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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邦人 ...

  •   沙漠上走出一个男人,他倒在地上如登山一般攀爬。
      芬奇快死了,他的身体正在脱水。毒辣的太阳正灼烧着大地,沙漠里看不到其他人,芬奇已经在沙漠里走了很多天,只有加加林与他相陪。
      一只蓝色的蝴蝶在阳光下飞舞,芬奇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蝴蝶,看见它的第一眼,他的眼泪流了下来。这是他出生唯一一次见到蝴蝶,它很美,蓝色的翅膀让他想起了夜晚看到的星星,而如此近的距离,就好像夜空缩小呈放在眼前,轻轻伸手就触碰到了万里遥远的星空。蝴蝶停在他的指尖,他们第一次触碰,芬奇觉得这好像一只无形的巨手,在轻轻抚摸他的身体,他的全身感到颤栗,这种奇妙的感觉里,他想起了幼年母亲的抚摸。
      芬奇小心翼翼的看着蝴蝶的翅膀,生命的扑翅震动,那是四片灿烂的星空,他给蝴蝶取名叫做加加林,而它正在沙漠里,扑动蝴蝶的翅膀。
      “而我正在苦难中,扑动蝴蝶的翅膀……”芬奇闭上眼睛,痛苦的喃喃自语。他正在太阳下暴晒……
      …………
      黄昏将至,天色暗了下来,干燥的热风穿过临近沙漠边缘的平民窟,流浪者们还在拾掇今天捡来的垃圾,那是属于他们的战利品。
      富人区的人类基地会把,城市里无法再循环的垃圾运往,各个通往贫民区的集中垃圾站,而这里往往无需有人工作,贫穷的拾荒者会在垃圾车开进这里时,替他们完成剩下的工作,再在黄昏将至的晚上返回到属于他们的住所。
      流浪者的家往往不形成一个集体,他们大多数零零散散,在尽量能靠近人类基地的地方生存。强状的男人会靠得最近,所得的垃圾也最好,而弱小的妇女孩子,则被流浪者们抛弃在最恶劣、干旱,靠近沙漠的地方,那里通常是他们免费、可移动的墓碑。
      芬奇拖着身子走过贫民区,他感到饿。除了这个感觉,其他的感觉一切都显得不那么显眼,也不那么痛苦了,但饥饿是贫穷者最大的痛苦。
      芬奇没办法忍受这样的痛苦。
      “要是有一天,能吃上一顿饱饭,能喝水喝到饱,这样的幸福要是死了,真叫人满足啊!”芬奇这样想。
      一个长发拾荒者正在坐他的住所前抽烟,说是住所不过是一个用废瓦楞和纸箱搭起来的窝棚,窝棚简易的破门露出一道缝,里面是拥挤出来的垃圾。他的鼻子吐出一团烟雾,烟雾的味道极其恶心,闻上去让人想到垃圾燃烧的毒气。
      地面的植物已经,大多在不断沙漠化的地面上灭绝了,事实上现在能抽到真正用烟草制作的烟,比用钱点烟要稀少的多。更多的则是抽合成的特质烟,抽起来能微微感受到烟草味,但要更刺激,而且总会让人感觉到一股说不上来恶心的味道。
      烟雾缭绕在拾荒者的面前,刺激着他的眼睛,流出眼泪。但他只是抬头,眼睛在烟雾之间游移,目光充满了空洞和迷茫。
      芬奇经过这个拾荒者,前面不远就是他的家了。
      “要是回家,就要先好好一顿睡觉,睡着了就不会感觉到那么饿了,而且还能吃到馒头,有水喝,还能、还能见到爸爸妈妈……他们都在等我。”
      芬奇麻木地徒步,就快要走到家时候,但是他突然顿下脚步,像电影里慢放的镜头,转过头。
      长发的拾荒者还在那里抽烟,而且自恋的欣赏。
      芬奇走了回去,他想起了在拾荒者家里看到了一个蓝色的东西。那像是一幅蓝色的玫瑰,芬奇想起了加加林,那是他的蓝色蝴蝶。
      “没关系,坐吧。”长发拾荒者说。他没有看芬奇,目光依旧虚无地抽烟,烟在手指打了个转,“喜欢我的画吗?”
      芬奇坐在拾荒者的身旁,拿起了那副蓝色玫瑰。
      他看着这朵蓝色玫瑰,感觉隐隐闻到了属于玫瑰的芳芳的花香。
      画的是一只玫瑰,蓝色的在画布上好像透明,芬奇有一种感觉,这朵玫瑰不是用肉眼看见的,而是用心灵的眼睛观察到,这朵蓝色的玫瑰就这样鬼魅、如影随形的留在了他的心里。芬奇下意识感动一阵恶寒,他的心被狠很抓住,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将他包围。
      “我很喜欢这幅。”芬奇抬手指向手里的画,他问,“这是花吗?”
      拾荒者依旧抽着他手里的烟,直到芬奇以为他是耳聋时,他才僵硬地转过头,没有看芬奇一眼,扫了一下画。
      “对,那是玫瑰。”拾荒者把指间的烟送回嘴里,保持回原来的姿势,对外界毫不关心的样子。
      “mei,gui?”芬奇学着拾荒者的话,低头更加仔细地看着画,冥冥之中他发现,这幅画就这样因为一个名字而赋予了意义。
      “那是什么啊?”芬奇抬头看向拾荒者的脸。
      长发拾荒者表情依旧空洞迷茫,他换了只右手夹着烟,“一种会开花的植物。在旧世纪的人们会拿来送给有情人,或者喜欢的人……”
      “……也是和平、友谊、勇气和献身精神的化身,在国家的概念还存在的时候,他们会以此特别纪念那些在战争中牺牲的战士。”长发拾荒者抬头,仰望星空的眼睛,第一次感到平静。
      芬奇也抬起头来看星星,他仰望,在沉默中内心有了涟漪去往更深处的地方。对于饥饿的身体现在是他更加饥饿的大脑,当他望着这个残酷的世界时,在他黑色的眼睛里,有了最初的闪烁。
      “什么是战争?”芬奇想知道。
      “战争是那些为了亲爱的祖国而死的人,他们相互死去。”
      “那那些人会去哪里,他们死后去哪了哪里?”
      “人死后会睡在金黄的稻穗里,身上铺满了玫瑰。”
      “真对不起,可我一个也听不懂。”芬奇眨眨眼睛。
      “无所谓,这个听不懂也没什么关系,反正不会影响什么的。”拾荒者平静地说,他继续抽烟,“环境变得恶劣,大家吃不饱饭,不被饿死,能活着就已经很不错了,不读书什么的也很正常,本来也不是大家从一出生都可以学习。”
      “读书?我妈妈跟我说过,就是每天早上要去一个叫学校的地方,然后在晚上的时候回到家里。”芬奇点点头。
      “要这么说也没错吧。”拾荒者咂舌。
      “学习就是在一个叫学校的地方呆上一整天。”芬奇继续点点头。
      拾荒者没说话,吐出一口烟,内心切笑,“……其实,不……”
      “……其实,”芬奇纠结地咬咬牙,“其实我也很想去,那个叫学校的地方待上一整天,就算那样会见不到爸爸妈妈。”
      拾荒者愣住,他问:“为什么?”
      “因为我想读书。”
      “但实际上,那些读书的人也只会不知好歹地问:‘为什么读书?’这种矫情的狗屁话而已。”拾荒者冷静地说道,平静地抽烟。
      “那这样的话,你上过学吗?”芬奇想知道。
      “没有,”拾荒者摇摇头,“我没上过学,我只是一个没有家的流浪汉而已。”
      “其实你是在骗我吧,”芬奇抬头看着天空上的星星,“你会那么多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东西,见到过玫瑰,而且会……这个叫什么来着?对了,画画!”
      “我见过一个最有钱的人,他能吃得饱饭,而且还能浪费!”讲到这里,芬奇不由得痛恨,“还会吃一个叫草莓的红色的东西,我从没吃过,也想像不到会是什么样的滋味。那是我见过最富有的人,但是我有一种感觉,其实你比他还富有!”
      “这没必要,如你所见,我也是一个吃不饱饭的穷人。”拾荒者平静道,“为什么你不觉得我说的那些,都是骗你的?”
      “那是骗我的吗?”
      拾荒者沉默,“不,不是……但我发现,我的知识欺骗了我……”
      “知识欺骗了我……那些不知好歹地问‘为什么读书?’的人,其实也只是想接受正确的教育而已。而从前的我,接受了错误教育的我,现在只是在遵循神的教诲,请求神的宽恕。”

      三十年前西北联合大学
      教室的一扇窗前,一个长发的男人正在抽烟,他望着窗外,眼神空洞又虚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是这样虚无的自我迷恋。
      “读书是为了什么?”教室的门口站了一个人。
      “……读书,”长发男人思索,掷出一个绝对的答案,“就是为了读书而已吧。”
      门口的年轻人传来一声笑声,“果然,其实你是思想派的信徒吧。”
      “‘思想派’……”长发男人虚无地摇摇头,“我并不信仰任何宗教,也不是谁的信徒。”
      “人如果不信仰宗教,就会很难生活下去。桑塔亚娜说过,‘本质上,宗教和诗歌是一样的’。你这样不会痛苦吗?”年轻人平静地问到,“这个世界马上就要走向痛苦了,沙漠、干旱、贫瘠、饥饿,如果不信仰点什么,未来对于我们这样的人会很难熬的。”
      “那你信仰什么呢?”长发男人问。
      “我信仰死亡,我是死神的信徒。”年轻人笑笑,伸出手,“我是物理系的学生。我叫宫怒,怒江的怒。”
      “我是冯馥。”长发男人伸手握住宫怒的手,“红梨惊合抱,映岛孤云馥的馥。”
      “我知道,你是哲学院的学生。”宫怒笑笑,“我经常在这里,看见你抽烟。”
      “哲学的本质,就是使人迷恋上香烟。”长发男人掐掉了手中的烟。
      “物理学的结果也是差不多的。”宫怒无所谓地摆摆手,“不过,为了健康什么的,我想还是少抽烟比较好。”
      “最近教授建议我去做基因后延,原因是他对未来物理是否存在感到害怕,出乎意料的是,在问及教授是否打算去未来看看时,他却拒绝了。教授告诉我,他年纪大了,就算再活四十年,也不重要了。童年是最值得珍惜的,成年后的个体就算时滞多少慢长的人生,时间也会让人失去一切,在人生的弥留之际,在不断迈向死亡的日子里,他打算和妻子一起共度余生。”宫怒从门口坐到一张桌子上。
      “我想也是,毕竟教授确实和他的妻子相爱,不过,虽然两人可以一起,在未来继续陪伴四十年,但最后仍然没有选择基因后延,恐怕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
      “但你既然已经如此想了,其实也有同样的顾虑吧。”冯馥道。
      宫怒脸上浮出苦笑,坦然地摆摆手。
      “是啊,时间会让人失去一切。生命越年轻,基因后延的未来越长,四十年后的我,或许到那时已经是一个能活三百岁的人了。从胎儿离开母体,原来那已经是三百年前的事了,除了可怕,好像也没什么感觉了。”
      宫怒坐在桌子上,双手撑着桌面,盯着自己摇晃的腿。
      冯馥一只手撑着下巴,目光仍然看着窗外,“这样也差不多吧。小时候的我已经不是现在的我了,当我站在那个年幼无知的孩子面前时,成年的我和他,都已经不是同一个人了。三个世纪后的自己,肯定也已经是一个陌生人了。”
      “你果然是思想派的信徒。”宫怒笑笑。
      “所以,你放弃了基因后延?”冯馥问。
      “人生这样过就很好。”宫怒平静道。
      …………
      芬奇回到自己的住所里,外面的风很寒冷,像一只无情大手在拍打着他的小窝,随时都要摇摇欲坠。芬奇全身蜷缩,抱着自己,而他的周围被无数蓝色的蝴蝶围绕,一只蝴蝶停留在他的大脑上,扑震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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