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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放是回民? 下班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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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办公室的同事们陆陆续续都走了。闪闪打发了春春,搓着小手倚靠在办公室门口,不停地和过往的同事打着招呼,脸上挂着明媚的笑容。
“再见,再见!”
“走好,走好啊!”
“嗯,我一会儿走,拜拜!”
不一会儿,金放也过来了,见到春春吹了声口哨,说“走啦,丫头”
闪闪赶紧私下张望了下,发现没人注意,偷偷的长舒了一口气,匆忙跟上。
“丫头,你是想换个部门吗?”金放问道。
“什么?”闪闪一下子没听懂。
“我看你做前台是快好苗子,以为你在那练习呢”金放调侃道。
“讨厌!”闪闪气的跺了下脚。
“哈哈哈哈”金放发出爽朗的笑声,大步走向停车场。
今天金放开车来的,就是两人初见时那辆帕萨特,不一会儿,车就在一家火锅店门口停下来。闪闪抬头一看,惊喜的发现这就是她一直心心念念想要和春春来吃的那一家。
“金总您来啦!还是给您安排个靠窗的位子?”门口的胖老板和金放打着招呼,金放微笑着点了下头。
“金总?你到底是什么职位呀?”闪闪小声问道。
“卖钢铁的”金放笑答道。
闪闪耸耸肩,没再说话。金放其实说的是实话,只不过销售和销售也是不一样的。金放做的是大区域市场,当初是被公司高薪挖过来的,是公司的金牌销售。整个华北地区冷轧卷下游企业,金放关系做的都不错,就等开工外销了。市内的各大酒店,他也都算常客,人前人后都被人尊称一声“金总”。
不一会儿,热气腾腾的火锅就上来了。闪闪迫不及待的捡起一筷子肉丢了进去。看着肉片在沸腾的锅里打转儿,闪闪突然想到以前看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生活和火锅一样,在美好煮沸之前,都需要一段等待。唯一的不同,在于火锅能看见未来,而生活往往不能。面对未知的前方,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要熄火,坚持地走下去。走着走着,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到春暖花开的地方;走着走着,总有一天,生活会为我们,开出一锅美好。闪闪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就挺美好的,马上就要迎来春暖花开!
“尝尝吧,老了就不好吃了。”金放给闪闪夹起一片,放在她的碗里说道。
闪闪把肉放在嘴里细细品尝,第一感觉是很嫩,第二感觉是很鲜,但是还有第三种说不清的感觉,又似曾熟悉。她不禁问道:这个肉和我平时吃的不太一样,味道有点怪。
金放看着她的眼睛,停顿了一秒,说“这是清真的,上次给你带的烤串,也是清真的。”
闪闪恍然大悟,怪不得,怪不得和自己平时吃的都不一样,怪不得感觉有点熟悉。原来清真的食物如此美味,闪闪暗暗感慨。
“这家店是室内最大的一家清真火锅店,你以前吃过东来顺吧,它也是清真的,但是没有这家的好吃。清真的东西之所以好,是因为他们从来不吃死牛死羊的肉,正宗的清真,只宰活的吃。”金放给闪闪做着科普。
“没想到你这么了解,我看你才是名副其实的吃货,哈哈哈,我只能甘拜下风。”闪闪一边吃着一边笑道。
“正宗的清真店是不能饮酒的,如果以后你和朋友来,也要注意。”
“嗯嗯,知道啦,我不会喝酒”闪闪乖巧的回答道。
各式各样的牛羊肉摆了满满一桌子,基本上都是金放煮,闪闪吃,两人一边吃一边说笑着,不知不觉天色已晚。闪闪往椅背上重重一靠,摆手说道:
“不行了,不行了,我真吃不动了,我一定又要胖三斤了。”
金放抬腕看了看表,确实也不早了,起身结了账带着闪闪回了家。
闪闪的宿舍在四楼,金放坚持送她到门口再回去,闪闪拗不过,只得同意。结果刚到门口,大门打开,是老张正准备下楼倒垃圾。金放楞了一下,看向闪闪。
闪闪尴尬的冲老张笑了下说“出去啊”就把门口让开了。等老张的脚步声远去,金放问道
“他是谁?”
“简春春的男朋友,高中同学。”
“他为什么在这?呆了几天了?”
“他部队放假,过来看春春,住了快一周了。”闪闪越说声音越小,有点心虚又怕春春听见。
“嗯,进去吧,自己屋门锁好。”
“嗯嗯,你也快走吧,路上小心。”闪闪送走金放,赶紧洗漱完毕准备休息。
叮~~~闪闪的短信声响起,不出所料,是金放发来的。
“丫头”
“嗯,怎么啦”
“没事”
“没事你给我发消息”
“我有点想你”
这五个字,像在闪闪揪着的心尖尖上投掷了一个小石子,整个心房荡漾开来,开出一朵朵美丽的花。她害羞的把被子蒙住了头,头脑有点发烫。
“丫头”金放的消息又进来了。
“嗯,怎么啦”
“你是自动回复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是”闪闪看到金放的玩笑,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有男朋友吗?”
闪闪没想到金放会突然这么问,想了想,决定也逗逗他。
“有的话,会怎么样?”
过了10分钟,金放的消息还没有回过来,闪闪有点慌了,开始有点后悔开这个玩笑,又气恼金放这么不识逗,在屋子里转了几圈之后,还是主动发过去两个字,“没有”。
“我知道。”金放的回复简直是自动设定好的,一秒没等就进来了。
你!闪闪喊出了声,又反应过来,她此刻说什么金放都听不到,一时气结,不知该回什么好。
“让你淘气,哈哈哈”又是一条。
闪闪反复看着这条消息,心里又甜又酸,就好像吃了六月的樱桃,恨不得把这些字掰开了揉碎了再吞进肚里,融化在心里。
叮铃铃~~手机突来传来来电声,闪闪看到上面金放的名字慌不迭的接起来。
“丫头。”
“丫头。”
“嗯~”
“在干嘛?”
“躺着。”
“我有点想你。”
“你说过了...“
”我想你。“
“额...”
”我想你。“
“我也是...”
闪闪说完这几个字,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把周身的被子踢开,还是热。把身上的睡衣唿扇着,还是热。怎么这么热,定是怪这暖气,烧得太足了!另一头的金放好像看到了闪闪的窘态一样,笑吟吟又满足的说道:
“把被子盖好,快睡吧,小丫头。”
“嗯~”闪闪甜丝丝的答应着,又盖上了被子。
“晚安。”
“晚安。”
外面的月光突然明亮起来,刚刚被乌云遮住的月亮此刻正透过窗帘照在闪闪的睡着的小脸上。她长长的秀发散落在枕头周围,头枕在臂弯当中,脸上还挂着浅浅盈盈的笑,十分的静谧美好,想必一定做了一个好梦。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两个人都会相互问安,可是奇怪的是,每当闪闪邀请金放共进晚餐,都会被拒绝。开始闪闪以为金放是不爱吃炒菜,可是换了西餐,还是没来。咬咬牙换了日料,也还是没来。闪闪开始胡思乱想,难道他是有家室的人?不能啊,他刚24啊。这天中午在饭桌上,闪闪实在忍不住了,咨询起恋爱资深人士——春春。
“春哥,你说,一个男生喜欢你,却不和你约会,不表白是为什么啊?”
“谁啊,金放啊”春春一语中的。
“哎呀哎呀,你小点声啊,我的祖宗,让别人听见了”闪闪气急败坏的掐了春春一把。
“成成成,你松手。他这两天都没找你吗?”
“每天都发消息,可就是不和我吃饭,中午也看不到他,真是奇怪...”
“中午他都是自己带饭啊,那天我看到他拿着饭盒去洗来着。”
“带饭?为什么带饭啊?”闪闪好奇的问道,心想,这人也忒挑剔了,食堂的饭再不好吃,也不至于天天带饭啊。
“金放是回民,你不知道吗?”春春惊讶的看着闪闪,她以为他们这么熟了,闪闪一定是知道的。
回民!这两个字如同响雷在闪闪的耳边炸开。她明白了,她全都明白了,怪不得他对清真的东西那么了解,怪不得从来在食堂看不到他,怪不得他总是拒绝自己的邀请,都是因为,他是回民!他不是不想和她吃饭,只是他怕她不想天天吃牛羊肉,他也不是不想和她表白,他是没有想好怎么去告诉她这件事,他怕她不能接受!
闪闪眼圈有点泛红,把手中的筷子一放,对春春说了句“你帮我把盘子收了”,就跑了出去。
“金放!”闪闪跑到金放办公室门口,这是她第一次来他的办公室。
“丫头?出什么事了?”金放刚吃完饭,看到闪闪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以为出了什么事,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关切的问道。
“你是回民对不对?”
“丫头”金放听到是这个事,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不知该怎么回答她。
“你是回民对不对,我不在乎的。”闪闪的声音都变了调。
“傻丫头...”金放心疼的一把搂住闪闪,再也说不出话来。
“这件事,我们回头再说,你先回办公室休息。”金放松开手,拍了拍闪闪的后背,让她先回去。
闪闪听话的回到办公室,却没有休息,她打开百度,输入了几个字——怎么做回民的女朋友。
关于这条搜索给出的有效答案并不多,倒是查到了很多□□教的习俗禁忌。不能吃猪肉是最基本的,还不能饮酒,不吃死物,不吃血,不能在洗漱时发出声音,还不能算命。闪闪想了想,倒是也没什么难的,最多就是不吃猪肉就是了,世间还有的是美食!其实闪闪有一条没有查到,就是和回民谈恋爱,真走到结婚那一步的话,是需要随回的,也就是说,她也应该入□□教。所以长久以来阻碍回汉通婚的其实不是民族问题,而是宗教信仰问题。
多年以后,闪闪回想起这件事时也曾想过,如果当初再多查一点,是不是就不会在一起了。这就像是生了一个不太健康的孩子,如果当初你知道,你还会留下她吗?答案无从知晓,生命也不可能倒流,这真的就是命运吧。
下班之后闪闪没有走,她赌金放一定回来找她。果然,等同事们都走的差不多了,金放来到闪闪办公室,帮她穿好羽绒服,又带好围巾和帽子,牵着她走出了大楼。
”丫头,你真的想好了?“上车后,金放摸着闪闪的头,郑重的问道。
“我想好了,以后我再也不吃猪肉了!”闪闪认真的看着金放,眼神倔强而坚定。
金放拉过闪闪的手,细细的摩挲着,像是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他之前确实没有想好,这件事的阻力真的太大了,他有过失败的经验,他不想重蹈覆辙。所以大学毕业之后他没有再找过女朋友,可是遇到闪闪之后他失控了。从第一次半路上遇到,那个小小的粉色的身影就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了,他想对她好,他想把最好的给她,哪怕认个妹妹也好。只是他没有想到,闪闪比他想象的还要勇敢,还要纯真,还要冲动。他以为他对她够好了,可是闪闪一句再也不吃猪肉,让他觉得他输了。这么可爱的姑娘,他再也找不到犹豫的理由。
“走,哥给你做饭吃。”金放捏捏闪闪的脸蛋儿,温柔的看了看她,将车发动起来。
金放的家离闪闪住的地方不算远,是一个独立的三居室。金放做饭手艺很好,他的父亲就是开饭店的,现在已经将规模扩大到三层楼了。这么多年过去,金放虽然没有继承父亲的衣钵,可是拿手菜确是会的不少。进门后,闪闪心中不禁感慨:真干净啊,比我那可干净多了。屋内装修是简单的北欧风格,除了必备的家具家电,几乎没什么杂物,地上也是一尘不染。
“随便坐。”金放将两人的外套挂好,随手打开电视,便向厨房走去。闪闪立马跟上去,说道:
“我给你打个下手吧。”
“这么贤惠呢啊,小媳妇儿”金放看她这一副小妻子的模样,忍不住想要逗逗她。
“谁是小媳妇儿,不管你了。”闪闪羞红了脸,跑回去看电视了。
不一会儿的功夫,三菜一汤就做好了。闪闪一边吃一边赞叹道“真好吃呀!”金放就喜欢闪闪大快朵颐的样子,现在的姑娘们都太追求瘦了,吃饭也都是浅尝辄止,他觉得闪闪这样的最好,不矫揉不造作,一顿饭就能让她满足,像个孩子一样。
吃过饭,闪闪争着要去刷碗,金放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金放家住13层,放眼望去,万家灯火。以前金放没觉得一个人孤独过,今天看到闪闪在厨房忙碌,他突然觉得这才像个家了,以前这只是个旅店。闪闪的头发掉下来一绺,她用手背往后拨弄了几下都没奏效。
金放心中一动,走了过去,轻轻把那一绺头发撩过来,又将闪闪的发绳解开,如瀑的长发散落下来,一阵风吹过来,几根发丝飘起携着几缕发香。他忍不住环抱住闪闪,扬头将下颌抵在她的头上,闪闪浑身一僵,不自觉停止了刷碗的动作定在那里。时间静止了,风儿静止了,就连哗哗的水声都像是静止的,闪闪通通感受不到,只听见金放贴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句“丫头,你好美!”
闪闪慢慢转过身,抬头看着这张俊美的脸,深不见底的眼眸在明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温柔。金放双手从闪闪的头顶滑落到耳边两侧,怜惜着将头发揶到耳后,缓缓俯下头,在额头上留下了深情一吻。闪闪闭上双眼,纤长的睫毛微微颤抖,感受着金放的唇掠过眉间,掠过鼻尖,掠过脸颊,慢慢停留在耳边,低喃“宝贝,我想要吻你。”