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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小黑 院子里,夏 ...


  •    今年是解语走的第四年,小黑死了。
      两天前
      院子里,夏未央,黑色的猫惆怅地趴在凉席上,嘴里时不时发出哀嚎和呻吟,灿金色的阳光打在它身上,却不能温暖它,陪伴它的唯有嘈杂的蝉鸣,与身边沉郁的主人。
      主人盘腿坐在老猫身边,神色平静,眼睛仿佛无尽深的黑洞一样,窥探不了其中的感情,只是一手轻抚着老猫的背脊,顺一下再顺一下再顺一下,这也是他能做的唯一的事情,说是小黑,其实也就是个称谓,猫的实际年龄已经非常大了,在解语刚走的那一年,他就已经满五岁了,算是一只壮年猫,现在又过了四岁,已然变成了一只苍老的黑猫,猫老了就和人一样,该去的总是要去,再怎么挽回也是没有用,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也可以说是残忍,迄今为止,无人能够违逆,就算是伟大如始皇,却寻遍四方也一样没能找到长生不老的药方。
      夏日的阳光,凉薄得使人有些发瘆,以至于坐在院子里的人多么想来一场暴风骤雨,来给他一个清凉,剔除心中的烦恼,扰乱心中的悲伤。
      老猫趴在凉席上蠕动了动,想要爬起来,却又无能逆行衰老,无法站立,于是哀吟更加凄惨,无力地仅够徒添悲伤,院内花香四溢,也沁脾不了自然的心房。
      凉席上的哀吟渐渐微弱,慢慢的没了声息,行将就木的小黑也终于到了就木之时,吴言给老猫顺毛的双手还在继续顺着,一顺一顺,从后颈抚顺到猫尾,又复如此,只是主人的眼眶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红了,深邃的眼眸里也似荡了几圈圈不曾见过的古波,波动起先如水中涟漪,却愈加来昌,吴言停下了给猫顺毛的手,望着沉睡的老猫,眼神无动,像是怔了一般。
      据说生物各个器官在死后的一小时内就会逐渐衰竭,也就是说这一个小时内生物对外界还是会有感知的,既然还有感知,那就先陪陪他吧,也好让他走的时候也放心些,安心些。
      这只老猫带给他了很多感情,在他15岁的那年他,爸妈刚去外地,他心情恰处在极糟时,那时候他的朋友也很少,晚上无聊的时候,总是自己一个人在家里玩玩手机看看书。
      有一天双休日的时候他途经了一个宠物店,一眼就相中了这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黑猫,这只小猫当时也就才一岁,长得在一众花红柳绿的其他猫中算是非常丑的了,毛色纯黑的也不怎么好看,跟他隔了一个笼子里的小白猫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吴言也没有买那只小白猫还是将这只小黑猫带回了家,原因也没有什么,只是太孤独了,他看那只小黑猫太孤独了,和他倒是有几分相似,一个人在囚笼里趴着郁郁寡欢,闷闷不乐,眼睛时不时透过笼子缝隙望向自由的远方,他与这只黑猫时对视的时候,仿佛是被这只黑猫眼睛里的不甘于困于囚笼情感触动了心弦,于是他便将黑猫买了下来。
      买了下来后,一开始吴言也没打算自己养,他怕把这只黑猫在内城给放了被人抓住,于是就带着这只黑猫到了外交去在一片树林中放了生,不过这只黑猫好像很通灵性,知道知遇之恩为何意,将他放了又跑了回来,放了又跑了回来,吴言自己实在没有这个闲工夫来养猫,于是在这只黑猫跑回来跟上他的第3次时,他又将这只黑猫给放了,自己一溜烟地跑走,速度比兔子还快。
      他也不知道这只猫是哪根筋坏了,他前脚刚跑到了家,那只猫后脚又跟了上来,跟到了他家里去,吴言无法,自己买的罪最后还要自己受,于是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任劳任怨的铲屎官,一铲便是七八年,日子久了人猫之间倒也过得挺和谐,吴言也渐觉得养猫的乐趣还是挺大的。
      不过现在是感受不到了,时间过了一个小时,天上的太阳被几朵寥云给遮住,也不晒的人发慌了,吴言骑着电动车带着猫去了外郊,找了一块四周绿意盎然的空地,取其深穴,将猫安葬于此。
      出生在自然里,死去又回到母体现在也算是归乡了。
      老猫死了,如果解语现在在这里估计也会挺伤心的吧,毕竟这只老猫在解语来了以后还是跟解语玩的多些,连他这个任劳任怨的铲屎官也爱搭不理的,不过他也不是这么一个小心眼的人,能看到人猫之间相处的愉快,他内心也是很高兴的,就好像是看到了阖家欢乐,团团圆圆。
      阖家欢乐,团团圆圆。
      都是以前了啊,幸福的时光总是无可长久留不住的,人生既定的命运也不会让他们阖家欢乐。
      这几年来他对那个人的执着还是分毫不减,几乎是一有空闲就会想,想到那个人的容貌也就是无比清晰,白晳色的脸庞,笑起来,脸上浮现一层粉红色的淡晕,非常好看,非常美。
      估计解语如果知道他在心里说他美,通俗点也就是娘炮,又要上来和他拼命了。
      哼,那就不美吧,语哥帅、飒。
      想来他时间也是凑的挺巧,刚好能在双休日送走小黑,否则这个季节要是等他下学归来时估计尸体都已经臭了,他现在是大四生,大学的最后一年了,这一年过完了明年就要考研究生,他是学医学专业的考研的话当然考的也是这方面。
      可他本来的志愿是填法律专业,为什么到现在却变成了医学专业呢?
      其实也不是现在,法律专业他早就没学了,早在三年前也就是刚入大学的那会儿他就申请了转系,转到了医学专业,刚好北大的医学专业也是挺出名的,转了系也并不亏。
      但这并不是主导他转专业的原因,他转了专业说到底还是为了身在天涯海角的那个人,他的男朋友。
      他的男朋友不是学医的嘛,他怕如果他学了法律,等以后要是可以和男朋友再相见时,就没有什么话题可以在他们之间聊,如果幸运点,他和他男朋友重聚,他们在一起找了工作,因为大学的专业不同找的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份工作,平日里的工作里也更无交流可言。
      这样一来,他们的关系也渐而就会疏远,这是他不想看到的,这是他所害怕的,畏惧的。
      所以他庆幸他转到了医学专业,正因为他转到了医学专业,在以后的某个契机里,他才能重新找到解语,就像正文里所发生的那样,一切似乎都是注定好的,但光是注定没用,总要有人进行改变,如果他没有改专业,也可能就没有那次学术约会,他和他男朋友重逢的时间也可能再推迟几年几十年或者一辈子。
      到那时,金盏花黯淡,思慕也可会成了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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