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67、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五 ...

  •   正德十年五月丁亥,朔。命兵部尚书王琼同太监谷大用、新宁伯谭佑(抱本佑作祐)提督团营操练。

      ○戊子。升都察院右都御史石玠为户部尚书,改南京礼部尚书乔宇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升河南布政司右布政使陈雍为贵州左布政使,兵部署员外郎刘琛为山西按察司佥事。

      ○赏大同等处获功官舍旗军叶完等五百六十一人银帛(广本抱本帛作币)有差。

      ○己丑。陕西弘化显庆寺灌顶大国师锁南藏卜以其师星吉藏卜旧赐山场地亩,奏乞护勅。
      礼部驳奏,且请绳以法。
      特命给之,不为例。

      ○升府军卫带俸都指挥使李隆为署都督同知。
      隆初以江西姚源功升一级,复自陈功多于桂勇,而升职不及,遂得加升于左府带俸。

      ○庚寅。荫礼部右侍郎吴俨子骥、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刘丙(广本丙作苪)子珙为国子生,俱以三年秩满也。

      ○辛卯。升山东按察司按察使孙燧为河南布政司右布政使。

      ○壬辰。升礼部左侍郎李逊学为南京礼部尚书。

      ○云南地震,踰月不止,或日至二三十震,黑气如雾,地裂水涌,坏城垣、官廨、民居不可胜计,死者数千人,伤者倍之。地道之变(广本抱本道作气),未有若是之烈者也。

      ○癸巳。孝宗敬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崔元祭泰陵。

      ○给宣府官军马匹料草一月,不为例。
      边军马匹夏秋牧放,例不支料草。至是,因太监于喜、参将杨玉奏,特予之。

      ○甲午。升吏部左侍郎王璟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命总制甘肃左都御史彭泽还治院事。

      ○升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王良臣为山东按察司按察使。

      ○乙未。松潘大悲寺僧徒远丹领占、岷州大崇教寺剌麻番僧官着肖等贡方物。赐宴,赏彩缎衣服有差。

      ○苽咂等族番人居藏少等贡方物,赐宴并赏彩缎衣服有差。

      ○丙申。周府鄢陵王同鋖薨。王,安僖王第二子,母丁氏,正统丙寅生,初封镇国将军,弘治戊申袭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靖简。

      ○复除服阕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潘铎于浙江。

      ○潞城王府镇国将军聪泏、辅国将军聪涀尝率群下白昼夺人财物(广本抱本“夺”上有“抢”字),镇巡官以闻(广本镇巡作巡抚)。
      诏革禄米三之一,群下拨置者俱谪戍边卫。仍贻书代王并潞城王,令严加约束。

      ○丁酉。追太常寺官祭都城隍之神,

      ○盗二百余人入公安县,劫库杀人,遂驾舟趋新洲下河,湖广守臣以闻。
      兵部言:群盗为乱,所在官司略无捍御,宜停俸,责限缉捕。且贼趋新洲下河,东可入大江,北通安、沔,亦宜令南京操江、河南巡抚官各严兵防守。
      从之。

      ○京城内外多盗,有旨议处。
      兵部乃会部院、锦衣卫等官议请:巡捕军,京城内增为七百九十二人,城外增为一千一百二十人(广本抱本无“十”字),把总等官如故,仍每年一易。缉捕或对敌杀真盗三名,为首者升一级,为从者给赏。对敌被杀者,子孙升实授一级,世袭。委官部下获至二十名以上者,升署一级,五十名以上者实授一级。把总官部下五十名以上者,署一级,百名以上者实授一级。军人所捕不及数并愿赏者,每名赏银十两。对敌擒斩剧贼者(广本抱本贼下有首字)二十两,数人共事者均之。把总并委官部下所捕不及数并愿赏者,每名赏银一两。已受赏者,不许告退,并功升级。一年内地方失盗,委官积至五起以上者,降一级,十起以上二级;把总官十起以上一级,二十起以上二级。不及数者,委官每起夺俸两月,把总一月。若把总委官私役卖放,巡捕军人照例究问。
      从之。

      ○戊戌。仁宗昭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林岳祭献陵。

      ○诏宣府军职有犯笞杖以下者,准随宜区处免劾逮。从巡抚都御史王纯请也。

      ○以来降夷人那孩帖木儿充御马监勇士。

      ○荫致仕刑部尚书韩邦问子杲为国子生。

      ○礼部尚书刘春奏:西番俗信佛教,故我祖宗以来,承前代之旧,设立乌思藏诸司,阐化阐教诸王,以至陕西洮岷、四川松潘诸寺,令化导夷人,许其朝贡。然每贡止许数人,贡期亦有定限。比年各夷僻远,莫辨真伪,至有逃移军匠人等,习学番语,私自祝发,辄来朝贡,希求赏赐。又或多创寺宇,奏乞名额,即为勅赐,朝贡不绝(抱本“贡”下有“希求”二字)。以故营建日增,朝贡愈广。此皆藉民财以充宴赏,继继不已,虽神输鬼运,其何能应无穷之用哉?乞酌为定例,严其限期,每寺给勘合十道,陕西、四川等处兵备仍给勘合底簿,每当贡期,比号相同,方许起送。其人数不得过多,自后再不得滥自营造,则远夷知戒,民财可省。
      诏:显庆等二寺及洪福寺以后番僧来贡者,赏赐视宝凈诸寺例,余如所议行之。

      ○改服阕礼部左侍郎毛纪为吏部左侍郎,升礼部右侍郎吴俨为本部左侍郎,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石珤为礼部右侍郎。

      ○己亥。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刘麟为云南按察司按察使。

      ○祭汉寿亭侯之神。

      ○南京守备魏国公徐俌等奏:户部主事王瑞之放支军粮,违例擅辱千户王忠、郑禧。
      命锦衣卫官校逮系至京鞫之。

      ○南京吏部会都察院考察:南京太仆寺丞陈玑、主事樊城俱贪;郎中卞思敏、张文渊、符乐,主事陈应武、郭清、吾翕,御史贺洪、李邦用,太仆寺丞单麟等俱素行不谨;员外郎杜蓁等俱年老;主事吴吉等俱有疾;郎中朱表,员外郎欧阳申、欧阳席,主事戴吉、俞敬,御史马陈图等俱才力不及;光禄寺少卿唐荣(抱本荣作劳),郎中索承学、韩士奇、丁奉、刘瑜,员外郎朱良、周愚,主事李文华,评事况照,给事中潘棠,御史詹惠等俱浮躁浅露。
      吏部为请如例,令贪者为民,不谨者冠带闲住,老疾者致仕,才力不及与浮躁浅露者降一级调外任。
      从之。

      ○四川镇巡官奏:虏骑二万余破龙思阁儿、阿召等寨,将寇彰腊地方。
      兵部覆奏:此必亦卜剌残寇,宜令四川、陕西各严为之备。
      从之。

      ○庚子。授播州土舍杨弘冠带。
      弘,故革职宣抚友之子。初,宣慰使杨辉嫡子曰爱,友其庶也。辉既令爱袭其职,复溺爱友,奏析凯离之地(广本抱本无“奏”字)以居之,授为宣抚,俾分理苗寨。由是兄弟交恶,奏讦不已。朝廷遣大臣勘处,革友职,置之保宁城。及辉没,爱横敛以贿刘瑾,得加授按察使衔,又怨友,征取于凯离者独苛。同知杨才居安宁,乘之股剥尤甚,诸苗皆愤怨。凯离民为友奏复官,弗得,乃潜入保宁,以友还,紏众作乱,攻播州,焚爱居第及公私廨宇略尽,遂杀才,多所残戮。爱屡奏于朝,上乃命四川镇巡等官调兵征之。
      会友死而川兵方征蓝、鄢,总制尚书洪锺(旧校改锺作钟)及贵州镇巡官俱请缓师抚处。
      兵部议:友虽已死,而其子弘尚存,宜勅川贵镇巡等官先调兵食,示以必征之威,继加抚谕,开其自新之路。若弘束身归罪,具奏上裁。
      至是,四川镇巡等官勘奏:弘父友构乱,法固难宥,但友构乱时,弘尚童稺,今年渐长,能悔过自新,且善抚驭,诸苗夷愿听其约束。况友前所焚杀死者,俱已随土俗折偿,及还所侵夺于官。乞授弘以冠带,名为冠带土舍,协同播州经历司抚辑诸夷,其家众安置保宁者俱还之,仍隶播州管辖,且谕宣慰杨斌与弘协和,不得追仇相残。
      兵部议覆。从之。

      ○夜,月犯建星。

      ○辛丑。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欧阳旦卒。
      旦,字子相,江西安福县人。成化辛丑进士,授休宁知县,升监察御史,历按察司佥事、副使、布政司参政、左右布政使,升应天府府尹,其后乃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至是卒,赐祭葬如例。
      旦为人纯谨,有文学名,其在湖广、浙江提督学政,以宽厚得士心,入仕三十余年,贬议不及少时。伯父敏待之甚厚,及贵,乃为其子鲁授室,且择师诲之,无异己子,以是重于乡里。

      ○升玉林卫都指挥同知贾鉴为署都指挥使,以自陈贵溪斩贼有功也。

      ○命金吾右卫署都指挥佥事卢英充参将,分守保定地方。

      ○壬寅。升礼科都给事中王銮为陕西布政司右参政(抱本政作议)。

      ○复荫故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彭华次子勉肇为国子生。
      先是,华嫡孙师丙巳荫为中书舍人,至是勉肇复援春宫讲读恩例乞荫,特与之。

      ○宥分守开原参将张廷锡、太监王秩罪,仍夺守堡提调指挥等官王钺等俸,以虏入寇,防御不严故也。

      ○癸卯。命云川卫纳级都指挥佥事蔡森、大同坐营镇虏卫指挥使史浩守备阳和城。

      ○甲辰。巡抚保定等府右副都御史张淳,巡按御史董建中、卢雍各言:礼部尚书傅珪致仕考终,戒其子弟毋乞恩典,有古大臣之风,乞加赠谥录荫,以励臣工。
      吏部覆议:珪荫赠宜如言官所论。
      诏荫其子为中书舍人而罢其赠。

      ○降都督同知白玉为都督佥事,都督佥事温恭为都指挥使。
      初,虏寇宣、大,玉充总兵,恭为副,受诸将赂金,且令家人纳粮草罔利,为缉事者所发。言官因论请置重典。诏宥之,各降一级。

      ○先是,太监萧敬传旨,令提督广东市舶司太监曹宏采取奇异香料并土物以进。巡按御史丁楷极言不可状。礼部覆请从楷言。
      不纳。

      ○命羽林前卫带俸署都指挥佥事张钺总督山东备倭。

      ○丙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陈和为山东副使。

      ○调贵州布政司右参议孙清于山西。
      时清进表还,至中途,疏陈有疾,不宜南方水土,故调之。

      ○授为民土舍安宇为土官巡检。
      宇父鳌,故马湖土官知府也,以罪死狱中。宇安置广西,遇赦不原。及蜀盗起,宇率家丁御之有功。四川镇守太监韦兴为宇请升级,兵部难之。
      诏:宇功罪不相掩。乃授巡检,并赏其家丁获功及死者百余人。

      ○升延安卫带俸署都指挥佥事时陈为都指挥同知,录川陕剿贼功也。

      ○命江西都司署都指挥佥事白昂佥书管事。

      ○宥提督三关副总兵都指挥同知神周罪。
      初,宣、大有警,命周防守三关。后虏深入,周按兵不动,为提督等官所劾,执归京师鞫问。行至易州,称病,且自陈乃河堡等处功,乞宽宥。
      兵部论:周握重兵,寡谋退缩,致贼虏牛羊数十万,杀伤数千人,纵有微劳,岂堪赎罪?请执问如前旨。
      上宥之,令照实授降四级为总旗,而纳粟指挥佥事如故。

      ○丁未。升南京太常寺少卿罗钦顺为南京吏部右侍郎。

      ○升参将都指挥佥事宋贇为署都指挥同知。
      贇初守备龙门城,坐罪当谪戍,止降三级。至是复自陈剿流贼功,乞准赎罪。兵部覆不可。有旨准升一级。

      ○赏宁武关宣府鵰鹗堡等处获功官舍旗军吴守志等三十七人银帛有差(抱本帛作币)。

      ○戊申。升兵科右给事中高淓为南京光禄寺少卿。

      ○升南京户部署郎中潘选、直隶泰州知州韩廉俱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潞城王府辅国将军成鐶为群下拨置,出市夺人财物,镇巡官以闻。
      得旨:拨置者俱枷号一月,发戍边卫,成鐶停禄一年。

      ○己酉。罢宣府分守东路右参将都指挥佥事王辅,以巡抚都御史王纯劾其累失事故也。

      ○巡关御史张鳌山陈边防事宜。
      一、立重镇。永平等处镇守、巡抚、总兵官各住一方,兵分势寡,出令不一,而遵化一城,东西适中,请并治于此。仍于腹里地方移兵数万,屯营操备。
      一、并提调。沿边关营各有提调者,关主战守,营主操练,缓急不相援。宜将董家口等关五重安营分割,东属提调指挥窦济,西属提调指挥陆继宗,以便策应。
      一、增副将。密云北去古北口等关各百里,西去黄花镇百五十里,遇警应援不能及。惟石匣营为适中,请添设副将一员,选本处人马一千,腹里三千,驻札操备。仍于古北口添设守备指挥一员,总理潮河、新旧古北口等三营及密云两卫操练御备(旧校改御备作备御)。
      一、备职官。沿边管事军官逃亡事故,及各卫所官往往假托军政取回,不及原额之半,官事不摄,在京卫所冗官甚多。请自今凡京卫武职袭替,访其堪任边事及愿告外卫者,选除兴营、密云等卫,以便委用。各卫官员考选军政,原任边关者不许取回。
      一、远驻牧。沿边关塞驻牧达子叩关索乞盐米,而架炮、夜不收反出其外。驻牧日久,渐习华风,熟知要害,为患非轻。宜令驻牧于架炮之外,其索盐米立为定限,或有侵犯,则边墙之外、架炮之内,许我军蹑追。
      兵部覆议:备职官、远驻牧二事可从,仍以京卫军职有罪者调补,余三事下提督、镇巡等官详议。
      于是提督侍郎陈玉等议:以镇巡等官并治遵化便,宜广旧城,及调保定等卫军屯驻关营。宜严应援之令,提调不可并,密云副总兵不必添,古北口宜令参将防御,石匣营及潮河川营,益以兵千人亦便。
      兵部乃复会官议,皆曰:紫荆诸关隘防守尚缺,保定等卫军不可轻调,石匣等营益无见兵可益,广遵化城宜俟年丰徐议之。
      诏如兵部议。

      ○升湖广按察司佥事蔡潮为贵州布政司右参议。

      ○辛亥。升云南布政司左参议(抱本左作右)朱衮为云南按察司副使。

      ○给赏宣、大二镇保安等处地方获功阵亡官军人等张林等五百六十一人银帛有差。

      ○大护国保安寺右觉义班丹伦竹为其祖师大善法王星吉班丹乞祭葬。礼部执奏无例。
      上特许之,命工部给葬价二千两。

      ○壬子。升翰林院检讨张邦奇为湖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升隆庆卫指挥佥事张永为署都指挥佥事,充右参将,分守怀来、永宁等处地方。

      ○癸丑。夜,北方流星如盏,色青白,起文昌,东北行,至近浊,尾迹炸散。

      ○甲寅。升浙江按察司佥事汪大章为云南布政司左参议。

      ○乙卯。遣内官祭中霤之神。

      ○命万全左卫指挥同知李洪守备保安新城。

      ○南京前军都督府管府事彭城伯张钦有疾辞任,许之。

      ○孔提峪哈者等族番人族头玉巴等贡方物。赐宴并赏彩缎衣服有差。

      ○左副都御史王纶卒。
      纶,字朝言,山东滨州人。成化丁未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升户科右给事中,迁江西参议,转参政,历云南右布政使、湖广左布政使。正德己巳,升南京礼部右侍郎,未阅月,改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寻命巡抚大同,赞理军务。以殴人致死,逮至京鞠讯,遂罢归。
      纶颇有才略,在言路悻悻自好,欲以伉直取名傲世。性酷暴,用刑惨刻。在江西,属吏递送,少不如意,必加笞掠,或薅其须鬓,不少忍。尝巡湖西,有巨舟阁浅不能避,纶命执其舟人,即滩挞之(广本抱本“滩”下有“石”字)。时方盛暑,既惊悸,又加痛楚,死者至数十人。其酷刻类此。听断不论是非,以先讼者为直。下郡县按验,或直被讼者,纶辄怒之。与弟绶相视如仇,殊无士行,公论鄙之。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