽厚质朴,无赫赫严,循资以至通显,然亦不瘝职也。子崇仁、崇文、崇献皆中甲科,而崇文亦至都宪。

      ○乙丑。监察御史李璞奏:命清查甘川等十二卫、古浪等三所屯田,还奏旧额实屯军壮所种共一万一千一百五十(抱本五作一)五顷五十亩,为粮十三万三千八百六十余石,起科并措办边储舍余人等所种共一万五千一百七十六顷六十亩,为粮八万四千五百七十余石,惟西宁一卫田皆可垦,其他卫所实屯地一千八百三顷及起科地一百五十六顷七十亩,该粮二万二千六百余石。先因巡抚都御史刘璋委都指挥陈瑄、左参议李时等相度不堪耕种,已请开豁。今清出各卫膏腴田地共三千余顷,内以一千九百余顷补璋所开豁原额之数,并余地一千四十五顷,俱拨军壮余丁承种,庶几屯粮不缺。但镇番卫孤悬边境,虏常出没,田半抛荒,宜添设墩堡,以便了望耕种。及炤璋等既除荒地,不能别处以足粮数,其罪难辞。
      诏添筑墩堡,令镇巡官议处以闻。瑄逮问,璋等既迁官去任,勿究屯田责。抚按 (广本抚作巡)镇守等官时加阅视,务见实效。

      ○旌表孝子叚兴等三人,节妇张氏等十四人。
      兴,直隶吴桥县学生;孔承夏,山东曲阜县人国子生;张旻,山东日照县学生,俱以庐墓三年,表其门曰:孝行。
      张氏,襄阳卫右所旗丁孙通妻;黄氏(广本黄作王),襄阳中所军何敬妻;张氏,直隶广平府曲周县生员李杰妻;杨氏,真定府深州生员张琦妻;郑氏,浙江钱塘县行人包谦妻;董氏,海宁县民朱俊妻;孟氏,河南阳武县民毛宁妻;顾氏(广本顾作杨),杞县民袁儒妻;兰氏,孟津县民马友妻;员氏,陕西渭南县民裴昌妻;韩氏,泾阳县民仝珍(广本仝作全)妻;杨氏,山东曲阜县民孔彦禟(抱本禟作禧)妻,俱守节不贰,表其门曰:贞节。
      锺氏、江氏俱江西赣州府兴国县人,锺之夫曰陈玉琳(广本琳作林),江之夫即玉琳子凤翔也,两世俱寡,以守节闻,表其门曰:双节。

      ○兵部尚书刘宇言:左侍郎文贵以防边适宣府,右侍郎曹元以治船适通州。军机之烦(广本烦作繁),尚书难以独任,请暂增侍郎一员分理。从之。

      ○丙寅。升西安府知府刘纲为山西布政司右参政,仍掌府事纲,以计捕矿贼有功,巡按御史奏保之,故有是命。

      ○命金吾右卫指挥使卢英守备宁武关。

      ○太监刘瑾奏:弘治十五年至正德三年,预解过辽东、大同、宣府、宁夏、甘肃、榆林各边年例并奏讨银两共五百四万六千七百五十三两有奇,乞差给事中御史分行稽覆籴买粮料、草束用若干,折放过若干,见在若干。有侵盗浪费诸弊,从实参奏。
      户部因言数年之内各边又有解去折粮、折草、户口、食盐、农民赃罚盐价诸?及带运马草麦、钞布折银两共五百十三万四千五百七十余两,亦宜通行稽覆。
      上是之,敕差去科道官如数覆实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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