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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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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街道仿佛就是火炉上的蒸笼,一股股的热气从脚底、头顶,从任何一个方位向人扑来。成排的树荫也遮不住热浪,上面是火辣辣的太阳,四周是暖哄哄的风。已经下午六点钟了,太阳的“热情”一点也不见有丝毫减退,依然明晃晃地挂在天上;可怜的月亮就那么在旁边苍白无色,孤零零地呆着,连叹出来的气都被夕阳给烤热了。
身旁川流不息的人流,走了又来,来了又去,仨仨俩俩,嬉闹着,抱怨着,偶尔擦肩而过时不经意的碰撞,都让人就的烦闷。林静蕾挎着包,看着树上无精打采的绿叶,蔫蔫的,想不出来这个时候如果不回住处,到底还能去哪儿?身上的套装此刻就像盔甲一样闷热厚重,捂出来的汗是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看来这身衣服还是只能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穿!得赶紧换下来。”林静蕾自己对自己嘀咕了几句,扭头看看周围街道边的店铺,转身向回走去。一不小心,迎面撞上了一位衣着火辣的女孩,也就20刚出头的样子。还没等她把“对不起”三个字说出口,“长眼睛了没,怎么往人身上撞,知不知道会撞死人的”几句话就劈头盖脸地甩了过来。没来得及骂过去,那女孩竟已在几步以外了;林静蕾哭笑不得:“看来天气一热,人的火气也比较大。”
一个小时后,林静蕾一身清凉的打扮出现在华灯初上的街头。下身是一件白色的大短裤,配了一件浅蓝色的T恤,胸前一大朵艳红的玫瑰印花。如果这身衣服穿在别人身上,也许会另有一番风味;可是,短裤使林静蕾那双并不修长的腿显得更加健壮了一些,有些紧身的T恤使原来用套装遮起来的小腹显了出来。不过没关系,反正凉快就行,好不好看是其次。林静蕾拍了拍微凸的小肚子,“唉,看来真的改减肥了,不然可能真的就嫁不出去了!”
“你有没有想过,你真的已经不小了,快三张把了哎!怎么还不找男朋友,不会还是在想着齐文轩吧?”耳旁,似乎又想起了下午晓妍的话,她是专门打电话告诉自己齐文轩在两个月前已经结婚了。“我还在想着他吗?”静蕾不禁也这样问着自己。她抬起头,望着被地上灿烂的霓虹灯逼迫得没有亮度的星星,在天上零散地点缀着夜幕,一闪一闪。“还在想着他吗?”
记忆总是藏在大脑深处,就像爬山虎一样,有时枯萎了叶,腐烂了茎,几乎没有什么痕迹,仿佛从没有存在过。有时却在不经意之间就像枯草遇上了春天,转瞬间将旧时的一幕一幕如同爬山虎的叶子密密爬满了心间。
自从和晓妍在初中成为同学以来,虽谈不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却也是情比姐妹、无话不谈。在中学的六年里,除了高三那年,一直是同班同学的林静蕾和莫晓妍是学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得一对铁杆好友,也是在别人眼中一对奇怪的组合。晓妍温柔娴静,学习认真出色;虽然不是沉鱼落雁,但那一笑一颦之间,隐隐约约的那一对酒窝,不知陷进去了多少少男懵懂纯情的心。从初二开始,就有胆大的男生写浪漫的情书向她表白心迹了。而静蕾性格上一点都不像自己的名字,活泼好动,贪玩贪吃,大不咧咧,就像一个男孩子;学习呢?除了语文还算是年级优秀外,其余的科目一概一般,总是在中上徘徊。长的不算是丑,但要气质没气质,要脸蛋没脸蛋,在感觉上和晓妍差一大截。初二时,林静蕾在作文竞赛中的了一等奖,愣是没有几个人相信,只有晓妍及几个平时要好的女生逢人就说“你们不知道,其实我们小蕾啊是个才女,内秀!”
才女不才女,还是没几个人信,可静蕾人缘一直却很好。女生很喜欢和她在一起玩,轻松幽默高兴,还可以知道平时男生们都喜欢些什么。男生们也喜欢和她在一起玩,不用担心没有话题不懂足球,更不用担心一不小心惹得她哭鼻子,豪爽地如同哥们。当然也有人说是因为很多的男生想接近晓妍而接近静蕾,就像有许多女生是因为想接近仰慕的男生而接近静蕾。可是,静蕾并不在意,只要自己真得开心就好,是什么原因接近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心中有一杆秤量真假的称。静蕾在心中将身边的好友私下里分为三六九等,什么样的人可以交心,什么样的人只是玩伴,什么样的人是可以说心里话,什么样的人应该真诚地什么也不能交底……这个标准她谁也没告诉过,包括最要好的晓妍。但这并不影响晓妍是她最贴心最亲近的朋友、知己。
高三文理分班时,林静蕾因为物理总是分不清“力矩、磁场、力的方向……”之类的区别,怀着对园艺无限热爱的遗憾之情,选择了文科;而晓妍理所当然走进了理科班,因为在当年理科班一直是菁英们的集中地。后来,两人考到了同一座南方城市的大学,只不过莫晓妍上的是一所一流大学,而林静蕾勉强考上的只是一所二流中的二流大学。她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友谊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愈发牢固鲜亮。直到齐文轩的出现。
齐文轩在林静蕾看来并不是一个帅哥,长相真得很一般,对于由于本人不帅,所以极其喜欢帅哥的林静蕾来说,他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学同学。可是静蕾很快发现,他俩之间不管在爱好兴趣上,还是在性格看法上都有很多相同之处,而且不仅仅是相似。他们之间就像是磁石的两极,不知不觉地彼此深深相互吸引,两个人在相处之中仿佛看的另外一个彼此,那么相像,又那么不一样。她相信,他和她的感觉是一样的,那是她看到他的眼睛后知道的。
其实在别人眼里,齐文轩一个优秀的男孩。温文尔雅的阳光笑容,给人一种舒服可亲就像是沐浴春天中的感觉;他在夏天总是穿着白色的短袖或白色的衬衣,深色的裤子,干净清爽。谈笑间不时推一下鼻梁上有些老式的黑框眼镜,像是饱读诗书的儒生,浑身透出儒雅的味道。据说齐文轩是一块上一流大学的料,因为高考时生病没考好,又不愿意重读,才沦落当这所二流大学的。这倒与林静蕾平时不好好学只要是考上大学就很满意的情况不同,但两人的理由却是那么一致:只要是金子,都会发光,即使是在二流学校。
在他们周围,有不少女孩偷偷喜欢齐文轩,静蕾都知道。可是她从未在意过,“反正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纯洁的友谊关系!有多少人爱慕齐文轩跟我有什么关系?” 静蕾一直这么认为。细腻温柔的阿齐(静蕾在对南方人的称谓习惯不屑一顾时对身为南方人齐文轩的称呼)怎么会和我这豪迈粗犷小蕾成为这么好的好朋友呢?有时候她也有些迷惑。晓妍说,这就是知己,你是她的红颜知己,他是你的须眉知己。可不知为什么,静蕾十分反感“红颜知己”这个词用在她和齐文轩身上,有凄凉的感觉:“不,我永远也不是他的红颜知己,永远也不!”
大二开学时,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俩是一对了,起因是缘于暑假的一次四人敦煌行。他们都喜欢旅游,而静蕾十分向往敦煌,在她的鼓动下游友们决定暑假去敦煌;提议的时候应和之人众若星辰,可当真正成行时,就只剩下了四个人,除过静蕾和齐文轩,另外一对是情侣,加之平时他俩关系就好,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很自然,他俩也就成了“情侣”。当林静蕾把这个“公认”当作笑话一般告诉齐文轩时,齐文轩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用他那黑亮的眼睛看了林静蕾一眼。坐在学校树荫下的长凳上,齐文轩的表情看得不是很清楚,只有那双眼睛在镜片下亮晶晶的,就像是天上的星星。林静蕾望着那双看着自己的眼睛,有温润如玉的感觉,没来由地心噗嗵噗嗵地跳了起来。她别开眼:“你看,今晚的月亮都没星星亮!”刚出口,就觉得自己找的话题真蹩脚。
“我们老家人说,天上每一颗星星都代表地上的每一个人,每个人都会在天上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齐文轩似乎没有发现林静蕾的尴尬,仰起头。林静蕾一向比较讨厌那种无病呻吟的文字,特别是言情小说里肉麻的各种比喻:“是吗?我还以为这些话是那些追求浪漫的文人胡乱编出来的优美文字呢,原来是你们老家的传说啊?”齐文轩不禁笑了,知道静蕾话里的讽刺意思,没有在意,有些无奈有些宠溺,一本正经地说:“是真的,小时候我奶奶说的,没骗你!”
“是吗?”静蕾看着他正经的样子,又不敢笑,也不想再说一些煞风景的冷言冷语,于是就问:“那哪一颗星是你啊?”现在,林静蕾已经记不清到底他指的是哪一颗星了,只记得那是一颗很亮的星。紧挨着还有一颗很亮的星,后来他说那就是她。那时的她没有想过,在地上看起来距离再近的星星,实际上彼此之间的距离却是那么的遥远而不可及。可从此后,她喜欢上了星星,喜欢上了她曾经非常不以为然的话“天上每一颗星星都代表地上的每一个人,每个人都会在天上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那颗是我,那颗是你……”
“十一”国庆节很快就到了。那时候没有什么黄金周,但是学校为了连着多放几天假,好让老师和同学们想玩的去玩,想回家的回家,想放松的休息,于是东攒几天,西攒几天,在不停地上了八天课以后,就有了六天的长假。晓妍去上海探望情哥哥去了,林静蕾也早早和一帮人约好了去城外100里开外的青台山。
清晨四点多,睡得迷迷糊糊的静蕾就被同去的室友吴云华拖着到了山脚准备爬山,向来以睡觉为最大乐趣的静蕾感到十分生气。“刘志宏真是有病,这种小山还看什么日出,还真把这山当成泰山了?”她睁开一直眯着的双眼,揉了揉,恶作剧地拧了一下吴云华的脸蛋,疼得云华直抽气,这才觉得有些解恨。刘志宏是他们上一级的师哥,用了三个月就把人称“小辣椒”的云华搞定了,被她们宿舍称为神奇;也是他提议早来一天好看日出。趁着刘志宏还没有冲过来为云华护驾,一旁的齐文轩赶紧拿过静蕾的背包背到自己肩上,“别斗鸡了,先安慰你家娘子吧!”刘志宏瞪了静蕾一眼,牵起云华的手,走在一行人的最前面。
初秋四五点钟的早晨,四周还是黑的。月亮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天空几乎没有什么光线。除了隐隐约约的石阶,山上的树林、灌木、草丛全是黑黑的影子,看不清楚到底是些什么。偶尔不知什么小动物跳过石板路,吓的另外两个女生一声尖叫,在寂静无人的山道上显得分外响亮刺耳。还好,马上就有怜香惜玉的男生上前去安慰,否则不一会便会有“嘤嘤”的哭声传进耳朵。云华有些幸灾乐祸,偷偷对静蕾说:“我们的娇小姐们这下可算是有温暖的怀抱了,只是她们这样叫下去,会连鬼都被她们吓跑的!”接着便发出一声夸张的惨叫,又引起了两声更为凄厉的尖叫,于是笑声、骂声、起哄声顿时使山间热闹起来。
天色渐渐亮起来了,当静蕾和文轩第一个站在山顶时,已经六点过了,虽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却能一览众山小了。满头的大汗让山顶的山风一吹,立刻觉得凉飕飕的,汗随即没了踪影,只剩下渗凉的衬衣紧贴在身上。齐文轩看到林静蕾缩了缩脖子,裹紧了衣服,就脱下了自己的外套寄给了静蕾。静蕾接过衣服,顿了一下,也没吱声,就穿上了。两个人没再说话,并肩站着,看着东方微微发亮的天空。不一会,人陆续到齐了。
不能不说刘志宏的想法是十分伟大的。青台山虽然没有泰山的雄伟,但毕竟是一座山;而且南方的山上一般植被都比较好,郁郁葱葱的树木将山体装扮的绚丽无比。从云层里一丝一缕透射出来的阳光,使所有的人身上披上了一层霞光,也许泰山的日出也不过如此。看见太阳从山顶的云雾中缓缓地升起,云蒸霞蔚,将身旁的树木、草丛、野花染上了淡淡的红色,照亮了远处的村庄和田野,雾蒙蒙的视野清晰起来,所有的人都不禁欢呼起来。于是拍照的、留影的、感叹的,都忙碌着。在云华的挤眉弄眼的示意下刘志宏趁静蕾和文轩没注意,抓拍了一张两人的合影,这也是他俩第一张单独的合影。
四季中,静蕾最喜欢秋天。看着周围美丽的秋色,她用心在细细品味着,所以一路上,话最少的人就是她。静蕾的安静,让大家很不习惯,却不知为了什么?刘志宏连连惊呼:“天下红雨了吗?早上的太阳明明是从东边出来的呀,怎么我们的‘动’蕾变成‘静’蕾了呢?”惹得大家一阵大笑。静蕾翻了下白眼,撇着嘴:“我本来就是‘静蕾’啊!不说话,我这是在欣赏美丽的秋色,我是一个奇女子,能动能静,知道不?”最后三个字静蕾是模仿宋丹丹的东北口音说的,让吴云华差点笑岔了气。
大家对静蕾的沉默无可奈何,也就随她去了。清静下来的静蕾环顾着身处的青台山,看着连绵的郁郁青山和一片一片的金黄、嫣红秋叶。秋天的叶子斑斓多彩,把远远近近的树渲染得分外妖娆,风姿绰约。尽染的层林,在一碧如洗的清空下放肆地释放大自然的神奇魅力。秋天的蓝天舒展着一派清朗疏隽,澹澹的溪水,摇曳的野菊,丰硕的野果,无不是静蕾深深地沉醉在其中。她轻轻地摘下几片红叶,微笑着望着周围的人嬉闹,谈天说地,也被他们的快乐所感染,偶尔,会碰上齐文轩含笑的双眸,就像那一晚,晶晶闪亮。
晚上,房间里就只剩下了林静蕾一个人。其余的人不是到男孩子们的房间打牌就是和心上人夜下漫步去了。时间还早,她又不喜欢打牌,一时也睡不着,便沿着旅馆门前的溪水,缓步向人少的地方走去。站在寂静的溪边,耳边传来秋虫的阵阵鸣叫,和着潺潺的溪水声,像在凑着小夜曲。溪水在不远处灯光的映衬下,反射出粼粼的波光。静蕾一时兴起,记起了曾经写得一首小诗:
轻轻地把一枚落叶捡起
轻轻地没有叹息
那是秋天的信使
将季节的激情铭记
落叶随风归于根际
鲜花却遗失在秋风里
一抹淡淡的初霜
让我们懂得了放弃
轻轻地我在回忆
轻轻地不必再叹息
往日的鲜艳已逝去
前方会有新的期冀
“虽然我最喜欢冬天,现在我也觉得秋天是这么美!”不知什么时候齐文轩站在了身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身后的声音里充满了磁性。“这是你写的吗?早就听说你是个才女。”
“谁说的?才女是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我可是什么都不会!”静蕾觉得仿佛被人看到了自己的秘密,很不好意思,想转过身来好好问问到底是谁在背后这么说她。可是……
齐文轩从身后轻轻地拥住了静蕾,环住了她的腰,“你们宿舍的人说的,我也觉得是。”毫无防备的静蕾不知所措,不禁僵在了那里,一是连手都不知该怎么放才好。文轩的脸似乎离得很近,好像就在她脸的旁边,说话时呼初时的气息轻拂过她的耳畔,有些麻,有些痒。
他俩就这样相拥静静地站着,渐渐地静蕾的身体开始松弛了下来,将头靠在文轩的肩上,手盖上腰间他的手上,两人的手交握着缠在了一起。那一刻,聆听着齐文轩“怦怦”的心跳,静蕾觉得温暖从周围一丝一丝地渗进身体里,那是种叫幸福的味道。都没有说那三个字,仿佛那是应该的,很自然地就应该在一起。
日后,当看到刘志宏抓拍的那张合影,舍友们总是用尽各种方法取笑静蕾:唉,你说男女间还会有纯洁的友谊吗?
照片上,静蕾微仰着头,浅笑着不知在向齐文轩说些什么;而齐文轩略低着头认真地听,眼睛看着静蕾,笑意从嘴角荡漾开来,感染到了脸,他的脸在初升的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她们都说,这张照片给人一种温馨而甜蜜,那是初恋的感觉。可她们不知道,这虽是静蕾的初恋,却不是齐文轩的。
那张照片从此以后成了林静蕾的宝贝,一直珍藏着,即便他俩分手后,她烧了所有有关的信件和日记,也没有损伤那张照片的丝毫。很久很久以后,当林静蕾再次看到它时,她就不禁在想:哦,原来我也青春过,原来我也曾经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