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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八 ...

  •   正德十年八月乙卯,朔。

      ○丁巳。释奠先师孔子,命大学士杨一清行礼。

      ○戊午。祀大社、大稷。遣新宁伯谭佑(抱本佑作祐)代行礼。

      ○己未。升云南按察司副使朱应登为云南布政使司左参政。

      ○命大同前卫指挥佥事赵镇守备大同左卫城。

      ○庚申。给永和王府故镇国将军奇洪妾高氏养赡米岁三十石。

      ○赐宛平、大兴二县孤老一千八百八十三人各布一疋。

      ○辛酉。命南京刑部右侍郎蓝章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清理两淮、长芦盐法;原任巡抚宣府右佥都御史王云凤清理两浙、福建盐法。从户部会议也。

      ○辽东巡抚都御史张贯奏:虏寇小团山堡,都指挥盛以仁,守备指挥杨镇、祖旺等不设备,俱宜逮问。
      从之。

      ○夺阳曲王府镇国将军钟鐊禄米一年。锺鐊招集凶徒杀人,为巡按御史所劾故也。

      ○壬戌。命二十二日复开经筵。

      ○工部尚书李鐩引疾乞罢。不许。

      ○命御马监太监张永同御马监大监谷大用总管神机营并提督十二团营。

      ○给还开平王常遇春玄孙纬江都县田宅。
      遇春长子茂,永乐中削爵,安置广西,病死,无嗣。次子升安置云南。升生继祖,继祖生宁,宁生复。弘治五年录功臣后,以复填注南京锦衣卫带俸指挥使。复子纬奏其祖第宅今为公署,庄田亦为居民侵占,乞查复。下南京守备等官勘奏,乃有是命。

      ○癸亥。升都察院经历王承祥为贵州布政司左参议。

      ○甲子。裁革湖广襄阳府所属枣阳、南漳县县丞,南漳、化光、谷城、宜城县儒学训导各一员,以知府李傅言其地僻事简也。

      ○乙丑。遣户部尚书祭京都太仓之神。

      ○丁卯。升吏部左侍郎毛纪为礼部尚书。

      ○先是,山西妖贼李五与惠庆、郡进禄等作乱,进禄败死,五走还延安,庆亦亡匿。
      至是,巡按御史常在劾奏分巡佥事许谏、延安知府赵楫、推官赵继宗、鄜州知州孙侃、洛川知县田清、安塞知县张希宗、甘泉知县李钺、宜川知县田奉璋等失事罪,乞罚治。兵部议拟上请。
      诏:谏夺俸半年,其余去任者勿问,见任者夺俸三月。李五、惠庆等令责限追捕,务期得获。

      ○夜,月犯垒壁阵东第五星,金星犯太微西垣上将星。

      ○戊辰。授推官向信、黎龙、林潮,知县董相、伍希儒、王玮、王以旂、贾启,行人熊兰、石金、杨秉中(广本抱本中作忠)、张钦,太常寺博士唐濂为试监察御史;知县王溱,行人沈霁、郑慕为南京试监察御史。信浙江道,龙山东道,相江西道,兰福建道,希儒湖广道,濂、霁广东道,玮、溱广西道,以旂、启河南道,潮、金四川道,秉中、慕云南道,钦贵州道。

      ○辛未。升陕西按察司佥事胡止俸一级,都指挥佥事王爵署职一级,以总制都御史彭泽言其抚处诸番有劳也。

      ○癸酉。升吏部右侍郎毛澄为本部左侍郎,改南京户部右侍郎王鸿儒为吏部右侍郎。

      ○甲戌。升广东按察司佥事汪鋐为本司副使。

      ○荫致仕南京兵部尚书刘机子光于中书舍人习字出身,以机援例陈乞也。

      ○遣成国公朱辅祭太岁、山川之神。

      ○命拨团营及驣骧四卫、锦衣卫军三万名助建乾清宫役,从内官监太监张鋹奏也。

      ○丙子。宪宗纯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蔡震祭茂陵。

      ○丁丑。辰刻,云南大理府地震,犯左执法星。

      ○戊寅。致仕兵部尚书王敞卒。
      敞,字汉英,南京锦衣卫籍,其先浙江西安县人也。成化辛丑进士,除刑科给事中,历左右都给事中,升通政司参议、通政使。正德戊辰,升兵部左侍郎,仍掌道政司事。庚午,署本部事。时宁夏宗藩叛逆,遂升尚书。及事平,加太子少保。辛未,辞免兵柄,诏回通政司署事。未几,再疏获允,命驰驿归,且有月廪舆隶之赐。
      敞为人软熟通傥,其为兵部,值四方群盗蜂起,筹虑调度,虽竭其才力而不能猝收戡定之功,论者以是短之,遂致仕。至是卒。诏加祭赐葬如制。

      ○己卯。升赏辽东中固城柴沟堡等处阵亡被伤官军人等二十九人。

      ○赏铁岭曾迟堡、抚顺关等处获功被伤官军百户李霪等九人有差。

      ○辛巳。总督甘肃等处军务都察院左都御史彭泽引疾乞致仕。
      诏召泽还京,曰:卿长才重望,舆论攸归,讨贼功成,朕心简在,宜即日回院,以副委任,不允辞。

      ○太监张雄传旨:令都知监太监傅伦镇守广西地方。

      ○山西平虏卫地震有声。

      ○壬午。升江西左布政使陈恪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地方。

      ○盗郑纪、王舍命等行劫近畿,都指挥佥事盛瑾、高谦、袁杰等合兵擒之。兵部议加升赏。
      诏:瑾、谦、杰各升世袭一级,赏银三十两。奏内有名家丁各赏银十两,官军人等仍覈实赏之。提督团营太监谷大用、张永,新宁伯谭佑,尚书王琼委用得人,各赏羊酒,赐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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