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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四 ...

  •   正德六年夏四月庚辰,朔。享太庙,遣驸马都尉游泰代行礼。

      ○复王俸为浙江道监察御史。俸在刘瑾时,以服阕违限落职,至是复之。

      ○琉球国中山王尚真遣正议大夫梁能等来朝贡方物,赐宴并赏彩缎绢帛有差。

      ○辛巳。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高淳六县灾伤,五年起运改兑无征正米二万八千石(广本二作一),准以贮库。赃罚赎罪银补折起解,每石银五钱。南京各卫仓长安等四门仓无征米四万六千七百石,候秋成带征,从巡抚副都御史罗鉴奏也。

      ○升锦衣卫指挥使朱翥为都指挥佥事,正千户范云为指挥佥事,副千户张璞(广本璞作瑛)及旗校二十五人各升一级,以自陈有缉捕功也。

      ○壬午。复除吴玉荣兵科给事中,文森河南道监察御史。

      ○癸未。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刘忠复上疏曰:臣近缘老病侵寻,松楸违远,展转欲归者久矣。自冬春来,疏乞八上,然于乞休之辞颇坚,而祭扫之请甚略者,窃冀赐归,则林泉散地得以苟全,而展省之仪可兼举矣。顾未蒙俞允,慰谕再三。窃念赐诰之荣远及四世,而焚黄之礼未能一行。望悯愚情,如例令还祭扫,事完,即依限赴京。
      上曰:卿奏欲省墓,孝思切至(广本孝上有真字),是用特允。予勅给驿以还,仍令所过军卫有司护送,事竣亟来京。
      忠考会试后,一日,上御经筵退,忽召内阁李东阳等(广本无等字),出试录示之曰:学士刘忠典试,文义多舛,何也?东阳等不敢对,久之,叩头而出。忠闻(广本闻下有之字),故亟请去云。

      ○甲申。以贼破江西新淦、万安、新喻县治,令巡按御史查勘失事官,停其俸,严限督捕。仍令总制官时葺城池。

      ○夜,月犯井宿东南第一星。

      ○丙戌。升云南布政司右参议陈怀经为云南按察司副使,原任顺德府(广本德作天)推官王纶为四川按察司佥事。

      ○贼破山东莱芜县,知县熊骖遁去。
      革骖冠带停俸,俟事宁逮问。

      ○命协守东路左参将徐继暂驻松潘管理操守(广本守作备)。

      ○命天津管屯佥事许承芳兼管霸州等处兵备。

      ○丁亥。以兵荒免百官食不落荚。

      ○湖广光化县火,燬民居二千三百余间,死者四十余人。

      ○户部奏:山西布政司以各王府禄米不敷,请以追完平阳知府张忠侵盗官银五千二百余两留给之。
      诏:可。

      ○升锦衣卫指挥同知韩端(广本端作瑞)为指挥使,正千户韦玺为指挥佥事,以自陈在镇抚理刑时鞫问逆贼何锦、刘瑾等有劳故也。

      ○升都督佥事杨英为都督同知。英自陈寘鐇之变,领兵于河外防守有功,故录之。

      ○命清平伯吴杰、都指挥佥事时雍神机营坐营管操。

      ○原任锦衣卫(广本原上有复字)指挥同知周贤、指挥使周侨、指挥佥事周健、正千户周庠,以俱重庆大长公主子孙也,诏例当降革,贤等引淳安大长公主男蔡遇例,乞复原职,特许之,且以贤有勘事功,仍升一级。

      ○谕提督团营内外官选精壮官军三百二十人,分布京城捕盗。

      ○戊子。罢湖广副总兵都指挥使康泰,以总制都御史洪钟劾其逗遛误事、冒报功次故也。

      ○哈密忠顺王速坛拜牙即遣使臣阿都火者等入贡,私货茶于民家。
      事觉,诏以其故违国禁,法宜减赏,但业已给之,以后勿遣入贡。

      ○己丑。升工部署郎中周烱为云南布政司右参议。

      ○庚寅。升南京太常寺卿章懋为南京礼部右侍郎。懋迁太常寺,未赴,复有是命。

      ○户科都给事中张润等言:定辽左等卫屯田,近因清查,虚增粮数,宜如都御史王宪所覈改正,苏边军困。
      诏以屯田虚数既多,准暂照原额征纳,待地方宁日,再为议处。

      ○辛卯。中书舍人黄堂等奏:臣等职均近侍(广本均作叨),且进士出身,而升迁必满九年,不得与科道部属比,事体似有未当。
      吏部覆议(广本覆议作议覆),以为近因各衙门缺员数多,年深官少,是以员外、主事迁转较速。其中书舍人由进士者,历任过六年(广本无过字),顾不得与主事二三年者等,宜有不均之叹。请今后中书舍人缺,务于进士、举人内选补。至各部员外郎缺,则先尽本部年资稍深之人,次则以中书舍人由进士历两考无过者,照弘治三年例升署,仍待九年后实授。中间果有才行卓绝者,亦听本部检照成化二十年例量拟内外相应职事。其由别途出身,三考到部者,自如故事。
      从之。

      ○刑部员外郎宿进疏言六事(广本进下有上字)。
      一、谓内臣如王岳、范亨,言官如许天锡、周钥者皆以瑾故死,宜加恤典。
      一、谓大臣附瑾,如兵部尚书王敞者,皆宜罢。内侍中(广本内上有其字)有瑾余党,亦宜令太监张永察之。
      其四事,则请择郡县长吏、遣官录囚、宽免赋役、罢差官校也。
      疏既入,是日午后,太监张永传旨,召大学士李东阳、杨廷和、梁储,谓上怒甚,欲亲鞫之,且趣入见。时闻上已被酒。东阳曰:后生狂妄(广本“后生”作“进固”),且日暮非见君之时,但宜奏请宽处之。永入,少顷,乃执进至午门外,杖之五十,发为民。进所言未甚触忤,徒以察瑾党为群小所中云。

      ○强贼李隆等二千余骑自蒙阴山出,破长山县。参将李瑾、纪功御史吴堂率兵追击至小青河(抱本青作白),斩首三百级,至青城,又斩二百余级。
      捷至,赐勅奖励,瑾、堂暨都御史边宪、御史陆芸各赏银币有差。升奏捷人一级,赏紵丝衣一袭、钞一千贯(广本抱本无一字)。

      ○书办官刘淮以瑾党系狱,词连原任户部尚书致仕顾佐、刑部尚书致仕屠勋、刑部尚书韩邦问、南京吏部尚书致仕王华、刑部右侍郎致仕沈锐、先任布政使降两淮运司同知陆珩等,皆尝托淮行贿(广本抱本贿作赂)于瑾者。
      命各巡按御史逮治,俱赎杖释遣(广本遣作回)。

      ○壬辰。以江西参将湖广署都指挥同知王宪充湖广副总兵。

      ○盗劫山东解京官银于都城南,有司逐盗弗获。免解者征偿。

      ○癸巳。降福建都司署都指挥佥事龚顺为署指挥使,调山海卫,坐赂太监陶锦,科害所属也。

      ○升南京尚宝司卿张芮为南京太常寺卿。

      ○甲午。录陕西张墓、太子渠、喻英堡斩获达贼功,升延绥游击将军都指挥佥事时源为实授都指挥同知,充副总兵,统游兵如故,延安卫指挥使王钺等十六人升赏有差。

      ○以西安前卫纳级都指挥佥事郑诰 (广本郑作郁)宁夏领班。

      ○乙未。录广东乐昌等县平贼功,升赏官舍旗军等一千六百二人有差。都御史刘洪、安远侯柳文各赏银二十两、彩币二表里,太监潘忠、都御史林廷选各银三十两、彩币三表里,御史王昊银十两、彩币一表里,布政使李思明、参政罗荣、佥事江潮银五两、彩币一表里。

      ○贵州乖西苗贼阿杂叛,守臣请调湖广、云南附近汉土官兵协征。从之。

      ○以都指挥佥事赵?充江西参将,领军杀贼。

      ○云南楚雄府地一日三震,明日复震,又明日复震,声如雷。

      ○夜,月犯房宿钩铃星。

      ○丙申。命河南怀庆府,每岁春秋次丁日(广本秋下有二字),祭先儒许衡于乡贤祠,从知府臧凤请也。

      ○大崇教等寺剌麻番僧官卜尖昝(广本尖作夫)等来朝贡马及方物,赐宴,并赏彩缎表里绢钞(抱本钞作纱)有差。

      ○都给事中于聪言:近奉旨,贼所残破州县,粮草蠲免一年。但有司例于年终征足,今岁改已三月,而蠲免之诏方下,征在官者必多,徒资官吏侵渔,而良民不沾实惠。请五年仍旧征收(广本请下有于字),移至六年蠲免。户部覆议。
      得旨:令巡按御史覈实,五年未征者,悉与蠲免,已征者准作六年之数。

      ○鲁府阿东王(旧校改作东阿王)阳镖薨。王,端懿王第二子,母妃徐氏,正统己巳生,初封镇国将军,弘治己未,袭封东阿王,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王性孝友,能诗,善楷书。女临城县主,例得房直,恳辞。谥曰:荣靖。

      ○命武靖伯赵弘泽掌南京前军都督府事,专管操江。

      ○戊戌。传旨:山东备倭都指挥佥事朱泰(广本泰作太)取回象房管事,以锦衣卫都指挥佥事朱翥代之。

      ○己亥。新化王表槏奏请食盐、菜户。户部覆议,食盐请于河东运司,岁给十引。菜户非旧例而辄滥乞,宜治辅导官不能匡救之罪。
      从之。

      ○铨注守备洮州地方都指挥佥事赵济于陕西都司。

      ○命锦衣卫指挥使朱宁提督巡捕。

      ○庚子。广西梧州府、广东电白县同日地震。

      ○荫故户部右侍郎何钧、孙继武(广本无武字)为国子生。

      ○兵部议覆御史甯溥所陈边务,谓刘瑾擅权,凡遇获功,令镇巡等官先关白,然后奏报,或报云某人斩获首级若干,以便更改,故获功者垂首丧气,而扑杀者借势吹声。今瑾已伏诛,积弊如故。请自后凡斩首获级,务照律例,令地方官查报,镇巡官细开姓名及获功缘由具奏,或扑杀诱杀情弊如前者,一一禁止。
      从之。

      ○致仕右副都御史张玮卒。
      玮,字汝器,河间府景州人。成化丙戌进士,授监察御史,历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按察使。弘治改元,升陕西布政使。其年冬,升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三年,改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郡,有政绩。七年致仕,至是卒。
      玮质直端谨,确然自守,不求人知,独为三原王恕所器重。其改漕运,用恕荐也。平生清苦,不殖产业。子尝为州垦田十余项,玮知之,怒甚,尽以畀其弟玑。然褊急少容,人亦以是少之。

      ○辛丑。巡按山东御史陆芸奏:慱兴、滕、邹、蒙阴、新泰、临胊、昌乐、齐河、嘉祥、泰安、曲阜、沂、费、鱼台、金乡、单、峄等州县镇集驿递二十余处,自正月以来,为贼所破,焚劫官廨,居民死者常数百人。官军望风先遁,贼势纵横,如入无人之境,而胁从投入者日众,生灵之惨,大可寒心。
      兵部覆奏,谓由所在官司怠玩所致,宜停其俸,责限剿捕。参将李瑾亦应查究,但屡尝奏捷,宜暂宽假,令督率官军追剿,毋再失事取罪。
      从之。

      ○壬寅。复除刑科给事中王萱(广本萱作宣)于兵科。

      ○陕西巩昌府通渭、秦安二县大雨雹,伤禾稼畜产甚众。

      ○南京御史周期雍劾奏:兵部尚书王敞本以庸才,素乏清望,祗附逆瑾,遂登兹职,宜令自陈,或改散职。庶本兵得人,群盗可息。
      命下其章于所司。

      ○六科都给事中张瓒等言:近山东巡抚都御史边宪、巡按御史陆芸、纪功御史吴堂、提督捕盗参将李瑾各奏青城之捷,已蒙升赏。据其奏辞,日时不对,自相矛盾。瑾等既称贼不能突出,芸乃云掘城而走(广本而作西)。芸报贼以二十日(广本抱本十下有一字)溃围去,瑾等则云二十二日斩获甚多。疑有欺蔽,乞勅总制都御史马中锡覈实奏处。
      会芸劾瑾初至山东,贼适在诸城县之百尺河,瑾拥兵不敢击,乃掠平民为贼,辄以奏报。及贼劫日照,瑾复留驻青州,贼因乘虚西向,破泰安、鱼台诸州县,后至新泰小捷,遂回兵济南,致贼陷沂水、临胊,直取长山。幸而青城为官军所围,中夜贼溃围出,复破昌、潍诸县。瑾握重兵,屡失机会,请罢瑾,别选将代之,或切责,俾图后效。兵部乃请令中锡并覈以闻。
      时十三道御史贺锐等亦以为言,且谓山东居民凡贼过之处,则乐于供给,粮草器仗皆因于民,弃家从乱者(广本“弃”上有“故民”二字)比比而是。官军所过之地,即闭门逃遁(广本闭作开),箠楚驱逼,犹不肯前。悬赏召募,亦鲜赴者。盖以供役之烦,搜索之苦,或掩杀报功,尤甚于贼故尔。今所报斩获首级,未可辄信。
      得旨:诸所奏事情,已令中锡覈报,俟其至日,朝廷自有正法。张伟令严督各该镇巡、参将等官亟讨贼,以图成功,官军所过州县,不许扰民。仍谕四川等处用兵地方总制镇巡官,但有贪功妄杀,纵容官军害人者,咸重罪不宥。

      ○癸卯。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都御史陶琰等奏:淮安、赣榆等处盗贼蠭起,乞处置兵食。户部请以运司盐银十万两及留本年钞关所入以给之。因言淮民造曲者,岁所糜麦无虑数十万石,请权时禁之。
      诏许给银,而罢禁曲之议。

      ○贼五六百骑自青城过寿光,攻潍县,知县张志皋先期遁去,城陷,防守指挥张陞、知事杜德铭死之,军民死者相枕籍。贼尽掠其军器以行,遂破昌邑,至平度。
      事闻,诏有司给陞、德铭棺殓,仍录其子孙如例,志皋等逮治。

      ○甲辰。诏镇江祀宋留守宗泽,苏、常二府祀宋丞相文天祥及郡人姚訔、郡倅陈炤等,从巡按监察御史谢琛请也。
      泽以恢复宋疆土,为汪、黄所沮,死葬镇江之京岘山,其墓在焉。天祥尝知平江,在郡六十余日(抱本无余字),诏赴行在所(广本无所字),去三日,城陷。訔知常州府,炤起复为倅,与都统制刘师勇、副统制王安、节度使胡应炎、武进令包圭(广本圭作士)、刺史麻士龙、江西宪将尹玉等,皆以勤王效节而死。泽专祠在镇江,天祥专祠在苏州,而常州又有天祥祠,则訔等附焉。

      ○以五军营坐营忻城伯赵槿兼管红盔将军。

      ○免直隶、山东、河南、四川、江西、湖广、陕西、福建、两广今岁额办军需物料,以礼科都给事中于聪奏其地用兵故也。

      ○是日午刻,黄尘四塞,至日入。

      ○乙巳。升赏庄浪镇番卫获功并阵亡征伤官舍旗军七十六人有差。

      ○丁未。命锦衣卫带俸都指挥同知王琮五军营右哨坐营管操。

      ○夜,木星犯垒壁阵西第六星。

      ○戊申。巡抚四川都御史林俊以贼未平自劾,且请下廷臣别议长策,及听总制洪钟便宜升赏优恤,以期成功。
      于是兵部集议,谓自四川用兵,庙谋已悉(广本谋作谟)。往者贼势渐衰,使俊不掣兵,岂有营山、苍溪之失?若钟肯躬临督剿,安有梓潼、剑州之祸?况调集土兵而制驭无方,徒增骚扰,以致师老无功,咎其谁归?宜降勅切责,令钟即赴保宁,会俊及总兵杨宏并力攻守。播州土官之乱,暂以委之太监韦兴(抱本韦作常)、都御史高崇熙。其升赏优恤条格,议拟上请。
      一、官旗军舍有能擒斩剧贼一人者升一级世袭,从贼三人亦如之,不及三人者给赏。
      一、军民人等能擒斩贼首蓝廷瑞者,授世袭指挥使,赏银五百两;鄢本恕者世袭正千户,赏银三百两。有官者于原职上加升,贼党自相擒斩者升赏亦如之。
      一、生员廪膳获功五,增附十俱充贡入监。监生获功三,依亲者免坐监,即与拨历,候选者即选用。
      一、吏典、承差、省祭官获功三,吏典准一考,承差免外役送部,省祭官即选用。阴阳医生获功同者,叙需次补官。里老人役随军有功不愿升赏者,给与冠带。
      一、擅杀平人冒报功次三名以上者凌迟处死,二枭首示众,一抵命。
      一、阵亡者子孙照近例升一级,不愿升者给冠带,复其家。
      诏如议。钟、俊俱降勅切责。

      ○己酉。升尚宝司丞倪议为南京尚宝司卿。

      ○命司礼监太监张永同三法司堂上官审录罪囚。
      勅谕永曰:朕惟刑狱重事,自古帝王必致谨于斯。朕嗣承大统,仰体上天好生之心,特加慎重。兹当天气炎热,恐轻重罪囚或有冤抑,致伤和气,特命尔同三法司堂上官从公审录。死罪情真者,候决;其情可矜疑,事无证佐,并应枷号者,详具以闻;徒流以下,减等发落,笞杖者并释之。
      于是永会三法司具以狱谳,前后得可矜疑者六十一人,俱减死充军。其情重者,仍杖之百而遣之(广本“仍杖之百而遣之”作“仍杖而遣”)。免枷号者十有五人,依原拟发遣。依以不孝告而有息词者七人,杖之百,俾归养。自首并笃疾放免者八人。

      ○自壬寅至是日卯时,木星昼见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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