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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 ...

  •   正德八年五月戊辰,朔。广信府知府朱嘉会奏本府各县被贼残害,乞蠲免该年钱粮,以苏民困。
      户部议行抚按官通查,随宜宽免,该用军饷仍如原拟,以停免耗米并钞关银支用。
      报可。

      ○革庆成王奇浈子镇国将军表杜禄米三之一,王奏其不遵训戒故也。

      ○姚源洞贼之入开化也,江西副使胡世宁、佥事高宾以听抚贼艾茹七等二百人号为新兵,往击之。茹七所过纵兵虏掠,执安仁县官氏二女,欲污之。不屈,俱赴水死。
      给事中黎奭以世宁、宾不能约束奏劾之,且言参议王泰,参政吴廷举,佥事李嘉言,知府陈策、朱嘉会,浙江都指挥李隆,参议叚敏,佥事储珊,知府宋毓及巡抚都御史任汉俱宜究治。
      兵部覆议:廷举为贼拘留未出,嘉言、策近有功,俱可原。宾已停俸,余宜量罚。
      得旨:世宁、敏、珊、毓各停俸,泰、隆、嘉会姑贷之,俱令戴罪击贼。汉亦停俸,降勅切责。新兵即散遣,首恶仍逮治以闻。官氏二女令旌表其门。
      既而汉复奏茹七等听抚愿为良民,兵部谓与奭奏异,请令提督都御史俞谏议处。
      从之。

      ○庚午。降御史贺泰为处州府推官。泰疏言义子赐姓之非,故得罪。

      ○虏酋亦卜剌次于讨来川,遣使阿卜都等至肃州,乞赐蟒衣锦绢,复遣把巴歹等速之,仍乞边地驻牧修贡,且称与哈密都督奄克孛剌和亲,辞多不逊。都御史张翼犒遣其使者,而以币帛与之,谕使效顺,移营荒野,虏遂西入乌思藏屯据。
      事闻,兵部议:亦卜剌窜伏边陲,苟延性命,乃敢阴怀谲诈,非分妄求。镇巡等官略无制御,乃欲以利羁之,是纳侮也。宜令总制都御史张泰等审计预防,喻以利害(广本喻作谕)。若入境侵犯,则相机剿杀,毋或误事。
      从之。

      ○辛未。以春夏少雨,遣英国公张懋祭告天地,成国公朱辅祭告社稷,新宁伯谭佑告山川,尚书傅珪告城隍之神,仍命文武群臣同加修省。

      ○升江西(抱本作浙江)布政司右参议林长繁为贵州按察司副使。

      ○实授南京江西道试监察御史屠垚为监察御史。

      ○太监萧通为故太监李璋弟姪副千户李进等十七人乞升秩。既得旨,兵部言:进先以贿结杨玉调卫,不宜复注锦衣卫。
      从之。

      ○准纳级都指挥同知白埈注锦衣卫。
      埈,故刑部尚书昂之子,冒功升世袭副千户,复纳级至指挥同知。至是以父昂有剿贼功,乞加录荫,并注锦衣卫。
      内批特许之,不为例。

      ○赏右都督刘晖所部官军王恺等银一千两,以获贼首刘七功也。

      ○怀来卫地震。

      ○壬申。端午节。赐百官宴于午门。

      ○命山西都司署都指挥佥事崔玺掌印管事。

      ○癸酉。调陕西布政司右参政方璘为江西左参政,湖广右参议白金为江西右参议。

      ○陕西好地平等族番人弄班受等来朝贡马及盔刀等物,赐宴并赏彩缎绢钞如例。

      ○升义勇左卫署指挥同知陈谨为署都指挥佥事山西都司佥书。

      ○驸马都尉樊凯卒。
      凯,字大振,河南安阳人。成化八年选尚广德长公主,宪庙宠异之,尝命领宿卫军,册封辽、蜀二府。二十年,公主薨。正德初,解任家居,至是卒。讣闻,辍朝一日,赐祭葬及斋粮、麻布如例。
      凯虽贵,颇能以礼自守,粗晓词翰。子琦、瑶、琮俱荫锦衣卫职。女一,为黔国(广本国下有公字)夫人,皆公主所出云。

      ○甲戌。孝宗敬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蔡震祭泰陵。

      ○翰林院侍读顾清居优,时升侍读学士,至是服阕,乃拜命。

      ○宣府守臣奏缺军需,命户部运折粮银八万两给之。

      ○先是,总制都御史彭泽奏四川军饷缺乏,诏发湖广折粮银五万五千两给之。未至,而廖贼就擒。泽请裁减。
      户部议以三万五千输陕西,准甘肃年例之数,其二万仍留备四川军饷。
      从之。

      ○乙亥。复给晋府义宁王印,以失于盗也。

      ○山东东平州及东阿县各地震有声。

      ○丙子。升陕西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徐翊为布政司右参政。

      ○南京提督机房太监吴经等奏织造缺银,户、工二部议以机房岁造动至数万,及内官冬衣并赏赐各项衣缎折银不止十余万两,即今内外修造浩繁,各省剿贼未已,若非节用,公私必致匮乏,宜令经等以前所支盐价并扬州钞关银辏用,仍乞暂罢织造,以宽民力。
      有旨:令计所需以三分为率,户部给其二,工部给其一。

      ○朝鲜国王李怿遣陪臣工曹参判李长生等来朝贡方物,赐宴并赏金织衣缎有差。

      ○丁丑。升赏汉土官军锦衣卫纳粟指挥佥事汪玺等八百二十一人有差,以破贼首刘六功也。

      ○巡按云南御史张璞奏:金齿腾冲蕞尔一隅,既添参将(广本抱本添作设),又遣内官(广本抱本官作臣)镇守,供费不赀,乞将太监崔和、指挥沐崧裁革,专责兵备官管理,以苏边民之困。
      诏不许,惟令和、崧用心抚恤军民,不得贪纵扰害。

      ○戊寅。升南阳府知府王宣为陕西都转运盐使司运使。

      ○鲁府思同县主仪宾赵璠奏:旧制,凡王府设内官内使,惟以传命,不预外事。近者(广本者作日)各府内使窃弄威福,交结官司,党恶害众,不可胜言。乞申严禁例,惩其党与。如其不悛,听被害者径诉镇巡官,以伸冤滥。又言:鲁府自亲、郡等王及镇抚将军雕朱红金字令旨牌面,印刷龙凤勘合,威胁有司,抑买商货,亦宜禁。
      下都察院议,以璠所言二事,祖训例皆有禁,但日久弊生,宜通谕各王府。鲁府牌面令巡抚官启王改革,不从者举奏。
      从之。

      ○顺天府、霸州、山东登州府各地震有声。

      ○己卯。仁宗昭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马诚祭献陵。

      ○巡视居庸等关侍郎丛兰奏:虏五万骑寇大同,乞选调真定、保定等卫京营下班官军防守紫荆、倒马、龙泉、居庸及浮图峪、插箭岭、白羊口等处关隘,仍择骁勇指挥等官七员统领,各协守操练。
      兵部议如所请,且发辽东买马余银(广本无余字)及太仆寺常盈库银共十五万两,买马寄牧于畿内州县,以备宣府、大同调用。
      皆从之。

      ○镇守延绥都督同知侯勋以被劾辞任。许之。

      ○庚辰。以虫灾免彭城卫正德七年分屯田子粒十分之四,从巡按御史奏也。

      ○辛巳。升监察御史周谟为广西按察司佥事。

      ○畿甸军民佃种各马房草场地土,每亩减租银一分,被灾者免征,从户部奏也。

      ○开中两淮运司正德九年盐课二十五万引于大同召商上纳粮草,以备急用,从守臣请也。

      ○虏犯大同,由白羊口入,掠平虏、井坪、干河等处,围总兵官叶椿、潘浩于黄土岭高山城。俄解去,遂趋朔州,犯焦邑。
      巡抚都御史高友玑奏言:本镇地方广阔,各卫所堪调马队官军不满三万,众寡不敌,乞增调奇、游兵分布按伏于天城、阳和、平虏、威远左卫等处城堡,相机策应,庶几三路可守。今延、宣各称有警,不发奇兵,又欲掣回游兵,事势危迫,乞勅兵部责令二镇守臣无分彼此,速行应援。更乞命将出师,以彰天讨。
      兵部议:宣、大二镇为京师襟喉,而与偏头、延绥境辅车相依。奇、游兵马专为应援而设,故一方有警,诸镇策应。近因盗贼窃发,延绥兵马调征河南、四川,宣府兵马先调一千戍河间,又兑三千入京师,故兵力寡弱,不能相援。为今之计,宜以停征四川兵守延绥,其游、奇兵调于大同西路;以京操兵守宣府,其游、奇兵调于大同东路;以大同偏头兵扼其中路。仍令巡视提督官严备宁武、雁门、倒马、紫荆等关。如兵更不足,量发各州县民快、义勇、军余救援。仍乞于团营总兵内简命一人,统率原选听征官军六千人分布截杀,余一万四千人待报启行。
      上命咸宁侯仇钺充总兵官,提督军务,统京营军六千人往会各镇巡官协同操守,户部议处粮饷以闻,宣府兑操军留不遣,余如议。
      寻命钺挂征虏将军印,节制宣、大,山西延、偏各镇巡以下所统官军,人赏银二两,给马匹、器械以行。复命侍郎丛兰以巡视兼督军饷,运太仓银五万两给之。都御史林廷玉发易州粮草助用。

      ○壬午。四川纪功给事中王萱等奏:内江、荣昌等县盗贼骆崧祥、龚时达、郑朝阳等复啸聚横行劫掠。今欲用兵,则民力不堪;欲招抚,则覆辙可鉴,乞下兵部议处。因劾知县屈釴(抱本釴作钺)等,知府孟醇、刘思贤等,巡守参政胡宗道等不能安民弭盗,宜治其罪。
      诏:奏内首恶及廖麻子余党,令总制等官严督将领设策擒捕,毋事姑息。釴等革冠带,宗道等俱停俸,事宁之日通查功罪奏处。

      ○时女直、鞑靼入贡,奏进番文,有为中国书者,审为被掠边民冒名来朝,遂为同类代书。
      礼部议:宜并治伴送指挥王经、通事刘恩等罪。
      诏:诈冒情弊,所当究问。但念远夷并伴送、通事等俱从宽宥之,令镇巡官善为宣谕,今后朝贡者姓名务验实名,毋仍诈冒。恩等夺俸粮各一月。

      ○原任兵备佥事李晟复上兵书五种,曰《法象变通》、曰《军礼要括》、曰《春秋安攘论》、曰《重定事要》、曰《附录兵图》。自谓谈兵四十余年,始成此书,平虏之计无出于此。
      兵部议覆:晟所上书亦有志用世者,但兵无常形,难拘法制,宜颁布内外统兵等官听其采择去取。
      许之。
      晟在先朝屡进兵书,坐无验屡黜,盖狂士云。

      ○降镇守山西副总兵都督同知神周三级。
      初,达贼数千骑自榆皮窑入寇,周所部指挥贾彪兵七百余人,浦英兵二百余人,各大败。周闻之,率指挥周镛等以兵七百余人至炸子<火焉>与贼战,复大败,指挥尚文别将三百余人避入草垛山堡。前后之败,镛及千户杨芳,百户沈英、潘隆等死者二百余人,丧失马匹、器械不可胜数。周与彪及浦英等各溃围走,贼遂大掠。后数日,贼二十骑(广本十作千)出柳树堡,周收散卒及调指挥李钦等合七百余人要之,又败,百户周柰等中伤死。周以其事闻,尽掩败状,为镇巡等官所劾。
      诏降周三级,诸失事者令巡按御史逮问。

      ○雷击南京光禄寺大烹门凉楼。

      ○癸未。光禄寺卿沈冬魁等言:近者供应太繁,自正德七年十二月至八年正月,两月之间,牲果等价费至二万一千五百余两,遇有缺乏,多于铺行赊贷,又不得以时给直,役重累深。其各处岁解钱粮多因兵荒蠲免,而天财库应支钱钞又七季不得关支。乞下户部议处,通融借办。
      时冗食岁增,国用日屈,户部不能处。
      有旨令光禄寺撙节用度,不许浪费。然竟不能有所损,铺户多逃亡者。

      ○刑部奉旨,以天气暄热,审录徒流以下当枷号者龙祥等三十五人,斩绞情可矜疑薛升等三人。
      奏上,诏枷号者免之,依所坐发遣。可矜疑者免死,发辽海卫永远充军,家小随住。

      ○甲申。礼部尚书傅珪等疏列四方灾异,且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所书灾异不过六十九事。今自去年秋九月至夏四月,地震天鸣,雹降星陨,龙火出见,山崩地裂,共四十有二,而旱灾不与焉。顷虽两降诏旨,修省祭告,而雨泽未通,禾苗枯稿,民命国计不可不忧。伏望励精更化,动由礼法,更勅内外文武群臣省躬补过,勤恤民隐,爱养军士。凡冤抑未伸,祈请太滥者,不分疏远贵近,一裁以法。再令择日斋戒祭告,上下交修,文实兼尽。如此而民心不安,天意不回,灾变不消,雨泽不降者,无是理也。
      疏入,诏曰:卿等所言事在朝廷者,朕自有处。两京文武官员及在外镇巡等官,务各尽职业,一体交修,以回天意。仍择日斋戒,遣官祭告天地、社稷、山川及城隍之神。
      于是再遣英国公张懋、成国公朱辅、新宁伯谭祐及珪祭告。

      ○乙酉。升起用试监察御史黄昭道为广西按察司佥事。

      ○荫都察院右都御史林廷选子玉汝为国子监生。

      ○命永宁卫署都指挥佥事张勋充宣府游击将军,升山西玉林卫指挥使周政为署都指挥佥事,充大同游击将军。

      ○丙戌。升赏湖广郴、桂征剿蛮贼获功官军副千户张仕文等九百九十八人有差。

      ○丁亥。命发京营官军九千人守倒马、紫荆、居庸、龙泉、黄花镇、古北口诸关隘,以虏寇繁峙、灵丘诸墩。
      兵部请益兵豫防(广本防作备),仍选将训练,待报即行。

      ○海西兀失等卫都指挥佥事撒哈答等,弗朵秃河等卫都指挥佥事申尧掜等,木里吉等卫都指挥佥事失鲁等,兀失等卫都指挥同知忽塔木等(抱本塔作?),随满河等卫女直都指挥佥事失哈等,札真河卫头目塔卜等,石门等卫都指挥同知管迭等各来朝贡马,赐宴并赏彩缎等物有差。

      ○周府舞阳郡君仪宾王环酗酒淫泆,为周王所奏,革职为民。

      ○戊子。命保安卫都指挥佥事朱寿守备西阳河堡,山西署都指挥佥事郑恭守备平虏城。

      ○荣王府灾,王奏请修建。命内官监太监李文、工部郎中林通往督之。

      ○己丑。升湖广布政司左参议乔恕为甘肃行太仆寺卿。

      ○诏以江西建昌府税课司课钞仍充益王府用,从王请也。

      ○庚寅。升陕西布政司右参议王荩为湖广左参议。

      ○南京给事中叶溥等奉旨查覈守备操江及沿江巡守等官功罪,劾奏把总管队指挥等官杜昂等一百九十七人逗遛畏缩,守把江口指挥、守备、兵马掌印、巡捕等官孙源等一百七十二人逃窜避祸,内知府等官李嵩等五十二人各有俘获及守城劳,其操江武靖伯赵弘泽,都御史陈世良,守备太监黄伟、芮景贤、廖堂,魏国公徐俌,西宁侯宋恺,参赞尚书刘机,南宁伯毛良,都督张海,巡抚都御史王缜,漕运都御史张缙,侍郎丛兰,巡江御史危行、杨凤、汪正俱宜究治。参将金辅、游击将军卻永虽败于土桥,卒成狼山之功。指挥王瑚等三人力战被杀,指挥孙雄等十六人与所部军横罹溺死,亦宜议处。
      兵部覆奏:昂、源等逮治,嵩等仍升赏,良、海尝奏辨,宜俟勘报,伟等请上裁。阵亡溺死者四百九十四人升级,退败而溺者(广本作“退散而败溺者”)二百二十八人,亦各给米优恤。
      得旨:弘泽等多去任,或已立功升赏,并伟等俱宥之。余如议。

      ○辛卯。吏部尚书杨一清以久病乞休,且言嗣男绍芳远在江南,孱然病躯,孑处京邸。
      上温旨慰留之,仍令有司起送其子来京侍养。

      ○壬辰。升赏凤阳、霍丘、寿州、六安截斩流贼官舍旗军汪檖等二百七十一人有差。

      ○癸巳。海西兀者等卫女直都指挥佥事帖古山尚古等各来朝贡马,赐宴并赏彩缎等物有差。

      ○姚源贼久屯开化,都指挥白弘、湖州知府黄衷军马金镇,参将李隆、佥事储珊、都指挥江洪、嘉兴同知伍文定军华埠以御之。贼党刘昌三、蔡六二率众万余冲马金,破之,执弘,军士死者殆千人,衷仅以身免。王浩八、汪十三复冲华埠,洪、文定击败之,追至孔埠,斩汪十三及其党二十人,隆、珊由升口河追至池淮,捣其巢,斩首百七十二级,其胁从散遣者四千人,乃合兵夹攻于淫田。隆当其前,文定由后岭进,复斩首百余级。洪以奇兵深入,贼佯败走,以金帛掷地,众兵竞取之。洪及指挥张琳等五人渡溪,贼反攻之,坠马,遂被执。隆等殿后,且战且却,暮还华埠。时贼势亦稍衰,乃踰壕岭遁还江西德兴,屯于煖水(广本作暖水),欲听抚,且以弘、洪为质。
      都御史俞谏、纪功给事中黎奭奏文定、珊、隆忠勇状,乞奖励;弘、洪、衷等辱身偾事,宜究治。
      兵部议覆。诏:谏等各赐勅褒励,仍令督将佐并力殄寇。隆、珊、文定以礼劳之,衷姑免逮,俟事宁并覈功罪以闻。

      ○甲午。陕西按察司副使李昆升为湖广按察使。

      ○巡视侍郎丛兰奏:虏众千骑次浑源,又二万骑由马头山复入大同境。
      诏以边报日至,不闻诸将领有防御应援者,下巡按御史按之。

      ○乙未。以武清县北汪庄官地七十余顷给东厂管业。
      厂旧有庄地五十亩,岁收子粒为修理刑具等用。至是太监张锐复请益,上特从之。

      ○丙申。升河南府知府何天衢为陕西按察司副使。

      ○丁酉。荫故刑部左侍郎叶贽子筌为国子监生。

      ○山西镇守太监孙清、巡按御史周伦奏:虏犯宁武、倒马等关,兵力寡弱,请增调延绥奇兵及大同所调宁武、延绥游兵与宣府兑调官军,量还本镇,以济危急。
      兵部议覆:宁武三关,山西之捍蔽,而大同三路,又宁武之捍蔽也。守大同则藩篱固,而宁武亦安。若专守宁武、雁门,则撤其藩篱,各关受敌,而山西不可保矣。请如初议,分兵大同三路以保障山西,而量移腹里卫所守城军快以戍宁武。镇巡等官慎小防而忘大虑(广本虑作虏),宜令严督将领出兵截杀,毋令虏骑深入,有逗挠失事者,必罪之。
      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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